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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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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星级志愿者”名单的通知2024-05-09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2024-05-09
  •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05-09
  •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2024-05-09
  • 关于“政眼通”政策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数据库试用的通知2024-05-08
  • 关于举办长三角城市品牌发展圆桌会暨第三届苏州品牌发展交流会的通知2024-05-08
  • 关于组织2024年上半年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评报名工作的通知2024-05-08
  • 关于召开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培训会的通知2024-05-08
  • 关于组织基于人工智能的大学外语数字化创新教学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05-08
  • 关于2024年度少儿医疗保险费报销的通知2024-05-08
  • 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05-07
  • 关于公布2024年5月重点工作月报的通知2024-05-07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十七期学工论坛的通知2024-05-07
  • 关于论文答辩期间班车安排的通知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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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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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星级志愿者”名单的通知
    苏州城市学院全体学生: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星级志愿者认定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校团委审核、组织公示等环节,现决定认定胡焱敏等46人为“一星级志愿者”,葛丹丹等14人为“二星级志愿者”,徐思琪等10人为“三星级志愿者”,刘亚楠为“五星级志愿者”,具体名单见附件。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5月8日
  •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思政育人功能,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团苏城院委〔2022〕1号)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审对象全校正式成立的学生社团二、年审流程1.学生社团负责人填写年审申请材料(附件1);2.纸质版材料交至校学生社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0:15-11:30,15:00-17:30)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学生社联邮箱:szcuxsl@qq.com;3.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对社团年审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公布学生社团年审结果。三、相关要求1.年审重点考核学生社团在2023-2024学年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履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财务状况等。年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社团方可开展活动;年审不合格的学生社团取消社团活动基金立项资格,并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3-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整改不合格的社团将被强制注销,并全校通报;2
  •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47号各学院: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苏大文正学﹝2018﹞54号)、《苏州城市学院奖学金评比条例》(苏城院学﹝2022﹞8号),现就我校2023—2024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做一安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类奖项说明1.2020级学生(1)学习奖(又称“人民综合奖学金”,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2)社会工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三好学生(荣誉称号);(4)学习进步奖(一等提高幅度0.7、二等提高幅度0.55、三等提高幅度0.4)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2.2021-2023级(1)学习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2)社会工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3)中国电信奖;(4)三好学生(荣誉称号);(5)学习进步奖(一等提高幅度0.7、二等提高幅度0.55、三等提高幅度0.4)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评定;(6)文正书院学生专项奖。奖项及分配说明:(1)学习奖名次由教务系统计算的学生成绩加上条例规定的附加分后进行排序(分数相同的按GPA由高到
  • 2024.05.09 2024.05.09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1、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4年第5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4年5月9日
  •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政眼通”政策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数据库试用的通知
    全体师生:为进一步丰富我校馆藏电子资源,图书馆(档案馆)特与中知知识互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开通“政眼通”政策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数据库试用权限。一、资源简介“政眼通”政策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是目前国内比较有特色的政策数据平台,政策数据全面、智能化程度高,涵盖中央、国务院、部委、各省及省会城市、单列市的政策数据。系统既可以快速检索相关政策,又能自动生成政策态势分析报告,查看国家政策落实情况,通过多种功能模块帮助师生掌握政策主题发展脉络,帮助师生在开展学术研究、政策研究过程中提升资料搜集、整理和分析的效率。二、访问方式首次登录需要在学校办公网络环境中,使用电脑浏览器(推荐360浏览器、Chrome浏览器)登录http://www.zytdata.com,点击智库版进入登录页面(或直接访问下面地址进入智库版登录页面https://www.zytdata.com/loginzk)。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即可登录使用。除首次登录需要在学校网络内,之后登录将不受地理位置限制,全国都可以使用(仍然是手机号+验证码)。*如果登录、试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可以联系010-65753268或微信zytdata。
  •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举办长三角城市品牌发展圆桌会暨第三届苏州品牌发展交流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品牌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象征,也是质量强国的内在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并把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长江三角洲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政策意见,探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如何推进苏州品牌高质量发展,对于进一步提升苏州城市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探讨与交流城市品牌建设这一重要课题,苏州城市学院联合苏州市品牌研究会、苏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历史文化名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于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下午在学校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举办以“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服务长三角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长三角城市品牌发展圆桌会暨第三届苏州品牌发展交流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14: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会议主题提升城市品牌影响力服务长三角高质量发展四、参会人员1.相关校领导;2.特邀专家;3.苏州城市区域品牌与产业品牌代表;4.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
