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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学生转专业名单的公示
2024-05-06
关于举办《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申报》讲座的通知
2024-05-06
关于召开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研讨会的通知
2024-05-06
关于英语辅修专业招生宣讲会的通知
2024-05-06
关于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遴选推荐的公示
2024-05-01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名师工作室申报建设的通知
2024-04-30
第11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04-30
2024年劳动节安全提示
2024-04-30
关于校园网络安全保障值班安排的通知
2024-04-30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4-04-30
关于学生公寓有线数字电视停止服务的通知
2024-04-30
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年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2024-04-30
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结项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202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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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6
2024.05.06
关于2024年学生转专业名单的公示
教字〔2024〕71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39号)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初审,转入学院考(复)核,有108名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现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5月6日-5月10日,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韩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7122。教务处2024年5月6日
2024.05.06
2024.05.06
关于举办《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申报》讲座的通知
教字〔2024〕70号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提升我校教学成果奖申报质量,我校定于2024年5月7日召开关于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申报的讲座。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7日14: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会议主题主题: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申报主讲人及其简介:许庆豫。苏州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在《教育研究》《高等教育研究》《中国教育学刊》等权威学术刊物发表论文70余篇。曾获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和江苏省高等教育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主要研究范围包括教育法规、高等教育理论和国别比较教育。主讲内容:教学成果是反映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等特点,教学成果的概念来之不易,是不断求索的结果,是集体智慧的结晶。高等学校教师如何凝练教学成果奖,如何撰写申报书,如何提升教学成果申报的命中率,是需要不断总结和学习提升的过程。四、参会人员各学院相关教师以上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杨宁,联系电话:66550217。特此通知。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教务处2024年5月6日
2024.05.06
2024.05.06
关于召开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高校评估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我校将于2024年5月9日召开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5月9日(周四)14: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312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相关校领导;2.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人。四、会议议程1.专家专题讲座2.参会人员自由交流发言3.校领导讲话五、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2.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请及时请假(联系人:迮宇联系电话:67289495)。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2024年5月6日
2024.05.06
2024.05.06
关于英语辅修专业招生宣讲会的通知
教字〔2024〕69号为帮助同学们更深入了解英语辅修专业的学习目标和要求,兹定于2024年5月6日(周一)中午开展宣讲,欢迎全校各个专业对英语感兴趣的同学们踊跃参会。宣讲时间:2024年5月6日(周一)12:30-13:10宣讲地点:四号楼4-102主讲人:孙少华主讲人介绍:孙少华,副教授,复旦大学外文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博士,苏州城市学院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院长助理,科研负责人。长期从事话语分析、语法学、语用学等研究,主编、出版《英语高级视听教程》《英伦视听100篇》等教材。教务处2024年5月6日
2024.05.01
2024.05.01
关于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遴选推荐的公示
学字〔2024〕45号各有关单位、各学院: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高校辅导员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4〕9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党委组织部(党校)、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及教务处联合评审,拟推荐“美美与共”辅导员工作室参评江苏省辅导员名师工作室选拔,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1日至6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于5月6日中午12:00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0131;邮箱:ZhengQ@szcu.edu.cn。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5月1日
2024.04.30
2024.04.30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名师工作室申报建设的通知
学字〔2024〕44号各有关单位、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建设,促进学生工作创新,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效,打造我校学生工作品牌和特色,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方向与任务(一)建设方向及周期工作室立足我校学生工作实际,围绕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美育教育、创就业与职业生涯规划、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学风建设、“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思政-心理-体育融合教育、行为学分制度、书院工作等方向开展为期2年的建设工作。(二)建设任务1.聚焦主题。工作室要围绕既定主题,针对性地进行专题研究,要聚焦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关键点,立足学校学生工作的具体实践开展创新性研究,通过持续聚焦的实践和研究来提升学生工作干部的综合能力和水平。2.服务示范。根据工作室建设规划和进程,做好相关工作的总结凝练,并制定成果转化的具体措施。要立足部门和学院,面向全校,提供专门性的辅导、咨询和服务。工作室相关成果要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示范引领我校学生工作开展。3.形成品牌。以工作室建设为基础,坚持实践创新和理论深化,以
2024.04.30
2024.04.30
第11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1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5月6日——5月12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5.6(周一)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5.7(周二)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与申报》讲座高雷另行通知5.9(周四)下午2:00综合楼31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研讨会赵志宏高雷相关部门负责人5.10(周五)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长三角城市品牌发展圆桌会暨第三届苏州品牌发展交流会黄涧秋另行通知5.11(周六)上午9:00综合楼312调研推进工会提案办理情况会周玉玲提案工作委员会成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4月30日
