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23﹞166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跨学科专业复合型人才,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2〕20号)(附件1)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3〕2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辅修专业开设申请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各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学生及社会需求等申请2024年度招生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拟申请招生的辅修专业须是已获学士学位授予权且正常招生的四年制本科专业。
二、材料要求
1.《苏州城市学院辅修专业开设申请表》(附件2)
2.《苏州城市学院辅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3)
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4日前提交教务处专业设置与评估科(综合楼207室),附件2需提交纸质文档。
三、后续工作
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辅修专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2.组织专家论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开设专业进行论证,专家组论证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3.审议与备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向省学位办备案。
4.招生与录取。学校根据备案结果组织开展2024年辅修专业报名与录取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致电66556322咨询,联系人:钱磊。
特此通知。
附件1.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苏学位办函〔2022〕20号.pdf
教务处
2023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