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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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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4年教师节对生活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给予慰问的通知2024-08-23
  • 关于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通知2024-08-22
  •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新教工培训的通知2024-08-21
  • 停水通知2024-08-21
  • 苏州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任名单公示2024-08-20
  • 关于开展我校“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第一次遴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2024-08-14
  • 关于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立项的公示2024-08-14
  • 公派出国(境)人员公示2024-08-13
  •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08-09
  • 关于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研讨会的通知2024-08-08
  • 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据创新应用活动工作的通知2024-08-06
  •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08-03
  • 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的通知2024-08-03
  • 关于我校2024年微专业项目立项名单公示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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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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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8.23 2024.08.23
    关于2024年教师节对生活特殊困难的教职工给予慰问的通知
    人字〔2024〕47号各单位:2024年教师节即将来临,学校将对有生活特殊困难等情况的教职工给予适当慰问。一、慰问范围学校在职教职工。二、慰问对象1.教职工本人身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的;2.教职工直系亲属身患重大疾病且家庭经济困难的;3.教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等其他特殊情况,本人或家庭受到较大损害的;4.其他需慰问的情况。三、相关要求请各单位填写《2024年教师节生活特殊困难教职工慰问申请表》(详见附件),于9月6日前报人事处(综合楼224室),同时申请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xieyy2022@szcu.edu.cn。联系人:谢韫颖,联系电话:66551752。附件:2024年教师节生活特殊困难教职工慰问申请表.xls人事处2024年8月23日
  • 2024.08.22 2024.08.22
    关于统计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通知
    各分工会:为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不断增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与责任感,为苏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作出贡献,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教育工会将继续对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教师和其他教育工作者发放荣誉证书,根据苏教工〔2024〕39号文件精神,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统计日期与对象: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0日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教职工。二、凡退休时未满三十年及已发荣誉证书的教职工不再统计,请各单位认真核对,不要重复和遗漏。三、请各分工会于2024年8月27日(星期二)前将统计花名册(见附件1)发送至1002553458@qq.com。联系人:李燕萍;联系电话:68356175,15950056684。四、此荣誉证书是对教师长期从教的一种精神褒奖,是对长期从教者的一种肯定,仅作为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的证明,不作其他证明之用。五、统计登记年月务必真实,最后需经校人事部门核对。特此通知。
  • 2024.08.21 2024.08.21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新教工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为帮助新教工更好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升教书育人能力,引导新教工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苏城院委〔2022〕1号)规定及我校新教工培训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新教工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类型本次培训分为集中培训、业务分类培训及实践培训。集中培训和实践培训由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业务分类培训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二、培训安排(一)集中培训安排1.培训对象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新入职教工、2023年10月前入职但未参加培训的教工(具体名单见附件)。2.培训时间2024年8月28日至8月30日。3.培训内容思想引领与责任担当、融城队伍建设、创新思维及能力提升等内容,具体培训内容参见28日发放的培训材料。4.开班仪式(1)时间:2024年8月28日上午9:00(2)地点: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3)参加人员:有关校领导;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等职能部门主
  • 2024.08.21 2024.08.21
    停水通知
    因电缆抢修,需对我校部分区域进行停电,具体停电安排如下:1、停电时间:2023年6月22日07:00-10:002、停电范围:后勤大楼3楼请相关单位及广大师生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停电准备工作。在此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 2024.08.20 2024.08.20
    苏州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聘任名单公示
    教字﹝2024﹞136号各学院: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的主体作用,促进学生与教师、管理部门的沟通与交流,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城市学院教学信息员工作办法的通知》(苏城院教〔2023〕43号)、《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和2024-2025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09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推荐、教务处审核,特聘任卜倩等14位同学为苏州城市学院2024-2025学年教学信息员。现将聘任名单公示如下。序号学院姓名班级学号1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卜倩23新闻学23024090182高歌翔23汉语言文学23024020233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徐思琪22城市管理22004310364智惠钰23应用心理学23034240145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富佳敏23会计学23044030566陈雨婷22国际经济与贸易22004200137设计与艺术学院华茜23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23054440238李昱龙23环境设计23054460239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刘念23人工智能230645601510徐思源23
  • 2024.08.14 2024.08.14
    关于开展我校“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省级规划教材第一次遴选推荐工作的预通知
    教字﹝2024﹞135号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加强教材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第一次推荐遴选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9号,见附件1)、《“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建设实施方案》(教高厅〔2023〕1号,见附件2)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开展我校省级规划教材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2022年12月以来,国内出版、修订或重印(以版权页的版次、印次时间为准),正在我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活动中使用的教材。(特别注意:新出版教材应于2022年12月前出版,修订教材应于2022年12月后出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教育本科和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各类教学活动中使用的学术专著、教学参考书、教辅用书、培训类教材,译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教材的少数民族文字教材,引进的国外教材(含翻译教材),与教材配套的图册和活动手册等不在推荐范围内。二、遴选条件(一)坚持价值引领。将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教材始终,体
  • 2024.08.14 2024.08.14
    关于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立项的公示