2024.04.30
2024.04.30
2024年劳动节安全提示
各有关部门、全体师生:2024年“五一”劳动节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全体师生能够安全、健康、充实地度过这个假期,特作如下安全提示:一、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尽最大努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放假前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严密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各有关部门要在“五一”节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包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的全面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重点提醒学生外出时注意交通安全,不到没有
2024.04.30
2024.04.30
关于校园网络安全保障值班安排的通知
全校师生:为切实做好我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校信息化应用系统稳定运行,保障对外站群系统的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将在5月1日至5月5日安排专人24小时网络值守,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值班注意事项:1.值班人员须对网络环境(服务器、网络)进行安全巡查;2.值班人员须对网站以及其他应用系统进行安全监测;3.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赶赴事件现场,分析处理,必要时可外网一键断网,及时隔离;4.值班人员须履行值班职责,确保手机通讯畅通,认真作好值班记录。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4年4月30日
2024.04.30
2024.04.30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教字〔2024〕68号各学院(部):根据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24年“领航杯”江苏省教师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4〕11号)文件精神,学校将按要求推荐一定数量优秀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作品参加此次比赛,请各院(部)做好选拔工作,本次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请严格遵照2024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八届教师活动)指南执行(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各院(部)在职教师以及教育技术工作者二、参赛作品形式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三、选拔程序(一)院(部)评审推荐各院(部)对老师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审推荐,每个院(部)推荐1件作品(作品形式可以是参赛作品形式中的任何一种),并于2024年5月28日前将参赛作品(每件作品限报1名作者,1名参赛教师限报1件作品)、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和作品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297328163@qq.com。(二)学校评审并报送学校组织核查、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报送相关部门。四、其他(一)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做好宣传发动、作品遴选等工作,积极组
2024.04.30
2024.04.30
关于学生公寓有线数字电视停止服务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根据学校有线数字电视使用实际情况,学生公寓有线数字电视将于2024年5月1日起停止服务。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2024.04.30
2024.04.30
关于开展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67号各学院:全校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即将进入答辩环节,为做好2024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优条件评优条件按照《苏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苏城院教〔2021〕13号)执行。二、推荐比例各学院经过评选后可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毕业设计团队、优秀指导教师等,具体推荐比例如下:(一)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推荐比例为各专业2024届参加毕业设计(论文)总人数的3%。(二)校级优秀毕业设计团队推荐名额为各学院0-1个。推荐团队需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每个团队不少于2位学生,团队有总的指导老师,每位学生有各自的指导老师。(三)校内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人数为每个专业不超过1人(或一个团队)。(四)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设计(论文)评优工作,请各学院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及推荐工作,推荐名额为各学院2个(含团队优秀),上一年度获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团队的专业所属学院增加1个名额,从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团队中择优推荐。学校将组织专
2024.04.30
2024.04.30
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年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66号各院(部)、部门:为保证2024年毕业年级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答辩时间、地点安排2024年毕业年级毕业设计(论文)一次答辩安排在2024年5月6日—5月19日进行,具体安排情况见附件1。二次答辩根据各专业一次答辩的结果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二、答辩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同学,方可进入答辩环节:1、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报告中“总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2、本科生毕业论文形式规范检测合格证明。三、论文装订要求请同学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手册》第21页要求打印和装订论文,具体装订顺序见附件2。四、相关准备工作1、请各毕业班班主任组织学生做好布置答辩教室等准备工作。2、请后勤与资产管理处根据答辩安排情况协调安排4号楼、5号楼值班人员,并协助做好以下工作:(1)请于5月12日(周日)之前在5号楼、4号楼悬挂答辩横幅各一幅;(2)提前开放当日答辩教室,并做好教室清理工作;(3)分发答辩教室横幅给有需要的答辩班级,以便学生做好答辩教室布置工作。五、其他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组织工作联系人:李与伦,电话:6655712
2024.04.30
2024.04.30
关于做好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第二批)结项验收工作的预通知
教字〔2024〕65号各相关学院:根据工作安排,江苏省教育厅近期将要启动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二期项目(第一批、第二批)验收工作。为做好我校在二期项目中获批立项专业顺利通过项目验收,做好预备工作通知。一、验收范围2020年立项的省特色专业: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信息工程2021年立项的省特色专业:档案学备注:品牌(特色)专业同时被立项为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的,延迟至2025年或2026年验收。二、验收原则(一)严守底线、客观公正为切实保障品牌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底线,验收“合格”的专业须同时符合三个条件:一是经第三方审计,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对照建设方案和任务书,建设目标和任务基本实施完成;三是专业管理规范。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建设期内正常招生。未达到以上三个条件的专业验收结果为“不合格”。(二)聚焦内涵、突出实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聚焦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实践资源等内涵要素,以项目立项时的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为依据,重点考察建设任务达成度水平提升度和服务发展贡献度等,突出预期标志性成果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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