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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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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召开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相关工作会议的通知2024-10-25
  • 关于校运动会期间班车安排的通知2024-10-24
  •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2024-10-24
  •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一流本科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2024-10-24
  •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诵中华经典·悟范公之风”活动的通知2024-10-23
  •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结项的通知 2024-10-23
  • 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的决定2024-10-23
  • 2024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名单公示2024-10-23
  •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下精准认定工作的通知2024-10-23
  •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2024-10-23
  •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的通知2024-10-23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青禾计划”培训班结业仪式暨第三期培训班开班仪式...2024-10-23
  • 关于自查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2024-10-22
  •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科电杯”暨第二十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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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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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5 2024.10.25
    关于召开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相关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字﹝2024﹞198号各学院(部):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召开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相关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14: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议程安排和参加人员1.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关工作(14:30-14:45)参加人员:各学院(部)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教务秘书,相关骨干教师;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相关负责同志2.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14:45-15:15)参加人员:各学院(部)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教务秘书;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相关负责同志3.专业动态调整和专业认证工作介绍和讨论(15:15-15:45)参加人员:各学院(部)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教务秘书;教务处相关负责同志4.期中教学检查工作(15:45-16:00)参加人员:各学院(部)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教务秘书;教务处相关负责同志5.校领导总结讲话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会议相关事宜,请联系沈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7322。特此通知。教务处教学质
  • 2024.10.24 2024.10.24
    关于校运动会期间班车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为配合校运动会正常进行,现将10月25日至26日学校班车做如下安排:发车班次东区—苏城院:7:30独墅湖—苏城院:7:45返回班次苏城院—东区—独墅湖:17:00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 2024.10.24 2024.10.24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2、学习省委教育工委印发《关于推动全省高校党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3、学习《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意见》。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4年第12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4年10月24日
  • 2024.10.24 2024.10.24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一流本科课程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97号各教学单位: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2]55号)及《关于开展2022年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29号)相关要求,组织开展2022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一流本科课程立项建设名单(附件1)。建设期内获批为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自动通过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二、验收程序及要求(一)建设周期内,完成2个教学周期,达到申报书中的“课程培育建设方案”要求,可申请结项。(二)课程负责人填写《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一流本科课程结项报告书》(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2022年一流本科课程结项汇总表》(附件3),并完整提供结项书中规定的“附件材料”,登录超星一体化教学平台(https://v44873.kypt.chaoxing.com/showNewsFulltext?id=7newstype=25)“项目申报”页面,在线提交结项申请。(三)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登录超星一体化教学平台(网址同上)“项目评审”页面,在线审核教师提交的结项材料,将符
  • 2024.10.23 2024.10.23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诵中华经典·悟范公之风”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4〕124号为助力我校“融城思政”品牌建设,打造“思政四季·苏城陪伴”特色活动,引导师生在诵读中感悟范仲淹忠诚爱国、忧国忧民的高尚品质,在情感共鸣中传承强国有我、不负韶华的时代精神,现决定开展“诵中华经典·悟范公之风”活动。一、活动主题诵中华经典·悟范公之风二、组织单位主办: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承办:城心城E网络育人工作室、“三一逐梦”辅导员工作室三、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四、活动时间2024年10月至11月五、活动内容(一)创意短视频展示活动组织全校学生围绕《岳阳楼记》进行创意短视频拍摄,聚焦思想性、原创性和传播性,能与范文正公雕像、范仲淹纪念馆等校内外元素相融合,学校将选取部分创意短视频进行集中展示,并面向优秀作品发放荣誉证书及纪念品。(二)师生集体诵读活动各学院重点围绕范仲淹经典名作等,精心设计诵读活动环节,充分结合“一站式”学生社区开展多种形式诵读、品读活动,分享诗词感悟,交流个人心得,并形成集体诵读视频作品。六、活动要求1.格式要求。短视频时长为3~5分钟,师生集体诵读视频时长为4~8分钟,要求视频画面干净,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配有字幕,视频格式
  • 2024.10.23 2024.10.23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单位:为扎实推进“融城思政”品牌创建工作,进一步落实校园文化融城工程,根据《关于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对“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进行验收,通知如下:一、结项材料1.《苏州城市学院“融城思政”校园文化精品建设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1)。2.项目成果报告。报告应符合项目申报书中所明确的具体形式,结合项目申报书,围绕精品项目开展情况,着重项目实施方法与过程、工作成效及取得的经验。以上结项材料纸质版各一份请于11月29日前交至党委宣传部文化建设科(综合楼320)。除项目成果报告外,需提交能够展示项目成果的高清原图照片5-10张及视频材料电子版。照片文件名需重命名为该照片的描述。申请表、项目成果报告和其它材料电子版请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yuxiao.zhang@szcu.edu.cn,将用于制作成果展板并集中展示。二、结项要求1.实效成果突出。项目形成了主题鲜明的校园文化品牌,在师生中影响大、传播广,开展情况的阶段性成果在“融城思政”主题校园文化精品项目网页专栏进行更新不少于两篇。2.充分体现融城性原则。项目充分结合了
  • 2024.10.23 2024.10.23
    关于表彰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根据《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的通知》要求和评选办法,经前期各学院团委团务中心申报、评审小组材料审核、现场答辩评议,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团务中心、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团委团务中心、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团委团务中心获评“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张蔓秋等55名同学获评“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团务工作者”。希望受到表彰的学生组织和学生骨干踔厉奋发、笃行不怠,更好地发挥在新时代对广大青年学生的引领作用,不断取得新成绩,迈向新征程,开拓新面貌。附件:2023-2024学年苏州城市学院优秀分团务中心、优秀团务工作者表彰名单.pdf团委(美育中心)校团委团务中心2024年10月23日
