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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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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09-27
  •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2023-09-27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以及创新创业“三大赛”外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的...2023-09-27
  • 关于图书馆中秋、国庆假期闭馆的通知2023-09-27
  • 关于召开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答辩评审会的通知2023-09-27
  •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行动的通知2023-09-27
  • 关于举行苏州城市学院附属学校揭牌仪式的通知2023-09-27
  • 关于开设竞赛、创新提升课程的通知2023-09-26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技能证书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2023-09-26
  •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的通知2023-09-25
  •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2023-09-25
  • 苏州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微专业录取结果公示2023-09-25
  • 关于开展“润心”行动——“观照自我•心享时光”苏州城市学院心理文化节活动的通知2023-09-25
  • 关于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比赛的通知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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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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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27 2023.09.27
    关于做好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79号各学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以及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3年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21级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见《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二、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连续两年获评学校三好学生。三、申报流程和时间申报学生下载并填写《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和《国家奖学金申请登记表》(附件3),由班级推荐,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按照流程组织评审并上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材料申报
  • 2023.09.27 2023.09.27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和相关通知要求,本周学习内容为:1.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考察时关于主题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2.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3.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努力成长为对党和人民忠诚可靠、堪当时代重任的栋梁之才”重要文章;5.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专题学习。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3年第10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3年9月27日
  • 2023.09.27 2023.09.27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以及创新创业“三大赛”外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49号各学院、班级: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科研与竞赛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学【2021】16号文件)、《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三大赛”组织与激励实施办法》(苏城院教【2022】10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学科竞赛认定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流程申请学生自行登录学校数字门户网站,依次填写相关信息,根据参赛实际情况如实填写。(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二、相关提醒1.网上申请开放时段:2023年10月7日—10月12日2.联系人:李老师(综合楼205)3.联系电话:0512-66557122特此通知。附件:操作参考.docx教务处2023年9月27日
  • 2023.09.27 2023.09.27
    关于图书馆中秋、国庆假期闭馆的通知
    全校师生:因我校图书馆综合改造工程尚在收尾阶段,国庆假期期间会有高空作业项目,为确保您的安全,国庆假期期间图书馆闭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各位师生谅解和配合。图书馆(档案馆)2023年9月26日
  • 2023.09.27 2023.09.27
    关于召开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答辩评审会的通知
    各学院学生分会: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学生会深化改革,进一步了解各学生分会近一年的工作情况及发展成果,全面总结工作内容,经校团委、校学生会研究决定,召开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答辩评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1.校院两级学生会指导老师;2.各学院学生分会负责人;3.各学院学生分会代表各3名。二、会议时间、地点10月8日(周日)晚上18点、综合楼122三、考评方法此次答辩由校团委和校学生会牵头组建评议工作组,以考核评分表、工作汇报、综合评议的方式对各学院学生分会进行综合评估。四、汇报要求请各参评学院学生分会结合2022-2023学年工作开展情况,参照优秀学生分会评比细则,围绕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成长服务、校园文化、媒体宣传五方面,配合PPT进行6分钟以内的汇报。五、其他事项1.各学院学生分会汇报PPT和《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答辩评审会参与人员名单》(附件1)请于10月7日12:00前发送至校学生会办公室邮箱sdwzxshbgs@163.com。2.各参会人员请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因故不能出席的,请履行请假手续。答辩过程中,请与
  • 2023.09.27 2023.09.27
    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单位: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省委省政府及省教育厅党组的工作要求,大力拓展就业渠道,推动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现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4届毕业生就业指导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如下:专项行动一:供需对接就业育人以书记校长(院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和就业实践基地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积极与企业开展定向人才培养、就业实习基地建设、人力资源提升、重点领域合作等工作,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校企协同为培养更多创新型、复合型和应用型人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统筹做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第二期已立项项目有序推进及第三期项目规划申报等工作。专项行动二: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学校搭建毕业生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高效对接平台,促进人力资源供需匹配,紧盯人才需求,开拓思路、精准发力,持续发挥“政校行企”四方联动的综合优势,与地方人社、行业商会联动统筹企业招聘需求、定向招募推介,通过“学校-学院-学生”、“学校-班委-学生”双轨信息链,推动招聘信息下沉,为
  • 2023.09.27 2023.09.27
    关于举行苏州城市学院附属学校揭牌仪式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培育造就文化文艺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我市教育,充分发挥学校文化传承创新的优势与作用,苏州评弹学校、苏州市艺术学校将正式纳入苏州城市学院首批附属学校。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行苏州城市学院附属学校揭牌仪式。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9月28日(周四)上午10:15二、地点苏州城市学院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三、参加人员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负责人1名、设计与艺术学院全体教职工、学生代表四、注意事项1.请参会人员提前20分钟进场;2.请参会教职工佩戴校徽。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9月27日
  • 2023.09.26 2023.09.26
    关于开设竞赛、创新提升课程的通知
