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下发的《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2021年版)》的要求,为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组织力,彰显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经研究,校团委(筹)决定开展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我校成立六个月(2021年5月1日前成立)以上团支部
二、评定标准:
对照“对标定级”参考标准(见附件1),重点评估2021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政治功能发挥情况,特别突出将组织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作为核心指标。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2020年度“对标定级”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三、评定步骤
1.团支部做好组织迁移工作
各团支部管理员登录“智慧团建”,进入管理中心,在“组织管理”栏中点击“申请组织迁移”,选择需要迁入的团总支,点击提交,完成团支部组织迁移工作。具体操作参见附件2。
2.团支部开展对标自评工作
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录入。具体操作参见附件3。
3.团总支进行复核认定工作
各团总支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实地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
各团总支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应占一定比例,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4.校团委(筹)抽查评估工作
校团委(筹)将抽检各团总支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其中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作为重点。
四、评定时间安排
1.即日起至11月中旬,各团支部完成组织迁移工作;
2.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各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完成自评工作;
3.12月上旬至12月中旬,各团总支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进行复核认定工作;
4.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校团委(筹)对各团组织“对标定级”开展抽检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分级负责。各团总支严格复核认定,既不刻意拔高、也不降格以求。团支部书记负责做好自评,主动向本支部本单位团员青年公开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2.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2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3.总结报告。各团总支“对标定级”工作完成后,于12月15日前将总结评估情况报校团委(筹),邮箱:szcszuzhibu@126.com,重点反映经验做法和正反两方面的典型。
联系人:何玉
联系方式:66556302
特此通知。
附件1: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参考标准(2021年版).docx
团委(筹)
团委团务中心
2021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