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信箱
数字门户
校内通知
VPN
邮件系统
首页
城院新闻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现任领导
校园风貌
机构设置
党政部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退休工作部(退休工作处)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工会
团委(美育中心)
机关党委
发展规划处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财务处
审计处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招生就业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人民武装部)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图书馆(档案馆)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太湖研究院(筹)
院系设置
师资队伍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科研平台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网
就业信息网
合格评估
综合服务
智能体广场
咨询联系电话
学生服务
后勤服务
财务查询
形象系统
校内信息
用户中心
电子签章验证
通知公告
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财务处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图书馆(档案馆)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招生就业处
学生发展中心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保卫处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校友会
科研中心
工会
三创学院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党校(合署办公...
党委宣传部
团委(美育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太湖研究院(筹)
发文
历史发文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通知
关于遴选推荐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的通知
2024-04-22
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英语辅修专业招生选拔的通知
2024-04-22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省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2024-04-19
第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04-19
关于开展“书韵青春 智启未来”师生共读一本书活动的通知
2024-04-19
关于规范师生服务中心邮政信件收发业务的通知
2024-04-19
2024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初评名单公示
2024-04-19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4-19
2024年海外交流奖学金(第一批)获奖名单公示
2024-04-18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江苏省高校设计作品展的通知
2024-04-18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2024-04-18
关于组织推荐“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通知
2024-04-17
关于开展第一届信息素养训练营系列活动之中国知网“知途研伴行”信息素养提升活动的通知
2024-04-17
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4-17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7363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31
/
526
跳转到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通知
发文
历史发文
2024.04.22
2024.04.22
关于遴选推荐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基金〔2024〕15号)精神,分配给江苏省高校23个奖励名额。现就我校做好2023-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江苏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2023-2024年度江苏省“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奖励名额为:高校毕业生20人、教师3人。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曾经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我校各学院可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候选人0-1名或教师候选人0-1名。学校根据推荐情况,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候选人1名或教师候选人1名。二、推荐要求(一)“基层就业卓越奖学(教)金”实行“推荐者负责制”。各学院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推荐程序,严守推荐标准,严格审核把关,认真完成基层工作经历、无犯罪记录等审核,确保推荐候选人和申报内容真实可靠。奖励范围、遴选条件见附件1。(二)本次推荐活动年限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三)候选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见附件2、3、4)。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
2024.04.22
2024.04.22
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英语辅修专业招生选拔的通知
教字〔2024〕61号各相关学院、班级:为适应社会发展趋势,提高毕业生的就业适应能力及国际交流和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2024年开设“英语”辅修专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项目简介1、辅修专业学制2年,主要集中在周末或晚上授课。2、学生修满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的25学分可申请辅修专业证书;修满50学分,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且主修专业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辅修专业学士学位。3、招生人数及最低开班人数:计划全校招收20-25人。最低开班人数为20人。4、“辅修专业”课程收费标准为100元/学分,按实际选课学分计,教材费按实收取。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1、招生对象:面向全校在籍在校大一、大二的全日制非英语专业学生。2、报名条件: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热爱祖国;学生主修专业所有已修课程学分绩点均须达到2.3及以上,且申请时必修课程无“旷考”或挂科记录;申请的辅修专业不得隶属于正在修读的主修专业所属专业大类。三、选拔程序1、4月22日-5月17日,招生宣传、动员、学生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2、5月18日-5月24日,组织考察(报名人数≥50人:笔试+面试;报名人数<
2024.04.19
