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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试用的通知
2023-10-17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线下上课的通知
2023-10-17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3-10-17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爱我国防”大学生主题演讲大赛校级选拔的通知
2023-10-16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实践》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通知
2023-10-16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2023-10-16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十七届校园主持人大赛的通知
2023-10-16
关于整理2023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2023-10-16
关于公布征集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宣传标语的结果通知
2023-10-16
第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3-10-13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13
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会骨干”的决定
2023-10-13
关于启用重点工作监督事项报备工作流程的通知
2023-10-13
关于2024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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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7
2023.10.17
关于开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试用的通知
各位读者:为进一步丰富馆藏电子资源,我馆特与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开通“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数据库试用权限。简介: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是万方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学术资源检索与获取平台,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核心为万方智搜,万方智搜携手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科睿唯安、WILEY、TaylorFrancis等30余家世界著名出版商共建知识服务基石,共促开放科学服务,优化学术价值生态,助力科研创新发展。万方智搜收录了包括期刊、学位、会议、科技报告、专利、标准、科技成果、法规、地方志等10余种资源类型在内的多篇中外文学术文献,全面覆盖各学科、各行业。在此基础之上,万方智搜通过深度知识加工及知识图谱技术,构建了2千万余条专家和机构数据、3亿多条文献引证数据等多种数据类型。学科范围:所有学科试用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访问方式:1.校园网IP范围内:进入学校主页面-图书馆页面-万方数据库(试用),即可直接使用。2.校园网IP范围外用户请使用VPN:进入学校主页面-“vpn”-登录成功后选择“图书馆”-万方数据库(试用),即可访问。联系方式: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联系人
2023.10.17
2023.10.17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线下上课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施方案》(苏城院教〔2021〕25号),《形势与政策》课每学期线下课时安排4学时。本学期线下开课具体安排如下:一、授课对象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年《形势与政策》线下授课对象为2021级、2022级、2023级相关班级在校学生,具体如下表:学生课程名称2023级普通本科形势与政策(一)2022级普通本科形势与政策(二)2021级普通本科2023级专转本形势与政策(三)二、授课安排各学院、班级详细安排见附件1。相关要求1.请各学院根据《形势与政策》线下讲座安排(附件1)认真组织好本学院的课程实施。2.请各学院教务秘书在12月20日前将《形势与政策》实施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876695684@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尊师楼313。未尽事宜请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卢老师0512-66558548特此通知。附件1: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形势与政策》线下上课安排.xlsx附件2:《形势与政策》实施情况汇总表.xl
2023.10.17
2023.10.17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60号各教学单位,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常规工作,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测与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为深入了解教学状况,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学工作的总体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教学检查的重点(一)教师教学档案和教学规范执行情况。(二)学生学习情况。(三)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启动情况。(四)各类质量工程、教研教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五)教师课程思政开展情况。二、教学检查的方法(一)组织2022、2023级所有专业的学位课程期中考试;检查学生考风考纪以及监考教师监考职责履行情况。(二)按照《苏州城市学院听课制度》(苏城院教〔2022〕35号)要求,组织多层面听课活动,主要如下:1.学校领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校随机听课。2.教学督导负责各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随机听课。加大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听课力度,重点了解青年教师教学情况。3.各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本专业、本基层教学组织开课课程的随
2023.10.16
2023.10.16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爱我国防”大学生主题演讲大赛校级选拔的通知
