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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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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 (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开展2025年度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提名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开展2025年苏州市顶尖人才推荐排摸工作的通知
2025-03-03
关于本学期《形势与政策(四)》学习的通知
2025-02-28
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2025-02-28
第2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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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的通知
科字〔2025〕60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将支持培育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围绕重大疾病的临床诊疗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重点领域瞄准国际前沿,取得一批原创性的诊疗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标准,努力支撑服务高水平医院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临床医疗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卫生健康领域)项目按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支撑项目和临床诊疗关键技术攻关项目两类组织申报。(一)国家医学中心建设支撑项目。对标国家医学中心建设要求,聚焦影响人民生命健康的重大医学问题,围绕前沿技术临床应用和转化等开展研究,推动跨领域、跨学科融合,加快领军人才培养,助力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医学“国之重器”。(二)临床诊疗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点围绕关系百姓生命健康的重大疾病诊治、新型诊疗技术创新、老幼健康与公共卫生等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科技创新与临床应用结合,提高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我校可侧重指南(附件1)中“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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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的通知
科字〔2025〕59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将重点围绕生物育种、智能装备和未来食品等领域,开展农业科技协同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因地制宜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1.生物育种专题。加强精准高效基因编辑、人工智能设计育种、全基因组选择等生物育种前沿技术创新,加快培育特优质稻麦、耐盐碱作物、高价值海水养殖鱼类等重大标志性新品种,推动实现高水平种业科技自立自强。2.智能装备专题。加强数字技术和现代农机装备的融合创新,加快突破一批信息感知、智能决策、精准作业和智慧管控等关键核心技术,更好推动江苏设施农业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3.未来食品专题。践行大食物观,重点突破新质蛋白资源挖掘利用、食品基料的绿色高效生物合成、新型食品风险因子高效识别与安全评价等前沿核心技术,推动未来食品生产新方式、新产品、新业态创新发展。具体内容见《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现代农业)项目指南》(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字〔2025〕10号各学院:为进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全面做好学生心理健康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召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5年3月6日(周四)9:00二、会议地点团体心理辅导室三、参会人员各学院心理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人员四、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2.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需于3月4日17:00前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沈怡佳;电话:66508473)。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5年3月3日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 (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的通知
科字〔2025〕58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将围绕“美丽江苏”“平安江苏”建设,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等领域集成技术创新,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为引领高水平生态环境建设和公共安全提供科技支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重点围绕行业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组织科技力量,在太湖水资源管控、新污染物治理、安全生产智能化监管、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智能监管、社会公共安全重大风险防控、储能电池等新型灾种火种处置、地震灾害预测及救援等方面,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增强科技支撑社会发展能力。二、申报要求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附件1)重点领域和方向,一般应已完成基础理论创新,且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产品和装备,实施期满后具备应用场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如有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开展2025年度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字〔2025〕57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进一步激发化工科技工作者的创新潜力,培养举荐优秀化工科技人才,引领广大化工科技工作者肩负历史责任,不断向科学技术的广度和深度进军,根据中国化工学会《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设置三个奖项: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成就奖、创新奖、青年奖。每年度三个奖项的奖励名额不超过50名。其中,成就奖不超过5名、创新奖不超过15名、青年奖不超过30名。二、候选人提名条件1.提名范围为全国范围内长期工作在教学、科研、生产和工程设计第一线的化工科技工作者以及对化工科技进步做出重要贡献的其他人员;2.候选人的基本条件符合《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要求(见附件1);3.候选人须为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三、提名方式侯德榜化工科学技术奖候选人通过提名方式产生。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1.中国化工学会所属各分支机构;2.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于2024年12月31日之前加入中国化工学会的单位会员具有提名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提名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候选人的通知
科字〔2025〕56号各有关单位:为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加快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中国化工学会会士条例》,现启动2025年度会士候选人的提名工作,表彰在化工科学技术领域方面做出重大、创造性的贡献和成就的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1.在化工及其相关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果和重要贡献,或对化工学科、中国化工学会的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可被提名为会士候选人。2.对化工领域作出贡献,且对中外化工领域的交流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化工科技工作者,可被推荐为外籍会士候选人。3.如果被提名的会士候选人连续两年未能当选会士,在随后1年停止被提名资格。二、提名方式1.会士候选人采用提名制,不得自荐。2.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两院院士和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学会单位会员、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提名。3.外籍会士候选人可通过中国化工学会会士、常务理事、专业委员会、国际合作委员会推荐。4.每个单位或专家每年可提名1名会士候选人,学会常务理事单位及以上,每年最多可提名2名会士候选人。三、材料报送要求(一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字〔2025〕55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度省重大创新平台计划将以培育建设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重点,以加强前瞻布局、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为主线,持续推进定位清晰、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支撑有力的全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为江苏在科技自立自强上走在前提供更加坚实的能力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和实施方式(一)科学与工程研究类1.