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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9-10
关于开展因“摩羯”台风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2024-09-10
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微专业”项目招生选拔的通知
2024-09-09
关于开展“高校党史教育研讨会”主题征文的通知
2024-09-09
关于举行苏州城市学院2024级学生军训动员大会的通知
2024-09-09
关于征集江苏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实践教学工作委员会2024年年会论文的通知
2024-09-09
关于征集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
2024-09-09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
2024-09-09
关于组织开展申领2023年度“教育帮困基金”大病补助的通知
2024-09-09
关于参加苏州市第23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2024-09-09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大学生数字素养与技能大赛的通知
2024-09-07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9-06
关于新生报到期间进出校门的通知
2024-09-06
第2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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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0
2024.09.10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94号各学院:为推动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科学、精准、有效的学生资助政策与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我校资助育人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和资助对象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认定和评审程序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分为两类,分别为“免申即享”类与“申请认定”类。(一)“免申即享”类此类学生来自全国资助系统与省资助系统中的重点保障人群(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户、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贫困、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因上述人员已被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总工会等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体,所以不再需要重复认定。“免申即享”类学生可直接入库免于申请、无需公示,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信息完善和确认即可。对符合“免申即享”的特殊困难学生,要通过线上家访逐一联系核实情况,宣传资助政策、申请流程及学校人性化隐形资助的做法,对宣传引导后仍然主动放弃的学生,需收取并留存学生放弃资助的书面材料,并将材料电子扫描版上报学
2024.09.10
2024.09.10
关于开展因“摩羯”台风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学字〔2024〕93号各学院:近日,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在海南文昌市、广东徐闻县登陆,造成严重灾害。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解决现实困难,现就相关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受台风“摩羯”影响,本人或家庭受灾存在不同的经济损失致临时生活困难的在校学生。二、资助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苏州城市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学院),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学院初审,审核通过后,在9月14日前将《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nxy@szcu.edu.cn,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04;3.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发放相应的补助金。三、工作要求1.全面摸排,精准帮扶。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深入了解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及时通知受灾学生进行申请,细心做好受灾学生的关爱工作。2.持续关注,应助尽助。各学院要持续做好后续资助工作,确保受灾学生安心生活学习,做好受灾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视情况及时将出现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纳入后期资助项目资助范围。附件:苏州城市学院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学院).doc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9月10日
2024.09.09
2024.09.09
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微专业”项目招生选拔的通知
教字〔2024〕158号各学院、班级: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丰富学生知识,给学有余力的学生提供更大的自主发展空间,提升跨学科专业的学习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启动开设“微专业”项目。现面向全校2022级、2023级学生招生,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微专业简介微专业名称学分招生面向年级招生面向专业招生人数健康产业运营与管理102022级2023级所有专业30数字营销10所有专业20数字孪生技术10所有专业50激光智能应用与系统10理工类专业30低碳能源技术10所有专业20-30“微专业”通过聚焦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需求,针对某一领域的核心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提升与社会需求的匹配度。2024年学校开设微专业项目如下表,相关招生简章见附件1。二、微专业项目“微专业”修读年限为2个学期,一般开设4-5门必修课。课程体现高阶性、创新性、实战性和挑战度。主要集中在周末或晚上授课,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学生完成微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可申请“课程修读证明”,并且可申请认定非本专业选修课;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考核合格,可申请“苏州城市学院微专业修
