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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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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组织岗位安排公告2018-12-06
  • 关于《阅读疗法与大学生阅读推广》讲座的通知2018-12-05
  •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及2018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2018-12-04
  • 财务处关于2018年度年终结账事项的通知2018-12-03
  • 关于开设《电子产品可制造性设计基础Ⅰ》课程的通知2018-12-03
  • 关于巡察工作反馈会时间调整的通知2018-11-29
  • 关于初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2018-11-28
  • 关于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的通知2018-11-28
  • 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2018-11-23
  • 关于举办2018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2018-11-21
  • 关于举办2018年“信仰公开课”省级示范课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场“从师解惑,勤勉求道”素养公开课的通知2018-11-20
  • 关于开展2018年度文正学院“校园新锐人物”——“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工作的通知2018-11-19
  • 关于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2018-11-19
  • 关于举办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2018-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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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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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8.12.06 2018.12.06
    关于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8-2019学年学生组织岗位安排公告
    各系、各班级: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苏大文正学[2014]74号)文件精神,我院于2018年11月完成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干部的任职调整以及新干事聘用工作,为体现我院各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任职情况的公正公开性,现将调整后的学生组织岗位安排公告如下(详细名单见附件)。特此公告。学生处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六日附件: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名单.xlsx
  • 2018.12.05 2018.12.05
    关于《阅读疗法与大学生阅读推广》讲座的通知
      为了提高大学生阅读文献的数量和质量,提升大学生的文化素养和信息素养,引导大学生回归阅读,热爱阅读,享受阅读,图书馆将于12月10日举办有关阅读推广的讲座,具体安排如下:讲座题目:阅读疗法与大学生阅读推广主讲人:高俊宽讲座时间:2018年12月10日(周一)18:30讲座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06讲座简介:本次讲座主要对阅读疗法进行介绍,并对阅读疗法和大学生、大学生情绪疗愈书目进行推荐。  欢迎广大同学踊跃参加听讲!图书馆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 2018.12.04 2018.12.04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及2018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各团支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增强团支部的活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团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根据相关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及2018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评议及“推优”标准团员教育评议参照《苏州大学关于团员教育评议的实施意见》(团苏大委[2003]41号)进行。“推优”应当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三投票三公示一答辩”实施办法的通知》(苏组通(2012)54号)的文件要求进行投票和公示。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二、工作要求1.各单位在组织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时要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把组织广大团员青年集中学习与加强自学紧密结合,引导青年团员在深刻回顾自己在思想、学习、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重新审视自我、寻找不足、挖掘潜力、明确方向。2.在开展以“学习新思想改革再出发拥抱新时代砥砺新作为”为主题的示范性主题
  • 2018.12.03 2018.12.03
    财务处关于2018年度年终结账事项的通知
    文正财字【2018】8号各部门、单位:二○一八年年终财务决算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销及借款业务:1、12月21日(周五)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2、12月21日(周五)起停止办理本年度报销业务。年内需要报销的经费希望大家尽早安排。3、已开票据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结报。4、各类暂借款项应在12月21日(周五)前结报,其中个人现金(包括转入个人银行卡)暂借款项必须12月21日前结清。5、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票据均需在年内办理财务报账手续。6、各部门应收取外单位及个人的费用,务必在20日前足额上缴学院账户。二、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务必于12月21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否则必须追回已开票据。三、资产盘点与对账1、材料领用结算截止12月21日,请各仓库及时进行库存盘点,并将库存材料余额及盘点清单送与财务处核对。2、请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实验与实习管理中心、信息中心、图书馆协助财务处进行2018年度固定资产对账,并将固定资产清单于12月24日与财务处核对。四、年终决算报表中的有关数据,需由院长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后
  • 2018.12.03 2018.12.03
    关于开设《电子产品可制造性设计基础Ⅰ》课程的通知
    文正实字【2018】12号各有关班级:为了实现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发展需求人才的无缝对接目标,在江苏省电子学会SMT专业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学院决定继续在2016、2017级中,针对大多数理工科专业增设《电子产品可制造性设计基础Ⅰ、Ⅱ》课程。通过行业知名资深工程师进行直接授课,在已学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将实际工业产品与实践案例完全融于课程当中,使学生学习并感受现代先进的工程技术理念与应用能力。通过讲座、实验、实践,并引进企业盛行的workshop等多种教学模式,使学生无论从理念、理论、实践动手能力、表达、沟通能力都会得到质的飞跃,为培养有创新意识和就业的竞争力的应用人才提供一个基础平台。为了做好本课程的开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课程介绍:本课程以电子产品可制造性设计(DFM)的基本理念出发,深入浅出地介绍DFM的基本知识、方法和常用问题,引导学生从认识生产工艺入手,逐步了解PCB制造过程、PCB材料选择、SMT封装和插件的选择、现代电子组装过程、不同工艺路线对产品设计的影响以及可测试性设计和可返修性设计等内容,并通过实践案例,讲解如何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开展DFM工作。2、课
  • 2018.11.29 2018.11.29
    关于巡察工作反馈会时间调整的通知
    原定于本周五上午10:30召开的巡察工作反馈会议,因故调整至2018年12月3日(周一)下午1:30,在综合楼122室召开,其他会议要求不变,因会议时间调整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 2018.11.28 2018.11.28
    关于初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文正学字【2018】97号各毕业班: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苏大文正学〔2018〕74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9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我院2019届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学院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在籍不在校学生可参评)二、评选比例2019届毕业生总数的1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三、评选条件(一)必备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热爱学院,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所有学期成绩排名必须在本班级中居前30%;3.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国家级、省级、校级、院
