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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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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太湖讲堂”第一讲的通知2024-05-28
  • 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2024-05-28
  •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春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民主议校会的通知2024-05-28
  • 关于2024年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著作、教材、论文检索证明现场审核的通知2024-05-28
  • 关于举办2024年“文正学堂”干部教育培训第六、第七次集中培训的通知2024-05-28
  • 关于班级等级考试奖励的通知2024-05-27
  • 关于我校2024年纪检监察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的公示2024-05-27
  • 关于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2024-05-27
  •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校友工作的通知2024-05-27
  •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英语辅修专业录取结果公示2024-05-27
  •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2024-05-27
  •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2024-05-27
  • 关于举办归国学者大讲堂第一讲的通知2024-05-27
  •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4-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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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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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28 2024.05.28
    关于举办“太湖讲堂”第一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太湖文化发展、太湖治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围绕加强我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学科建设,推动我校太湖研究院(筹)的日常工作开展,提升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的课题研究能力,激发全校师生对“太湖”历史文化、生态保护、环湖文旅与经济等兴趣,自2024年5月起,太湖研究院(筹)拟邀请国内太湖研究领域知名专家赴我校开展“太湖讲堂”系列讲座。本期举办第一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15:30二、讲座地点3-110三、讲座主题“太湖讲堂”第一讲太湖文化的自然基础及历史轨迹四、主讲人朱剑刚苏州市地学会副理事长、中国地理学会会员,《苏州地理》主编,长期从事地理教育及基于苏州的区域地理及文化研究五、参加人员1.相关校领导;2.各学院(部)安排2-3位教师代表参加;3.太湖研究院(筹)、文正智库全体人员;4.欢迎广大师生积极参加。六、有关要求请有关单位于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12:00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送至太湖研究院(筹)。联系人:
  • 2024.05.28 2024.05.28
    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90号各相关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4〕9号)相关要求,现组织我校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第二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验收范围2020年立项的省特色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2021年立项的省特色专业:档案学二、验收原则(一)保证质量、客观公正为切实保障品牌专业建设质量,验收“合格”的专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经审计,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三是专业管理规范。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设期内正常招生。未达到以上三个条件的专业验收结果为“不合格”。(二)聚焦内涵、突出实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聚焦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实践资源等内涵要素,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考察建设任务达成度、水平提升度和服务发展贡献度等,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核心量化指标。品牌专业原则上须达到“Ⅰ+Ⅱ+X”标志性成果要求(“Ⅰ”代表至少应完成1项国家级成果,“
  • 2024.05.28 2024.05.28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春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民主议校会的通知
    学字〔2024〕60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畅通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诉求表达渠道,深化学生社区党团建设,现将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春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民主议校会有关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我与书记面对面”社区师生座谈会二、活动时间2024年5月31日(周五)14:00三、活动地点“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社区1-324四、参与对象1.有关校领导;2.相关职能部门人员;3.“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社区师生代表;4.各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及2024届毕业生代表;5.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及校学生会代表。五、活动流程1.“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社区聚焦功能型党、团支部建设等情况进行介绍;2.“最佳议案”提案者议案思路分享;3.师生现场针对议案进行讨论,确定可行性方案;4.“最佳议案”颁奖仪式;5.校领导总结讲话。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郑老师,联系方式:0512-66550131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5月28日
  • 2024.05.28 2024.05.28
