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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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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经济与数字化转型微专业招生宣讲会2023-09-13
  • 关于举行第五期发展对象培训开班典礼暨视频学习的通知2023-09-13
  • 关于公布2023年资助诚信教育活动获奖情况的通知2023-09-13
  •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2023-09-13
  • 关于组织参加学生资助基本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2023-09-13
  • 2023“外研社•国才杯”五大赛苏州城市学院校级选拔赛通知2023-09-12
  • 关于新生户口迁移办理的通知2023-09-12
  •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2023-09-12
  •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2023-09-12
  • 关于举行苏州城市学院2023级学生军训动员大会的通知2023-09-12
  • 关于开设大学外语小语种必修课程的通知2023-09-12
  • “弘扬传统文化 坚定文化自信” 2023年中秋教职工活动2023-09-12
  • “捕捉美好 定格瞬间”2023年金秋教职工摄影活动2023-09-12
  • 关于参加苏州市第22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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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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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3 2023.09.13
    数字经济与数字化转型微专业招生宣讲会
    教字[2023]125号为帮助同学们更深入了解“数字经济与数字化转型”微专业的学习目标和要求,兹定于2023年9月14日(周四)中午开展宣讲,欢迎全校各个专业对数字经济感兴趣的同学们踊跃参会。宣讲时间:2023年9月14日(周四)12:30-13:10宣讲地点:五号楼5-113主讲人:尹楠、李薇主讲人介绍:尹楠,管理学博士,副教授,南京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后,研究方向为信息管理、企业信息化建设、大数据分析等。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8篇、出版学术专著3部,主持完成多项省部、市厅级科研项目,获得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奖一等奖和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拥有1项国家发明专利和20多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1项软件著作权。具有微软MCSE系统认证工程师、系统分析师的资格证书,以及企业网络化建设和数据分析的相关工作经历,有较强的实践工作经验。李薇,管理学博士,2010年9月至2020年6月在华中科技大学相继获得管理学学士及博士学位,毕业后曾就职于招商银行,从事博士后研究。主持深圳特区金融学会项目“金融科技下的供应链金融创新与发展研究”(2020),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国际合作
  • 2023.09.13 2023.09.13
    关于举行第五期发展对象培训开班典礼暨视频学习的通知
    各党委:按照学校党校2023年下半年工作安排,兹定于9月15日(周五)下午3:30在教学楼3-101举行第五期发展对象培训开班典礼暨视频学习,集中观看中央组织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录制的《党课开讲啦》第二期《伟大建党精神》和第三期《党的伟大成就》。请全体学员提前10分钟到场进行线下签到,在指定位置就坐,请各相关党支部及时通知培训学员准时参会。党校2023年9月13日
  • 2023.09.13 2023.09.13
    关于公布2023年资助诚信教育活动获奖情况的通知
    学字〔2023〕69号根据《关于大力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2023〕13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2023〕6号)和《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学字﹝2023﹞37号)相关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共评选出11篇获奖主题征文,7个主题活动典型案例,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获奖名单有异议,请在9月16日前与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3。附件:资助诚信教育活动获奖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9月13日
  • 2023.09.13 2023.09.13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和相关通知要求,本周学习内容为: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专题学习;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等重要论述;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4、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及苏州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5、习近平致信全国优秀教师代表的重要精神。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3年第9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3年9月13日
  • 2023.09.13 2023.09.13