2024.04.19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届全省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级党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交流展示近两年来全省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建设最新成果,省委组织部决定举办第二届全省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交流活动,请各党组织做好教材遴选、推荐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遴选推荐1.推荐范围。2022年8月以来正式出版并公开发行,适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的优质图书。推荐教材可以是单位(包含学校各级部门和单位)组织编写或个人编写。2.推荐类别。推荐图书分为三类:(1)政治理论类。重点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图书。(2)党的建设类。主要是学习宣传党章党规、党性党风党纪、党史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基层党建的图书。(3)综合知识类。适合党员学习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社会、生态文明等方面知识和技能的图书。3.推荐标准。(1)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紧密联系实际,聚焦重大主题和现实问题,有助于提升党员思想政治素养、补齐党员
2024.04.19
2024.04.19
第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9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4月22日——4月28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4.22(周一)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4.25(周四)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赵志宏各学院(部)党委负责人,各部门、文正智库、太湖研究院负责人,网信办工作人员4.25(周四)下午3:00综合楼多功能厅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开班式“文正学堂”干部教育培训第二讲暨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芮国强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校安委会领导小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4.25(周四)下午2:003号教学楼101“百名企业家走进苏城”活动周玉玲企业家代表、师生代表4.28(周日)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后勤工作例会毛小勇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4月19日
2024.04.19
2024.04.19
关于开展“书韵青春 智启未来”师生共读一本书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施行之年。为进一步增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一站式”学生社区内涵式发展,打造“思政四季·苏城陪伴”思想政治教育品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联合图书馆(档案馆)举办“书韵青春智启未来”师生共读一本书活动。有关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引导师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四史和形势政策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教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宣传等教育,在读书中弘扬爱国精神、激发爱国热情、凝聚奋斗力量。二、活动主题书韵青春,智启未来三、活动对象全体专职辅导员、在校学生四、活动时间2024年4月至10月五、活动安排1.各学院重点围绕爱国主义教育,突出思想政治、精神价值、审美情操、科学普及等方面引领作用,自行选定学习书目,并推荐一名专职辅导员担任领学员,牵头组织本院师生共读一本书活动。2.各学院结合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第二社区运营实际,组织专职辅导员、学生代表成立学习小组,赴“一站式”学生社区功能
2024.04.19
2024.04.19
关于规范师生服务中心邮政信件收发业务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加强师生服务中心邮政信件收发业务的规范化管理,确保邮件安全、快捷、准确传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业务范围职责本通知适用于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渠道,寄送至苏州城市学院的信件以及学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对外寄发的信件,包括挂号信(挂号信函、挂号明信片)、平信(平常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EMS特快专递。中国邮政速递的快递包裹类业务不能通过师生服务中心收发。师生服务中心职责:为学校信件收发提供公共场地服务,EMS特快专递的签收和登记发放,指导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寄发EMS特快专递规范登记。各二级单位职责:对本单位师生做好宣教解释工作,配合学校师生服务中心共同做好邮件收发服务。二、信件收发流程(一)接收EMS特快专递1.邮递员在师生服务大厅登记EMS信息并通知收件人,师生服务中心通过企业微信协助提醒;2.收件人前往师生服务大厅指定柜台核验身份并登记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师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发放。(二)寄发EMS特快专递1.学校教职工或所在单位学生助理前往师生服务大厅指定柜台,扫描EMS面单二维码填写寄件人信息,在面单EMS联上注明寄件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在《寄件登记表》上如实
2024.04.19
2024.04.19
2024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初评名单公示
学字〔2024〕38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团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苏教学函〔2024〕2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评选2024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学字〔2024〕27号),经学生、班级申报,学院评选推荐,学校评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以下学生和班集体拟被评为2024年度江苏省普通高校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4月26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聂老师,联系电话:66554318,邮箱:nxy@szcu.edu.cn。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4月19日附件:2024年度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和先进班集体初评名单.xlsx
2024.04.19
2024.04.19
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4〕22号各相关学院(部):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师函〔2024〕10号)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1年入选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培养对象。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认定为取消培养资格:1.培养期内发生师德失范行为的;2.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的(组织调动除外);3.其他取消培养资格情形的。二、考核内容对照《2021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目标责任书》,着重考核培养对象培养期内的师德师风、教学科研业绩、学校配套支持情况等方面内容。三、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期满考核结果结合中期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标准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学风教风严谨,工作业绩突出,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的工作计划。对没有完成目标责任书中工作计划的,考核等次应定为不合格。学校推荐优秀等次培养对象不超过30%。四、材料要求1.参照目标责任
