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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2023-05-30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江苏省“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2023年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的通知
2023-05-30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2023-05-29
关于举办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2023-05-29
关于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线上报名的通知
2023-05-29
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3-05-29
关于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的通知
2023-05-29
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5-29
关于开展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思想大讨论(一)的通知
2023-05-27
第15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3-05-26
关于举行2023年春学期“文明宿舍”评比答辩会的通知
2023-05-26
关于召开我校少数民族教师代表座谈会的通知
2023-05-26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春学期民主议校会的通知
2023-05-26
关于2021机械电子工程班《机械设计课程设计》课程的安排
202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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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30
2023.05.30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党员组织关系是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严肃、及时、妥善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是党的纪律的要求,也是党员意识和责任心的体现。2023届毕业生党员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类型2023届毕业生党员包括各类应在今年7月前离校的毕业生党员。毕业生党员转出登记应做到应登尽登、应转尽转。1.毕业生党员在境内已经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1)工作、学习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工作、学习单位党组织。(2)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2.毕业生党员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在办理人事档案托管手续后,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3.毕业生党员出国(境)留学的,可自愿转出,也可将组织关系继续保留在我校党组织(保留时间不超过2年)。组织关系保留在我校的,在党员出国(境)前,应及时填写《毕业生党员出国
2023.05.30
2023.05.30
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江苏省“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2023年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的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2023年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我校学生参加中华经典诵写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本次活动以“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为主题,通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活动,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提升广大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语言文化素养,激发其对中华经典的热爱,从中汲取智慧力量,厚植爱国情怀、丰盈精神世界、坚定理想信念、助推文化自信自强,助力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磅礴力量。二、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在籍学生三、参赛项目及要求(一)“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中华经典诵读大赛1.参赛要求(1)内容要求诵读内容应为我国古代、近现代和当代有社会影响力和典范价值的,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经典诗词、文章和优秀图书内容节选。当代作品应已正式出版或由主流媒体公开发布或发表。诵读文本主体前后可根据需要增加总计不超过200字的过渡语。改编、网络以及自创文本不在征
2023.05.29
2023.05.29
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推优”原则“推优”工作依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各支部每半年“推优”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10%,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二、“推优”对象“推优”对象为教工团员、在籍学生团员中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且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三、“推优程序”1.组织“推优”投票。在团总支的统一指导下,各团支部负责具体实施。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支部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参考附件1)。2.产生拟推荐人选。团支部根据投票情况,确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
2023.05.29
2023.05.29
关于举办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一、活动目的进一步提升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和服务水平,更好地做好学生的思想引领和管理工作,促进我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二、活动内容(一)专题分享宋丹就业心态引育王永将简历面试指导袁艳职业生涯规划朱冯就业政策解读徐晓玲档案转递要点(二)情景扮演就业沟通的技巧与方法(三)分组讨论参训人员分成六组,按分组名单进行交流讨论,分组名单见附件1。(四)活动总结相关校领导总结发言三、活动对象全体二级学院辅导员、招生就业处全体成员四、活动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9:00-11:30)五、活动地点综合楼122六、其他事项1.请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2.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的,请于6月1日下午5点前向招生就业处请假报备,联系人:朱冯,联系电话:0512-66552084。附件1: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分组名单.xlsx招生就业处2023年5月29日
2023.05.29
2023.05.29
关于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线上报名的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高教函〔2023〕6号)通知要求,参赛项目,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具体通知如下:1.报名平台: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s://cy.ncss.cn)进行报名,在“资料下载”板块可下载学生操作手册指导报名参赛。通过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十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赛事咨询。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5日。3.报名数量:此次报名为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各赛道项目数量不得少于应报名数量,应报名项目数量见附件。产业命题赛道、国际参赛项目的报名另行通知。特此通知。附件:第九届”互联网+“大赛学院(部)应报名数量.xls教务处(三创学院)2023年5月29日
2023.05.29
2023.05.29
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2023年6月9日是第16个国际档案日。为做好国际档案日宣传工作,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开展2023年国际档案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现开展“宝葫芦杯”2023年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文对象:全校师生员工二、征文主题:“奋进新征程兰台谱新篇”三、征文内容:围绕“奋进新征程兰台谱新篇”主题,生动讲述新时代兰台人在新征程上踔厉奋进的故事。可记述身边人身边事,展现档案工作者的昂扬精神风貌。可描绘档案工作火热画面,展现档案工作在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的独特作用。也可挖掘档案故事,展现蕴含其中的精神力量。四、征文要求:1.主题鲜明,观点正确,积极向上。2.题目自拟,体裁不限,表述清晰,篇幅3000字以内。3.语言生动,事例鲜活,有感染力,不空谈道理。4.来稿须为原创作品,此前未公开发表。5.来稿须在文章标题上方注明作者姓名、部门、学院或班级、联系电话(如信息缺失,则无法参与评奖)。请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征文活动电子邮箱:xuj@szc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国际档案日征文”。五、征稿日期:即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止。六、评选及奖励:1.由图书馆(档
2023.05.29
2023.05.29
关于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的通知
