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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换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2023-10-19
关于封闭5号楼教学区教室的通知
2023-10-19
关于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3-10-19
关于召开2023年招生宣传总结表彰会的通知
2023-10-19
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2023-10-19
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2023-10-18
2023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2023-10-18
关于报送协同监督成员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2023-10-18
关于在2023级新生中开展第三期“树立理想信念,积极向党靠拢”党史党情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3-10-18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培训的通知
2022-11-17
关于在2022级新生中开展第二期“树立理想信念,积极向党靠拢”党史党情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2-09-30
2022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2022-04-15
关于邮箱别名采集的通知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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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9
2023.10.19
关于教职工换领第三代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人字〔2023〕53号全校各单位: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限期停用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的公告》(https://www.suzhou.gov.cn/szsrmzf/zwgg/202305/1c0cfa3fca664f6a91ef367abeac4d19.shtml),自2023年12月1日起,停用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2年4月至2021年5月间在苏州市区(含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虎丘区)发放的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停用后,苏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将无法使用就医结算、人社相关业务办理等功能,该卡的金融支付功能、市民卡功能可继续使用。为避免对教职工生活、就医等方面造成影响,请教职工结合本人工作、生活以及领取养老金等实际需求,稳妥选择相关银行,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到相关银行办理免费换领手续。目前苏州市已开通苏州银行、农业银行、农商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邮储银行、江苏银行、交通银行、南京银行、招商银行等11家合作银行的即时制卡服务,可以实现即时申办即时拿卡。为方便教职工办理该项业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和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联系了
2023.10.19
2023.10.19
关于封闭5号楼教学区教室的通知
教字[2023]164号各学院(部)、班级:我校将于10月21日和22日举行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根据考试的统一安排及要求,5号教学楼教室10月20日(周五)下午5:00至10月22日(周日)12:00封闭,请同学们在10月20日下午5:00前将教室内的物品清理取走,22日12:00起教室正常开放。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10月19日
2023.10.19
2023.10.19
关于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字[2023]163号各学院(部):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校领导教学工作要求,了解本学期各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学校决定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地点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时间:10月24日上午10:00二、参加人员各学院(部)分管领导、教务秘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人。三、注意事项请各学院(部)与会人员准时参会,若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的,请及时请假。如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0217。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10月19日
2023.10.19
2023.10.19
关于召开2023年招生宣传总结表彰会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为了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我校招生宣传工作,兹定于10月26日下午召开2023年招生宣传总结表彰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10月26日(星期四)16:00二、会议地点3-101室三、出席人员分管校领导、2023年招生宣传人员及各学院(部)教师代表。四、会议议程1.2023年招生宣传工作总结2.2023级新生问卷调查情况汇报3.招生宣传代表发言4.2023年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表彰5.校领导总结讲话五、注意事项1.请各学院(部)选派两名教师代表参会,并于10月24日(周二)17: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至招生就业处吕清松。2.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吕清松,联系电话:0512-66553803。特此通知。招生就业处2023年10月19日
2023.10.19
2023.10.19
关于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活动的通知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实施细则》(苏城院委〔2023〕2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大家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担当作为,推进学校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学校机关党员中开展“党员先锋岗”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单位、服务师生员工”的目标定位,引导机关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机关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实现机关作风和服务效能双提升、党建与业务工作双促进,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创建范围机关全体党员三、创建标准1.政治素质过硬。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岗位业绩突出。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
2023.10.18
2023.10.18
