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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关于做好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2-02
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4-12-02
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文章征集活动的通知
2024-12-02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12-02
关于召开全校干部大会的通知
2024-12-01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2024-11-29
2024年秋季境外交流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2024-11-29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11-29
关于召开2024年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4-11-29
关于组织参加2025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苏州城市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2024-11-29
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拟获评名单公示
2024-11-29
关于组织观看省教育厅第二届江苏高校新文科大讲堂的通知
2024-11-28
关于图书馆启用座位预约系统的通知
2024-11-28
关于“心连新梦・班会璀璨时”心理班会评比结果的公示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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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2
2024.12.02
关于做好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217号各相关学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业和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工信部〔2022〕138号)等精神,完善大学生实习实践制度,加强和规范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运行管理,筑牢发展新质生产力的人才根基,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决定依托江苏优质企业,评定一批省级大学生企业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基地),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建设定位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目标任务,面向全省高校开展学生实习实训等教学活动,搭建产教协同育人平台,让更多学生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强化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培养服务支撑产业发展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适应职业需要的技术技能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二、建设要求基地主要依托江苏优质企业与高校合作建设,申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为江苏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制度规范、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申报时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和质量事故,原则上为“筑峰强链”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024.12.02
2024.12.02
关于报送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请报送本单位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送内容(一)2024年度工作总结请各单位对照《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党政工作要点》(苏城院委〔2024〕5号)、《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下半年党政工作要点(补充)》(苏城院委〔2024〕31号)、月度工作计划,以及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硕士点建设等具体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度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总结材料中,减少一般性工作叙述,常规工作不必展开,主要突出:1.重点工作或创新工作,2.问题困难(请分板块阐述),需认真总结成绩和特点,切忌“重点不重,要点不要”(多采用数字、对照说明,反映出工作纵向、横向发展变化;数据要准确,客观)。(二)2025年度工作计划请各单位从工作职责和实际出发,结合本年度有关工作会议精神,科学制定2025年度工作计划,常规工作不必展开描述。要求重点突出、举措明确,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同时,根据本单位2025年度工作计划提炼重点,填写2025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简表(附件)。二、报送格式要求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仿宋,行距固定
2024.12.02
2024.12.02
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文章征集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4〕14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文章征集活动的通知》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学术研究与工作探索,搭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交流研讨与互学互鉴平台,推动产生一系列高质量理论与实践成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文章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12月12日。二、征集对象我校专兼职辅导员及其他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三、征集内容主要征集研究论文及工作案例。作品应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贴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注重回应和解决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典型问题、热点问题和难点问题,体现解决问题的清晰思路、有效办法。四、选题方向1.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和红色资源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研究如何挖掘好、运用好新时代伟大变革成功案例和红色资源,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说服力与感染力,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2.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研究。着眼时代变化、技术革新和学生需求特点变化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带来的机遇与挑战,研究新质态下高
2024.12.02
2024.12.02
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苏城院委组〔2024〕13号《2024年度苏州城市学院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及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开展2024年度校内综合考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对象为学院(部)、机关党委、党政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二、考核内容(一)学院(部)年度综合考核突出“一融双高”,聚焦学院党的建设与学院事业发展深度融合,以高质量的党建引领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重点考核四个方面:1.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政治建设、党纪学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工作、民主法治建设、统一战线工作和维护政治安全等方面工作情况。2.党建工作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情况。3.“一融双高”取得的成效。包括本科教学、招生就业、师资队伍建设、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学生培养、国际交流与合作、社会服务、资金绩效、安全发展等方面。4.在“一融双高”工作中(特别是在年度党的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党建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特色亮点和突出成效。(二)机关党委、党政管理部门、教辅单位年度综合考核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本部门职能职责,着重考核各部门开展基层党
2024.12.01
2024.12.01
关于召开全校干部大会的通知
各党委,有关部门:根据上级通知,定于2024年12月2日上午召开全校干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上午11:30二、地点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三、出席人员1.校领导班子成员;2.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3.全校中层干部;4.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5.民主党派负责人;6.具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代表。校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其余人员由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15分钟入场,并按照现场指示就座。特此通知。党委组织部2024年12月1日
2024.11.29
2024.11.29