省实验室建设运行以培育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为目标,重点面向智能制造、空天科技领域布局筹建省实验室,发展和壮大省战略科技力量;持续推进省实验室按照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的科研组织要求,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区域产业重点技术瓶颈和国际前沿的重大科学问题,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科技创新,构建突破型、引领型、平台型一体化的创新平台,为加快打造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提供重要支撑。实施方式:省实验室新建布局按照《江苏省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具备条件的设区市政府提出建设申请,牵头研究制定建设方案,经专家评审论证等,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申报2025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科字〔2025〕54号各有关单位: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是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下设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和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根据《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附件1)《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励规定》(附件2)《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奖励规定》(附件3),2025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2025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须为中国法人单位。2.申报书是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人参照《2025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申报书》(附件4)《2025地理信息产业优秀工程申报书》(附件5)中的填写要求或说明,在线填写表单内容,上传所需附件及文档。申报材料提交后不得更换完成单位和完成人。3.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设综合组和青年组。(1)申报青年组的所有完成人年龄须在2024年12月31日不超过45周岁(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须在申报系统中选择申报综合组或青年组。(3)同一成果不能同时申报两个组。4.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须选择申报一等奖或二等奖。特等奖无需申报,由评审委从一等奖获奖候选成果中提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字〔2025〕53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我国化工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建设,根据《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科学技术奖包含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基础研究奖三个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特别重大技术发明、特别重大意义的项目,可以授予特等奖。2025年各奖项设置数量参照《中国化工学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规定(见附件1)。二、奖励对象及范围(一)技术发明奖奖励在化工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方法和物质等重大技术发明的项目团队。(二)科技进步奖奖励在化工领域科技成果开发、转化、推广的工业化应用过程中,完成重大工程、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团队。奖励范围包括技术开发类、新技术集成类、工程建设类、社会公益及软课题类等。(三)基础研究奖奖励在化工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试、工业试验等阶段,在新工艺、新技术集成、新产品、新方法、新材料、新设备、新软件、应用基础研究等做出重要科技贡献的项目团队。三、提名方式中国化工学会科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字〔2025〕52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中国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等级、标准和限额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一等奖:具有原始创新的研究成果,并对学科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大贡献。一等奖授奖数目不超过申请项目总数的12%;二等奖:具有创新的研究成果,并对学科发展或国民经济建设具有重要贡献。二等奖授奖数目不超过申请项目总数的22%。二、推荐条件1.推荐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3年1月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23年1月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3.项目排名前三完成人,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4.不受理在近2年内已获得省部级及其他全国性学会(协会)科技奖励项目。5.往届申报未获奖项目,如未有实质性新进展,不应再推荐本奖。6.申报自然科学奖由单位推荐同时须有五名正高级职称专
2025.03.03
2025.03.03
关于开展2025年苏州市顶尖人才推荐排摸工作的通知
科字〔2025〕51号各有关单位:根据苏州市科技局人才处通知,现开展2025年苏州市顶尖人才推荐排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排摸范围顶尖人才所在领域一般应属于我市重点发展的“1030”产业体系,或符合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的重点发展方向。顶尖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重要奖项获得者,包括:诺贝尔奖、菲尔茨奖、图灵奖、拉斯克奖、沃尔夫奖、科学突破奖、未来科学大奖等;2.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经认定的主要科技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不含通讯院士、外籍院士);3.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科学技术奖第一完成人,同时担任国家级创新平台负责人,并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4.国家级主要医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国家级医学类重点学(专)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医学类学(专)科主要负责人或知名专家;5.近两年在世界知名大学或科研机构(在主流榜单排名前100位或学科排名前50位)、国际著名学术组织等担任学术带头人、首席科学家、讲席教授;在国际一流企业(主要指世界500强企业、全球科技公司前100强)总部担任
2025.02.28
2025.02.28
关于本学期《形势与政策(四)》学习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建设的若干意见》(教社科〔2018〕1号)文件精神,结合《苏州城市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施方案》(苏城院教〔2021〕25号),本学期《形势与政策(四)》学习安排如下:一、授课对象根据教学计划安排,本学期《形势与政策(四)》课程授课对象为2021级普通本科相关班级和2023级专转本班级。二、学习方式学生以自学形式为主,自主学习时事政治、形势政策等相关内容,辅之以毕业离校教育、社会公益活动等形式完成课程学习。要求每生提交1篇不少于1500字的时事学习报告,成绩评定以学习报告为依据。三、报告提交请相关学生自行下载《形势与政策》学习报告模板(见附件),按照模板中“相关说明”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完成学习报告。学习委员统一收集好本班的学习报告按学号排序后,提交至本学院教务秘书处。请各学院教务秘书统一收集好本学院的学习报告后,于2025年5月5日前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未尽事宜请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卢老师0512-66558548特此通知。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2月28日
2025.02.28
2025.02.28
关于做好2025年度教职工健康体检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2025年度体检工作即将开始,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中心根据我校体检人员情况,安排在十梓街院区体检,请按规定日期前往体检。一、体检安排1.体检过程中可能会遇到部分项目需排至下午检查,届时体检中心服务窗口会及时告知。2.附一院体检中心提供其他自费检查项目,请有需要的人员在服务台登记时进行自选。二、注意事项1.请各部门综合办联系人将体检时间安排及体检须知尽早告知每位体检职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联系人:李欣竹,电话:0512-66552138,办公地点:综合楼211室。2.请教职工按预约日期携带身份证件前往体检,体检须知详见附件二,过时不再登记体检。3.因院区内车位紧张,请各位老师尽早前往或绿色出行(公交309路、811路、89路、40路、529路、501路、202路直达苏大附一院十梓街院区西门下。地铁1号线到临顿路凤凰街出口下,6号线望星桥苏大站下),自驾前往的老师体检结束后可至六楼体检中心服务台领取免费停车券。4.所有人员体检报告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体检登记时可再次核实手机号)在线查看并下载。特此通知。附件:十梓街院区体检须知.docx基建与后勤管理处2025年2月28
2025.02.28
2025.02.28
第2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2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3月3日——3月9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3.3(周一)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2025年春学期学科科研工作会议毛小勇另行通知3.5(周三)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周玉玲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下午2:00综合楼大会议室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会议赵志宏另行通知3.6(周四)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周玉玲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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