2024.09.09
2024.09.09
关于开展“高校党史教育研讨会”主题征文的通知
各单位、二级学院: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高校党史教育研讨会”征文的通知》有关要求。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回顾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成就和经验启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动中共党史、伟大建党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教育宣传,充分发挥中共党史资政育人作用,由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高等学校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办,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承办的高校党史教育研讨会,拟于2024年10月在江西举办。现将征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题新中国成立75周年与中国式现代化二、参考选题(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二十届三中全会重要讲话精神(2)新中国成立75年来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辉煌历程、巨大成就,宝贵经验,伟大意义研究(3)新中国成立75年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历程与成就,宝贵经验研究(4)新中国成立75年来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逻辑研究(5)新中国成立75年来党的建设的历程与经验研
2024.09.09
2024.09.09
关于举行苏州城市学院2024级学生军训动员大会的通知
各学院:兹定于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16:30在学校操场举行苏州城市学院2024级学生军训动员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4年9月11日(星期三)16:30二、地点学校操场三、参加对象1.承训教官2.苏州城市学院分管校领导3.相关部门负责人4.全体指导员、教导员5.全体参训学生四、注意事项1.参训学生着军训服装按照班级整队,提前20分钟整队入场。2.全体指导员着军装提前20分钟参会。3.遇雨安排另行通知。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2024年9月9日
2024.09.09
2024.09.09
关于征集江苏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实践教学工作委员会2024年年会论文的通知
教字〔2024〕157号各单位:江苏省高校教学管理研究会实践教学工作委员2024年年会将在江苏海洋大学召开。为促进省内高校间实践教学创新改革经验交流,拓展我校在高校群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也为关心和关注实践教学创新改革工作的老师们提供展示研究成果的机会和平台,现决定自即日起,开展征集会议论文活动。具体安排如下:一、论文主题围绕“数智化时代实践教学的改革与创新”,但不限于以下分主题:1.产教融合育人平台/体系/共同体建设的改革探索2.完善学生实习实践制度的改革探索3.教师队伍工程实践能力提升的改革探索4.AI赋能实践教学的改革探索5.实践类课程建设的改革探索二、写作要求论文要结合会议主题,观点鲜明,论述清晰,突出实践性,可着重介绍本人或本单位在实践教学方面卓有成效的好经验、好做法,格式参照附件1论文相关格式要求。三、相关说明学校在本次投稿论文中择优向年会组委会推荐,入选论文撰稿人可参加本次年会交流和讨论。会议讨论期间公认的优秀论文将颁发证书,并有机会获荐至《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期刊杂志发表,期刊聚焦理工类(计算机、通信、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学科交叉)等方向的实践教学,关注所遵循的理论、对
2024.09.09
2024.09.09
关于征集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的通知
教字〔2024〕156号各学院、校友: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做好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培育工作,搭建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双平台,现面向全校各班级及校友征集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具体事项如下:一、创业园介绍创业园位于学校北侧,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一楼为翠微湖创业长廊,提供临街商铺;二楼为孵化区,提供创业工位;三楼为翠微创客空间,提供独立的工作室。二、申请条件及要求1.申请入驻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在校生或者毕业5年内的校友,项目负责人(在校生)平均学位绩点须达到2.0以上。2.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适合在校园创业园孵化,并且具备一定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类项目优先。3.所有入驻创业园的项目须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包括但不限于“三大赛”。4.孵化项目的创业内容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不能是简单以在校大学生为主要对象的营销行为。餐饮、娱乐、跑腿以及有安全隐患、产权纠纷的创新创业项目不在此次孵化申请范围内。三、申请流程及材料提交1.提交《创新创意创业
2024.09.09
2024.09.09
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的通知》(苏教办信函〔2024〕6号)文件精神,2024年网络安全宣传周定于9月9日至15日统一开展,其中9月10日为校园日。为认真落实网络安全知识进校园的总体部署,决定在我校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网络安全宣传周校园日重点活动1、千万师生同上一堂网络安全教育课。教育部推出“千万师生同上一堂网络安全教育课”,采取线上发布课程的形式,邀请公安干警、网络安全专家、师生代表从防范电信诈骗、个人信息保护、规范网络行为等方面录制网络安全教育公开课。9月10日至15日,师生可登入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cn)或微信视频号、微博、快手、B站、抖音等平台观看,活动结束后,课程可回看。2、参与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答题。9月9日至20日,教育部举办“守护青春网络有你”全国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答题活动,普及防范网络诈骗、安全使用网络等知识。各地各校要积极组织学生通过中国大学生在线官网(dxs.moe.gov.cn)或“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3、用好
2024.09.09
2024.09.09
