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贯通培养项目学生转段升学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浏览次数:1046文章来源:教务处

教字[2025]27

各相关合作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201431号)和《苏州城市学院“3+2”“5+2”分段培养项目转段升学考核方案(2024年修订)》(苏城院教〔20245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5年贯通培养项目学生转段升学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5421330开始。

二、考核地点

苏州城市学院5号教学楼。

三、考核对象

相关合作院校2022级贯通培养项目学生,且前段综合评价合格者,具体项目如下表:

合作院校

合作项目

合作院校专业

我校专业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2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国际经济与贸易

国际经济与贸易

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

空中乘务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以上项目中,上一年度前段综合评价不合格但本年度前段综合评价已合格的学生;和上一年度未通过转段综合考核的学生均可参加本年度考核。

四、考核形式

本考核为转段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五、成绩公示与录取

按考核总成绩达60分(含)以上者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转段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在双方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录取,并由苏州城市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合作院校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成绩优异的学生(获国赛二等奖、省赛一等奖及以上),经转段考核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可直接录取。

本年度前段综合评价不合格或未通过转段综合考核的学生,可保留学籍参加下一届转段升学考核;下一届未设相同专业项目班的,由转段前的合作院校负责学籍管理。

六、合作院校准备工作

(一)明确联络人员

请各相关合作院校明确一名联络人员,负责本次考核院校间联络工作,填写联系表(附件1),于314日前报我校教务处。

(二)提交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请各相关合作院校按照附件2的要求准备好考生资格审查材料,于321前交我校教务处。待我校资格审查通过的学生,方可参加本次考核。

(三)落实领队教师

请各相关合作院校落实至少一名领队教师(填写附件1),考核当天由领队教师带领考生集体进校,于考核开始前15分钟将所有考生送至指定候考区。考核过程中,在指定区域休息,不要离开我校,保持手机畅通。

(四)考生要求

1.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

2.考生自觉服从考核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核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核工作的秩序。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4.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项目班考生要求:妆容、发型统一按乘务员形象规范准备,着合作院校配发的制服。

七、其他事项

转段升学考核关系到每位考生切身利益,请各相关合作院校务必高度重视,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联络人员和领队教师,按规定提交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加强校际间沟通与协调,共同做好本年度转段升学考核工作。

未尽事宜,联系人:张老师:0512-6655632218036831028Emailzyc_wz@szcu.edu.cn

附件1:苏州城市学院2025年贯通培养项目学生转段升学考核联系表.docx

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2025年贯通培养项目学生转段升学考核考生资格审查材料要求.docx

 

苏州城市学院教务处

2025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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