关于做好202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根据上级团组织统一部署和要求,校团委前期组织开展2023年暑期“三下乡”“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和朋辈教育,助力全校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校团委拟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校级优秀团队、个人、调研报告及实践基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项目(一)优秀团队优秀团队主要表彰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满足实践要求,宣传效果佳且范围广,通过特色实践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二)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教师或者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认真负责,方法恰当有效,在社会实践的宣传、组织工作中做出积极贡献,带来良好的社会反响。(三)先进个人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动组织者要求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实践成效显著;活动参加者要求全程参加实践活动,实践目的明确、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
2023.10.18
2023.10.18
2023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学字〔2023〕89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3〕1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3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推荐,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评审,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陈彦达等16名学生拟获得2023年国家奖学金。现将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23日前与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0月18日
2023.10.18
2023.10.18
关于报送协同监督成员单位联络员的通知
各协同监督成员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稳步推进我校监督体系建设,根据《关于完善苏州城市学院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合力的实施办法(试行)》(苏城院委〔2023〕39号)文件要求,现请各协同监督成员单位(附件1)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并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协同监督成员单位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请于10月27日(周五)下班前,将《登记表》发送至纪委办公室邮箱:jwb@szcu.edu.cn。联系人:秦初蕾电话:66517351附件1:协同监督成员单位名单.docx附件2:协同监督成员单位联络员基本信息登记表.xlsx纪委办公室2023年10月18日
2023.10.18
2023.10.18
关于在2023级新生中开展第三期“树立理想信念,积极向党靠拢”党史党情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党委学生党支部:为教育引导苏州城市学院新生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学习二十大党章,普及党的基本知识,引导广大新生积极向党靠拢,筑牢理想信念根基,自觉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党校将组织各学生党支部在2023级新生中开展第三期“树立理想信念,积极向党靠拢”党史党情教育活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10月19日—10月31日二、对象:2023级全体学生三、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章程、党员发展的基本要求及相关程序等。四、培训要求:1.各学生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在本支部所属新生中开展线下集中授课。2.党支部书记为本次教育活动主讲人,应认真备课,通过新生晚自习开展相关教育活动。3.教育活动结束后,各支部就开展情况作出小结,并以学院为单位在11月6日下午17:00前将材料压缩包(内含WORD版文字总结稿;活动图片1-2张)通过邮箱报送至党校,联系人:饶琼,邮箱:zzb_raoqiong@szcu.edu.cn,联系电话:66554610。4.相关授课资料可在2023迎新工作对接群中下载。党校2023年10月18日
2022.11.17
2022.11.17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党支部书记培训的通知
各党支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苏州城市学院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加强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提升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增强新时代基层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提高新时代党支部书记的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业务本领,党委组织部(党校)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目标本次培训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做敢做善为的新时代党支部书记”为主题,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定期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集中
2022.09.30
2022.09.30
关于在2022级新生中开展第二期“树立理想信念,积极向党靠拢”党史党情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会议胜利召开,学习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普及党的基本知识,引导苏州城市学院广大新生树立理想信念,积极向党靠拢,不负时代不负韶华坚定跟党走,促进自身成长与成才,学校党校将组织各学生党支部在2022级新生中开展第二期“树立理想信念,积极向党靠拢”党史党情教育活动。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时间:2022年10月9日—10月13日二、对象:2022级全体学生三、内容:中国共产党的历史、章程、党员发展的基本要求及相关程序。四、培训要求:1.各学生党支部按照通知要求,在本支部所属新生中开展线下集中授课。2.党支部书记为本次教育
2022.04.15
2022.04.15
2022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党员教育培训计划
各党支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切实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结合我校实际,现对2022年全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二十大精神,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牢记宗旨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
2021.12.22
2021.12.22
关于邮箱别名采集的通知
全校师生:为提高我校教学、科研、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应用程度,切实方便教职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已初步完成了邮箱系统的建设与调试。在新邮箱正式启用之前,现面向全校师生进行邮箱别名采集,在信息采集完成与审核后,我部门会统一在邮箱系统后台进行开户。邮箱启用时间另行通知。别名采集步骤如下:1、登录学校数字门户;2、点击“办事目录”;3、选择部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4、点击“学校邮箱开通申请”,别名信息按照要求填写后,提交流程。邮箱别名命名规则及密码:1、邮箱别名长度为3-18位;2、邮箱别名中必须包含字母,不区分大小写,可以含有数字、字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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