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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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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2024-06-06
  • 关于2023-2024年度学校奖学金评审结果的补充公示2024-06-06
  • 关于整理2024届毕业生档案的通知2024-06-06
  • 关于拟选送省教育厅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廉洁课堂实践案例和廉洁教育微课堂的公示2024-06-06
  • 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公示2024-06-06
  • 关于组织开展在线参加廉洁知识问答和廉洁故事答题活动的通知2024-06-06
  • 关于召开2024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通知2024-06-06
  • 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的通知2024-06-06
  •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公示2024-06-06
  • 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2024-06-05
  • 2024年学校助学金获助名单公示2024-06-05
  • 关于公布“献礼共和国忆峥嵘岁月 记录新时代谱青春华章”大学生“融城融媒思政”微视频评选结果的通知2024-06-05
  •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 “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2024-06-05
  •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202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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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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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6.06 2024.06.06
    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团各项规定,规范有序推进我校共青团组织的管理,现就我校202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2024年6月—2024年8月二、实施对象2024届毕业生团员三、工作安排(一)线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1.分类转接根据团中央“学社衔接”工作的整体部署,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分为“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参军入伍”“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出国(境)学习生活”“延迟毕业”等6个类别,分别规定了转接流程,详情请参考《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4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指引》(附件1)。2.时间安排8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发起转接申请,具体转接操作详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附件2)。因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填写一式两份《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3),一份留学院,一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校团委备案。(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由各学院团委自行开具。(三)团员证转出章加盖1.请各学院团委于6月13日前收齐毕业生团员证,统一以学院为单位加盖转出章。
  • 2024.06.06 2024.06.06
    关于2023-2024年度学校奖学金评审结果的补充公示
    学字〔2024〕73号各学院:根据我校奖学金评比条例,以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21号)文件精神,我校组织了2023—2024年度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6日至6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电话:0512-66576279附件: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的补充公示.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6日
  • 2024.06.06 2024.06.06
    关于整理2024届毕业生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学校总体安排,近期由招生就业处组织各学院开展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培训工作1.培训人员:请各学院指派一名老师负责档案整理工作并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名单于6月7日(周五)下班前报给招生就业处吕老师。2.培训时间:6月11日下午13:30-14:303.培训地点:招生就业处大厅二、档案整理1.领取档案:6月12日(周三)下午14:00-15:00,请各学院负责档案整理的老师至招生就业处大厅领取学院各班级档案材料。2.整理档案: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及地点进行档案整理。3.移交档案:6月14日(周五)中午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档案及档案清单送至档案室(师生服务大楼117)并签字确认。三、注意事项1.毕业实习材料现由各学院教务科研办公室管理,各学院档案整理负责老师,请提前做好沟通对接;2.请各学院思想上高度重视,并根据《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要求》(见附件)高质量完成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09457。特此通知。附件:2024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要求.doc招生就业处20
  • 2024.06.06 2024.06.06
    关于拟选送省教育厅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廉洁课堂实践案例和廉洁教育微课堂的公示
    各院级党委: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举办第九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及我校第二届校园“廉洁文化月”活动相关要求,在各院级党委自主申报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纪委办公室核查,拟选送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廉洁课堂实践案例和廉洁教育微课堂共17件报省教育厅,其中:校园征文5件、视频征集5件、创意征集5件、廉洁课堂实践案例1件、廉洁教育微课堂1件。现将拟选送作品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纪委办公室王老师,联系电话:66555519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拟选送省教育厅教育廉洁文化作品、廉洁课堂实践案例、廉洁微课堂汇总表.pdf纪委办公室2024年6月6日
  • 2024.06.06 2024.06.06
    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培养对象拟推荐人选公示
    人字〔2024〕31号全校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江苏省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第七期“333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4〕3号)和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七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18号)精神,在本人申请、二级单位推荐基础上,经学校考核小组评审,现将我校拟推荐人选公示如下:序号姓名学院(部)推荐“333工程”层次1毛小勇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第二层次2荀明俐马克思主义学院第三层次3刘嘉毅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第三层次4杨洋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第三层次5雎胜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第三层次公示时间:2024年6月6日—2024年6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唐旋老师(邮箱:1015563821@qq.com)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6月6日
  • 2024.06.06 2024.06.06
    关于组织开展在线参加廉洁知识问答和廉洁故事答题活动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九届高校廉洁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4〕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组织开展在线参加廉洁知识问答和廉洁故事答题活动。廉洁知识问答详情请关注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廉洁教育”参与答题,或关注“中国大学生在线”微信公众号参与答题。微博搜索#我为学校赢莲子#话题进入活动专题,参与廉洁故事问答及相关线上活动。请各院级党委积极组织广大学生参与。纪委办公室2024年6月6日
