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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3-10-27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禾计划”学员名单的决定
2023-10-27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名单的决定
2023-10-2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专职辅导员心理工作技能提升工作坊的通知
2023-10-2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润心护航·守望青春——艾防知识校园行”主题教育讲座的通知
2023-10-26
关于启用国际交流学院北侧等停车场的通知
2023-10-26
关于组织参加苏州市社会科学院专题讲座的通知
2023-10-26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第二社区工作人员招新通知
2023-10-26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与会议纪要查阅工作的通知
2023-10-26
关于我校第二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立项的公示
2023-10-26
关于征集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徽标的通知
2023-10-26
关于召开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2023-10-25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2023-10-25
关于开展“躬耕教坛 强国有我”师德建设优秀案例和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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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7
2023.10.27
第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0月30日——11月5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0.30(周一)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1.1(周三)下午3:00综合楼大会议室重点学科建设研讨会毛小勇另行通知11.1(周三)下午3:30综合楼1222023级新生座谈会吴昌政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10月27日
2023.10.27
2023.10.27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禾计划”学员名单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团干部的培养工作,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等环节,翟靖宇等100位同学录取为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禾计划”学员,名单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禾计划”学员名单.xlsx团委(美育中心)校团委团务中心2023年10月27日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名单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等环节,张欣洁等56位同学录取为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名单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名单.xlsx团委(美育中心)校团委团务中心2023年10月26日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专职辅导员心理工作技能提升工作坊的通知
各学院: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加强专业支撑和科学管理,着力提升辅导员队伍心理健康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专职辅导员心理工作技能提升工作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主题:《辅导员校园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实务》主讲人:苏州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副处长、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范晴岚二、培训时间2023年11月3日9:30-11:30三、培训地点综合楼122四、培训对象全体二级学院辅导员未尽事宜,请联系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人:沈怡佳,联系电话:0512-66508473,邮箱:1298171310@qq.com。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0月26日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润心护航·守望青春——艾防知识校园行”主题教育讲座的通知
各学院: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青春健康同伴教育成效,强化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树立正确的生命观,兹定于11月2日开展苏州城市学院“润心护航·守望青春——艾防知识校园行”主题教育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润心护航·守望青春——艾防知识校园行二、活动对象2023级全体在校生三、活动时间11月2日(星期四)18:30四、活动地点主会场:综合楼多功能厅分会场:各新生晚自习教室五、注意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区域就坐。与会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2.未尽事宜请联系:潘芝颖,联系方式:0512-66508473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023年10月26日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启用国际交流学院北侧等停车场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校园综合服务功能,解决校内机动车位供给不足和停车难的问题,学校根据校内实际情况,利用闲置空地及原有基础设施,新(改)建5处室外停车场,规划207个停车位,其中,国际交流学院北侧停车场新增停车位66个、16号公寓楼北侧道路新增停车位28个、学生活动中心门口停车场新增停车位18个、朝阳路东侧道路新增停车位23个、13号公寓楼北侧停车场改建停车位72个,目前已改造完毕,现决定于2023年10月30日正式启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停车场位置新建停车场位于国际交流学院北侧、16号公寓楼北侧道路、学生活动中心南侧、朝阳路东侧道路、13号公寓楼北侧。详见文末示意图。二、注意事项1.车辆进入停车场后请按指定路线行驶,注意安全礼让,不得占用消防通道,未标识区域不得随意停放车辆。2.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门、关好车窗及后备箱,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以免造成物品丢失。3.请自觉爱护停车场内的环境卫生及停车场内的公共设施,共同维护好停车场内的公共秩序。下一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将持续推动“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走心,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工作水平,强化责任担当,提升管理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组织参加苏州市社会科学院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学院(部):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决策咨询研究水平,提升决策咨询质量,文正智库拟组织我校教师参加苏州市社会科学院举办的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2023年11月3日(周五)下午14:00二、举办单位苏州市社会科学院三、讲座主题《如何做好调研提高决策咨询报告质量》四、主讲嘉宾徐天舒苏州科技大学教授、长江产经研究院苏州中心主任欢迎各位感兴趣的老师积极报名。为精确统计出席讲座人数以便安排合适的讲座地点,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10月28日17:00前将参加人员的名单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王嘉慧联系邮箱:wangjh@szcu.edu.cn特此通知。