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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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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江苏"五个一批"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2023-10-25
  • 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2023-10-25
  • 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结果的通知2023-10-25
  • 关于启动2023年秋学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招新工作的通知2023-10-24
  • 关于开展2023年我校辅导员信息更新完善工作的通知2023-10-24
  • ​关于开展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2023-10-24
  • 关于参加庆祝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暨“留学报国·苏州故事”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2023-10-24
  • 关于组织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前培训的通知2023-10-24
  • 关于 “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2023-10-24
  • 关于校运动会期间班车安排的通知2023-10-24
  • 关于校运动会期间停课安排的通知2023-10-23
  • 关于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拟培育对象名单公示2023-10-23
  •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10-23
  • 关于举办教学成果奖培育与申报专题讲座通知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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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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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25 2023.10.25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江苏"五个一批"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近日,中共江苏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江苏五个一批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积极组织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3江苏五个一批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docx党委宣传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2023年10月25日
  • 2023.10.25 2023.10.25
    关于做好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75号一、审核对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130208TK)、人工智能(080717T)、健康服务与管理(120410T)。二、审核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号)相关标准执行(附件1)。三、工作安排(一)学院自评。12月5日前,组织专家实地审核,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附件2)、《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及相关支撑材料。(二)学校评审。12月10日前,学校集中组织专家对各相关提交的材料(重点针对专业师资队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教学条件)等情况进行复核。(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12月20日前,专业自评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四)公示无异议后,12月25日前,请相关专业负责人登录信息平台:http://jsxw.jse.edv.cn/填报具体材料。包括专业申请报告(需说明专业自评过程,包括专业定位、师资队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教学条件、教学规范、质量保障
  • 2023.10.25 2023.10.25
    关于公布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品格,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校团委、团委团务中心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通知》,通过各学院申报、材料审核、答辩评议等方式,综合评定出“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组织奖”,现将评比结果公布如下:精品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团支部活动名称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021级汉语国际教育2022级汉语国际教育团支部青春奋斗·逐梦复兴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022级汉语言文学团支部传五四薪火绘华夏山河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22级金融学团支部以棋养德,以棋启智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022级应用心理学团支部奋楫扬帆风正劲,追忆古迹开新局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学院团支部活动名称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2022级英语、2021级新闻学2021级服装与服饰设计团支部赓续红色血脉,青年笃行不怠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022级人力资源管理团支部赏中国文化遗产,品大国工匠精神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2级工科基地班团支部览状元故居,激青春伟力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
  • 2023.10.24 2023.10.24
    关于启动2023年秋学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招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学院团委、学生组织: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大学生中弘扬传播,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全面准确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内涵和伟大意义,现就启动2023年“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生宣讲团招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依托优秀学生党员、团员,发挥学生党员、团员的主观能动性,在全面学习、深入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基础上,邀请专家培训辅导,利用主题团日活动、班级活动等形式开展进班宣讲,通过宣讲让广大青年学生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主旨,了解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与伟大变革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二、招新报名对象全校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三、招新报名条件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政治立场坚定,工作努力勤奋,责任心强。2.理论素养较高,具有扎实的党的基本理论知识,能够主动深入学习、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3.具备流利的语言表达能力,仪表端庄大方,有演讲经验者优先。四
  • 2023.10.24 2023.10.24
    关于开展2023年我校辅导员信息更新完善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93号各学院:为进一步准确了解和掌握辅导员队伍现状,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辅导员开展信息录入及更新完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2023年10月24日19:30前完成。二、涉及对象我校全体专兼职辅导员。三、操作程序1.登录平台高校辅导员队伍能力提升大数据赋能平台http://www.gxfdy.edu.cn/fdyfn/index.html#/login注意事项:(1)建议使用Chrome浏览器访问平台。进入平台主页后,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点击浮窗进入“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信息维护工作”专题页面,认真阅读赋能平台用户手册(详见附件)。(2)用户名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Fdy2022@@。如忘记密码,可以点击平台首页“忘记密码”,通过短信重置,或联系学校管理员重置。(3)如账户禁用,一般是由于未及时修改初始密码、超期未登录等情况,可以联系学校管理员重新启用。2.信息录入请辅导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确填报、更新基本信息、学业成长、职业发展、学习培训、职业资格、岗位锻炼、教学科研、
  • 2023.10.24 2023.10.24
