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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
通知
第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3-10-08
关于选拔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的通知
2023-10-08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一期“青禾计划”结业学员名单的决定
2023-10-08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拟获评名单公示
2023-10-07
关于报送二级党委主题教育归档材料的通知
2023-10-07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五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2023-10-07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新生话苏州”vlog大赛的通知
2023-10-07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暨协调会的通知
2023-10-07
关于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23-10-07
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3-10-07
苏州城市学院校内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2023-10-07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学期学生社团统一招新的通知
2023-10-07
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新教工培训的通知
2023-09-28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创新数字教材遴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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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8
2023.10.08
第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0月7日——10月15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0.8(周日)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留学报国·苏州故事”集中宣讲活动协调会周玉玲另行通知10.8(周日)下午3:00综合楼312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赵志宏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0.9(周一)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国家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协调会议高雷另行通知10.9(周一)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2023年校田径运动会组织协调会高雷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部)负责人10.9(周一)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0.12(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校领导接待日周玉玲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10.13(周五)下午2:00综合楼多功能厅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新教工培训开班仪式赵志宏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10月8日
2023.10.08
2023.10.08
关于选拔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和团中央《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建设,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以下简称“先锋计划”)。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1.我校2022级和2021级在校学生。2.政治思想坚定。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思想认同和情感认同,原则上推荐已提交入党申请书2个月以上的学生骨干,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的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3.品德作风优良,社会工作出色,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具备团结协作精神和较好的群众基础。4.学习成绩优良,无任何处分,无未通过课程,推荐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50%。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心理素质。二、学员选拔程序及名额分配1.组织推荐:各单位原则上须在取得“
2023.10.08
2023.10.08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一期“青禾计划”结业学员名单的决定
各学院团组织:为深入推进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工作,提高我校学生团干部的质量和水平,经过一学年的培养,苏州城市学院第一期“青禾计划”共有陆雨萌、胡博强、葛成子悦、顾钰棋、崔怡嘉、胡欣雨等63位学员顺利结业,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持续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工作,不断夯实团支部组织建设,强化团支部的政治功能。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第一期“青禾计划”结业学员名单.xlsx团委(美育中心)团委团务中心2023年10月8日
2023.10.07
2023.10.07
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拟获评名单公示
各学院、班级: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针对2024届毕业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城乡低保家庭;(2)本人为残疾人;(3)申请并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6)特困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招生就业处组织开展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170位学生拟获评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拟获评学生有异议,请于10月13日下班前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09457。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拟获评名单.xlsx招生就业处2023年10月7日
2023.10.07
2023.10.07
关于报送二级党委主题教育归档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为巩固扩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确保主题教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现开展二级党委主题教育材料归档工作。请各二级党委根据归档材料清单报送电子材料,于10月18日前发送至王祺老师邮箱:wqi@szcu.edu.cn,联系电话:66554610。附件1:二级党委主题教育归档材料清单.docx附件2:电子材料报送要求.docx附件3:党支部问题清单模板.docx党委组织部(党校)2023年10月7日
2023.10.07
2023.10.07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五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委:为教育引导预备党员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我校预备党员的理论水平与党性修养,扎实做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学深弄懂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下半年党校工作计划》安排,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举办我校第五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2023年10月1日之前发展且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的中共预备党员,以及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班学习而未获得结业的学员。二、培训内容:以《大学生预备党员培训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为基本内容,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及国际国内形势教育。三、培训方式:1.所有学员(包括教职工学员)统一参加党校组织开展的线下集中授课。2.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要求,全体培训学员要参加4学时的志愿服务实践教育(具体方式另行通知)。四、培训要求及安排:1.时间:2023年10月16日-11月30日。2.党校组织1-2
2023.10.07