  • 2024.10.23 2024.10.23
    2024年国家助学金拟获助名单公示
    学字〔2024〕123号各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4〕94号),我校组织开展了2024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拟获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3日-29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电子邮箱:794145501@qq.com。附件:2024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10月23日
  • 2024.10.23 2024.10.23
    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下精准认定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122号各学院:为贯彻落实国家对原建档立卡(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家庭子女的资助政策,现将2024-2025学年原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线下精准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与民政、扶贫部门进行大数据对接,已比对出我校大部分建档立卡学生。比对出的学生名单已发送给各学院辅导员,各学院也可自行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查看。本次认定工作是对数据比对的补充,认定范围为未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江苏省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比对出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二、所需材料提供以下任何一种材料复印件即可:1.《扶贫手册》:请确保《扶贫手册》中家庭基本情况一栏中包含学生本人,且能够体现2024年度仍被列入扶贫(过渡期)范围。2.全国扶贫建档立卡系统:请确保2024年度学生家庭仍在系统中,家庭基本情况一栏中包含学生本人,且查询时间为2024年度。3.人民政府、扶贫办开具的证明材料:请确保证明材料所述事实为学生本人或所在家庭,且开具时间为2024年度。三、材料提交请各学院在11月1日前将《2024-2025学年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汇
  • 2024.10.23 2024.10.23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96号各教学单位,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一项常规工作,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测与保证体系的重要环节。为深入了解教学状况,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升教学工作的总体水平,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一、教学检查的重点(一)教师教学档案和教学规范执行情况。(二)学生学习情况。(三)2025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启动情况。(四)各类质量工程、教研教改专项工作进展情况。(五)教师课程思政开展情况。二、教学检查的方法(一)组织2024、2023级所有专业的学位课程期中考试;检查学生考风考纪以及监考教师监考职责履行情况。(二)按照《苏州城市学院听课制度》(苏城院教〔2022〕35号)要求,组织多层面听课活动,主要如下:1.学校领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全校随机听课。2.教学督导负责各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的随机听课。加大省一流专业建设点的听课力度,重点了解青年教师教学情况。3.各教学单位、专业负责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本专业、本基层教学组织开课课程的随机
  • 2024.10.23 2024.10.23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的通知
    全校师生: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招生宣传手段,提高招生宣传效果,充分展现学校文化底蕴与办学特色,持续激发我校广大师生砥砺奋进、爱校兴校的情怀,进一步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由招生就业处主办,设计与艺术学院承办,组织开展第二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主题相约苏城院共筑未来梦二、参赛对象全体在校师生三、活动时间作品征集: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1月29日作品评审:12月上旬四、作品内容及要求(一)作品内容本次大赛共设2个组别,录取通知书设计组和招生形象标识设计组,并分组进行评选及奖励。1.录取通知书设计包含录取通知书外观及内页(包含正反面)设计,样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礼盒、信封、立体镂空等形式,鼓励突破创新。2.招生形象标识设计根据大赛主题解读进行创意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基于人物、动物、事物为呈现形式的IP形象,形象具备鲜明性格与拟人化特征(涵盖故事背景、性格描绘等),命名大方得体,不含歧义、便于记忆且易于媒介传播和形象再创作。(二)作品要求1.作品应基于考生和家长视角,结合学校独特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办学特色开展综合设计,内涵丰富深厚,形象
  • 2024.10.23 2024.10.23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青禾计划”培训班结业仪式暨第三期培训班开班仪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在青年中广泛传播、加强我校青年政治骨干培养,经研究,决定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青禾计划”培训班结业仪式暨第三期培训班开班仪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10月30日16: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3楼多功能厅三、参会人员1.校党委书记芮国强2.校党委常委、副校长吴昌政3.第二期、第三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导师4.“知行青年”研习社全体学员5.第二期、第三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青禾计划”学员四、注意事项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顾雅雯,联系电话:0512-66510529。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10月23日
  • 2024.10.22 2024.10.22
    关于自查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
    全校各机关部门、文正智库、太湖研究院(筹):根据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对照《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党政工作要点》《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下半年党政工作要点(补充)》(附件1、附件2),对本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对于截止目前尚未完成的重点工作,请各单位说明原因,明确预计完成时间,并填写《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表》(附件3)。请各单位于10月25日(星期五)15:00前将《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表》电子版在部门领导审定后提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提交邮箱:438509508@qq.com,联系人:沈娇雯,联系电话:15501363972。特此通知。附件1:苏城院委〔2024〕5号-关于印发《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的通知.pdf附件2:苏城院委〔2024〕31号-关于印发《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下半年党政工作要点(补充)》的通知.pdf附件3: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自查表.docx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10月22日
  • 2024.10.22 2024.10.22
    关于组织参加第六届“科电杯”暨第二十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为加强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和团队精神的培养,促进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卓越工程师教育新模式,2005年10月受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委托,教育部高等学校自动化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创办了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并被教育部批准列入国家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资助项目。中国自动化学会决定举办第二十届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选拔参赛工作,本次选拔队伍将作为省赛正式选拔赛院校推荐的种子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我校具有正式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二、竞赛项目(一)竞赛项目名称自动行驶小车系统(二)项目内容简介设计一个不限MCU控制的自动行驶小车,能在指定路径上自动行驶,行驶场地示意如图1所示,场地面积不小于220cm×120cm。图中两个对称半圆弧线的半径为40cm,弧线为黑色,线宽1.8cm左右,弧线的四个顶点分别定义为A、B、C和D点。建议场地采用白色哑光喷绘布制作。场地除两个半圆弧外,不得添加任何标记。详细内容以及要求详见附件一。三、报名参赛(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4日(二)报名方式:1.扫码报名扫码填写《2024年第六届“科电杯”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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