    关于组织参加学生资助基本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68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资助基本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13号)要求,为全面了解当前我校学生资助基本情况,真实掌握学生对资助工作的需求和满意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资助基本情况问卷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我校在校学生。二、调查内容学生深入了解学生资助政策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资助政策的了解程度及了解途径,学生资助需求满足情况,资金发放是否及时,奖助学金评定过程是否公正,学生总体满意度等。三、填写要求1、填写调查问卷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本学院学生的40%;2、请各学院整班抽取学生参加调查,每个年级都要抽取到。不得只安排获得资助的学生参加调查,也不得只抽取部分年级学生填写问卷;3、各学院在开展调查工作过程中,除向学生客观解释问卷含义外,请勿提供所谓“标准答案”,影响学生自主答题,或代替填写问卷。4.填写调查问卷时,学校请选择“158”号“苏州城市学院”。四、调查时间9月13日至9月23日。五、调查方式学生通过微信扫描“江苏学生资助”小程序二维码(见下图)或微信搜索“江苏学生资助”小程序参与调查。小程序开放
  • 2023.09.12 2023.09.12
    2023“外研社•国才杯”五大赛苏州城市学院校级选拔赛通知
    教字[2023]124号一、赛事简介“外研社·国才杯”五大赛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联合主办。为营造良好的外语学习氛围,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英语综合应用能力的提升,促进我校外语教学改革与发展,由我校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承办的2023“外研社·国才杯”五大赛苏州城市学院选拔赛初赛即日启动。二、参赛资格全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三、报名方式我校今年将组织英语组演讲、写作、阅读、笔译和口译大赛校园选拔赛。英语组演讲、写作、阅读、笔译和口译大赛五项比赛均由校园初赛和复赛两轮组成。五大赛举办时间不冲突,同学们可同时报名参加多项比赛。所有比赛均须学生登录大赛官网ucc.fltrp.com,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大赛官网报名攻略:https://ucc.fltrp.com/c/2023-07-07/519717.shtml)。完成线上报名后,请同学们务必加入相应组别比赛的QQ群并持续关注后续消息。更多关于比赛的详情请参见大赛官网通知:https://ucc.fltrp.com/c/2023-04-30/517
  • 2023.09.12 2023.09.12
    关于新生户口迁移办理的通知
    各院(系)、各班级:为方便学生户口统一迁移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户口迁移政策与流程户口迁移政策详见网站办事指南,请及时关注。(https://bwc.szcu.edu.cn/2022/0906/c752a46977/page.psp)二、所需材料1.户口迁移证;2.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出具户口迁移申请单(网站下载专区,学生自行填写,https://bwc.szcu.edu.cn/746/list.htm);3.身份证复印件;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齐上述材料后,于9月22日之前交至保卫处(综合楼125)。联系人:贾老师0512-66555539党委保卫部(保卫处)2023年9月12日
  • 2023.09.12 2023.09.12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3〕46号各学院(部)、部门:根据江苏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全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苏高师培函〔2023〕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下半年岗前培训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新补充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任教师、实验技术人员、教学辅助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以及以往考试中仍有不及格科目的人员。二、培训内容岗前培训实行网络课程培训和校本培训相结合。岗前培训实行网络课程培训,使用教材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二版)》《高等教育政策与法规(第二版)》和《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校本培训由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培训的内容包括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课堂教学实践或讲评、现代教育技术培训等。各学院(部)尤其要加强对专任教师课堂教学实践情况(含撰写教案、试讲等)的考核并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岗前培训课堂教学实践考核表》(附件2),补考人员无需填写。三、报名和考试(一)培训对象自行在岗前培训系统完成培训注册及考试报名工作,网址http:/
  • 2023.09.12 2023.09.12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23〕19号)和省厅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视频培训会要求,为扎实做好我校2023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分工为确保我校高等教育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强化教育事业统计全过程质量管理。根据上级要求,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分为数据填报及自查自纠两部分:1.数据填报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筹,通过“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形式采集、填报统计表,具体分工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2.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数据质量控制、源头数据审核、台账细化举措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等“回头看”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及时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总报送。二、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10月8日前):采集、填报数据2.第二阶段(10月17日前):汇总、校验数据3.第三阶段(10月31日前):信息上报和纸质材料报送4.第四阶段(11月10日前):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报送三、工作要求1.