2023.10.07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新生话苏州”vlog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分会:为进一步增强城市与大学生的良好互动,帮助我校新生感受苏州历史文化传统与现代化发展成就,校团委(美育中心)积极响应团市委号召,举办“新生话苏州”vlog大赛。鼓励我校新生走进苏州热门景点、热门商圈等,通过vlog的形式全方位展现苏州城市魅力,助力苏州城市发展。一、活动主题“苏写青春放飞梦想”——“话苏州”二、活动时间2023年10月-11月三、参加对象我校2023级在校学生四、活动内容1.要求vlog视频素材全方位展现苏州城市魅力。2.具有青春洋溢的气息,体现新生学子饱满的精神风貌。3.展示苏州文化、校园环境等,如苏州热门景点、热门商圈、校园文化、校园风景等,具有浓厚的校园文化气息。4.作品内容符合主流价值观,健康积极正能量,不含消极情绪及极端态度,不得涉及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相抵触的内容,如有发现,取消活动资格、追回奖品;如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法律纠纷,责任自负。五、作品要求1.原创采拍、DIY剪辑等形式均可,风格不限,MP4格式,分上辨率不低于1280×720,选定16:9。2.团队作品,个人作品均可。团队作品,则每个作品由主项目人统一协调。3.时长要求:
2023.10.07
2023.10.07
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暨协调会的通知
教字[2023]152号各相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协调会及具体填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协调会安排(一)参会部门校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处、学科建设与科研处、国际交流合作处、招生就业处、图书馆、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团委(二)会议时间2023年10月9日上午9:00(三)会议地点综合楼208会议室注:请各参会部门于10月8日将本部门参会人(即负责数据填报人)姓名报至教务处杨宁。二、数据填报工作(一)填报内容学校基本信息(11张)、学校基本条件(11张)、教职工信息(11张)、学科专业(4张)、人才培养(8张)、学生信息(20张)、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6张)七大类,共71张表单。(二)统计时间填报表单的统计时间分为“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种类型。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2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2年的9月1日至2023年的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023.10.07
2023.10.07
关于2023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51号各学院(部)、班级:2023年下半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我校二、三、四年级(包括23级专转本)在籍在校生,自愿报名。二、报名工作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5:00至10月10日24:00。2、报名费用:测试费25.00元/人。3、测试计划:开放1个批次(800人),额满即止。4、测试时间:2023年11月4日5、报名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程序如下:(1)考生使用电脑登录https://bm.cltt.org/#/index,选择“江苏”自动跳转到江苏政务服务网www.jszwfw.gov.cn,注册个人账号,填写所需信息并进行实名认证(注意: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三项必须为本人实名),支持支付宝认证。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江苏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2)选择苏州城市考点及相应的测试时间并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填写考生报名信息。考生姓名、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联系电话为用户注册信息不可修改,剩余项为必填项,请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学校+学院+年级专业;考生职业为:师范生、
2023.10.07
2023.10.07
关于组织参加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法治教育形式,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司)组织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现面向全校师生征集作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附件1)、法治实践教育精品案例征集活动(附件2)参赛要求详见附件,请于2023年10月11日前将作品电子版、对应的附件3-5发至邮箱,学校将择优推荐上报。联系人:钱嘉琳,联系电话:66555732,邮箱:qianjialin@szcu.edu.cn.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参与活动。特此通知。法治工作办公室2023年10月7日
2023.10.07
2023.10.07
苏州城市学院校内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拟聘用人员公示
各单位:在各单位推荐、本人申请基础上,经评审,现将拟聘用人选公示如下,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0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学校招生就业处刘老师(电话:0512-66555356)实名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附件:苏州城市学院校内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拟聘用名单.xlsx招生就业处2023年10月7日
2023.10.07
2023.10.07
关于开展2023年秋学期学生社团统一招新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更好推进我校学生社团发展,充分发挥其丰富校园文化、拓展第二课堂的育人功能,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秋学期学生社团统一招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新时间2023年10月14日(9:00-11:30,14:00-16:30),遇雨顺延。二、招新地点新篮球场(田径场旁)。三、注意事项1.各学生社团可在本次统一招新前对本社团进行宣传,宣传材料需经业务指导单位审批并报校团委备案,不得擅自提前以任何理由和形式进行招新工作;2.各学生社团招新前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招新活动,不得违反《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3.活动开始前,参与招新的社团需前往指定地点搬运招新所用的桌椅,具体领取地点将另行通知;4.各业务指导单位负责老师须做好全程化指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招新工作平稳有序进行;5.招新结束后,各学生社团须及时填报附件1(xx学院(部)社团新成员统计表),以学院(部)为单位于10月20日17:00前统一审核汇总至校学生社联邮箱:szcuxsl@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闵小豹联系电话:1554
2023.09.28
2023.09.28
关于开展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新教工培训的通知
人字〔2023〕49号各学院(部)、部门:为帮助新入职教工更好履行岗位职责,全面提升岗位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引导新入职教工坚定理想信念、陶冶道德情操、涵养扎实学识、勤修仁爱之心,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规定及我校新入职教工教育培训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新入职教工教育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及时间本次培训分为集中培训与分类培训。集中培训对象:2022年8月至2023年9月新入职教工(具体名单见附表)集中培训时间:2023年10月13日下午至10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分类培训对象和时间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等部门另行通知。二、培训内容集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引领与责任担当、理想信念与师德涵养、教学指导与科研发展、青年干部能力提升等内容;分类培训内容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等部门另行安排。三、注意事项1.各学院(部)、部门按照相关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新进教工组织动员工作,并提醒新进教工在培训期间佩戴校徽。如未领取校徽,请至综合楼2
2023.09.27
2023.09.27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创新数字教材遴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教字[2023]150号各院(部):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要求,积极探索数字化时代教学改革新形态教材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推动我校的教材建设高质量发展,现转发《关于开展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创新数字教材遴选项目的通知》,具体要求见附件1,请各院(部)积极组织申报,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报书(附件2)于2024年4月1日前交至综合楼205,电子申报书同步发送至邮箱297328163@qq.com。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李楠,电话:66557122。特此通知!附件1:关于开展中国电子教育学会创新数字教材遴选项目的通知.pdf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x教务处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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