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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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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2023-05-25
  • 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2023-05-24
  • 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名单公示2023-05-24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第一届全委(扩大)会议暨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2023-05-24
  • 关于我校2023年纪检监察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的公示2023-05-24
  • 关于承办第二十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考试安排的通知2023-05-23
  •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答辩的通知2023-05-23
  •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2023-05-23
  • 关于召开“热血青春,参军报国” 2023年度征兵政策宣讲会的通知2023-05-23
  • 关于中国知网-习思想学习文库试用的通知2023-05-23
  • 2023年上半年苏州城市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2023-05-22
  • 关于开展2023年度奖教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2023-05-22
  •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3-05-19
  • 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调研的通知2023-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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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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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5.25 2023.05.25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3年第7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3年5月25日
  • 2023.05.24 2023.05.24
    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3〕24号各学院(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3号)精神,现就做好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的意义通过创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组织引导广大高校教师和科研工作者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心有大我、至诚报国,教书育人、敢为人先,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奠定坚实基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二、基本条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教育强
  • 2023.05.24 2023.05.24
    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名单公示
    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35号)精神,经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议,拟确定以下人员为我校2023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名单公示如下:姓名学院年级专业王睿颖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020级播音与主持艺术陶韶君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020级播音与主持艺术许景惠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020级人力资源管理徐泽楷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级会计学秦思彤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20级市场营销顾佳怡设计与艺术学院2020级环境设计李启佳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020级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彭程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0级通信工程荆畅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020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蔡思瑶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2020级车辆工程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5月30日17:00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中心反映。联系人:朱一丹;联系电话:0512-66550131;电子邮箱:ydzhu@szcu.edu.cn。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5月24日
  • 2023.05.24 2023.05.24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第一届全委(扩大)会议暨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学院: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握新时代青年工作发展的新形势,经研究决定,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第一届全委(扩大)会议暨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星期五)上午10:00二、会议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4三、出席人员1.校团委全体工作人员;2.各二级学院团工作负责人;3.校级团属学生组织负责同学。四、会议内容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2.部署近期重点工作。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袁羽琮联系电话:13914000474特此通知。团委2023年5月24日
  • 2023.05.24 2023.05.24
    关于我校2023年纪检监察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各院级党组织: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委组〔2022〕1号)要求,我校组织了纪检监察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在申报期限内,共收到10项申请,经纪委办公室初审、专家组评审,分管校领导审核,拟立项项目6项。现将拟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5月24日—5月30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纪委办公室。联系人:秦初蕾,电话:0512-66517351。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纪检监察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pdf纪委办公室2023年5月24日
  • 2023.05.23 2023.05.23
    关于承办第二十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及全体同学: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新时代高等教育有关会议精神,加强高等学校课程教学过程管理,推动我省大学数学教学改革,增加课程难度,拓宽课程深度,打造一流课程,激发和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让学生“忙起来”,提升大学数学教学质量,根据关于举办江苏省高等学校第二十届高等数学竞赛的通知,竞赛将在本校举办。现就苏州城市学院承办第二十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苏城院考场的考试安排如下:1.竞赛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2.竞赛方式:闭卷笔试形式进行,考生需要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件放在课桌上等待监考老师核对身份,考生将与考试无关的东西(考生必须关闭手机)集中存放指定处。离考试结束不足15分钟时,学生必须留在原位,等考试结束,监考教师宣布离场方可退出考场。学生已构成违纪或作弊的立即终止考试。3.竞赛考场与监考安排:详见附件。附件:考试安排.doc特此通知。三创学院基础教学部2023年5月23日
  • 2023.05.23 2023.05.23
