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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4-24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2025-04-24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5年春学期AI赋能教师教学(管理)能力提升系列培训(第五期)的通知
2025-04-24
关于做好“2025年江苏省高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5-04-24
关于召开2025年春学期《劳动2》课程协调会的通知
2025-04-24
关于组织参加“品读林语堂”阅读创作大赛的通知
2025-04-24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民管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2025-04-24
关于开通使用“江苏省高校智盟卡”的通知
2025-04-23
2024-2025学年春学期国家助学金拟新增及调整的获助名单公示
2025-04-23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2025-04-22
关于召开师生座谈会的通知
2025-04-22
关于开展我校2025上半年协同监督工作的通知
2025-04-22
关于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宣讲会的通知
2025-04-21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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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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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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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届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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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5年春学期《劳动2》课程协调会的通知
2025.04.24
2025.04.24
关于组织参加“品读林语堂”阅读创作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全民阅读与美育教育的重要部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化自信自强,推动阅读与美育的深度融合,纪念林语堂先生在中西文化交流与文学艺术领域的卓越贡献,时值林语堂先生诞辰130周年之际,由江苏省高校图工委联合上海市高校图工委举办的“品读林语堂”阅读创作大赛业已拉开帷幕,具体参赛事宜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悟东西文韵育生活之美二、活动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三、参加对象全校师生四、作品要求及相关说明(一)征文作品1.征文作品须紧扣活动主题,可以是阅读林语堂先生作品的感受或心得,如对其作品中展现的美学意境、生活哲学、东西文化比较的体会,也可以是阅读林语堂传记或林语堂作品批评研究而产生的感悟。(注:林语堂译作除外。)2.题目自拟,体裁不限(提倡品评式、议论式散文),字数建议不超过3000字,要求思想积极向上,结构完整,条理清晰,内容充实,感情真切。3.作品需以WORD文档形式拟写、保存,完稿后导出为PDF格式,文件以“苏州城市学院图书馆-作者姓名-标题”命名,与书影图片一并上传至投稿平台。文章内容需包含标题、作者、正文,具体格式详见赛事官网。(二)书画作品1.内容需取材于林语
2025.04.24
2025.04.24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民管联络员会议的通知
2025.04.23
2025.04.23
关于开通使用“江苏省高校智盟卡”的通知
全校师生:为更好地满足师生需求,提升信息资源共建共享能力,学校积极响应江苏省高校数字图书馆联盟的号召,正式加入“江苏省高校智盟卡”项目。现将智盟卡开通使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智盟卡简介智盟卡(全称“江苏省高校智盟卡”)是由江苏省高校学校数字图书馆(JALIS)推出江苏省高校知识服务联盟平台(智盟卡),该平台旨在加强江苏高校联盟成员馆之间的资源与服务协同,为全省师生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文献获取与信息服务。二、适用范围及入馆规则1.适用高校目前江苏省内已有40余所高校图书馆开通智盟卡服务,师生可凭智盟卡身份码在已发布进校入馆规则的高校图书馆借阅图书。联盟高校名单动态更新中,详见官方发布渠道,部分高校名单如下:南京: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河海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大学、江苏开放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南京学院、南京林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医科大学、江苏警官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南京审计大学、中国药科大学、金陵科技学院、南京晓庄学院镇江: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南京师
2025.04.23
2025.04.23
2024-2025学年春学期国家助学金拟新增及调整的获助名单公示
学字〔2025〕31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以及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要求,我校组织开展了2024-2025学年春学期国家助学金新增及调整获助对象评审工作。现将拟新增及调整的获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2日至4月28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6576279,邮箱:zhangxiaohan@szcu.edu.cn。特此通知!附件:2024-2025学年春学期国家助学金拟新增及调整的获助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5年4月22日
2025.04.22
2025.04.22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2025.04.22
2025.04.22
关于召开师生座谈会的通知
2025.04.22
2025.04.22
关于开展我校2025上半年协同监督工作的通知
2025.04.21
2025.04.21
关于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宣讲会的通知
人字〔2025〕22号各有关单位:为提升广大教职工对高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的认识,顺利推进我校首轮全员岗位聘用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宣讲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5年4月23日(周三)15: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有关校领导;2.各学院(部)主要负责人(1名)、人事秘书、教师代表(3名);3.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四、其他事项请各单位于4月22日16:00前将与会名单报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与会人员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未尽事宜,请与田克迪联系,联系电话:68356253。特此通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5年4月21日
2025.04.21
2025.04.21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5〕2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5〕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二、申请条件(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二)中国公民,须与我校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四)在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详见附件1)。(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学校引进的拟聘任副教授或教授职务的国家级和省级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可以免普通话水平测试。(六)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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