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信箱
数字门户
校内通知
VPN
邮件系统
首页
城院新闻
学校概况
学校简介
现任领导
校园风貌
机构设置
党政部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纪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退休工作部(退休工作处)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统战部
工会
团委(美育中心)
机关党委
发展规划处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财务处
审计处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招生就业处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人民武装部)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图书馆(档案馆)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继续教育学院
太湖研究院(筹)
院系设置
师资队伍
教育教学
科学研究
科研平台
招生就业
招生信息网
就业信息网
合格评估
综合服务
智能体广场
咨询联系电话
学生服务
后勤服务
财务查询
形象系统
校内信息
用户中心
电子签章验证
通知公告
通知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财务处
人事处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教务处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图书馆(档案馆)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招生就业处
学生发展中心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保卫处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校友会
科研中心
工会
三创学院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党校(合署办公...
党委宣传部
团委(美育中心)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太湖研究院(筹)
发文
历史发文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通知
关于学校一卡通系统升级维护的通知
2024-01-22
出国人员公示
2024-01-21
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公示
2024-01-19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1-18
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4-01-17
停水通知
2024-01-17
关于征集年度全校性常态化会议和重大活动预安排的通知
2024-01-15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冰雪季·第六季——“寻找令人心动的校园”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比赛的通知》...
2024-01-15
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2024-01-14
关于做好教学名师培育工程2022年度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1-13
关于开通寒假期间学生线上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的通知
2024-01-13
关于召开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业务流程培训会的通知
2024-01-12
关于召开新文科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2024-01-12
关于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提醒
2024-01-12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7359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49
/
526
跳转到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通知
发文
历史发文
2024.01.22
2024.01.22
关于学校一卡通系统升级维护的通知
各校园卡用户: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定于1月23日至2月20日对学校一卡通系统进行升级维护,期间学校所有一卡通相关业务暂停使用。期间如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4年1月22日
2024.01.21
2024.01.21
出国人员公示
外字【2024】1号根据上级政府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近期因公短期出国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人员名单如下:姓名性别所在单位出访国家访问时间访问目的经费来源赵志宏男校长马来西亚、新加坡2024.04.14-2024.04.21校际交流出国专项经费王宁女国际合作交流处马来西亚、新加坡2024.04.14-2024.04.21校际交流出国专项经费尹维军男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马来西亚、新加坡2024.04.14-2024.04.21校际交流出国专项经费孙德芬女人事处马来西亚、新加坡2024.04.14-2024.04.21校际交流出国专项经费施盛威女教务处马来西亚、新加坡2024.04.14-2024.04.21校际交流出国专项经费朱跃男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马来西亚、新加坡2024.04.14-2024.04.21校际交流出国专项经费高雷男副校长美国、墨西哥2024.05.26-2024.06.04招生宣传出国专项经费梅莹女国际合作交流处美国、墨西哥2024.05.26-2024.06.04招生宣传出国专项经费如有反馈意见,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国际合作交流处反映。联系邮箱:meiyi
2024.01.19
2024.01.19
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公示
人字〔2024〕4号全校各单位:经个人总结、二级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评议、教职工年度考核委员会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对我校2023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及推荐为苏州大学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1月19日—2024年1月25日。对上述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向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人:田克迪联系电话:66551752电子邮箱:tiankedi@szcu.edu.cn。附件:2023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xlsx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1月19日
2024.01.18
2024.01.18
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4〕3号全校各单位:为加快推进新时代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教学名师支持计划》(苏教师〔2022〕5号)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3号)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江苏省教学名师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名额我校可向教育厅推荐1名候选人,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二、申报条件推荐人选应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带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肩负起国家使命和社会责任,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真正把为学、为事、为人统一起来,做“四有好老师”。(二)承担一线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在教育领域具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在教育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获得师生群众广泛认可。(三)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3年支持期及期满后,能积极领衔学校教学团队建设和青年教师培养,发挥教学名师在高水平
2024.01.17
2024.01.17
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4〕2号全校各单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4〕2号)精神,现将我校有关推荐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名额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不超过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不超过2名;优秀教学团队不超过1个。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推荐优秀青年骨干教师0-1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0-1人,优秀教学团队0-1个。二、培养周期及经费资助1.培养周期为三年。2.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资助科研经费4万元/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分别资助科研经费10万元/人、8万元/人;优秀教学团队资助建设经费30万元/个。科研经费由省财政资助50%,我校统筹配套50%。三、选拔条件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须严格按照《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详见附件5)执行。具体要求如下:1.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2.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3.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一)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1.持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硕
2024.01.17
2024.01.17
停水通知
各学院(部)、部门:学校将于1月23日8:00-12:00进行室外自来水干管管路清洗,受此影响,在上述时间段,我校将全校区停水。请各单位做好相关准备,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停水期间,请保持水龙头处于关闭状态,以免恢复供水后出现漏水情况。在此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二日
2024.01.15
2024.01.15
关于征集年度全校性常态化会议和重大活动预安排的通知
各机关部门:为进一步梳理学校各类会议、活动,做好协调安排与督查督办,现开展年度全校性常态化会议和重大活动预安排征集工作。一、征集原则1.类型:全校性常态化会议和重大活动指校级层面常规开展的各类会议与活动,特别是上级文件有明确规定要求召开的,部门例会、学生组织活动等不在此列;2.协同部门或宣传报道负责单位:涉及其他部门的,请主会部门事先与协同部门或宣传部门确认。二、征集要求1.请各机关部门回顾总结过往由本部门牵头主办的会议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对照业务条线上级文件精神,在线填报《全校性常态化会议、重大活动预安排征集表》(可点击在线地址填报)。2.请于1月18日前完成填报,未尽事宜联系党办(校办)文秘科何玥联系方式:6835611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1月15日在线表格:https://docs.qq.com/sheet/DUUxHREVBRnJpSWlq