    各单位: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委宣〔2022〕5号)相关规定,近期党委宣传部开展了2024年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此次申报,共收到申报书25份。党委宣传部组织校外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经评审,拟立项课题16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14项)。同时,为加强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论研究和阐释,委托开展重点课题1项,现将拟立项课题公示如下:一、重点项目拟立项课题(按照课题指南排序)项目名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新转设本科院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研究周文军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融城思政”建设的理论依据和实践路径研究李宏刚马克思主义学院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委托专项重点课题项目名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增强思政课教学改革活力动力合力研究田芝健马克思主义学院三、一般项目拟立项课题(按照课题指南排序)项目名称课题组负责人所在单位大中小学“课程思政”一体化理论体系建构与实践路径探索张昉马克思主义学院地方领导干部到高校讲思政课落实机制研究邓会敏马克思主义学院“两个结合”融入思政课教学的效果及影响因素研究
  • 2024.08.13 2024.08.13
    公派出国(境)人员公示
    人字〔2024〕45号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苏州城市学院公派出国(境)管理暂行办法》(苏城院人〔2022〕3号)要求,现将我校近期出国(境)人员信息公示如下:曹金飞,男,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参照校公派赴美国乔治梅森大学商学院做访问学者,派出期限:2024.8.19—2025.2.18,经费由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与个人承担。公示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通过邮箱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szfzypxk@szcu.com)。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8月13日
  • 2024.08.09 2024.08.09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34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3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校人工智能通识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课题立项围绕本科人工智能通识课程教学改革开展研究,研究方向主要聚焦理念思路、体系构建、实施路径、教学方法、教材资源平台建设和评价机制等。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本次立项课题由省高教学会组织,为市厅级课题。二、申报数量我校限报2项,各学院可推荐申报0-1项。三、申报要求(一)课题种类分重大课题、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二)课题主持人1.课题主持人应为我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实施;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对于重大课题和重点课题,鼓励多校联合申报项目,多校联合申报时须有明确的牵头学校。2.课题主持人不超
  • 2024.08.08 2024.08.08
    关于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8月13日(星期二)上午9: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出席对象1.相关校领导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团委(美育中心)、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等单位负责人。四、会议议程第一阶段:1.校领导致辞2.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评建任务指标专家辅导第二阶段:1.各二级指标评建任务研讨(若研讨时间过长,会议时间相应顺延)五、其他1.请参会人员携带好《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评建任务、问题清单及改进措施》纸质版;2.参会单位负责人根据评建工作需要,可邀请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3.请参会人员提前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会议。特此通知。评建工作办公室2024年8月8日
  • 2024.08.06 2024.08.06
    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据创新应用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一届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数据创新应用活动工作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4〕27号)文件精神,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文件要求,本着自愿原则,积极组织参加。请有意向参加题目1—7申报的单位(团队)在2024年8月23日前,将作品提交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意向参加题目8申报的单位(团队)在2024年9月20日前,将作品提交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联系人:栾仕喜,电话:66502944,电子邮箱:luanshixi@szcu.edu.cn。特此通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8月6日
  • 2024.08.03 2024.08.03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33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34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2024年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江苏高教》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课题围绕高等教育研究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研究,依据《江苏高教》现设主要栏目如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大学治理、大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改革、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辅导员队伍建设、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国外教育等,研究内容强调问题意识、学术性和创新性,以宏观理论研究和中观以上应用理论研究为主。该课题为江苏省高教学会组织的专项课题,认定为市厅级。二、申报数量我校限申报3项,各相关单位限推荐1项。三、申报要求(一)课题种类课题按照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的类别进行立项建设。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二)课题主持人课题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我校从事高等教育研究人员(含博士研究生)或一线教师,具有丰富的教育研究、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经验,真正承担和负责课题
  • 2024.08.03 2024.08.03
    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的通知
    教字﹝2024﹞132号各相关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通知》(苏高教会〔2024〕33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2024年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与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课题立项分别围绕数字化转型及人工智能助力教学改革方向、教育现代化实践研究及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研究方向,关注学校在创新数字化育人模式、数字化教材建设、高校数字化资源配置、现代化教育创新实践、现代化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等研究,基于超星技术研究实践,鼓励围绕以上研究主题开展相关研究。申报人可根据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该课题为江苏省高教学会组织的专项课题,认定为市厅级。二、申报数量(一)我校可推荐申报5项,各相关单位限推荐1-2项。(二)通过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学研究工作委员会申报的课题不占学校指标;通过“江宁-昆山”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实践体验基地申报的课题内容仅限研究指南二,不占学校指标。(三)研究指南一鼓励基于超星技术与平台的研究。三、申报要求(一)课题种
  • 2024.08.02 2024.08.02
    关于我校2024年微专业项目立项名单公示
    教字﹝2024﹞131号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我校2024年度“微专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00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经学院推荐,教务处材料审核,校外专家评审、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拟确定5个微专业项目立项建设(名单详见下表),现予以公示。2024年微专业项目立项名单序号微专业名称负责人所属学院合作企业1健康产业运营与管理丁航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苏州市健康养老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广慈医院苏州市体育科学研究所2数字营销靳代平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苏州花无缺集团苏州科莫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3数字孪生技术汤家华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南京万生华态科技有限公司4激光智能应用与系统许孝芳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5低碳能源技术王前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苏州琅润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公示时间:2023年8月2日-8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教务处反映。联系电话:66556322;邮箱:1036646465@qq.com.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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