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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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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关于组织参加“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2023-11-06
  • 关于举办2023年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2023-11-03
  • 第10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3-11-03
  • 关于组织参加苏州市社会科学院专题讲座的通知2023-11-03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3-11-03
  •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2023-11-02
  • 关于2020机械班《机械制造技术课程设计》课程的安排2023-11-02
  • 关于举办苏州市“百名局长百场宣讲”《公共文化点亮美好生活》讲座的通知2023-11-01
  •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首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的通知2023-11-01
  • 2023年“张雪峰暖风助学金”获奖名单公示2023-10-31
  •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2023-10-31
  • 接收新发展团员公示2023-10-30
  • 关于举办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2023-10-30
  •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名单的决定2023-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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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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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1.06 2023.11.06
    关于组织参加“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学院(部)、相关单位: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提高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有序进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在线方式举办“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与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实验室安全规范和管理制度2、多校区办学环境下的实验室安全管理探索3、高校实验室剧毒、易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4、实验室建筑设施的安全管理与风险管控5、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案例介绍二、培训对象学校分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负责同志、相关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二级学院分管同志、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技术人员、参与实验教学的一线教师等。三、培训形式本次培训采取线上方式进行,学员须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18:00前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s://huiyi.enetedu.com/syaq2023)报名注册,注册成功后可在线学习培训资源。四、培训时间本次培训直播时间为2023年11月13-17日。具体培训安排将在平台发布,培训期间,学员可登录平台反复
  • 2023.11.03 2023.11.03
    关于举办2023年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为加强高校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增强大学生生涯规划意识,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价值观,并选拔优秀学生参加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江苏省选拔赛暨江苏省第十八届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23年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筑梦青春志在四方,规划启航职引未来。二、参赛对象2020-2023级全体学生均可报名参赛。三、赛程安排本次比赛分为初赛和全校决赛两个阶段。(一)初赛(2023年11月8日截止)所有参赛选手须登录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进行报名,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1.成长赛道。面向2021、2022、2023级学生,考察职业发展规划的科学性和围绕实现职业目标的成长过程,通过学习实践持续提升职业目标达成度,增强综合素质和能力。参赛选手在全国大赛平台(网址:zgs.chsi.com.cn)提交以下参赛材料:(1)生涯发展报告:职业发展规划、实现职业目标的具体行动和成果(PDF格式,文字不超过1500字,如有图表不超过5张)。(2)生
  • 2023.11.03 2023.11.03
    第10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0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1月6日——11月12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1.6(周一)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1.8(周三)下午1:30综合楼多功能厅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一次大会周玉玲全体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11.9(周四)下午2:00第二次大会周玉玲全体正式代表11.9(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校领导接待日李萍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11月3日
  • 2023.11.03 2023.11.03
    关于组织参加苏州市社会科学院专题讲座的通知
    各学院(部):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决策咨询研究水平,提升决策咨询质量,文正智库拟组织我校教师参加苏州市社会科学院举办的专题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2023年11月10日(周五)下午14:00二、举办单位苏州市社会科学院三、讲座主题《政府决策咨询报告写作体会》四、主讲嘉宾刘志彪南京大学教授、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院长欢迎各位感兴趣的老师积极报名。为精确统计出席讲座人数以便安排合适的讲座地点,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11月6日12:00前将参加人员的名单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王嘉慧联系邮箱:wangjh@szcu.edu.cn特此通知。参加人员.xlsx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文正智库2023年11月3日
  • 2023.11.03 2023.11.03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各代表团:根据中共苏州城市学院委员会转发苏州城市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筹备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请示》的通知(苏城院委〔2023〕43号)的精神,我校教代会即将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11月8日—9日。第一次大会时间:2023年11月8日(星期三)下午1点30分;参加对象:全体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第二次大会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2点;参加对象:全体正式代表。二、地点大会地点:综合楼多功能厅。各代表团讨论地点:见会议材料(由各代表团联络人另行通知)。三、大会其他事项1.为严肃会风,强化教代会代表的履职意识,并确保会议顺利召开,本次会议将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务请各代表团通知代表准时参会,并认真参加讨论。2.请各代表所在单位不要在会议期间安排代表出差或参加与会议时间相冲突的活动,有课的教师代表请根据学校要求提前调课。3.代表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会,必须与各代表团联络人提前请假。各代表团联络人于11月6日下午3点前,将请假情况报送学校工会。4.请教代会各代表团通知代表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请各代表团联
  • 2023.11.02 2023.11.02