  • 2024.06.06 2024.06.06
    关于召开2024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兹定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6月7日(星期五)上午9: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年度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2.全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四、议程1.党委组织部部长孙德芬作2023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汇报;2.2023年度党的建设成效评价考核得分与问题分析;3.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得分与问题分析;4.2024年度苏州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与市属高(职)院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介绍;5.与会人员交流发言;6.校领导讲话。五、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2.请党委宣传部做好宣传报道工作。特此通知。党委组织部(党校)2024年6月6日
  • 2024.06.06 2024.06.06
    关于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的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关于商请推荐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人选的函》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我校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选条件根据《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管理办法》(附件1)有关要求,人选应当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专业特长、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扎实,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科技镇长团团长人选担任县处级副职以上职务。高校院所人选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一般应为中共党员。团长人选根据地方需要,经组织考察,择优选配。2.科技镇长团团员人选高校院所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二、派驻安排按照中组部《关于规范干部挂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各地实际,统筹安排工作岗位。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工作时间从2024年8月起,团长一般为2年,团员一般为1—2年。三、选派程序1.组织申报各学院(部)根据专业特点和优势,结合《江苏省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组团计划》(附件2)及《第十七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清单》
  • 2024.06.06 2024.06.06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公示
    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函〔2021〕154号)有关要求,我校针对2024届毕业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城乡低保家庭;(2)本人为残疾人;(3)申请并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6)特困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招生就业处组织开展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45位学生拟获评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拟获评学生有异议,请于6月13日下班前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吕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09457。附件: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xlsx招生就业处2024年6月6日
  • 2024.06.05 2024.06.05
    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学字〔2024〕72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48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了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电话:0512-66576279附件:2024年“瀛元律师奖学金”汇总表.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5日
  • 2024.06.05 2024.06.05
    2024年学校助学金获助名单公示
    学字〔2024〕71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57号)文件要求,我校组织了2024年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获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6月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电话:0512-66576279附件:2024年度学校助学金申请汇总表.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6月5日
  • 2024.06.05 2024.06.05
    关于公布“献礼共和国忆峥嵘岁月 记录新时代谱青春华章”大学生“融城融媒思政”微视频评选结果的通知
    根据《关于开展“献礼共和国忆峥嵘岁月记录新时代谱青春华章”大学生“融城融媒思政”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组织专家对征集的作品进行初审、复审、终审,评选出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6项,优秀指导教师5名,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献礼共和国忆峥嵘岁月记录新时代谱青春华章”大学生“融城融媒思政”微视频评选结.pdf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美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2024年6月3日
  • 2024.06.05 2024.06.05
    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 “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
    1111MicrosoftInternetExplorer402DocumentNotSpecified7.8磅Normal0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各学院团务中心建设,更好地发挥学生组织动员广大青年学生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的引领和模范带头作用。经校团委、校团委团务中心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校院两级团务中心工作人员二、申报条件(一)优秀分团务中心1.思想引领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团员青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好地动员广大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跟党走,奋进新时代。积极选送优秀学生骨干参加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按照要求开展各类“信仰公开课”。2.组织建设好。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团支部工作
  • 2024.06.05 2024.06.05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公示
    教字〔2024〕95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177号)、《关于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项目再征集的通知》(教字﹝2024﹞5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4〕4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自主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现将我校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7日,为期3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意见,联系人:李楠,联系邮箱:297328163@qq.com,电话:66558062,逾期不予受理。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拟推荐名单.xls教务处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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