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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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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2023-09-02
  •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2023-09-01
  • 关于2020车辆班《车辆结构课程设计》课程的安排2023-09-01
  • 关于开展教职工开学报到统计暨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的通知2023-09-01
  • 关于公布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拟录取名单的通知2023-09-01
  • 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的通知2023-09-01
  • 关于图书馆延期开馆的通知2023-09-01
  •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线下心理咨询值班安排的通知2023-09-01
  •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的通知2023-08-30
  • 关于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2023-08-30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通知2023-08-30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十四期学工论坛的通知2023-08-30
  • 关于召开学生工作会议的通知2023-08-30
  • 关于调整中国共产党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地点的通知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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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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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史发文
  • 2023.09.02 2023.09.02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98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苏人社函〔2021〕154号),现就我校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江苏人社“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报”模块开放时间为毕业学年的9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再予以受理。二、发放对象1.2024届毕业生(含2020级普通本科、2022级专转本,此前未申请过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2.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1)城乡低保家庭;(2)本人为残疾人;(3)申请并获得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6)特困人员。三、发放原则和
  • 2023.09.01 2023.09.01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06号各学院(部)、有关单位:新学期即将开始,现将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学籍工作(一)老生报到、注册1.9月3日(星期日)学生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做好课前准备工作。2.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各学院做好班级开学检查工作(学生报到、第一天上课等情况)。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于4日11∶00前完成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登录数字门户,在[应用中心]-[综合事务]-[开学检查]-[教务处开学检查]菜单中填报。并[导出报到信息],打印签字交各学院教务秘书处,教务秘书将本学院学生报到、上课情况汇总后,填写“二级学院开学检查表”(附件1),学院盖章后于4日16:00前交综合楼201室韩老师处。(二)毕(结)业生返校申请已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的学生(或已结业的学生),如下学期仍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可于开学两周的工作日内按下表到相关老师处申请办理返校学习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返校学习资格。毕业生类别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毕业生综合楼207室(教务处张老师)9月3日-15日苏州城市学院毕业生学生所在二级学院(三)延长学年学生交接2023届未毕(结)业的学生由原班主
  • 2023.09.01 2023.09.01
    关于2020车辆班《车辆结构课程设计》课程的安排
    教字[2023]105号各相关班级:20车辆班第1-3周进行《车辆结构课程设计》,届时该班课程均停课。如任课老师需要补课,请与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教务办公室系安排补课事宜。电话:66562670特此通知。请以上班级的学习委员通知需停课的任课老师。教务处2023年9月1日
  • 2023.09.01 2023.09.01
    关于开展教职工开学报到统计暨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字〔2023〕40号各学院(部)、部门:根据我校本学期工作安排,教职工须于9月2日报到。请各单位关注本单位教职工的开学报到情况,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检查本部门师德师风情况、教职工本人及其家庭突发情况,填写附件,并于9月4日12:00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填写后的附件发到人事处邮箱:2292363686@qq.com。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职工报到统计暨师德师风等专项检查汇总表.xls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3年9月1日
  • 2023.09.01 2023.09.01
    关于公布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志愿者拟录取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根据《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23〕6号)、《2023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过材料审核、面试选拔、心理测试、体检等环节,我校共17名同学进入拟录取名单,分别是: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11名序号学院班级学号姓名志愿地1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1级汉语言文学(z)2100272077朱菲徐州市邳州市2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19级汉语国际教育1917438027许素婷苏州市吴中区3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19级档案学1917432041潘婷苏州市吴中区4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19级播音与主持艺术1917455013张毅恒苏州市吴中区5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19级国际经济与贸易1917420034丁莹莹苏州市吴中区6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19级新闻学1917409029徐丹彤连云港市赣榆区7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19级信息资源管理1917439011张馨连云港市海州区8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19级新闻学(联培班)Y1917492016李婧雯泰州市医药高新区(高港区)9设计与艺术学院19环境设计19174460
  • 2023.09.01 2023.09.01
    关于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大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现定于2023年9月2日召开我校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总结大会。有关事项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下午1: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三、参加人员1.全体校领导;2.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3.全校在职副处职及以上干部、部门临时负责人;4.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5.县(区)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各民主党派代表;6.党支部书记代表;7.教职工党员代表;8.学生党员代表。四、其他事项1.校领导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他人员由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2.请与会人员佩戴党徽,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区域就坐。与会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3.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与会人员准时参会,原则上不得请假。参会人员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请于2023年9月1日(星期五)17:00前向党委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请假(联系人:王祺;联系电话:15896373059)。特此通知。党委组织部2023年9月1日
