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7浏览次数:295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5]26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凝练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做好下一轮省级、国家级高等教育(本科)类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准备工作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预申报的教学成果项目,原则上是已经获得过苏州市或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并通过进一步优化、整合所产生的项目。其他前期具有扎实的研究与实践基础,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取得广泛社会认可的高水平成果可申报

二、成果要求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方向。

2.内容主要包括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深化“四新”建设、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强化实践育人环节、推动科教产教融合、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深化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加强教师教育、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深化教学管理机制改革、推进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等方面。

3.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4.主要完成人应为主持和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所有成果的主持者、参与者均应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三、推荐名额

本次预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各学院(部)可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申报名额占用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的推荐名额。

四、组织实施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本次预申报的教学成果项目进行论证和研判,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教务处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辅导和评审,对于在辅导评审过程中态度和质量不佳的项目将逐步进行淘汰。专家将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评价和排序,待2025年省级教学成果奖通知正式发布,将从本次预申报项目中择优推荐。

1.材料初审:组织专家从省、国家对教学成果奖申报规范角度,结合本次申报范围要求,对预申报材料进行筛选。

2.评审辅导:组织专家对初审后的材料,分学科分主题开展辅导;辅导和评审同步,逐步淘汰态度和质量不佳的项目。各单位在过程中完善教学成果奖申报书、成果报告和附件材料。

3.做好申报准备:组织专家对完善后的项目进行评价和排序,对重点项目配备专家一对一辅导。各单位进一步完善申报材料,做好宣传推介等工作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3月26日(星期三)17:00前,统一将以下材料按要求报送至教务处综合楼205:

1.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预申报版)(附件1);

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附件2);

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附件3);

4.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附件4)。

以上申报材料的电子版(Word或Excel)压缩件发送至邮箱:shenying@szcu.edu.cn。每项成果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申报单位+成果主持人+成果名称”命名。同时,将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预申报版)和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的纸质盖章版(一式一份)交到综合楼205。

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沈瑛。联系电话:66557122。

特此通知。

附件1:教学成果奖申报书(预申报版).doc

附件2:教学成果总结报告.docx

附件3: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docx

附件4:教学成果预申报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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