  • 2018.11.28 2018.11.28
    关于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的通知
    根据苏州大学党委工作安排,现将巡察工作反馈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18年11月30日(周五)10: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122室三、参会人员全体教职工(苏州大学双聘教师除外)四、有关要求1.参会人员请相关系(室)、部门另行通知。2.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手机请调至静音或振动状态。党委办公室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 2018.11.23 2018.11.23
    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系(室):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4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二、选拔条件(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受聘中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三年内独立并系统地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3.有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在1-2个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近三年取得了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属本学科的前沿方向或有较大应用价值。(二)中青年学术带头人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受聘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在所在学科领域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具有五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近五年内系统讲授过两门及以上主干课程,教学效果优秀,教学成绩突出。3.主持省
  • 2018.11.21 2018.11.21
    关于举办2018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文正学字【2018】96号各学生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实施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联席会议学生骨干培养计划,加强“苏州大学文正学院青年学习社”建设,经院团委研究决定近期举行2018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骨干培训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主题学生干部改革创新精神培训二、培训时间11月24日9:30—14:30三、培训地点常熟蒋巷村四、培训形式实地走访、团体辅导五、参与人员学生处全体老师,全院各级学生组织负责人六、相关要求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前履行请假手续。共青团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委员会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 2018.11.20 2018.11.20
    关于举办2018年“信仰公开课”省级示范课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场“从师解惑,勤勉求道”素养公开课的通知
    文正学字【2018】95号各团总支、团支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团十八大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高校共青团“信仰公开课”计划深入开展,秉承苏州大学文正学院“自强、博学、弘毅、拓新”的院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决定举办2018年“从师解惑,勤勉求道”素养公开课——“信仰公开课”省级示范课苏州大学文正学院专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地点1.时间:11月25日下午2:00-4:002.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二、参会人员1.苏州大学文正学院17汉语国际教育团支部全体成员;2.2017级、2018级全体团支书;3.学院传统文化类社团。三、活动流程(一)传统文化进课堂1.播放宣传视频;2.汉服礼仪开场欢迎式;3.尊孔拜师礼。(二)分组体验活动1.传统文化知识竞答;2.汉服体验;3.传统体育项目体验;4.传统书画现场体验。(三)主题讲解和分享环节四、活动要求通过诵先贤、读诗文、学礼仪、传精神,鼓励青年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请各团支部、社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将此次素养公开课作为实施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重要载体,在全院范围内营造“尊师重道”
  • 2018.11.19 2018.11.19
    关于开展2018年度文正学院“校园新锐人物”——“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正学字【2018】94号各团支部、团支书:为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有关精神,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扎实推进中学中职“强基固本”工程和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向纵深实施,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锤炼基层团干部队伍,促进高校团组织实践育人的载体和形式不断创新,进一步提升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整体水平。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举办2018年度文正学院“校园新锐人物”——“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风采展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要求(一)“魅力团支书”评选要求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在团员青年中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高的威信和号召力。2.担任团支书一年以上,明确团支部书记的权利与义务,积极主动地为同学服务,任职期间所在团支部出色完成了团支部基本职责所列各项任务。3.有优良的专业知识水平,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无挂科情况。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守则以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行为学分需为90分及以上。(二)“活力团支部”评选要求1.思想引领成效
  • 2018.11.19 2018.11.19
    关于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活动的通知
    文正学字【2018】93号各系、各班级: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展现十九大以来新时代大学生的思想内涵和精神面貌,同时鼓励广大文正学子铭记历史、牢记使命,特开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活动,现将具体通知如下:一、征文主题把握改革机遇,争做时代青年二、面向对象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全体在籍在校学生三、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5日四、征文要求1.紧扣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标题自拟;2.题材应结合作者亲身经历或者体会,内容充实,积极向上,杜绝虚构或抄袭;3.语言流畅优美,富有感染力;4.体裁不限,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5.手写稿和电子稿均可,参赛者自留底稿,来稿不退。五、稿件格式及方式1.稿件按照标题、正文、作者简介顺序撰写,其中作者简介在200字以内,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2.电子稿统一采用WORD文档,文章标题为宋体小三字号加粗并居中,正文及作者简介为宋体小四字号且首行缩进2个字符,行间距为1.5倍;3.手写稿字迹工整,用黑色钢笔或者碳素笔书写,纸张统一使用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稿纸;4.电子稿统一发送至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邮箱:sdwzxshbgs
  • 2018.11.16 2018.11.16
    关于举办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文正学字【2018】92号各系、各班级:为了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学生的艺术修养与崇高理想。同时,在学院内选拔优秀作品参加苏州大学第十八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特举办苏州大学文正学院第十一届学生书画摄影大赛,收集当代大学生对改革开放40周年艺术反馈。一、活动主题扬改革新篇,绘金秋华章二、活动对象苏州大学文正学院在籍在校生三、截止日期2018年11月22日四、时间安排阶段时间宣传及作品征集11月09日-11月22日院内初选11月23日-11月27日作品报送11月28日网络投票11月28-12月15日校级评选阶段11月28日-12月15日学院内终审时间待定五、作品要求1.参赛作品包括书法作品、绘画作品、摄影作品三类。书法作品仅接受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版画、板绘;摄影作品允许适当后期处理。所有作品尺寸不限。2.各类参赛作品需符合对应主题。(1)书法作品主题为“翰墨妙笔,书改革新章”,内容以反映改革开放40周年取得的巨大成就的诗词、文赋为主,积极向上的古今诗词、楹联、文赋、自创诗词等均可,能充分反映积极向上的社会风貌,展现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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