    ​关于开展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大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力度,引导全国广大高校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明建设、争做校园好网民,中央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全国大学生网络文化节”和“全国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主旋律,突出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引领,推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网络文化作品创作生产,扩大高校网络文化影响力,不断强化守正创新,增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二、活动主题争做校园好网民,汇聚网络正能量,挺膺担当建新功三、活动组织主办单位:中共江苏省委教育工委、江苏省教育厅承办单位:江苏省高校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四、活动对象第三届江苏省大学生网络文化节(以下简称“大学生网络文化节”)面向全省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群体。第三届江苏省高校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活动(以下简称“网络教育优秀作品推选展示”)面向全省高等院校教师群体。五、作
  • 2023.10.24 2023.10.24
    关于参加庆祝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暨“留学报国·苏州故事”集中宣讲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庆祝欧美同学会总会成立110周年,弘扬传承百十年来留学报国的优秀传统,激励广大苏州归国留学人员更好地勇担时代重任,激扬奋进力量,10月26日苏州市委统战部在我校举办“赓续百年荣光·丹心再谱华章”庆祝总会110周年暨“留学报国·苏州故事”集中宣讲活动,届时将举行我校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揭牌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1.有关校领导;2.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3.苏州城市学院欧美同学会(留学人员联谊会)全体会员;4.师生代表。其中,师生代表由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通知,其余人员由党委统战部负责通知。二、参会时间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14:00三、大会地点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四、其他事项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并根据现场引导在指定区域就座;2.注意会场秩序,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3.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于10月25日(星期三)15:00前向党委统战部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王安溶;联系电话:66554613)。党委统战部2023年10月24日
  • 2023.10.24 2023.10.24
    关于组织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前培训的通知
    教字[2023]174号各学院(部)、班级:(一)报名对象:报名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所有同学均可报名参加。(二)报名费用:20元/人。(三)报名方法: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4日14:00至2023年10月26日16:00。报名方法:学生采用网上报名,步骤为:进入苏州城市学院教务网站→等级考试→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前培训,点击“确认报名”后,系统将自动从学生一卡通账户中扣除相应费用(请确保一卡通账户余额大于所需报名费)。(四)培训时间:拟定于2023年10月29日下午1:30(五)培训地点:另行通知(六)报名成功后概不退费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10月24日
  • 2023.10.24 2023.10.24
    关于 “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社区工作人员招聘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社区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积极推进队伍入驻、广泛引导学生参与、统筹加强条件保障,将第一社区打造成党建前沿阵地,“三全育人”实践园地、平安校园样板高地,经研究决定,面向第一社区同学选拔一定数量工作人员,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1号宿舍楼、2号宿舍楼、3号宿舍楼、4号宿舍楼的2021级和2022级学生。二、招聘数量楼号人数1号楼72号楼73号楼74号楼7三、招聘条件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2.信念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优秀的道德品质,具备开放和包容的心态,热爱生活、乐于奉献、关心群体,有责任、敢担当。3.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耐心,具有团结协作的意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有强烈为同学服务的意识。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具备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5.学习成绩当学年排名班级前50%,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无违纪记录。四、招聘组织1.报名同学扫码填写《“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社区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2.报名同学扫码加入QQ群,进群后将群名片修改为“楼号-班级-姓名”,便于后
  • 2023.10.24 2023.10.24
    关于校运动会期间班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为配合校运会(10月27日至28日)正常进行,现将学校班车做如下安排:发车班次东区—苏城院:7:30独墅湖—苏城院:7:45返回班次苏城院—东区—独墅湖:17:00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四日
  • 2023.10.23 2023.10.23
    关于校运动会期间停课安排的通知
    教字[2023]173号各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至10月28日(星期六)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秋季运动会。经研究决定,10月27日(周五)除以下课程照常上课外,其他课程停课一次。班级课程上课时间22光电信息普通物理(实验)210月27日1-4节22电气(中外合作)2普通物理(实验)210月27日5-8节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10月23日
  • 2023.10.23 2023.10.23
    关于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拟培育对象名单公示
    教字[2023]172号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的通知》(苏教师〔2022〕5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90号)的具体要求与安排,经教师本人报名、所属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我校拟对5名教师进行“苏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培育,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序号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所属单位1李宏刚教授马克思主义学院2许孝芳教授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3张士强教授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4郝晓红副教授基础教学部5王瑞芳副教授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请注明本人的姓名、单位、电话,以便联系;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电话66558062,地址:综合楼201。特此公示。教务处2023年10月23日
  • 2023.10.23 2023.10.23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92号各学院:为广泛宣传我校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励志成长成才的故事,强化榜样引领和示范作用,助力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二、申报数量各学院择优推荐1-2篇三、写作要求1.事迹突出。文章从老师、同学的视角(不可采用第一人称),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获奖者如何刻苦钻研并取得优异成绩、怎样积极主动地做好学生工作、社会服务等,形象要丰满、内容要生动,人物事迹要求真实突出,主题积极向上,具有感染力和号召力,也要具有较强的可读性,以达到引导和激励广大在校大学生的目的。2.文章要有一定的典范性,从而具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既要突出获奖者取得的学业和科研成果,更要总结归纳其取得成果的内在和外在因素,重点突出获奖者在学习、生活、社会服务中的亮点和个性特点,要事迹感人、故事动人。3.文章语言要简练并富有文采,主题要突出,行文要做到详略得当、结构匀称。材料的采集和引用要围绕主题展开,避免用简单的材料堆砌文章。要注意归纳并突出描写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用简洁明了的叙事
  • 2023.10.23 2023.10.23
    关于举办教学成果奖培育与申报专题讲座通知
    教字[2023]171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教学成果的培育和凝练工作,提高教学成果奖的申报质量,深化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特邀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二等奖、江苏省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张亚权教授,召开教学成果奖培育与申报专题讲座。具体安排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10月25日下午3: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各院(部)分管领导、专业负责人四、其他要求请各相关单位通知参会人员准时参会,若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的,请及时请假。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王老师,电话:66550217。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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