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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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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召开美育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征集首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开展吴中地产湖西双银国际项目(楼盘)咨询、服务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举办2023级新生开学典礼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苏州城市学院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2023-09-18
  • 关于公布2023年文正书院选拔考试进入面试名单的通知2023-09-16
  • 半导体与平板显示微专业招生宣讲会2023-09-15
  • 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2023-09-15
  • 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体育选课的通知2023-09-15
  • 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公示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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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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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团苏城院委〔2022〕1号)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注册登记时间2023年9月18日—9月27日二、注册登记条件1.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七大类别进行申请;2.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4.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5.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6.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召开美育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的通知
    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美育工作管理机制,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形成全覆盖、高质量、特色化的美育体系,特召开美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9月20日(周三)上午9: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相关校领导;2.美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3.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另行通知。四、会议议程1.审议《苏州城市学院关于加强新时代美育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征集稿);2.讨论美育中心下半年工作计划;3.商定江苏省学校美育评价智慧平台管理分工;4.组长讲话。请有关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3年9月18日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征集首届二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教代会各代表团:我校首届二次教代会将于11月初召开,请各代表团自即日起开始组织代表征集教代会提案。现将提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案征集1.提案内容应当在学校职权范围内,围绕学校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等方面提出。2.提案应当“一事一案”,具有严谨性、科学性、可行性,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3.提案由一位代表提出提案,至少邀请两位代表附议,方为有效。二、提案操作教代会提案的发起征集、流转办理、结果反馈均采用线上流程,具体程序如下:1.提案发起人登录学校数字门户,在办事目录中点击“教代会议案提交”模块,填写案名、案由、建议措施等内容,点选附议人后点击提交,发起提案。2.提案附议人登录学院数字门户,在“我的待办”中打开相应待办流程,点击确认附议,进入提案办理环节。3.提案工作委员会将对提案进行审查,并按照程序完成提案流转、办理、落实,办毕后向提案发起人反馈办理意见。三、相关要求提案征集是教代会行使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实现学校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也是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提案征集截止日期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开展吴中地产湖西双银国际项目(楼盘)咨询、服务的通知
    各分工会:为帮助有购房需求的教职工提供一些资讯,经学校与吴中地产商议,现有湖西银座项目(楼盘)将为教职工提供咨询服务,具体事宜安排如下:1.线上咨询。联系人:张忠辉经理;联系方式:158625720772.实地看盘。请各分工会登记本单位有意向实地看盘的老师,于9月20日(本周三)下午5点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1002553458@qq.com。学校拟统一组织前往。具体事宜,将由各分工会另行通知。特此通知。工会基建与后勤管理处2023年9月18日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走深走实,切实发挥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作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增强校园文化活力,根据省教育厅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决定在我校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根植文化沃土汇聚奋进力量二、活动时间2023年9月至12月三、活动内容(一)“国学史园”知识竞答为持续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度、广度、深度,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学习国学知识、探寻文化历史、掌握发展脉络,开展形式多样的国学知识竞答,寓教于乐、以赛促学。请各学院组织学生扫描微信二维码(见附件1)进入“荔枝竞答”小程序,进入“中国大学生在线”页面,登录后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参与全国高校“国学史园”知识答题活动。答题时间:2023年9月。每位参与者只能参与答题一次。教育部将综合答题正确率、完成时间等因素对排名前10%的优秀学员颁发“国学小达人”电子学习认证证书。(二)征集“红色家园”视频为激励干部师生不忘初心、接续奋斗,推动学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72号各学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残疾学生安心学习、顺利完成学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3〕5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补助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范围我校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二、材料提交请各学院于2023年9月27日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所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复印件;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2023-2024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纸质表和电子表。所有纸质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02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电子表格发送至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6576279。特此通知附件:2023-2024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xls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9月18日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举办2023级新生开学典礼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3年9月25日上午举办2023级新生开学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9月25日(周一)7:45二、地点:学校大操场三、出席人员(一)全体校领导(二)各学院(部)负责人(三)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四)2023级班主任(五)2023级全体新生四、注意事项(一)2023级新生入场时间等事项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通知落实,其余人员请提前10分钟到场。