关于组织开展申领2023年度“教育帮困基金”大病补助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依据《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管理办法》第十条第3点(详见附件1),苏州市教育工会组织开展申领2023年度“教育帮困基金”大病补助。对突发重大疾病导致贫困的教职工或在校学生家庭,2023年全年内医保内个人现金支付超过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给予医保内的个人现金结付费用20%的慈善帮扶金,帮扶上限为20000元/人。申请需提供:1.病历佐证资料;2.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苏州市区参保个人医保待遇享受情况》;3.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申请表(附件2)、苏州市“教育帮困基金”申请汇总表(附件3)。涉及此类事项的相关分工会(面向教工的)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数字化中心408室,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02553458@qq.com(李老师),时间截止至9月24日(星期二)。请涉及此类事项的相关单位(面向学生的)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02室,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hangxiaohan@szcu.edu.cn(张老师),时间截止至9月24日(星期二)。未尽事宜,请联系:李燕萍;电话0512-6835617
2024.09.09
2024.09.09
关于参加苏州市第23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和谐氛围,根据苏州市第23届“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的《倡议书》(附件1),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教职工慈善捐助活动。所捐善款主要用于“教育帮困基金”,帮助困难教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校困难学生等。请各分工会积极动员组织,踊跃加入到“同在蓝天下——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来,共襄善举,同献爱心,共创幸福美好生活。捐助活动以各分工会为单位进行,请各分工会主席(或其他委员)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前将本单位教职工的捐款交至学校工会。现金或电子转账均可,捐款人员清单(附件2)以电子版方式报送至邮箱:1002553458@qq.com。联系人:李燕萍,联系电话:0512-68356175。特此通知。工会2024年9月9日
2024.09.07
2024.09.07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大学生数字素养与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教育数字化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不断提升广大师生数字素养,持续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大赛的通知》精神,定于2024年9—10月举办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大学生数字素养与技能大赛。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参赛报名以及作品收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我校在籍在校学生二、赛项设置本届比赛设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大模型、微视频、软件开发四个赛项。各赛项规则及要求,详见附件1.2.3。三、日程安排(一)网络信息安全赛项网络信息安全赛项分为赛前培训、线上初赛、线下决赛三个阶段进行。赛前培训:2024年9月20日14:00—17:00,腾讯会议号:150-466-862。初赛时间:2024年10月12日,高职组8:30—11:30,本科组13:30—16:30。决赛时间:2024年10月27日,10月27日13:00前报到,13:20—13:50调试电脑、测试比赛环境,14:00—14:20举行开幕式,14:20—18:20比赛。决赛地点:南
2024.09.06
2024.09.06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3〕53号各有关单位:根据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24〕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二、申请条件(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二)中国公民,须与苏州城市学院直接签订全职聘用合同。(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四)在指定的时间和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并达到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合格标准(详见附件1)。(五)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担任对外汉语教学的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六)参加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已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其中符合两门科目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
2024.09.06
2024.09.06
关于新生报到期间进出校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安排,2024级新生于9月7日当天报到。为确保校内交通有序、大门通行顺畅,现就有关人员、车辆进出校园管理事项通知如下:新生报到期间,教职员工(含服务单位人员等)自驾车辆(含非机动车)一律从学校主校门(东门)或南校门进,从西门、主校门或2号北门出。车辆有序停放于指定位置,机动车停放综合楼地下车库,非机动车停放各非机动车车棚,注意驾车安全并听从保安指挥。特此通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2024年9月6日
2024.09.06
2024.09.06
第2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2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9月9日——9月15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9.9(周一)下午4:00综合楼多功能厅2024年教师节庆祝大会周玉玲校领导、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部)党政负责人及教职工代表、获奖代表、学生代表9.11(周三)上午10:30国际交流学院206会议室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管理协调会高雷另行通知9.11(周三)下午4:30学校操场2024级新生军训动员大会高雷吴昌政2024级新生9.12(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赵志宏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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