    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学字〔2023〕98号各学院: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和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要求,我校开展了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复核,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张仪琳等377名学生拟获得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现将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11月6日前以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1月2日
  • 2023.11.02 2023.11.02
    关于2020机械班《机械制造技术课程设计》课程的安排
    教字[2023]176号各相关班级:20机械班第10-12周进行《机械制造技术课程设计》,届时第10周除《机械工程专业综合实验》不停课正常上课外,其它课程均停课;第11-12周,该班课程均停课。如任课老师需要补课,请与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教务办公室系安排补课事宜。电话:66562670特此通知。请以上班级的学习委员通知需停课的任课老师。教务处2023年11月2日
  • 2023.11.01 2023.11.01
    关于举办苏州市“百名局长百场宣讲”《公共文化点亮美好生活》讲座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发挥好领导干部领学示范作用,持续打造“众说学习”理论宣讲品牌,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入行,2023年苏州市“百名局长百场宣讲”活动兹定于2023年11月3日在我校举办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讲座时间2023年11月3日(星期五)下午3:30二、讲座地点3-101三、讲座主题《公共文化点亮美好生活》四、主讲人苏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红霞五、参加人员我校师生代表六、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区域就坐。与会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党委宣传部11月1日
  • 2023.11.01 2023.11.01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首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全校师生: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现学校办学历史、综合实力、专业特色、优良学风和文化传承等内涵,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师生砥砺奋进、爱校、兴校的情怀,提升我校招生宣传品牌形象辨识度,特在全校范围内开展首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我为苏城院代言二、参赛范围全体在校师生,以个人或团队的方式报名均可。三、活动时间作品征集: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作品评审:12月上旬四、参赛作品形式及相关要求本次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共设3个类别:招生形象标识、平面设计和文创纪念品三个类别,并分类进行评选及奖励。(一)招生形象标识拟应用场合:学校招生网、招生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招生宣传海报、易拉宝等各类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包括但不限于IP形象、表情包等。要求:作品设计需结合学校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办学特色,内涵丰富深厚,形象积极健康,命名大方得体,不含歧义、便于记忆且易于媒介传播和形象再创作。设计原稿形式不限(电子绘画、手绘、布艺等),上交作品必须为电子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初稿使用JPG、PNG、PSD等形式均可),像素不低于1000
  • 2023.10.31 2023.10.31
    2023年“张雪峰暖风助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学字〔2023〕97号各学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张雪峰暖风助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85号)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复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我校聂桢等50名同学获得2023年“张雪峰暖风助学金”。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6日前与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2023年张雪峰暖风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0月31日
  • 2023.10.31 2023.10.31
    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
    学字〔2023〕96号各学院:为激励广大学生积极向上、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现组织开展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及名额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共计7名,在2020级在校学生中产生。二、评选条件1.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1)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至少两次;(2)获得过人民综合奖学金一等奖。2.苏州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标兵(1)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获得学校三好学生至少两次;(2)获得过人民综合奖学金二等奖及以上;(3)在学院学生组织、社团或班级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且获得过社会工作奖。三、名额分配各学院的名额分配详见《2022-2023学年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名额分配表》(附件1)。四、评审程序1.学生申请。学生本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推荐表》(附件2)和《苏州大学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申报信息登记表》(附件3),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2.班级推荐。由各班班主任牵头成立的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通过后在班级公示,将推荐人选
  • 2023.10.30 2023.10.30
    接收新发展团员公示
    经征求团员群众意见、团支部集体研究,拟将王如意、房恒亦等100名同学确定接收为新发展团员,现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请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3日。如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欢迎广大团员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反映。以个人名义信函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人:顾雅雯联系方式:szcutw@163.com。附件:新发展团员公示名单.pdf团委(美育中心)2023年10月30日
  • 2023.10.30 2023.10.30
    关于举办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学院(部):一、培训目的进一步提升我校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职业生涯规划及就业创业指导能力,更好地夯实我校生涯教育体系,深化学生行业认知,提升学生的就业核心能力和岗位胜任力。二、培训流程(一)聘书发放新聘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聘书发放(二)培训内容1.六大生涯经典理论基础与概念澄清2.生涯咨询三步经典流程的分析与演示3.生涯咨询的五大核心技巧4.常见生涯问题案例梳理与演练(三)分组讨论参训人员分成六组,按小组进行交流讨论。三、培训对象全体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招生就业处全体成员四、培训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9:00-12:00)五、培训地点综合楼122六、其他事项1.请参训人员提前15分钟签到入场。2.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到会的,请于10月30日下午5点前向招生就业处请假报备,联系人:刘翊飞,联系电话:0512-66555356。特此通知。招生就业处2023年10月30日
  • 2023.10.29 2023.10.29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名单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志愿者”答辩评选的通知》,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现场答辩等环节,决定授予王玥晗等10人“十佳志愿者”称号;授予徐子棋等151人“优秀志愿者”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者“名单.xls团委(美育中心)2023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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