(二)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开学典礼顺延,相关调整事项另行通知。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2年9月18日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学字〔2023〕71号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我校2023-2024学年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现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二、申请条件1.退役士兵复学后,学生实际在读学期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休学、保留学籍等其他非在籍在校学生无申请资格。2.学生延长学年的学期不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申请学年不得超过退役复学后就读学制。三、申请流程1.9月18日—9月22日学生根据要求申请并填写纸质《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2.9月28日前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资格,将符合资格学生名单电子版《退役大学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发送至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并将学生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纸质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汇总表》签字盖章后,交至综合楼102。未尽事宜请咨询奖惩助
  • 2023.09.18 2023.09.18
    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苏州城市学院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优化团员队伍规模,提高发展团员质量,持续加强发展团员调控,按照团中央基层建设部《2023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指引》部署安排,现将我校开展2023年下半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严格入团程序,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落实推优入团、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严格规范“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的入团程序,新发展团员须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校团委将对新发展团员录入系统情况进行抽查、检查。联系人:顾雅雯联系方式:0512-66510529特此通知。2023新发展团员计划分配表.xlsx团委2023年9月
  • 2023.09.16 2023.09.16
    关于公布2023年文正书院选拔考试进入面试名单的通知
    教字[2023]134号各相关同学:根据《关于2023年文正书院选拔考试笔试安排的通知》(教字[2023]129号)相关要求,共有350名同学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经文正书院基地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文科共有48名同学进入面试,工科共有50名同学进入面试(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具体面试安排如下:一、面试安排1.面试时间:9月17日上午8:30,正式开始面试。2.文科进入面试的同学,上午7:30前到达5-104教室候考;3.工科进入面试的同学,上午7:00前到达5-114教室候考。二、注意事项1.进入面试的同学,务必携带身份证入场。2.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特此通知。附件1:文科基地班面试名单.docx附件2:工科基地班面试名单.docx教务处2023年9月16日
  • 2023.09.15 2023.09.15
    半导体与平板显示微专业招生宣讲会
    教字[2023]133号为帮助同学们深入了解“半导体与平板显示”微专业的专业概况,课程设置和修读要求,了解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概况和人才需求,了解半导体与平板显示产业人才相关政策,兹定于2023年9月18日(周一)中午开展微专业宣讲会,特邀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工业工程部部长,苏州工业园区企创职业培训学校校长、苏州城市学院光电学院物理与能源系主任和苏州市生物光子科技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作为与会嘉宾,欢迎感兴趣的同学踊跃参加。宣讲时间:2023年9月18日(周一)12:30-13:10宣讲地点:四号楼4-102主持人:左青卉,半导体与平板显示微专业项目负责人与会嘉宾:秦永亮,高级技师、工程师,苏州华星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工业工程部部长,在液晶显示器件制备和生产工艺等关键产业技术上具有较深研究,对于液晶平板显示领域人才培养具有丰富的经验。祝乃飞,高级技师、工程师,苏州工业园区企创职业培训学校校长,多年主持液晶显示技术技能培训工作,对于液晶显示人才技能培训具有丰富经验。马英壮,副教授,微专业《平板显示技术与应用》课程主讲教师,物理与能源系主任,苏州市“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江苏省“双创博士”
  • 2023.09.15 2023.09.15
    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32号各学院、部门: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3〕17号)及《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苏城院教〔2023〕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建立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机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程序,由教务处牵头,成立学校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成员由纪委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等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建立联合复查的协同机制。二、开展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有关入学资格复查两部分内容,具体分工如下:(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的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是否一致(是否为同一人)。责任单位: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 2023.09.15 2023.09.15
    关于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体育选课的通知
    教字[2023]131号各学院(部):兹定于9月20日晚间进行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体育选课。具体安排和和相关说明见附件。请相关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请各班班主任助理员协助班主任做好此项工作。特此通知。附件一:2023级普通本科学生体育选课安排表.docx附件二:体育课项目安排及说明.doc附件三:体育选课上网操作指南.doc教务处2023年9月15日
  • 2023.09.15 2023.09.15
    关于推荐申报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公示
    教字[2023]130号各单位:根据《关于组织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3〕91号)和《苏州城市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教〔2022〕38号)文件精神,经教师申请、学院初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分管校领导审核,拟推荐4个项目申报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现予以公示。具体信息如下:202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推荐名单序号学院课题名称项目负责人推荐类别1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应用型本科高校计算机科学与人工智能与其他学科交叉融合的研究与实践赵志宏、龚兰兰重点2教务处基于一体化综合实践平台的专业大类课程群教学改革与实践施盛威、许宜申一般3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数字中国”建设战略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高校档案学专业产教融合协同创新模式研究与实践芮国强、余亚荣一般4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教育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应用型本科高校新商科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刘亮一般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9月1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邮箱:1915587699@qq.com,电话:66550217)。特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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