    教字[2023]148号各学院、班级: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创意主题,培养我校学生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能、数据科学思维、实践能力和协作能力,提升我校学生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方面竞赛科研及创新创业能力,适应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应用领域快速增长的人才需求。瞄准世界科技前沿,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不断提高人工智能领域科技创新和合作交流等能力,本学期拟开设人工智能系列课程,10月、11月开设主要安排如下。一、开设目标专业教育是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和能力的主阵地,社会行业人才需求和行业标准更是专业创新创业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和规格,系列课程开设主要是结合计算机特别是大数据发展现状及需求,让学生在专业基础上获得更深入的学习和训练,特别是培养学生人工智能方向创新创业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为学生个性化发展提供多种业务素质能力准备。课程安排课程师资:主要由行业(企业)专家构成阶段1:人工智能基础(大类)课程内容:大数据、机器学习、神经网络、自然语言处理、物联网、元宇宙等相关开设时间:10月(每周六、日或周中晚间)阶段2:ChatGPT基础及实践课程内容:ChatGPT大模型基础学习及专
  • 2023.09.26 2023.09.26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技能证书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47号各学院: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技能证书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1〕9号)和《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技能证书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修订)》(苏大文正教[2020]40号)文件精神,本学期技能证书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根据认定管理办法文件第二条执行。二、申请流程:1.网上申请申请学生自行登录学校数字门户网站,依次选择[数字门户]-[技能证书学分认定]菜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提交申请的操作(操作图解附后)。网址:https://www.szcu.edu.cn/网上申请开放时段:10月7日8:00—10月13日15:00。2.现场审核网上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学生携带相关技能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至师生服务大厅相关柜台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复印件留存,原件返还给学生。现场审核受理时间:10月10日-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三、相关提醒网上申请成功后请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现场审核,仅网上提交申请无效。咨询电话:0512-66558062(韩老师)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9月26日
  • 2023.09.25 2023.09.25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拟开展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本次评比设优秀组织奖、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二、评比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10月19日18:00地点:综合楼122三、参与人员1.校团委老师及团务中心负责同学2.各二级学院团工作负责人3.参与评比的团支部书记四、评比要求1.各学院团委可申报0-4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并择优推报0-2个参评精品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范围为此前申报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并审核通过的单位。2.各学院团委需在10月13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经各学院团工作负责人审核后报送至指定邮箱,推荐材料为:《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附件)、1000字以内的活动总结(附策划)和4-5张活动图片,邮件命名为:XX学院团委+优秀主题团日活动。3.校团委邀请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评比形式为材料审核和现场答辩两种形式,现场答辩每组限时5分钟,相关PPT请各学院团委于10月18日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现场答辩和评审小组综合评议的方式评
  • 2023.09.25 2023.09.25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各学院团务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经校团委、团委团务中心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校院两级团务中心工作人员二、申报条件(一)优秀分团务中心1.思想引领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动员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加强对青年大学习的监督跟踪,积极选送优秀学生骨干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按照要求开展各类“信仰公开课”。2.组织建设好。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认真实施,扎实推进对标定级,本级及所属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及时准确完整录入“智
  • 2023.09.25 2023.09.25
    苏州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微专业录取结果公示
    教字[2023]146号各相关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微专业”项目招生选拔的通知》(教字[2023]118号)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组织面试等环节,拟录取名单已产生(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9月28日前与教务处钱磊联系。联系电话:66556322,邮箱:1036646465@qq.com。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以示负责。特此公示。教务处2023年9月25日
  • 2023.09.25 2023.09.25
    关于开展“润心”行动——“观照自我•心享时光”苏州城市学院心理文化节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3〕78号各学院、各班级: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州城市学院“润心”行动实施方案》,打造“培根铸魂”大心理工作体系,丰富大学生校园文化生活,形成“人人关注心理健康,人人拥有健康心理”的校园氛围。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联合各二级学院于9-12月举办“‘润心’行动—‘观照自我·心享时光’苏州城市学院心理文化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观照自我·心享时光二、组织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二级学院三、活动时间2023年9月-12月四、活动内容本次活动分为“点亮心灯”—心理科普篇、“唤醒心情”—情绪调节篇、“激发心力”—心理活动篇三个模块,具体活动内容如下:活动模块活动时间活动名称承办单位“点亮心灯”—心理科普篇10月“新生启航心理健康第一课”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11月“心连心”座谈会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12月心理读书会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9-12月心理委员专题培训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各二级学院“唤醒心情”—情绪调节篇10月心情典当铺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10月释放压力,“水”掉烦恼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11月情绪拼贴画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11月文传心
  • 2023.09.25 2023.09.25
    关于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比赛的通知
    各党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铸牢师生民族共同体意识,将“铸牢”工作融入办学治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第一届“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校在行动”系列活动的通知》精神,现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征文比赛活动。一、征文对象全校师生二、征文内容征文作品分为普通类和学术类,要求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政治方向正确,思想健康向上。1.普通类。征文不限体裁,字数不少于1500字(诗歌字数不限)。征文内容包括在校园、家乡、社会的所见所闻以及感悟,展现各族师生之间真情交融、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感人事迹,全面展示各族师生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建设伟大祖国、共同创造美好生活的精神风貌等。2.学术类。征文应遵守学术论文基本写作规范,按照“小切口、真问题”的轻量化理论产品打造,字数不少于3000字。征文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研究、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国情研究、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研究、中国共产党百年民族工作历史研究、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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