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字〔2025〕54号
各有关单位:
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下设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和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励规定》(附件2)《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励规定》(附件3),2025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2025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为中国法人单位。
2.申报书是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参照《2025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书》(附件4)《2025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申报书》(附件5)中的填写要求或说明,在线填写表单内容,上传所需附件及文档。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换完成单位和完成人。
3.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设综合组和青年组。
(1)申报青年组的所有完成人年龄须在2024年12月31日不超过45周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须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申报综合组或青年组。
(3)同一成果不能同时申报两个组。
4.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须选择申报一等奖或二等奖。特等奖无需申报,由评审委从一等奖获奖候选成果中提名遴选。
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一等奖的成果须提交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
5.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须选择是否申报金奖。
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所有申报项目须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并提供2025年5月15日前完成的验收报告或质检报告、评价报告。
二、申报方式
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需按以下流程进行申报:
1.在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网站首页,分别从科技奖申报、优秀工程申报入口进入。
2.登录协会综合业务系统后,从“业务办理入口”添加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申报流程。
3.确认填报内容及附件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及评审结果。
三、其他事项
1.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采取公示的方式接受社会监督。评审结果通过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申报不收取费用。
3.申报受理时间:2025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5月31日截止),2025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6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4.2025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2025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目前仍按照往年的要求进行申报。如新的国家科技奖励目录公布,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将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联系人:张老师 66556850。
特此通知。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2025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