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访信箱
  • OA系统
  • 校内通知
  • VPN
  • 邮件系统
  • 首页
  • 城院新闻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现任领导
    • 校园风貌
  • 机构设置
    • 党政部门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纪委办公室
      •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退休工作部(退休工作处)
      • 党委宣传部
      • 党委统战部
      • 工会
      • 团委(美育中心)
      • 机关党委
      • 发展规划处
      •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财务处
      • 审计处
      • 教务处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 招生就业处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人民武装部)
      •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 图书馆(档案馆)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 继续教育学院
      • 太湖研究院(筹)
    • 院系设置
  • 师资队伍
  • 教育教学
  • 科学研究
    • 科研平台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网
    • 就业信息网
  • 合格评估
  • 综合服务
    • 智能体广场
    • 咨询联系电话
    • 学生服务
    • 后勤服务
    • 财务查询
    • 形象系统
    • 校内信息
    • 用户中心
    • 电子签章验证

通知公告

  • 通知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校长办公室
    • 财务处
    • 人事处
    •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教务处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 教师发展中心
    • 图书馆(档案馆)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 招生就业处
    • 学生发展中心
    •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 保卫处
    •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校友会
    • 科研中心
    • 工会
    • 三创学院
    •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党校(合署办公...
    • 党委宣传部
    • 团委(美育中心)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太湖研究院(筹)
  • 发文
  • 历史发文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 通知