2024.01.15
2024.01.15
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冰雪季·第六季——“寻找令人心动的校园”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比赛的通知》的通知
全校师生:近日,苏州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江苏五个一批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见附件),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各位师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报名参加。特此通知。联系人:张欲晓(yuxiao.zhang@szcu.edu.cn)附件:苏教宣信〔2024〕1号全市教育系统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比赛.pdf党委宣传部2024年1月13日
2024.01.14
2024.01.14
关于推报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按照团省委、省学联要求,我校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自信自强挺膺担当二、奖励设置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全国拟评1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全国拟评1600人,每人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全国拟评100个,每个团体可获得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4.江苏共可推报83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其中含1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候选人、15名社区实践类“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以及5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三、报名条件(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和港、澳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原则上上学年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30%,无
2024.01.13
2024.01.13
关于做好教学名师培育工程2022年度培养对象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2号各学院(部):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苏州城市学院教学名师培育工作的通知》(教字[2022]17号),我校实施教学名师培育工程时间已满一年半,为深入了解实施情况,做好总结和推进工作,现就做好2022年度培养对象中期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2022年度遴选的教学名师培育工程培养对象。(名单见附件1)二、考核内容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教学科研工作完成情况,重点检查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青年教师培养、理论与实践教学等情况。三、考核程序(一)个人中期工作小结考核对象总结本人受资助以来的工作情况,对照目标任务书填写《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中期考核报告》(附件2)。(二)学院(部)考核各学院(部)对本单位培育对象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审核《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中期考核报告》,并签署考核意见,学院(部)负责人签字,盖单位公章。请各学院(部)对培育对象中期完成情况积极督查,严格把关,认真审核,以免影响教学名师培育成效,并请于2024年2月29日前将《教学名师培育工程中期考核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教务处(综合楼201)备案,同时将
2024.01.13
2024.01.13
关于开通寒假期间学生线上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的通知
学字〔2024〕5号各学院、班级:为保障寒假期间我校学生心理困扰得到有效疏导和解决,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心理品质和健全人格,我校决定寒假期间继续开设线上个体心理咨询服务。相关安排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对象全体在校学生二、预约时间及预约方式1.预约时间:8:30-11:30,13:30-17:00(工作日期间)。2.预约方式:(1)通过添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官方QQ进行线上预约(名称:心理健康教育中心;QQ号:3067707272)。(2)登录数字门户,在[办事目录]—[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心理健康咨询预约]菜单中进行预约。三、预约流程序步骤内容1填预约单方式一:通过添加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官方QQ(QQ号:3067707272),与工作人员联系,填写《心理咨询预约单》,留下真实联系方式。方式二:通过数字门户中[心理健康咨询预约]菜单中的界面,填写《心理咨询预约单》,留下真实联系方式。2中心通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4小时内与来访同电话联系,商议具体咨询时间。3添加咨询老师工作QQ来访同学确定咨询时间后,中心工作人员告知其咨询老师工作QQ号,同时向来访
2024.01.12
2024.01.12
关于召开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业务流程培训会的通知
国资字〔2024〕2号全校各单位: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46号)和《关于召开全省统一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业务流程培训会的通知》,为便于学校各单位规范开展采购活动,兹定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货物商城采购业务流程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各单位货物类采购工作人员二、时间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14:00三、地点综合楼122教室四、培训内容货物商城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交易方式实操五、其他事项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到场参加培训。联系人:吉老师,联系电话:66557238。特此通知。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2024年1月12日附件1:《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3]46号).pdf附件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召开全省统一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业务流程培训会的通知》.pdf
2024.01.12
2024.01.12
关于召开新文科建设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部署,定于2024年1月22日下午召开新文科建设工作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主题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的意见》,推动我校新文科建设高质量发展,提升新文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成效。二、会议时间1月22日(星期一)13:30,会期半天。三、会议地点综合楼大会议室四、参会人员1.相关校领导;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团委(美育中心)、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图书馆(档案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等单位负责人;3.各二级学院党委或行政负责人,文正书院负责人;4.文科类校级及以上科研平台相关负责人,参会名单由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汇总并负责通知人员,名单请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五、会议议程1.集体学习《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快建成社会主义文化强市行动方案的通知》;2.集体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本科高校新文科建设的意见》;3.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做重点交流发言(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教务处、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文正书院、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4.参会人
2024.01.12
2024.01.12
关于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提醒
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统筹安排,为维护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离校前,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排除安全隐患。2.离校前,所有人员要检查好水、电开关。关闭所有电源开关,拔下电源线,防止发生火灾。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锁好门窗,以防财物被盗。3.假期期间,施工单位和用工部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做到人头熟悉、手续齐全、安全生产、管理到位。杜绝违法犯罪案件、违纪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4.假期期间,严禁在校园建筑内(室内公共区域含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隧道内、楼层楼道、电梯前室、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各类室内经营场所)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5.假期期间,学校校门管理调整如下:北2门、北3门: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19日关闭;2024年2月20日开放。南大门、新大门:正常开放。6.校园安全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0512-66554928。特此通知。校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月12日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7359
记录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页码
149
/
526
跳转到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Copyright © 苏州城市学院 苏ICP备2021049900号-1 苏公网安备32050602013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