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85号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核心素养和教学能力,推进落实全省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举办第三届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的通知》要求,我校将于近期举办2023年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初赛,选拔优秀选手参加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本届大赛以“书香新时代,‘典’亮新征程”为主题,通过诵读、书写、讲解中华传统经典篇目,引导全体教师深刻理解中国语言文字的文化内涵,切实增强自觉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为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的法定要求,规范准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坚持守正创新,结合不同学科教学,积极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
二、组织机构
本届大赛由省语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广播电视总台主办。大赛成立组委会,成员由主承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
初赛由学校教务处主办,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承办。
三、参赛对象
参赛选手须具有教师资格且从教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四、赛程安排
(一)初赛(6月15日至6月25日)
1、作品要求。参赛视频由参赛教师自行拍摄,每名参赛者提交1个参赛视频(将教学微课、课件等资源以完全嵌入的方式保存为1个文件),时长5-8分钟,视频格式为MP4,无需专业制作,建议使用电脑录屏方式(含教师出镜),视频作品以学院+姓名命名。具体参照复赛作品参赛要求(见附件1)。
2、组织报名。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教师报名参赛,不限报名人数。
3、时间安排。6月21日前各学院将参赛作品视频及推荐作品汇总表(附件4)打包发送到邮箱kongrongwz@163.com。
4、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3个作品参加省级比赛,6月25日前公布名单。推荐参加省赛的作品,由学校统一组织另行拍摄。
5、提交要求。作品要求为2023年新录制创作的作品。每人限报1件作品,可且限仅报1名指导教师。同一作品的参赛者不得同时署名该作品的指导教师。
(二)复赛
7月24日前公布进入决赛名单。每组别按照参赛人数比例,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进入决赛,前16%至30%的选手为三等奖,前31%至50%的选手为优秀奖。
(三)决赛
参赛人员为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9月10日前完成评审,具体比赛时间和形式根据大赛安排另行通知。
五、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每组别按照参赛人数比例设置奖项,复赛成绩排名前15%的选手进入省级决赛,届时现场决出特等奖3名、一等奖3名、其余选手为二等奖;排名在前16%至30%的选手为三等奖;前31%至50%的选手为优秀奖。同时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
(二)激励措施。特等奖选手分别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授予“江苏省技术能手”和“江苏省五一创新能手”称号,一等奖及以上的选手的作品将推荐在“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在线”“省名师空中课堂”“江苏教科工会服务网”等平台进行展示。
进入决赛的作品,推荐参加全国第四届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诗教中国”诗词讲解大赛相应组别比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国家法定的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各学院要以本届大赛为契机,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引导全体教师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自身语言文字应用水平。要紧扣教学,鼓励创新,积极探索在各学科教学中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的方式方法。要着眼长效,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学校、教师管理和教育教学、评估评价等环节,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二)规范办赛。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全体在职教师参赛,结合校园文化建设,提高传统文化素养。本大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认真做好资格审查,规范组织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坚持公益办赛、安全办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免费,不向参赛选手收取费用。
(三)加大宣传。本届大赛将通过“江苏学习在线”网站和微信公众号、“JSBC我爱古诗词”公众微信号等平台,发布赛事信息、动态和学习参考资料,展播优秀参赛作品。
七、其他说明
1、本次大赛不设报名费。
2、作品进入评审阶段后,相关信息不予更改。
未尽事宜请联系孔老师,联系电话:66558010。
特此通知
附件1 第三届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方案.docx
附件2 第三届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评价标准.docx
附件3 第三届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复赛作品参赛要求.docx
附件4 2023年江苏省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报名情况汇总表.xlsx
校语委办(教务处代)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