    关于开展2023年春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答辩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严把社团注册成立关,助推我校学生社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春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答辩时间5月30日(周二)下午16:005月31日(周三)下午16:00二、答辩地点综合楼122三、答辩对象《2023年春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名单》(附件1)四、答辩评审小组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单位、指导教师代表和校学生社联代表。五、答辩程序与要求1.试运行期满的预备学生社团可提交《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答辩申请表》(附件2),通过答辩且公示无异议,即可正式成立;2.答辩包括PPT展示(限时5分钟)和评委提问(限时3分钟)两个环节,答辩内容主要包括社团试运行基本情况、人员管理、活动特色、获奖情况及后续计划等方面;3.答辩不合格的社团将限期整改3-6个月,整改不合格将被强制注销;4.请各业务指导单位将答辩申请表纸质版于5月26日前交至校社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 2023.05.23 2023.05.23
    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相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结合实际,现就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为:组长:周玉玲成员:党委统战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以及工会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由党委统战部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活动主题风劲帆满图新志、团结奋进开新局三、活动时间2023年6月9日前基本完成四、活动安排(一)加强学习培训1.教职工理论学习(负责单位:党委统战部;协同单位:党委宣传部)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的读本,纳入教职工双周政治学习的内容。注重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相结合,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教师队伍、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 2023.05.23 2023.05.23
    关于召开“热血青春,参军报国” 2023年度征兵政策宣讲会的通知
    学字〔2023〕40号各学院: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强军思想,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南开回信”对高等学校协助军队育人、助力国家改革强军重大战略的深远意义,扎实做好我校2023年度大学生征兵工作,使同学们进一步了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相关优待政策,鼓励和引导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激发学生报效祖国的热情,决定组织召开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征兵政策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5月26日13:50二、会议地点3-101三、参会人员相关校领导,吴中区人民武装部领导,校人民武装部负责人,毕业班班主任、各学院征兵工作相关辅导员、毕业生代表、在校生代表四、会议议程1.观看《海军74周年宣传片》《2023征兵宣传片》2.介绍我校征兵工作3.退役大学生士兵介绍部队生活4.解读2023年最新征兵政策5.现场问答6.为征兵政策宣讲员颁发聘书7.吴中区人民武装部领导讲话8.场外征兵咨询(校国旗护卫队枪操表演)五、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2.请各学院按座位表(见附件)分别组织2023毕业生代表(不低于总人数2/3)、在校生代表到指定位置就坐;3.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
  • 2023.05.23 2023.05.23
    关于中国知网-习思想学习文库试用的通知
    各位读者:经我馆与同方知网(北京)沟通,现已开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文库。简介: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为了更好的学习贯彻这一思想,中国知网特打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文库》,文库全面收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内容,以专家、机构、媒体为视角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行解读,直观展示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活动轨迹,全面整理了习近平总书记讲话中的诗文引用、形象比喻、俗文俚语,梳理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内容。产品旨在助力党政机关和党员更好地理解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涵和精神要领,使思想更加深入人心。试用期限:2023年5月22日-2023年7月21日访问方式:1.校园网IP范围内:进入学校主页面-图书馆页面-习思想学习文库,即可直接使用。2.校园网IP范围外用户请使用VPN:进入学校主页面-vpn登录-登录成功后选择“图书馆”-习思想学习文库,即可访问。联系方式: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张智慧,联系电话:66552361。特此通知
  • 2023.05.22 2023.05.22
    2023年上半年苏州城市学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
    人字〔2023〕23号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19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现将通过审核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处(联系电话:0512-68350262)反映。人事处2023年5月22日
  • 2023.05.22 2023.05.22
    关于开展2023年度奖教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表彰学校德才兼备、工作踏实,在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建设银行奖教金管理条例》(苏城院人〔2022〕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度“建行奖教金”申报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奖项名额及奖励1.本奖教金共设获奖人员20名,其中教学类人员、管理类人员各10名;2.获奖人员每人奖励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申报条件(一)教学类人员申报条件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注重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关心学生成长;2.在教学岗位的在职在岗人员(不含退休返聘人员),须在我校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时间计算到2023年9月1日)教学工作经历(含公派出国访问、学习及外出进修);3.近两年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测评优秀,教学效果良好;4.近五年本人有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获奖,或完成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研究项目(排名前三),或指导学生在市厅级及以上各
  • 2023.05.19 2023.05.19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5月22日——5月28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5.22(周一)下午1:30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读书班集中学习(九)芮国强另行通知5.25(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毛小勇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5.25(周四)下午3:30多功能厅苏州城市学院“润心”行动暨生命健康教育专题活动启动仪式吴昌政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5月19日
  • 2023.05.19 2023.05.19
    关于开展2022届毕业生培养质量与社会需求调研的通知
    教字[2023]76号各教学单位:为全面了解本校2022届毕业生的毕业要求,培养目标达成以及就业、职业发展现状,反馈本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和就业创业服务的改进,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诚邀毕业生积极参与!调研时间:2023年5月-2023年6月调研对象:2022届毕业生调研方式:本次问卷调查委托学校公开招标的第三方中标单位麦可思数据有限公司具体实施,调研采用邮件(短信)和公开链接网址两种方式进行,毕业生可任选其中一种完成调查问卷。(1)邮件(短信)方式:答题入口将通过邮件或短信发送给各位毕业生,直接点击链接即可答题;(2)公开链接网址:直接点击以下链接(https://loginvalid.mycosresearch.net/?acl=217uni=13983entry=awbb3878)或扫二维码作答。郑重承诺:本问卷调研将对毕业生个人信息严格保密,问卷所收集到的相关信息仅作分析研究使用。请广大毕业生积极配合,如实填写。再次感谢您的信任和支持!教务处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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