  • 2023.09.01 2023.09.01
    关于图书馆延期开馆的通知
    全体师生:由于学校图书馆综合改造工程尚在收尾阶段,为了保证师生有一个安全的学习环境,特延期开馆,请谅解,开馆时间另行通知。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图书馆(档案馆)2023年9月1日
  • 2023.09.01 2023.09.01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线下心理咨询值班安排的通知
    学字〔2023〕62号各学院、各班级: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促进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协调发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现开展线下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相关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二、预约时间及预约方式1.预约时间:8:30-11:30,13:30-20:30(工作日期间)。2.预约方式:(1)线下预约:自行前往至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接待室(尊师楼124室)进行个体心理咨询预约。(2)线上预约:登录学校数字门户,在[办事目录]—[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心理健康咨询预约]菜单中进行预约。三、预约流程序步骤内容1填预约单方式一:来访同学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接待室(尊师楼124室),填写《心理咨询预约单》,留下真实联系方式,并将“预约单回执”带走,留作预约凭证。方式二:通过数字门户中[心理健康咨询预约]菜单中的界面,填写《心理咨询预约单》,留下真实联系方式。2等中心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4小时内与来访同电话联系,商议具体咨询时间。3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预约接待室来访同学按电话约定时间,到心理健康教
  • 2023.08.30 2023.08.30
    关于公布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的通知
    教字[2023]104号各学院(部):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过程化考核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1〕16号)(以下简称《课程过程化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通知》(教字[2023]82号)具体安排,经教师申请、教学单位审核、教务处遴选,现将列入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课程主讲教师参照《课程过程化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开展好相关教学工作;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应全面总结开设效果,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总结报告。特此通知。附件: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xls教务处2023年8月30日
  • 2023.08.30 2023.08.30
    关于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字[2023]103号各学院(部):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教务处决定召开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会议人员各学院(部)书记(或副书记)、院长、分管教学院长、教务秘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人。二、会议时间及地点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时间:9月2日下午2:30三、注意事项请各学院(部)与会人员准时参会,若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的,请及时请假。如有相关事宜,请联系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0217。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8月30日
  • 2023.08.30 2023.08.30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通知
    学字〔2023〕61号各学院、相关部门:依据教育部、国防动员部《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教体艺[2019]1号)、《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工作规范(试行)》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军训对象2023级全体学生往年未参训学生二、军事技能训练时间及学分安排训练时间:9月11日至9月24日(2周)学分:1学分三、军训地点校园朝阳路以南、文思路以东区域四、军事技能训练内容及课时安排1、军训准备,领军装,发材料8学时2、各学院成立连、排军训组织4学时3、逐级军训动员2学时4、共同条令及队列训练50学时5、统一内务秩序8学时6、防卫技能(格斗基础)12学时7、战时防护训练(战场救护、核生化防护)8学时8、综合演练(战备要求、紧急集合、行军拉练)20学时9、军事训练考核4学时10、军训汇报、总结4学时五、相关要求1、军训工作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大学生增强体魄、锻炼意志、养成良好习惯的有效途径。为确保学生军训顺利进行,请校内各相关部门,积极协助、主动配合,确保圆满完
  • 2023.08.30 2023.08.30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十四期学工论坛的通知
    学字〔2023〕60号各有关单位、全体辅导员:为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切实做好2023级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助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现召开苏州城市学院辅导员工作论坛暨第二十四期学工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论坛主题:高校一体化育人起点:新生入学教育二、论坛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下午13:45三、论坛地点:3-101四、参会人员:全体辅导员、2023级新生班主任。五、论坛议程:1.领导致辞(党委常委、副校长吴昌政)2.《新生入学教育导航》教务视角解读(张毅驰)3.《新生入学教育导航》学工视角解读(祁素萍)4.《新生入学教育导航》团工作视角解读(崔苏妍)5.《新生入学教育导航》保卫工作视角解读(王健)6.《苏州城市学院学生行为学分实施办法》修订报告(孙兰镇)7.分组讨论六、注意事项:1.请各学院围绕论坛内容及讨论情况形成报告,并于9月5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沈怡佳处(邮箱:1298171310@qq.com)。2.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十分钟入场。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9月1日下午16:00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
  • 2023.08.30 2023.08.30
    关于召开学生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字〔2023〕59号各学院、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初各项学生工作,学校定于2023年9月2日召开学生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9月2日(星期六)下午13:00二、会议地点:3-101三、参会人员:团委、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全体成员,各学院全体辅导员。四、注意事项: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十分钟入场。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9月1日下午16:00前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沈怡佳请假报备。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8月30日
  • 2023.08.29 2023.08.29
    关于调整中国共产党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地点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由于学校图书馆综合改造工程尚在收尾阶段,加之近期雨水较多,经多方沟通并实地探查,会场道路进出稍有不便,原定于2023年9月1日在学术报告厅召开的中国共产党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地点变更为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其余事项不变,敬请悉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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