学字〔2023〕88号各学院:2023年“爱我国防”大学生主题演讲大赛经过第一轮院级选拔,共选出7名(组)学生参加校级选拔环节,名单详见附件1。一、大赛主题“不负韶华强我国防”二、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承办单位: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三、选拔时间及地点选拔时间:10月17日18:30选拔地点:教学楼1-204四、选拔形式及要求选拔形式选拔采用现场演讲模式,演讲内容即为参赛作品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选拔要求:请选手提前20分钟至现场进行准备,如有PPT等多媒体材料需自带。如有未明事宜,请联系田老师,联系方式:18762323808。附件1.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023年10月16日
2023.10.16
2023.10.16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实践》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通知
大艺联各艺术团成员: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暂行)(下称《办法》)苏城院学【2021】1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根据《办法》内有关规定执行。二、申请流程申请学生自行登录苏州城市学院数字门户网站,依次填写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操作图解附后)。三、相关提醒1、网上申请开放时段:10月16日—10月23日24:00。2、申请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联系学生活动中心302办公室袁老师。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3年10月16日
2023.10.16
2023.10.16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教字[2023]159号各教学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教师语言文字规范应用能力与核心素养,学校将举办苏州城市学院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3年10月19日13:30二、培训地点综合楼122三、培训对象全校任课教师四、培训内容1、《学习语文法规树立规范意识---语言文字法规解读》---王建军2、《正、俗与雅:汉字的规范化与艺术化》---王学雷五、主讲人简介1、王建军,男,文学博士,现为苏州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汉语国际教育系主任,兼任江苏省社科联理事、江苏省语言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中华成语研究会执行会长、江苏省修辞学会副会长、苏州市语言学会会长、苏州市社科联理事,先后被西园寺戒幢佛学研究所、江苏理工学院和合肥师范学院等单位聘为兼职教授,曾获中央国家机关优秀青年、江苏省“333人才”(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等荣誉称号。2、王学雷,江苏苏州人。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苏州市文联副主席、苏州市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苏州城市学院古籍整理研究所专职研究员。书法作品多次在国家级展
2023.10.16
2023.10.16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十七届校园主持人大赛的通知
学字〔2023〕87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提高学生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展现我校学子继往开来新征程、砥砺奋进再向前的精神风貌,我校将举办第十七届校园主持人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逐梦不止,新声绽放二、活动组织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承办单位:学生新闻中心三、活动对象全校在籍在校学生四、比赛流程(一)参与报名学生通过填写报名问卷完成线上报名,报名咨询QQ群:924792232。报名链接:https://www.wjx.top/vm/YCJ2wQU.aspx#提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3日,以问卷星显示时间为准。(二)初赛评选要求参赛者准备一分钟自我介绍及三分钟的自备稿件(主题不限)。(三)复赛评选要求入围选手准备三分钟模拟主持稿件以及一分钟才艺展示,模拟主持可选择文艺赛道或新闻赛道,主题不限。(四)决赛终选决赛共计三轮比拼环节,即双人搭档主持、个人风采展示、主题演讲环节。五、参赛要求(一)初赛要求1.选手自我介绍表达流畅、生动,有自信,富有个性,不怯场。2.选手
2023.10.16
2023.10.16
关于整理2023级新生档案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近期由招生就业处组织二级学院开展2023级新生档案整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培训工作1.培训人员:请各学院指派一名老师负责档案整理工作并参加培训,参训人员名单于10月16日(周一)下班前报给招生就业处徐晓玲。2.培训时间:10月17日上午9:00-9:303.培训地点:招生就业处大厅二、档案整理1.领取档案:10月17日(周二)9:30-16:30,请各学院负责档案整理的老师至招生就业处Z101领取学院各班级档案材料。2.整理档案:各学院自行安排时间及地点进行档案整理。3.移交档案:10月20日(周五)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毕业生档案及档案清单送至档案室(师生服务大厅117)并签字确认。请各学院思想上高度重视,并根据《2023级新生档案整理工作要求》(见附件)落实完成档案整理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09457。特此通知。附件:2023级新生档案整理与归档要求.doc招生就业处2023年10月16日
2023.10.16
2023.10.16
关于公布征集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宣传标语的结果通知
根据《关于征集机关部门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宣传标语的活动通知》有关要求,机关党委共收到投稿作品18份,经专家评选,现将征集结果公布如下:特此通知。机关党委2023年10月16日
2023.10.13
2023.10.13
第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0月16日——10月22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0.16(周一)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0.16(周一)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2023年苏州大学与苏州城市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题会议毛小勇另行通知10.17(周二)上午10:00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城市学院—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4+0”项目工作协调会吴昌政另行通知10.17(周二)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中建三局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合作交流会毛小勇另行通知10.18(周三)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市光子产业科技镇长团交流座谈会高雷另行通知10.19(周四)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教代会代表、执委会成员会议周玉玲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10月13日
