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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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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3届拟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团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结果的公示2023-06-29
  • 关于学校暑期值班的通知 2023-06-28
  • 关于暑假期间领取毕业(学位)证书的通知2023-06-28
  • 关于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2023-06-28
  •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暑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2023-06-28
  • 关于暑假期间图书馆安排的通知2023-06-28
  • 公示2023-06-27
  • 关于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班级工作的通知2023-06-27
  • 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公示2023-06-25
  • 第1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3-06-21
  • 停电通知2023-06-21
  • 关于开展2023年度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2023-06-21
  • 关于2023年度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的通知2023-06-21
  • 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作品名单的公示2023-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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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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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29 2023.06.29
    关于2023届拟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团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审结果的公示
    教字[2023]89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评估院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专家评审,拟推荐2023年度江苏省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9篇,团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3个,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6月29日-7月3日。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7月3日下班前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李与伦,联系电话:0512-66557122。附件:2023年度拟推荐江苏省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团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名单.xlsx教务处2023年6月29日
  • 2023.06.28 2023.06.28
    关于学校暑期值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关于学期结束和暑期安排的通知》(苏城院办〔2023〕3号)精神,现将暑期值班相关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暑期值班地点:综合楼108二、暑期值班时间安排:7月2日至9月1日08:30—17:00三、暑期值班注意事项:1.值班人员请做好交、接班工作。值班人员安排表中带“*”的负责值班包的交接工作。每日值班后值班包存放于综合楼125监控室。2.值班工作内容:招生宣传咨询、突发事件处理等相关工作。3.值班就餐方式: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统一配送至综合楼108。4.值班人员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换值班,请通过数字门户-办事大厅-值班调换申请流程发起调换申请。5.联系方式:值班电话(18036831110)、保安电话(18112631989)。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6月28日
  • 2023.06.28 2023.06.28
    关于暑假期间领取毕业(学位)证书的通知
    教字[2023]88号2023届毕业年级:2023年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工作于7月中旬进行,审核结束后,对符合要求的学生发放相关证书,具体安排如下:一、领取时间:7月16日(周日)9:00―16:30(中午不休息)二、领取地点:综合楼208室三、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四、领取流程(一)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没有办理完的学生,先至以下地点办理离校手续:相关手续办理地点图书清还图书馆借还处一卡通相关事宜学生服务中心大厅财务结算财务处(综合楼223)(二)领取证书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至综合楼208室领取证书,领取证书时需出示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2.手机【企业微信】-【工作台】-【离校查询】菜单中出示离校单。四、其他事项(一)第二批毕业资格审核初审结果预计于7月7日左右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各学院务必联系相关学生仔细核对,如对结果有疑问,请在7月9日16:00前咨询教务处马老师,咨询电话:0512-66558062。(二)如学生有欠学费,需携带银行卡领证当天至财务处刷卡缴费。(三)证书原则上由本人领取,本人因故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时需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领人身份证。(四
  • 2023.06.28 2023.06.28
    关于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3〕55号各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断加强精准资助,大力推进资助育人,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成长成才。现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3〕9号)文件要求,将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以“苏乡永助”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着力培养受助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自立自强、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同时,推动各地各校进一步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广泛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与成效,积极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开展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资助育人活动,构建富有江苏特色的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二、活动内容及形式推荐“江苏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各学院选聘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资助宣传大使,积极动员校内外各方力量,创新宣传形式,开展“资助政策我来说”“资助政策乡村行”“资助政策进社区”等活动。在此基础上,遴选特色鲜明、宣传成效显著的学生,推荐为“江苏
  • 2023.06.28 2023.06.28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暑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54号各学院:为切实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学生及家长知晓国家和我校的资助政策,同时,进一步了解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为后续做好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工作奠定基础。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受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3年暑假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对象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特别是孤儿、残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等)。二、工作形式和内容1、学校组织资助政策宣传及特困学生家访活动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及学院相关老师成立资助政策宣传团,赴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相对集中地区,开展暑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及典型特困生家访活动。面对面地让当地学生家长全面了解国家及我校的资助政策,反馈学生在校表现和受助情况;同时,征求家长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当地的教育局资助部门、民政部门对接,了解当地的经济状况及地方资助政策。2、与暑期社会实践相结合,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访工作各学院依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成立由学生工作分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为主要