  • 关于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答辩的通知2021-10-18
  •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1-10-15
  • 第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1-10-15
  • 关于2021级新生本学期体育教学工作的通知2021-10-15
  • 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2021-10-14
  • 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2021-10-13
  • 关于做好山西洪涝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2021-10-13
  • 关于征集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园的通知2021-10-13
  •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2021-10-13
  •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外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2021-10-13
  • 关于新生集中报到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2021-10-13
  •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实践》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通知2021-10-12
  • 关于组织参加2021苏州国际教育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2021-10-12
  • 关于班级等级考试奖励的通知2021-10-12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7333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282/524 跳转到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 通知
  • 发文
  • 历史发文
  • 2021.10.18 2021.10.18
    关于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项答辩的通知
    学字〔2021〕24号各系、各班级:苏州大学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于2021年3月启动,各课题小组根据立项要求开展相关研究工作。为全面评估和检查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的完成质量和水平,根据苏州大学《关于开展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二十三批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结题的条件项目结题的依据是项目负责人填报的《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根据项目承担者完成的申请书中有关研究内容和科研方案的情况受理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二、项目结题的程序1、结题申请。项目按计划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首先填写好《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结题申请书》,同时提供详细完整的总结报告一份。2、项目初审。提交上述材料至我院科研竞赛服务中心,科研竞赛服务中心收到《苏州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将组织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初审,审核结果报苏州大学校团委、校学生科协。3、抽检盲审。校团委、校学生科协将对重点项目(占20%的比例)进行抽检,抽检方式为PPT项目
  • 2021.10.15 2021.10.15
    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1〕23号各系、各班级: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和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现就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18-2020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学生。二、奖励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三、申请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情况,无不良诚信记录;5.学院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生活简朴;6.行为学分在90分(2020级学生在85分)及以上,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上学年学习成绩排名须在班级前50%(以奖学金评比成绩排名为准)且无补考现象。7.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得兼得。四、奖学金名额各班的名额分配详见《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1)。五、申报流程和时间1.学生本人向班主任递交书面申请;2.由各班主任牵头成立的评定小组,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班级公示;3.班级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于10月2
  • 2021.10.15 2021.10.15
    第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0月18日——10月24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0.18(周一)下午1:30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0.20(周三)下午2:00大会议室十四五规划协调会赵志宏另行通知10.21(周四)下午2:00多功能厅全校党员大会芮国强全校党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合署办公)2021年10月15日
  • 2021.10.15 2021.10.15
    关于2021级新生本学期体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20号2021级相关班级:根据学校《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返校时间的通知》和教务处《关于学生返校后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体育工作实际,现将本学期返校后2021级体育教学工作安排如下:一、教学安排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体育课从10月20日起开课,11月1日前,以学生线上自学为主;11月1日开始,按课表开展线下教学。线上自学阶段具体安排如下:二、学习方式线上自学期间,本着“居室抗疫不停学,坚持锻炼強体质”的原则,要求学生采取自觉锻炼与理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课程学习,主要有:1.通过自学,丰富和提高体育基本理论知识;2.通过学校网络平台发布的锻炼方法,跟着视频进行运动实践。三、学习内容1.体育理论知识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中心]-[学习资料]菜单中自行下载《大学体育教程》教材相关内容,自学体育基础理论知识。网址:http://jwc.sdwz.cn/xxzl/list.htm2.运动实践学生通过教务处网站[课程管理]-[线上课程学习入口]-[校内课程]平台发布的“疫情防控期间公共体育课运动实践视频”,跟着视频进行运动实践。网址:http://jwc.sd
  • 2021.10.14 2021.10.14
    关于开展2021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1]19号全校各单位: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1〕22号)及《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苏城院教〔2021〕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建立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机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程序,成立学校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领导小组,建立由教务、招生、学生、纪委等部门联合复查及协调机制。二、认真开展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有关入学资格复查两部分内容,具体分工如下:(一)新生档案审查。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的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检查,是否一致(是否为同一人)。该项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完成。(二)核查新生个人信息。教务处根据新生录取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制作《新生信息核对表
  • 2021.10.13 2021.10.13
    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团支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校以“永远跟党走奋进新时代”为主题,组织全校团员青年开展2021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和帮助全校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以实际行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巩固我校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成果,交流和推广活动中的先进经验,拟评选表彰一批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团队、个人以及优秀调查报告和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现将2021年度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结评比工作通知如下:一、评选要求(一)优秀团队评选能够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城乡基层,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开展卓有成效的实践活动;有比较周密的活动计划,活动时间一般在14天及以上;通过特色活动,在某一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效和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二)先进个人评选先进个人主要表彰在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活
  • 2021.10.13 2021.10.13
    关于做好山西洪涝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学字〔2021〕22号各系、各班级:近期,山西出现大范围降雨,局部地区遭受严重洪涝灾害,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解决现实困难,现就相关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因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二、资助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2.班主任初审,审核通过后,在10月18日前将《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通过邮件上报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sdwz_jczd@163.com;3.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学校审核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发放相应的补助金。请各系、各班级及时关注我校山西省学生家庭受灾情况,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同学们及时关注天气变化,注意防雨防汛,学校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始终与大家风雨同舟,携手同行。奖惩助贷服务中心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附件:《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 2021.10.13 2021.10.13
    关于征集创业项目入驻大学生创新创意创业园的通知
    创字〔2021〕1号各创业团队、校友: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大学生创业园的品牌和影响力,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充分挖掘和培育创业典型,助推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根据学校创新创业工作安排,现接受大学生创业团队入驻大学生创意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创业园介绍三创学院位于学院北侧,是毗邻一川街的三层建筑,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其中一楼为成熟项目孵化和校友项目区,二楼为办公、培训、路演区,三楼为项目孵化区。本次开放申请入驻的场地为:三创学院三楼孵化区和三创学院一楼店铺。二、申请条件及要求1.申请入驻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是在校生或者毕业5年内的校友,项目负责人所持有的股份不少于30%2.创业项目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市场竞争力,适合在创业园孵化,并且具备一定启动资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三创学院一楼店铺主要以产品运营、营销推广和文化传媒类等类型且完成工商注册的创业项目为主,三楼区域主要以具有完善商业计划、能够独立实施运营但尚未注册的项目为主。鼓励具有科技含量、区域影响力的项目入驻,不建议餐饮、娱乐、跑腿以及有安全隐患的创业项目申请。3.在创新创业类
  • 2021.10.13 2021.10.13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1、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2.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特此通知。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合署办公)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合署办公)2021年10月13日
  • 2021.10.13 2021.10.13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外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1】21号各系、各班级: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科研与竞赛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苏大文正学【2018】57号文件精神,本学期《学科竞赛与科研创新实践》外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根据《办法》内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学生手册》)。二、申请流程申请学生自行登录文正学院数字门户网站,依次填写相关信息,根据参赛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操作图解附后)。第一步.登入学院官网http://www.sdwz.cn/第二步.进入官网快速通道----数字门户第三步.进入数字门户后点击“应用中心”内的“学分认定”第四步.进入学分认定网上申请页面,点击“科研竞赛认定学分申请”进行操作三、相关提醒1.网上申请开放时段:10月13日—10月20日2.申请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将问题反馈至各班科技委员处,由各班科技委员统一反馈至科研竞赛服务中心。联系人:陆老师、沈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09347。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科研竞赛服务中心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 2021.10.13 2021.10.13
    关于新生集中报到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学生返校(迎新)协调会精神,2021级新生安排于10月16日、10月17日两天集中报到。现将新生集中报到期间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涉及新生报到事务的教职工,根据相关工作任务安排准时到岗,其余教职工由所属单位自行安排。二、教工餐厅供应午餐现场刷卡就餐,返校报到点位工作人员用餐统一配送。三、学校班车按工作日班次正常发车。四、各类人员(含服务企业员工、社会合作单位等)车辆一律从西门进校、西门离校,校园内减速安全行驶,听从安保人员现场指挥,车辆规范停放。特此通知。校长办公室2021年9月29日
  • 2021.10.12 2021.10.12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艺术实践》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通知
    学字【2021】20号各艺术团成员: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艺术团管理办法(暂行)》(苏城院学【2021】17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本学期非本专业选修课学分认定工作即将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根据《办法》内有关规定执行。二、申请流程申请学生自行登录苏州城市学院数字门户网站,依次填写相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操作图解附后)。三、相关提醒1.网上申请开放时段:10月12日8:00—10月19日24:00。2.申请过程中如遇相关问题,请联系综合楼107办公室,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66508190。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 2021.10.12 2021.10.12
    关于组织参加2021苏州国际教育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创字〔2021〕2号各系、创业园:根据《关于举办2021苏州国际教育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苏教园办〔2021〕2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组织参加2021苏州国际教育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活动。现将本次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赓续百年初心,燃爆创业激情二、组织机构本届大赛由苏州国际教育园管理办公室主办,苏州国际教育园众创联盟协办,南京思百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办。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立纪律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赛事组织、大赛相关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大赛纪律的处理等。三、大赛内容(一)参赛项目类型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和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及其在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生活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渔牧等;2.
  • 2021.10.12 2021.10.12
    关于班级等级考试奖励的通知
    学字[2021]19号各系、各班级: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大学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奖励办法》(苏城院教[2021]10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模范,提高广大同学学习外语、计算机的积极性,通过教务处公布的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班级通过率(数据截止到2021年10月),对初次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高于90%,计算机等级达到100%的下列班级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名单如下:序号班级简称考试简称通过率118法学大学外语四级92.00%218金融(实验班)大学外语四级100.00%318新闻大学外语四级91.67%419会计2大学外语四级90.38%520法学2大学外语四级90.91%620国贸(W)大学外语四级94.52%718通信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00%818能源材料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00%918汉语国际教育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00%1019英语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00%1119测控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00%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7333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282/524 跳转到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Copyright © 苏州城市学院 苏ICP备2021049900号-1 苏公网安备3205060201317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