2023.10.13
2023.10.13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86号各学院、各班级: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育人体系,切实加强学校班级管理,培育优良的学风和班风,依据《苏州城市学院班级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苏城院学〔2021〕14号)、《关于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工作的通知》(学字〔2022〕81号)、《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文明班级”创建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7号),我校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班级工作考核、优良学风班暨文明班级评选相关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评选原则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建、评建结合、以建为主”的原则,注重对班级学风、班风的整体水平和学生参与程度及效果的考察。二、评选对象1.班级工作考核参评班级:2020级、2021级、2022级全部班级。2.优良学风班参评班级:申报2022-2023学年优良学风班创建的班级。三、评选流程1.院级评选学院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成立评议工作小组,通过班级工作自评报告(附件1)和优良学风班创建报告(附件2)以及现场答辩对参选班级组织评审,评出院级“优良学风班”、“文明班级”初选推荐班级(分配名额见附件3),
2023.10.13
2023.10.13
关于表彰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会骨干”的决定
各学院学生分会: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会骨干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和评选方法,经前期各学院学生分会申报、评审小组材料审核评议、现场答辩评审,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学生会、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学生会获评“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王宇涛等51名同学获评“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会骨干”。希望校院学生会能不断进取,再接再厉,明晰定位,把准方向,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充分发挥贴近同学、覆盖广泛的组织优势,更好地服务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共同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附件:2022-2023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学生分会、优秀学生会骨干表彰名单.pdf团委(美育中心)校学生会2023年10月13日
2023.10.13
2023.10.13
关于启用重点工作监督事项报备工作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督促职能部门切实履行监督主体责任,根据《关于完善苏州城市学院监督体系强化监督合力的实施办法(试行)》(苏城院委〔2023〕39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就重点工作监督事项报备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备单位及内容各有关单位根据《办法》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常态化报备,重点工作监督事项报备内容是指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及学校党委、行政工作安排,由相关职能部门或有管理职能的单位组织实施的重点工作,主要包括:(一)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考核考察、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核实情况等事项;(二)教师考核、师德师风、人才引进、人员招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评奖评优等事项;(三)基建维修、设备类、服务类、工程类等招标采购事项;(四)招生考试等事项;(五)其他需要报备的重要事项。二、报备流程及要求(一)重点工作监督事项报备单位需通过苏州城市学院数字门户办事大厅-纪委办公室-重点事项监督工作报备,履行报备程序,具体报备流程如下:(二)重点工作监督事项报备工作原则上应于事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填报,不能及时线上报备的,要在实施前口头报备至纪委办公室并于实施后一周内补报。校纪委监督检查处根据《办法
2023.10.12
2023.10.12
关于2024届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字[2023]158号各毕业班:为了更好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兹将近期工作通知如下:一、毕业设计(论文)专业动员工作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专业动员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请各班级学生准时参加。二、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安排请同学们严格遵照各阶段时间节点,准时完成相关阶段论文准备工作。序号工作程序及要求参考日程负责人1成立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指导小组,组织专业教师申报课题并审核第7学期初期系主任2各专业召开全体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动员会,做好思想发动工作并公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要求、评分标准、纪律等有关规定第7学期第6周(10月9日至15日)系主任3组织学生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由各班学习委员填写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于第11周周五前发至所在学院教务老师处第7学期第7周至第11周(10月16日至11月19日)系主任、各班学习委员4指导教师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学生撰写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开始运行第7学期第12至第14周(11月20日至12月10日)指导教师5各专业检查开题情况、教务处组织专家随机抽查第7学期第15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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