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人字〔2024〕62号各单位:为进一步强化教职工岗位责任意识,建立良好工作秩序,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结合近期工作,现就我校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通知如下:一、教职工本人须严格按照《苏州城市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履行请假销假手续,教职工所在二级单位人事秘书、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审核审批责任。二、教职工请假须通过“学校网站—数字门户—一站式服务大厅”提交申请。教职工假期结束后,须及时向所在二级单位人事秘书销假。请假者不得随意超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上班的,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并经批准后方能续假。三、《苏州城市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的病假、事假、婚假、生育假、丧葬假、探亲假、因公出国(境)、因私出国(境)等请假类型,各二级单位均须通过月度考勤据实上报人事处。其中,教职工寒暑假期间因私出国(境)的,亦须向所在二级单位报备,并由二级单位人事秘书向人事处报备。四、各二级单位须加强教职工日常考勤管理,及时掌握教职工(含全职外籍教师)入职、调动、请假、出差、外出挂职、交流锻炼、在职读博等信息,做到月度考勤“覆盖全、信息准”。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人事
2024.11.29
2024.11.29
2024年秋季境外交流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
外字〔2024〕41号各学院、班级: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办法》(苏城院外〔2024〕4号),经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境外交流奖学金评定小组评审,周晴等27人拟获得2024年秋季境外交流奖学金,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2024年12月2日前与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2-66509946(国际交流学院204),联系邮箱:zoe.pan@szcu.edu.cn。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2024年11月29日附件:2024年秋季学期境外交流奖学金拟获奖名单.xlsx
2024.11.29
2024.11.29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4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2月2日——12月8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2.3(周二)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周玉玲赵志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有关学院负责人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周玉玲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2.4(周三)上午9:30综合楼大会议室2024年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工作会议吴昌政另行通知12.5(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吴昌政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11月29日
2024.11.29
2024.11.29
关于召开2024年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全体(扩大)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落实《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团苏城院委〔2022〕1号)要求,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支持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12月4日(周三)上午9: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3楼大会议室三、出席人员1.相关校领导;2.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3.各学院(部)学生工作负责人、社团指导教师代表、学生社团代表。四、注意事项请有关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闵老师联系电话:0512-65326707特此通知。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1月29日
2024.11.29
2024.11.29
关于组织参加2025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苏州城市学院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根据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分析报告》竞赛目录,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已纳入大学生学科竞赛榜单。根据比赛通知,我校将举办2025年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会计与商业管理案例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学习会计学、财务管理等专业或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每个团队由3至5名选手和1至2名辅导教师组成,其中:(一)指导老师:本校在职教师,每个团队最多由2名教师指导,教师可指导多个团队,不可跨校指导。(二)参赛学生:本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学生不可跨校组队,不可同时参加多个团队。二、竞赛形式本次比赛分为个人选拔赛(知识赛)和校赛。(一)第一阶段(个人选拔赛知识赛):以个人形式参赛,参赛选手参加在线知识测评,机考时长为120分钟,主要考核考核管理会计与财务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知识赛满分为100分,60分(含)及以上合格。知识赛合格选手组队参赛校赛,同时可按要求申办《财务分析专业能力证书》,证书申办方式另行通知。知识赛题库见比赛微信群,具体时间为12月。(二)第二阶段(校赛):采
2024.11.29
2024.11.29
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拟获评名单公示
各学院:根据《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通知》(学字〔2024〕128号)要求,我校开展了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工作。现将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詹萍;联系电话:0512-66559038。特此通知。附件: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拟获评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11月29日
2024.11.28
2024.11.28
关于组织观看省教育厅第二届江苏高校新文科大讲堂的通知
教字〔2024〕216号各文科学院: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细落实教育部“四新”建设部署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的意见》(苏教高〔2023〕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推动江苏本科高校出理念、出人才、出成果,省教育厅将持续推动江苏新文科大讲堂计划。第二届大讲堂在南京大学举办,同步线上线下观看。现组织我校文科学院教师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线上观看。一、大讲堂主题建设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二、时间地点时间:12月3日(星期二)14:30-16:30。三、议程(一)南京大学负责同志致辞;(二)省教育厅领导讲话;(三)主题大讲堂(主讲人:南京大学原党委书记、南京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洪银兴)四、观看人员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秘书,教务处相关人员五、观看方式直播链接:https://zhibo.chaoxing.com/8000271201606266直播二维码:教务处2024年11月28日
2024.11.28
2024.11.28
关于图书馆启用座位预约系统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给读者提供一个和谐、文明的学习环境,合理、高效利用图书馆的座位资源,图书馆将启用座位预约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馆内座位(含期刊阅览室【教学楼1-106】)采用实名制预约。二、11月28日19:30起,开放座位预约系统。每天19:30起可预约第二天的座位。读者可以关注“苏州城市学院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在“个人中心”—“座位预约”进行预约;或使用“超星图书馆APP/学习通”,选择“苏州城市学院图书馆”,进行“座位预约”;或者现场扫码选择座位。三、12月16日起系统正式启用。11月28日-12月15日座位预约系统试运行期间的相关使用记录将在试运行结束后清零。四、系统试运行过程中,欢迎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可在图书馆借还处意见簿登记反馈,也可在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留言。如遇系统使用问题请联系图书馆张老师、侯老师(QQ号:170496606、2012153363,电话:0512-66552551)。五、图书馆座位预约规则和使用说明详见附件:苏州城市学院图书馆座位预约系统使用指南,预约系统内也有规则说明,读者可自行查看。图书馆保留对座位预约系统的最终解释权,请读者自觉遵守座位预约
2024.11.28
2024.11.28
关于“心连新梦・班会璀璨时”心理班会评比结果的公示
学字〔2024〕138号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心连新梦・班会璀璨时”心理班会评选的通知》要求,经班级申报、各学院遴选评比,共有14个班级进入校级评比阶段。经材料审核及现场答辩,现将评比结果公示如下:奖项学院班级一等奖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4信息二等奖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4文化产业管理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4英语W三等奖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4金融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24电气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4电子优秀奖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4心理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4人力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4数字经济设计与艺术学院24航管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4计算机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11月30日前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联系人:沈怡佳,联系地点:尊师楼123,联系电话:0512-66508473。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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