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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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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通知
2024-07-17
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2024-07-16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的公示
2024-07-15
关于推荐评审2024年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2024-07-11
关于推荐评审2024年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2024-07-11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结果公示
2024-07-11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2024-07-11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梦•劳动美——牢记嘱托担使命,感恩奋进谱新篇”2024年苏州市职工朗诵大赛的通知
2024-07-10
关于开展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4-07-10
关于推荐申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的公示
2024-07-10
关于召开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2024-07-09
关于暑假期间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印章使用等事项的通知
2024-07-08
关于暑假期间三创学院科创活动开展安排的通知
2024-07-08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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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7
2024.07.17
停电通知
因电缆抢修,需对我校部分区域进行停电,具体停电安排如下:1、停电时间:2023年6月22日07:00-10:002、停电范围:后勤大楼3楼请相关单位及广大师生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停电准备工作。在此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2024.07.16
2024.07.16
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4)85号各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校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九届全省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4〕3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4年7月至12月二、参与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三、活动内容(一)“宪法卫士”行动计划各学院要依托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专栏,结合《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4年行动计划》有关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学生在微信小程序或普法网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测评,各学院参与率不得低于去年完成率。截至2024年10月20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将定期通报学生参与情况,并根据学院普法实践活动开展、学生参与率、答题分数等情况,评选优秀组织奖3个。(二)“学宪法讲宪法”比赛1.“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1)比赛时间2024年7月16日至28日(2)演讲内容选手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
2024.07.15
2024.07.15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3-2024学年优秀教学信息员评选的公示
教字〔2024〕127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优秀学生教学信息员评选和2024-2025学年学生教学信息员名单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109号)文件精神,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结合教学信息员实际工作表现及学院意见,拟推荐刘悦羽、刘真榕2位同学为2023-2024学年优秀教学信息员,现公示如下:序号姓名学院班级学号1刘悦羽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2测控技术与仪器22004330452刘真榕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2会计12200403099公示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2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杨宁;邮箱:1915587699@qq.com。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7月15日
2024.07.11
2024.07.11
关于推荐评审2024年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人字〔2024〕43号各有关单位: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2024年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拟推荐人员及其《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等材料公示如下:拟推荐申报副研究馆员: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王学雷材料公示地点:综合楼229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1015563821@qq.com)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7月11日
2024.07.11
2024.07.11
关于推荐评审2024年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人字〔2024〕42号各有关单位: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2024年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拟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拟推荐申报高级工程师: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刘振华、栾仕喜公示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邮箱:1015563821@qq.com)反映。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7月11日
2024.07.11
2024.07.11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结果公示
人字〔2024〕41号各有关单位:经学科评议组评议、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2024年专任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及教育管理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拟聘任结果公示如下:一、专任教师系列(一)拟聘任教授职务人员名单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王静、涂小马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史新广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陈相芬设计与艺术学院:陈鑫、裴元生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杨洋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吴楠(二)拟聘任副教授职务人员名单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陈丽军、季品锋、杨慧、顾圣琴、殷虹刚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张宇、张梦婉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姜帅、曹钰华设计与艺术学院:杨娟娟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尼洪涛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王成琳、王岩岩、左青卉、李文君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金晟、祝佳、曹志民、梁志涛基础教学部:汤月琴、李益清(三)拟聘任讲师职务人员名单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吴菁、陶婷婷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王怡设计与艺术学院:卢晓晖、莫诗龙、黄越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魏慧基础教学部:史阳、秦铭灿二、实验系列(一)拟聘任正高级实验师职务人员名单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彭芳(二)
2024.07.11