    关于2024年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著作、教材、论文检索证明现场审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根据学校人事处《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将申报2024年相关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著作、教材、论文检索证明现场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2024年5月30日至31日,1-001档案馆。二、现场审核安排日期时间审核单位5月30日(周四)9:00-11:00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基础教学部13:30-16:30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5月31日(周五)9:00-11:00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13:30-16:30党群行政机构三、审核材料要求1.著作/教材:著作(包含专著、译著、编著)、教材原件,并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物信息查询”相应检索证明。2.论文:期刊原件,在目录页用荧光笔标明文章所在位置,并提供相应数据库检索证明。检索证明请设置纸张大小为A4、纸张方向为横向打印该检索目录清单。注:被SCI、SSCI、AHCI、EI等收录的高质量论文,请自备查新站出具的相应检索证明原件,待材料复审时直接提交相关部门审核。3.请现场提供一份自制成果汇总清单
  • 2024.05.28 2024.05.28
    关于举办2024年“文正学堂”干部教育培训第六、第七次集中培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提升学校干部对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干部调查研究能力,兹定于5月30日举办“文正学堂”干部教育培训第六和第七次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及地点时间:2024年5月30日(星期四)下午13:30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二、培训内容1.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13:30-15:00)主讲人:中共苏州市委党校科研处副处长季丽2.调查研究报告撰写(15:30-17:00)主讲人: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毛文元三、参加人员全校处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四、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10分钟入场,与会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向所在二级党委请假,由二级党委于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17:00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王祺66554610。党委组织部(党校)2024年5月27日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班级等级考试奖励的通知
    学字〔2024〕59号各学院、班级: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培育优良学风,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大学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奖励办法》(苏城院教[2021]10号)文件精神,以及教务处公布的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班级通过率(数据截止到2024年5月),对初次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高于90%,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达到100%的下列班级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名单如下:学院班级等级考试类别通过率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3汉语言(Z)大学外语四级93.83%23书院(文科基地班)大学外语四级93.33%20播音主持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21新闻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23英语(联培班)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1档案大学外语四级90.48%20心理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21法学1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21档案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22劳保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22档案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3书院(工科基地班)大学外语四级90.00%20测控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2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我校2024年纪检监察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的公示
    各院级党组织: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进一步加强对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委组〔2022〕1号)要求,我校组织了纪检监察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在申报期限内,共收到9项申请,经纪委办公室初审、专家组评审,分管校领导审核,拟立项项目6项。现将拟立项课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3日,公示期间内如有异议,请联系纪委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电话:0512-66554542。附件: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纪检监察研究课题拟立项名单.pdf纪委办公室2024年5月27日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苏州城市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将于2024年5月29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29日(星期三)下午13: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323室三、参会人员1.校党委书记芮国强2.校党委副书记周玉玲3.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萍4.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5.各院级党委负责人6.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成员四、会议议程1.党委组织部部长孙德芬汇报全校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安排;2.校领导及各院级党委负责人围绕党纪学习教育阶段性工作进行交流发言;3.校党委书记芮国强传达市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就下阶段工作做出工作提示。五、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请于5月28日下班前履行请假手续,并报送代为参会人员名单(联系人:王祺联系电话:66554610);2.请参会人员按席卡位置就坐,党员同志规范佩戴党徽。特此通知。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2024年5月27日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校友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2024届毕业生:时值2024年毕业季,毕业生离校工作是培育校友爱校、增进感情的重要环节,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安排,现将2024届毕业生校友工作安排如下:一、毕业捐赠活动1.校友林认捐采取自愿捐赠原则,在校园内指定位置(校友林区域参考下方图示,分为A、B、C、D、E、F、G、H八个区域)认捐树木。学校将对认捐树木统一制作树牌,内容包括:捐赠班级或个人名称、毕业寄语(20字以内,内容积极向上)等,并颁发捐赠证书。请在6月15日之前,根据附件《2024年树木认捐清单》选好树木类型,联系校友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进行登记(联系人:周琰懿,联系电话:18761707102)。校友林认捐区域图示2.其他捐赠活动可由个人或班级名义自愿发起,现金捐赠倡导向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进行捐赠,具有价值的实物可捐赠到各学院。3.账号信息户名:江苏省苏州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开户行:苏州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账号:51711900001568(请转账时务必备注好班级、姓名和联系方式,转账事由。)二、2024届校友联络员联谊拟于毕业前夕举办2024届校友联络员联谊活动,届时将发放校友联络员聘书和校友徽章,