  •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组织2024年上半年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评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73号各学院(部):2024年上半年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评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报名对象本次报名不限定范围,面向社会开放报名,我校师生均可报名。二、报名工作1、报名时间:5月8日10:00至5月25日24:00。2、报名费用:测试费50元/人。3、测试计划:开放1个批次(1000人),额满即止。4、测试时间:6月2日5、测试地点:苏州城市学院数字化中心201机房(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6、(1)考生使用电脑登录https://bm.cltt.org/#/index,选择“江苏”自动跳转到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注册个人账号,填写所需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注意: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三项必须为本人实名),支持支付宝认证。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2)选择苏州城市考点及相应的测试时间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联系电话为用户注册信息不可修改,剩余项为必填项,请如实填写。(3)核对考生报名信息并进行验证,若信息有误,点击“修改信
  •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召开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培训会的通知
    人字〔2024〕25号各有关单位:为了做好我校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兹决定召开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5月9日(星期四)15: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122室三、参会人员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拟申报人员;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美育中心)、招生就业处、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申报材料审核人员;各学院(部)、部门综合办负责人;各学院(部)教务科研秘书。四、会议内容1.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要求解读及注意事项。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现场答疑。五、注意事项1.请相关人员安排好工作,做好会议准备,准时参加会议。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2024年5月8日(星期三)17:00前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唐旋;联系电话:68350262。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5月8日
  •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组织基于人工智能的大学外语数字化创新教学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72号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做好基于人工智能的大学外语数字化创新教学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4〕1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我校基于人工智能的大学外语数字化创新教学专项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申报范围课题围绕高校外语教学改革开展研究,研究方向主要聚焦基于网络化、智能化、一体化、大数据分析的高校英语教学创新实践研究。申报人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1)结合具体研究目标和内容拟定课题研究题目,也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在指南外自选方向。申报数量我校限报2项。各教学单位可推荐申报1-2项。申报要求课题种类。专项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申请者可根据课题研究重要程度、内容复杂程度等因素,自行确定申请项目类别。课题主持人。我校从事相关课程教育研究人员或一线教师;确保真实承担并负责课题的研究开展与实施。已承担学会课题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主持人不能以已立项的省教改课题或其他省级以上课题重复申报学会专项课题。资助标准。重点课题每项资助10000元,一般课题每项资助5000元,另有立项不资助项目。建设时间。立项课题原则上
  • 2024.05.08 2024.05.08
    关于2024年度少儿医疗保险费报销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2024年度少儿医疗保险费报销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销标准年龄为0—18周岁少儿参加苏州市少儿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父母单位各报销165元;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的保险费由父母单位各报销110元。二、办理时间请各单位在2024年5月31日(周五)前完成报销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请在提交票据背面清晰注明“家长姓名”+“孩子姓名”。三、办理方式1.票据收集:请各分工会(女工委员)负责收集本单位教职工子女的医疗报销票据,确保票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2.名单整理:附上本单位参加少儿医疗报销的名单(详见附件1)。3.提交材料:将收集好的票据和名单(纸质版)交至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综合科(医保与预防保健科)。同时,将附件1电子档发送至dyk@szcu.edu.cn,以便后续核对和备案。四、联系方式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综合科(医保与预防保健科)刁元凯,地址:综合楼211办公室,联系电话:66552138。基建与后勤管理处校工会2024年5月8日
  • 2024.05.07 2024.05.07
    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发〔2024〕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原则(一)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含借用人员、双聘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和已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二)按岗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坚持申报人员工作岗位(所从事主要工作)与拟申报职称相一致的原则,因岗位调整而导致现工作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不相符者,要及时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转系列申报高一级职务评审时,原同级材料均可作为申报材料。二、时间要求申报人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三、评审系列及任职资格要求(一)评审系列学校自主评审专任教师、教育管理研究、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四个系列的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以及其他辅系列(包括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翻译、出版、通信等)初级、中级职称;可推荐其他辅系列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二)任职资格要求2024年
  • 2024.05.07 2024.05.07
    关于公布2024年5月重点工作月报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现将2024年5月重点工作月报予以公布,详见附件:附件:5月重点工作月报.pdf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5月7日
  • 2024.05.07 2024.05.07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十七期学工论坛的通知
    学字〔2024〕46号全体辅导员:为深入学习党纪党规,规范学生工作队伍党员干部网络行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现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十七期学工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论坛主题学习遵守党纪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主讲人简介:甘平,中共苏州市委党校法律文化教研室讲师,主要从事于文化、新媒体、舆情、政企声誉管理、公共关系和危机处置方面的研究和教学,长期跟踪研究网络空间及舆情事件,成功指导了多起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和媒体发布工作;2021、2022年连续两年荣获苏州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测评第一名。发表过相关的论文,刊登在《新华日报》等期刊和杂志上。撰写的决策咨询文章,多次获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并获得省党校系统评比一等奖。翻译了近10本名著,由凤凰传媒、武汉大学出版社等知名出版社出版发行。二、论坛时间2024年5月16日(周四)15:00三、论坛地点3-101四、参会人员全体辅导员五、注意事项1.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入场。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5月15日下午15:00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朱琳请假报备。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
  • 2024.05.06 2024.05.06
    关于论文答辩期间班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毕业生论文答辩即将到来,为保障答辩工作正常进行,现将学校班车做如下安排:一、5月12日(一)上午7:45东区-苏城院7:45独墅湖-苏城院(二)下午13:00苏城院-独墅湖-东区15:30苏城院-东区-独墅湖二、5月18日(一)上午7:20东区-苏城院7:20独墅湖-苏城院12:20东区-独墅湖-苏城院(二)下午13:00苏城院-独墅湖-东区17:00苏城院-东区17:00苏城院-独墅湖三、5月19日(一)上午7:20东区-苏城院7:20独墅湖-苏城院(二)下午13:00苏城院-独墅湖-东区17:00苏城院-独墅湖-东区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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