人字〔2023〕26号全校各部门:为了进一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调查研究,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定于2023年6月1日(星期四)召开教职工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管理人员座谈会(一)会议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上午9: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会议主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四)与会人员党委组织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机关党委、工会负责人;管理人员代表。二、教师座谈会(一)会议时间2023年6月1日(星期四)下午13: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会议主题教学、科研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以及对学校的建议和意见(四)与会人员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工会负责人;教师代表。请各部门5月31日中午12:00前将选派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刘慧楠老师(联系电话:0512-68350262),并提醒与会人员准时参加会议(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做好发言准备(不超过5分钟)。特此通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3年5月29日
2023.05.29
2023.05.29
关于开展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各班级及相关项目负责人: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定于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开展2022年江苏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项答辩评审工作,本次评审的项目是提交结项申请的2022年省级一般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时间、地点2023年5月31日(星期三)13:30,地点为5-106、5-107,具体分组以及答辩顺序详见附件1。二、评审方式由项目主持人作不超过4分钟的项目完成情况汇报,需使用PPT。汇报结束后接受评审专家提问,不超过3分钟。评审专家将根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项目汇报以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分。三、注意事项1.各项目答辩人员进入答辩教室时间为13:00,进入教室后先候场,按答辩顺序依次上台答辩,答辩结束后即可离场。2.请于5月29日前将答辩PPT发至指定邮箱:1994511650@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如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咨询三创学院。联系人:雍老师,联系电话:67489496;联系地址:三创学院202。特此通知。附件1:答辩项目分组情况.xlsx教务处(三创学院)
2023.05.27
2023.05.27
关于开展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思想大讨论(一)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部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思想大讨论活动的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15号)文件精神,准确定位凝聚共识,负重创新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学校转设后高质量发展。经学校研究决定,现要求各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高质量发展思想大讨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讨论主题围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主题,推动新时代应用型本科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二、讨论形式主要以调查研究、专题报告会、主题研讨会、集中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开展,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多形式开展。三、讨论内容1.紧扣主题,务求实效。各单位紧密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主题,结合本单位“十四五”建设发展规划,认真分析当前形势,谋划发展思路,既要总结成功经验,更要分析存在问题,找出原因,探索解决思路。2.强化责任,精心安排。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责任,认真制定并组织实施好本次思想大讨论活动方案,明晰重点和要求。四、开展单位教学单位:八院一部职能单位:教务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党委学
2023.05.26
2023.05.26
第15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5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5月29日——6月4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5.29(周一)下午1:30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周高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会议芮国强另行通知5.30(周二)上午8:30大会议室2023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协调会吴昌政另行通知5.30(周二)上午10:00大会议室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0”项目工作协调会吴昌政另行通知6.1(周四)上午9:30大会议室管理人员座谈会芮国强另行通知6.1(周四)下午1:30大会议室教师座谈会芮国强另行通知6.1(周四)下午3:15综合楼122民主议校会芮国强另行通知6.2(周五)上午9:00综合楼122辅导员就业指导能力提升培训吴昌政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5月26日
2023.05.26
2023.05.26
关于举行2023年春学期“文明宿舍”评比答辩会的通知
学字〔2023〕42号各学院、各班级: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春学期“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8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文明宿舍”评比工作,充分发挥典型选树引领、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举行2023年春学期“文明宿舍”评比答辩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答辩时间:5月31日(周三)17:00二、答辩地点:3-101、3-201三、具体答辩安排如下:学院候选宿舍答辩地点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3-306、4-219、10-2113-101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14-110、14-240、14-323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5-513、5-606、15-219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1-206、7-105、8-224、11-133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1-110、11-118、11-444、14-4453-201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9-221、9-416、10-634、12-218设计与艺术学院6-403、10-342、10-516、10-518特此通知,欢迎各位老师、同学前来观摩。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5月26日
2023.05.26
2023.05.26
关于召开我校少数民族教师代表座谈会的通知
为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了解少数民族教师现状与诉求,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和我校《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现就我校召开少数民族教师代表座谈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30日15: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208三、参会人员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工会负责人,少数民族教师代表四、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2.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请于5月29日(星期一)17:00前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刘慧楠;电话:68350262)。党委教师工作部2023年5月26日
2023.05.26
2023.05.26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春学期民主议校会的通知
学字〔2023〕41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学校民主议校工作,兹定于6月1日(周四)下午召开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春学期民主议校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6月1日(周四)15:15二、会议地点综合楼122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相关校领导;2.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图书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二级学院相关人员;3.校、院学生组织及班级学生代表。四、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活动;2.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请于5月31日(周三)17:00前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朱一丹;电话:0512-66550131)。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5月26日
2023.05.25
2023.05.25
关于2021机械电子工程班《机械设计课程设计》课程的安排
教字[2023]77号各相关班级:21机电班第15-17周进行《机械设计课程设计》,届时除《体育4》、《数据库原理》、《线性代数》、《工程训练》、《电工与电子技术1》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不停课正常上课外,该班其它课程均停课。如任课老师需要补课,请与教务处联系安排补课事宜。电话:66557122特此通知。请以上班级的学习委员通知需停课的任课老师。教务处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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