  • 2024.05.27 2024.05.27
    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英语辅修专业录取结果公示
    各相关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英语辅修专业招生选拔的通知》(教字[2024]61号)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资格审核、组织面试等环节,拟录取名单已产生(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31日如若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66556322,邮箱:1036646465@qq.com。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5月27日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58号各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宣传我校大学生中的先进典型,扩大先进事迹的影响覆盖面,以榜样力量引领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2024年学生标兵宣讲团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我校2021、2022级在籍在校学生。二、选拔方式1.学院推荐: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以师生推荐、学生自荐等形式,充分挖掘在学习科研、实践创新、自强自立、志愿服务等某一方面或多个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确定1-3名推荐人选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城院之星”等荣誉获得者优先考虑。2.学校评选: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及评议,最终确定我校2024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名单。三、具体安排各学院于2024年5月31日(星期五)前完成学院推荐,并将附件1、附件2,加盖学院党委公章后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综合楼105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engQ@szcu.edu.cn,联系人:郑老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固定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
    国资字〔2024〕6号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资源配置,规范资产处置行为,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城市学院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做好2024年上半年固定资产处置工作通知如下:一、处置范围1、已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的固定资产。常用设备资产最低使用年限参照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执行。2、虽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但经科学认证确已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3、盘亏、丢失等非正常损失的固定资产。二、处置流程1、处置申请和审批资产使用和保管人确认名下固定资产状态,根据实际情况提交固定资产处置申请;资产使用单位组织鉴定和复核确认(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需要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一起参与鉴定),符合处置条件的,由资产管理员在学校“数字门户—国资系统”中进行申报,申请流程参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书》;申请及申报截止时间为6月6日。2、资产处置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根据批复意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实物处置。三、材料上报各单位于6月12日前,将资产处置申请材料报送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材料
  • 2024.05.27 2024.05.27
    关于举办归国学者大讲堂第一讲的通知
    报告题目:中国式的创新——从复制到市场引导的突破式革新,而实现而0到1的突破将是未来的期待报告人:梅维平报告时间:2024年5月28日上午9:00——10:10报告地点:3—101报告人简介:梅维平,男,博士。德国拜尔斯道夫集团子公司“德莎”亚太区首席创新官(苏州),德国拜尔斯道夫集团中国创新中心东北亚区首席创新官(上海)。同时兼任北京中科院分子纳米结构与纳米技术重点实验室“产学研”顾问、北京中德联合化妆品研究所(在中国检验检疫科学院内)创建人,监事、苏州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客座教授、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工商大学中国化妆品研究中心特聘专家、中华海外联谊会第三、第四、第五届(2019-2023)理事会海外理事、广东省海外交流协会第四届、第五届、第六届理事会海外理事、苏州市侨联第九届委员会海外顾问、苏州市海外联谊会第五届理事。梅维平博士发表学术论文66多篇,获得专利15项。被收入2002年“世界名人录(Who’sWhointheWorld)”,被收入2003年“世界科学技术名人录(Who’sWhointheScienceandTechnology)”,受国桥办邀请参加
  • 2024.05.24 2024.05.24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5月27日——6月2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5.27(周一)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重点实验室申报筹备会高雷另行通知5.27(周一)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5.29(周三)下午1:30综合楼323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芮国强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专班、党委部门负责人、院级党组织负责人5.29(周三)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城市学院—马来西亚高校国际合作研讨会高雷另行通知5.30(周四)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马克思主义学院对标建设推进会周玉玲另行通知5.30(周四)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文正学堂”干部教育培训第六、第七讲芮国强孙德芬全校处级干部(部门负责人)5.30(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高雷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5.31(周五)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市人大常委会来校调研黄涧秋另行通知5.31(周五)下午2:00“一站式”学生第一社区民主议校会芮国强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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