  • 2023.06.28 2023.06.28
    关于暑假期间图书馆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根据学校统筹安排,本学期图书馆开放至2023年6月30日17:00,2023年7月1日-2023年9月3日停止开放。2023年9月4日8:40开始正常开放。特此通知。图书馆(档案馆)2023年6月28日
  • 2023.06.27 2023.06.27
    公示
    人字〔2023〕31号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指南(2023年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对我校2023年度职称申报人员中的校级领导及“双肩挑”人员予以公示(见附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已在综合楼229公开展示。公示日期:2023年6月27日——7月3日。特此公示。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3年6月27日附表:序号姓名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职称备注1高雷研究员(教师系列)教授“双肩挑”人员2黄涧秋副教授研究员
  • 2023.06.27 2023.06.27
    关于学期结束及暑假期间班级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53号各学院、各班级:学期尾声,暑期将至。为做好期末学生考风考纪教育、学生安全稳定和期末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班级学生应认真复习备考,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诚信教育,严格执行学校考试管理相关规定。2.各学院应组织班级于暑期放假前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对学生进行一次形势政策和法制教育,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假期。3.各学院应组织班级做好学生假期去向统计,统计表应含离校日期、离校当天去向、交通方式、到家日期、家长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做好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乘坐正规交通工具。4.各学院应提醒同学们离校前检查宿舍内插线板、电器等使用情况,关水关电,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同时,要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委托他人代存保管,注意防盗防骗。5.各学院应提醒同学们暑假期间谨防网贷、推销、扫二维码、冒充好友电话借钱等诈骗行为。不要轻信他人,切勿随意将个人和家庭情况以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告诉陌生人,谨防上当受骗。提高品德修养,不参与封建迷信等不健康的活动,不参加传销活动,自觉拒绝邪教,远离黄赌毒。6.各学院应做好重要时间节点的提
  • 2023.06.25 2023.06.25
    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公示
    人字〔2023〕31号经相关职能部门资格审核、成果复审和校外同行专家评审,现有62名申报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拟进入学科评议组评审。若对申报人员有异议或查看相关申报材料,请与人事处唐旋联系,联系电话:0512-68350262。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2023年6月29日。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汇总表.xlsx人事处2023年6月25日
  • 2023.06.21 2023.06.21
    第1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6月26日——7月2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6.28(周三)上午9:00大会议室调研成果交流会芮国强另行通知6.29(周四)上午9:30大会议室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芮国强另行通知6.30(周五)上午10:00大会议室学生工作例会吴昌政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6月21日
  • 2023.06.21 2023.06.21
    停电通知
    因电缆抢修,需对我校部分区域进行停电,具体停电安排如下:1、停电时间:2023年6月22日07:00-10:002、停电范围:后勤大楼3楼请相关单位及广大师生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停电准备工作。在此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 2023.06.21 2023.06.21
    关于开展2023年度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财字〔2023〕5号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3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集中宣传的通知》(苏教财函〔2023〕28号)文件精神,即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各单位要从维护师生利益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强化组织领导,宣传排查同步开展,切实保障学校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一、及早监测排查风险。要按照“及早监测排查风险苗头、及早化解处置风险隐患”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集中排查,对于监测预警、排查发现的各类风险苗头信息,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二、强化防范宣传教育。结合本部门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隐患,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阵地,推出更多接地气的师生喜闻乐见的宣传标语、主题海报、微动漫等作品,掀起密集宣传高潮,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预期效果。在集中宣传活动中,要不断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完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长效机制。三、请各单位登录省处非办公共邮箱jscfxc@163.com(密码:cfxc/2023/),在页面左下侧“文件中心”栏中下
  • 2023.06.21 2023.06.21
    关于2023年度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的通知
    人字〔2023〕30号根据《苏州城市学院选拔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苏城院人〔2022〕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23年度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挂职锻炼的目的教师赴校外挂职锻炼是加强“双师双能”应用型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教师通过挂职锻炼,深入生产或管理一线,全方位、全过程了解挂职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研发过程,实际参加实践操作、实践教学、技术指导、技能培训等工作,可以更好地提升教学和研究能力。二、挂职锻炼的方式挂职锻炼主要以脱产方式为主。挂职锻炼主要有顶岗工作、跟班实训、带队实习等。三、挂职单位确定挂职锻炼单位主要以与学校开设专业、学科及个人教学研究方向关联性较大的大中型企业单位、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同类型本科院校为主。挂职单位由二级单位确定后统一于6月30日前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四、挂职申请及审批程序教师申请挂职锻炼采取“个人申请、二级单位审批、人事处审核备案”的方式进行。申请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教师赴校外单位挂职锻炼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二级提出申请,二级单位根据师资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及工作实际,按照《实施办法
  • 2023.06.20 2023.06.20
    关于推荐参加2023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作品名单的公示
    教字[2023]87号各学院(部):根据《关于举办2023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的通知》和《关于举办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相关申报工作。经教师申请、所属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教务处审核,共遴选出10件作品参加2023年江苏省高校微课教学比赛,5件作品参加2023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现将拟推荐作品名单予以公示(具体信息见附件)。公示期自6月20日至6月2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请注明本人的姓名、单位、电话,以便联系;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联系人:李楠,联系电话0512-66557122,地址:综合楼205。特此公示。附件:推荐作品名单.doc教务处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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