  • 2023.09.12 2023.09.12
    关于举行苏州城市学院2023级学生军训动员大会的通知
    学字〔2023〕67号各学院:兹定于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16:30在学校运动场举行苏州城市学院2023级学生军训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16:30二、地点学校运动场三、参加对象1.承训教官2.苏州城市学院分管校领导3.相关部门负责人4.全体指导员、教导员5.全体参训学生四、注意事项1.参训学生着军训服装按照班级整队,提前20分钟整队入场。2.全体指导员着军装提前20分钟参会。3.要求与会人员间隔适当距离。4.遇雨安排另行通知。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2023年9月12日
  • 2023.09.12 2023.09.12
    关于开设大学外语小语种必修课程的通知
    教字[2023]123号为提供学生在校期间多语种学习的机会,提高毕业后进入外资企业的就业竞争力,帮助学生创造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23级非外语专业开设大学外语小语种必修课程。具体情况如下:一、开课计划1、开设课程:《大学日语》2、课程性质:必修课程(修读学生可不再修读《大学英语》)3、修读年限:一学年(第一学年每学期安排4学时)4、学分要求:修读学生需按序修满8学分5、班级规模:设4个班,每班50人。注:报名人数若过少,则不予开班。6、开课时间与大学英语开课时间相同。二、报名工作1、报名对象:2023级四年制本科学生:文正书院基地班、英语、日语、电气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金融(联培班)、英语(联培班)、新闻(联培班)、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生除外;2、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格(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交至各学院教务秘书处,各学院统计好后交至综合楼205。3、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中午12:00三、注意事项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学习非英语语种的非外语专业学生,外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 2023.09.12 2023.09.12
    “弘扬传统文化 坚定文化自信” 2023年中秋教职工活动
    全校各单位:为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营造健康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升教师工作的幸福指数,缓解教师的工作压力,增强教职工的凝聚力,校工会举办“弘扬传统文化,坚定文化自信”中秋教职工活动。一、主办单位:校工会协办单位:机关分工会、翰墨社书画协会二、活动时间:9月26日下午2点-下午4点三、参与人员:面向全校教职工四、活动地点:综合楼122五、参与方式:由各二级学院(机关)分工会统一汇总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002553458@qq.com七、活动内容:(一)猜灯谜(二)制作灯笼(三)送福字等书画活动工会2023年9月12日报名表.docx
  • 2023.09.12 2023.09.12
    “捕捉美好 定格瞬间”2023年金秋教职工摄影活动
    全校各单位:为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展现我校师生不忘初心、踔厉奋发的精神风貌,更好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美育发展,校工会组织教职工进行“捕捉美好,定格瞬间”摄影活动。本次大赛由特邀的专家团队担任评审委员会。一、主办单位:校工会协办单位:机关分工会、党委宣传部二、活动主题捕捉美好定格瞬间三、参赛对象苏州城市学院全体教职工四、活动时间发布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五、参与方式各分工会汇总本单位参赛老师作品,统一发送至邮箱1002553458@qq.com六、作品内容(一)作品内容积极健康,格调高雅,积极向上,契合主题,展现爱国、爱校情怀。(二)作品形式可以是校园景色、自然风景、风土人情、人文景观、人物纪实等一切反映对生活真实展现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形式)(三)参赛要求:1.参赛图片由作者本人拍摄,取景地点不限,作品需符合“捕捉美好,定格瞬间”摄影主题要求,并未曾在其他摄影比赛中获得奖项,未在其它平面媒体发表,不得借用他人作品;2.数码摄影作品不人为去除原始拍摄信息,不得加LOGO、水印、修饰性边框;3.参赛
  • 2023.09.12 2023.09.12
    关于参加苏州市第22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根据苏州市第22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倡议书》(附件1),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教职工慈善捐助活动。所捐善款主要用于“教育帮困基金”(附件2),帮助困难教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校困难学生等。请各分工会积极动员组织,踊跃加入到“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来,共襄善举,同献爱心,共创幸福美好生活。捐助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进行(含各二级学院分工会、机关分工会在内共10个),请各分工会主席(联系人)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捐款交至工会办公室(数字化中心408室)。现金或电子转账均可,捐款人员清单(附件3)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联系人:李燕萍,联系电话:0512-68356175。特此通知。工会2023年9月11日附件1:2023年“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倡议书.pdf附件2:《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管理办法》.doc附件3:慈善一日捐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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