2024.07.11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教字〔2024〕126号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方式(一)教师、学生可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高校账号,每个账号对应一位项目申请人。(二)教师账号可申报“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师资培训”“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五类项目。(三)学生账号可申报“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二、申报流程(一)申报教师、学生认真研读本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指南简介及高校申报说明,查看相关要求并做好申报工作安排。(二)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完成注册申报和材料提交。(三)申报教师系统提交后,学校管理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三、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可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以各企业指南中的截止日期为准,或咨询企业项目联系人。四、材料报送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
2024.07.10
2024.07.10
关于组织参加“中国梦•劳动美——牢记嘱托担使命,感恩奋进谱新篇”2024年苏州市职工朗诵大赛的通知
全校各分工会: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国工会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到职工身边、走进职工心里,不断满足广大职工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培养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向上的兴趣爱好,全力打造具有苏州特色的职工文化活动品牌,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联合主办“中国梦•劳动美——牢记嘱托担使命感恩奋进谱新篇”2024年苏州市职工朗诵大赛,相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苏州大市范围内在职职工及其子女均可参加。本次比赛分以下组别:(一)职工组:单人、组合均可,其中组合不超过6人(职业朗诵演员、播音主持、专业教师及具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朗诵专业人士除外)(二)亲子组每组不超过4人。参赛选手不可跨组别参赛。二、活动主题中国梦•劳动美——牢记嘱托担使命感恩奋进谱新篇三、作品要求围绕本次活动主题,展现新时代职工群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四、赛程安排1、报名:即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2、海选:2024年7月21日—27日;3、预赛:2024年8月10日(暂定)4、决
2024.07.10
2024.07.10
关于开展我校2024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严格落实就业统计责任制,严格执行就业统计纪律和规定,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决定开展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7月23日17时,学校对本校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二、核查方式采取学院自查和学院交叉核查相结合、校院两级核查方式,其中:(1)学院自查:班级自查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各班级核查比例不低于已就业学生的25%,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汇总形成学院自查报告;(2)学院交叉核查: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完成学院交叉核查工作,交叉核查比例不低于所核查学院已就业学生的20%;(3)校院两级核查:学校招生就业处完成校院两级核查工作并形成学校自查报告。其中班级自查报告模板、学院自查报告模板、学院交叉核查报告模板及学院交叉核查安排表见附件。严格把关毕业生就业材料,对有问题的数据及时排查处理,确保本校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材料上报方式请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学院自查报告以及学院交叉核查报告,于7月23日17时前交至招生就业处吕老师(尊师楼100-Z106室,联系电话:0512-66509457)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wzj118@szcu.edu.c
2024.07.10
2024.07.10
关于推荐申报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的公示
教字〔2024〕125号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11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申报,教务处材料审核,校外专家评审,产生推荐项目名单,现予以公示。推荐专业名单序号专业名称学院1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3档案学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公示日期:2024年7月10日-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教务处反映。邮箱:1036646465@qq.com;电话:66556322。教务处2024年7月10日
2024.07.09
2024.07.09
关于召开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各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为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内合作,拓展办学资源,发挥校友在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规范非学历教育管理,提升服务地方的综合能力,经研究,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国内合作与校友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7月15日下午2: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各学院(部)负责人1名;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教务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负责人1名。四、会议议程1.解读《苏州城市学院非学历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与《苏州城市学院非学历教育收支管理办法(试行)》文件;2.介绍校友工作情况;3.与会人员研讨交流;4.黄涧秋副校长总结讲话。联系人:王老师13806187593。特此通知。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7月9日
2024.07.08
2024.07.08
关于暑假期间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印章使用等事项的通知
各学院(部)、职能部门:为方便各单位和师生在暑假期间使用印章,办理相关业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在暑假期间将安排专人值班,提供相关服务。值班时间为每周二上午9:00-11:00。如有特殊情况需在其他时间办理线下业务,请至少提前一天与相关业务人员联系。具体办理地点及联系人信息如下: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7.16师生服务大楼114成君665173517.23师生服务大楼114成君665173517.30师生服务大楼112马滢665545428.6师生服务大楼112马滢665545428.13师生服务大楼112马滢665545428.20师生服务大楼116王枝665555198.27师生服务大楼116王枝66555519特此通知。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2024年7月8日
2024.07.08
2024.07.08
关于暑假期间三创学院科创活动开展安排的通知
教字〔2024〕124号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做好学期结束和暑假安排的通知》(苏城院办〔2024〕4号),结合暑期“创新大赛”及各项学科竞赛备赛等实际需求,暑期科创“不停歇”,现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暑假期间使用三创学院场所开展科创活动的,请相关学院如实填写暑假科创活动安排表(附件1),7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1915587699@qq.com,命名为“三创学院活动安排+学院”,并安排好暑假期间场所的使用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教育工作,严禁人员在三创学院过夜,安排相关人员巡查,确保通讯畅通。二、假期留在三创学院的学生须满足学校假期留校申请条件并完成留校申请审批,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三创学院。三、其它假期停用的三创学院科创场所,请各二级学院组织专人检查后,将仪器设备电源、水源等关闭,并锁好门窗。联系人:杨宁,联系电话:18362653293。附件:暑假科创活动安排表.xlsx教务处2024年7月8日
2024.07.08
2024.07.08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23号各学院(部):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征集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基于“人工智能+高等教育”典型应用场景案例征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请各学院(部)高度重视此次案例征集工作,做好推荐案例的申报和审核,确保符合正确政治方向,具有创新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人工智能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价值。申报案例应在实际运用中取得显著效果,并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具体征集方向和内容要求详见教育部《通知》(附件1)。二、申报数量我校限报1个。各学院(部)可推荐申报1个。三、材料报送(一)纸质版材料。各学院(部)需填写《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应用案例申报书》申报书(附件3),录制3分钟以内案例展示视频(视频格式仅限MP4格式)。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有实施效果证明和推广计划等相关材料。案例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纸质版(附件3)一式四份,汇总表(附件4)须加盖学院公章,由学院汇总后交至教务处206。(二)电子版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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