2024.04.18
2024.04.18
2024年海外交流奖学金(第一批)获奖名单公示
外字〔2024〕12号各学院、班级: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苏城院外〔2022〕5号),参考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情况,经海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毛莹茜等34人拟获得2024年海外交流奖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5日前与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2-65588816,0512-66552054。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2024年4月18日附件:2024年海外交流奖学金(第一批)拟获奖名单.xls
2024.04.18
2024.04.18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江苏省高校设计作品展的通知
各学院: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做好新时代文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高校艺术设计教育,为高校师生搭建展示才华的平台,经研究,省教育厅定于2024年9月举办“融通并茂——第六届江苏省高校设计作品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办单位江苏省教育厅二、展出日期和地点时间:2024年9月至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南京大学、江南大学、宿迁学院三、作品征集办法1.征稿对象:凡江苏省内高校在校师生均可投稿。展出分为教师组与学生组。2.作品类别包括:平面设计、景观设计、产品设计、室内设计、服装设计、建筑设计、现代手工艺(陶艺、漆艺、金属工艺、玻璃工艺、首饰设计等)、传媒(数字媒体、交互设计、摄影、动漫、DV等)等相关设计类作品。3.报送作品时需填写: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种类、作品尺寸、创作时间、选择组别(教师、学生)、上传作品照片(限1张,格式为jpg,不小于3M),学生组还需填写指导教师(限1位)。组图或系列作品,务必合理安排、整合在一张图片中。作品宽边尺寸不超过120cm,高不超过240cm。四、报名要求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及时开展遴选、报
2024.04.18
2024.04.18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1、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2、习近平文化想专题学习;3、“弘扬教育家精神、争做新时代大先生”。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4年第4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4年4月18日
2024.04.17
2024.04.17
关于组织推荐“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通知
人字〔2024〕21号各学院(部)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建设高质量教师队伍,根据《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7号)精神,现就组织推荐“2024江苏教师年度人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以“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为目标,让“大国良师”形象和“人民教师,无上光荣”观念深入人心,引领全省广大教师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期望转化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育人自觉,努力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教师人人尽展其才、好教师不断涌现的良好局面。二、推荐名额我校可向省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各学院(部)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向学校推荐0-1名候选人。三、推选条件在2023-2024年度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一)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和教育情怀,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事迹感人;(二)突出师德第一评价标准,重在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以人格魅力教育感染
2024.04.17
2024.04.17
关于开展第一届信息素养训练营系列活动之中国知网“知途研伴行”信息素养提升活动的通知
全校师生:值此第29个世界读书日之际,为激发全校师生的学习热情,提升信息素养,开阔学术视野,提高科研创新能力,我校图书馆(档案馆)、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联合江苏省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图书馆学会高校图书馆专业委员会、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举办“知途研伴行”信息素养提升活动。活动具体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4年4月-2024年5月二、活动对象全校师生三、活动内容(一)“知途研伴行”信息素养培训直播课1.活动平台:知网学术大讲堂(k.cnki.net)2.培训课程安排序号专家课程名字课程时间1袁曦临《阅读的进化——从深阅读到浅阅读》2024年4月24日2沈奎林《学术论文撰写思路与科研规范》2024年5月7日3张福颖《学术论文构思、写作及发表》2024年5月17日4王海勇《巧用知网工具助力论文写作与发表》2024年5月22日具体课程时间安排请关注“江苏知网”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3.活动参与方式(1)电脑端访问网址https://k.cnki.net/themeInfo/1562,进入活动主页面(2)手机扫码报名学习4.活动奖励(1)活动期
2024.04.17
2024.04.17
关于做好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60号全校各单位:为奖励在本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单位和个人,充分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学校将开展2024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评选原则1.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2.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立足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3.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二、奖项设置按照《苏州城市学院教学成果评审与奖励办法(试行)》(苏城院教〔2022〕29号)规定,本次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共1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项,二等奖不超过8项。若申报成果达不到相关要求,奖项可以空缺。三、评选范围和条件(一)评选条件1.具有突出的育人价值和鲜明导向,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2.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实践性、实用性,在围绕教学改革、建设与发展的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7363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31
/
526
跳转到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Copyright © 苏州城市学院 苏ICP备2021049900号-1 苏公网安备3205060201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