参加人员.xlsx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文正智库2023年10月26日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第二社区工作人员招新通知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工作清单》相关文件要求,为推动社区工作开展,切实加强学生社区的管理,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致力于实现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现开展“一站式”学生第二社区工作人员招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我校9号宿舍楼、10号宿舍楼、14号宿舍楼的2021级和2022级学生(在籍在校)。二、招聘数量楼号招聘数量97107147三、招聘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个人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具备较强的管理、组织、协调能力,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3、学习成绩当学年排名班级前50%,必修课无不及格课程,无违纪记录。4、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团结协作的意识,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或入党、团积极分子优先。四、报名事宜1、有意向报名的同学请扫码填写《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第二社区工作人员招新报名表》2、报名后请扫码加入QQ群:928503201,进群后将群名片修改为“楼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与会议纪要查阅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议事决策效率和科学性,根据《关于印发中共苏州城市学院委员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苏州城市学院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的通知》(苏城院委〔2021〕5号)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议题征集与会议纪要制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议题分类及材料要求(一)议题分类1.校长办公会:议题分为学习类、提议类、决定类、通报类。其中,提议类后续需再提交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通报类议题仅通报相关情况,无需会议决策。2.党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分为第一议题、学习类、审议决定类、通报类、专题研究类,其中,第一议题、学习类、专题研究类一般由校党委领导指定,通报类议题仅通报相关情况,无需会议决策。(二)材料组成议题材料须包含议题征集表(附件1)、主请示(报告)材料或附件(若有,如制度、通知、方案、协议合同等)办公会提议类、决定类,常委会会议审议类议题主请示材料应包含以下三部分:一是基本情况。简要说明议题的相关背景,如申报此议题的原因、目的、作用、意义等,以及申报议题的现实依据、政策依据、法律依据;说明拟推进该事项的时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我校第二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立项的公示
各业务指导单位: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各学院(部)社团自主申报基础上,经校社联初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相关单位(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宣传部)评审,拟立项项目61项,其中:A类5项、B类13项、C类18项、D类25项。现将拟立项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0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团委闵小豹老师。联系电话:15542803916;邮箱:798385982@qq.com特此通知。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立项名单.xlsx团委(美育中心)2023年10月26日
2023.10.26
2023.10.26
关于征集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徽标的通知
各学院(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教育部正在举办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根据工作需要,大赛组委会拟面向全国高校征集大赛徽标(LOGO),充分展现“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就”的办赛目标,提升大赛的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设计要求1.徽标应凸显大赛目标与特色,体现“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的主题。2.徽标应内涵丰富、形象生动,具有较强的视觉识别性和想象空间,有较强的艺术性和延展性,便于推广传播和后期制作。3.徽标采用RGB色彩模式的JGP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并附创意说明一份(不超过300字)。原始设计图稿自行保留。4.徽标应为原创且未曾公开发表,如有抄袭等侵权行为,投稿人承担一切责任。二、评选办法1.请将投稿作品电子文件打包成压缩文件,于2023年11月7日之前,发送至zhuf@szcu.edu.cn。邮件以“徽标征集+投稿人学院(部)及姓名”为标题,正文及压缩包名称体现投稿人学院(部)、姓名及联系方式。2.学校将
2023.10.25
2023.10.25
关于召开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学院分团务中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改革,坚持从严治团,选树典型,表彰先进,经校团委、团委团务中心研究决定,召开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1.校院两级团务中心指导老师;2.各学院分团务中心负责人;3.各学院分团务中心代表各3名。二、会议时间、地点2023年11月1日(周三)晚上6点、综合楼122三、考评方法此次答辩由校团委组建评议工作组,以考核评分表、工作汇报、综合评议的方式对各学院分团务中心进行综合评估。四、汇报要求请各参评学院分团务中心结合2022-2023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参照优秀分团务中心评比细则,围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基层组织建设、团员管理、媒体建设等方面,配合PPT进行6分钟以内的汇报。五、其他事项1.请各学院分团务中心于10月31日下午5点前将汇报PPT和《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答辩评审会参与人员名单》(附件)发送至团委团务中心办公室邮箱szcutwtwzx@163.com。2.各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因故不能出席的,请履行请
2023.10.25
2023.10.25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1.基层工会组织建设相关文件;2.《国家秘密定密暂行管理规定》。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3年第12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3年10月25日
2023.10.25
2023.10.25
关于开展“躬耕教坛 强国有我”师德建设优秀案例和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营造尊师重教浓厚氛围,激励全校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不忘立德树人初心,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躬耕教坛强国有我”师德建设优秀案例和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师德建设优秀案例征集面向各二级党委;教师风采短视频征集面向全校师生。二、活动安排(一)师德建设优秀案例1.选题要求各单位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涌现出来的典型做法,要求理念先进、举措有力、实绩突出、经验典型。2.内容要求案例名称简洁、主题突出、内容真实、语言精练、逻辑清晰,重点阐述在师德师风建设典型做法中的主要举措、创新点、工作成效和经验等内容,具可操作性、有借鉴价值,切忌大话、空话、套话,切忌以工作总结代替典型提炼。3.申报要求以单位或教学团队名义均可申报,每个二级党委申报典型案例至少1个,不超过3个。申报时,请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师德建设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供与案例相关的活动照片、媒体报道、规章制度等支撑材料。4.评选与奖励学校组织评审,遴选出5个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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