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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2023-12-26
关于开展2023年团内“推优”及团支书“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
2023-12-26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路费补助的通知
2023-12-26
关于万方选题工具库试用的通知
2023-12-26
因公出国(境)团组回国公示
2023-12-26
关于2023年“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培养对象遴选结果的公示
2023-12-26
关于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结果的公示
2023-12-25
关于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暨第二轮选课开放时间的通知
2023-12-24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江苏省本科院校“在线教学平台与资源建设”专题研修的通知
2023-12-24
关于启动2024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的通知
2023-12-23
关于开通维普经纶知识服务平台的通知
2023-12-22
第1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3-12-22
关于推荐2023年紫金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候选人的公示
2023-12-22
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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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
2023.12.26
关于召开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根据面向广大团员和青年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总体部署,现就基层团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团员深化学习。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是确保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的重要举措。要紧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聚焦“铸牢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挺膺担当”目标任务,引领团员和青年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掌握这一重要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善于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提高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的领悟力,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要在扎实开展团支部专题学习基础上,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开展专题学习、深化认识,为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团员认真学习重温《习近平著作选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论党的青年工作》等著作相关篇目,重点学习重温以下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
2023.12.26
2023.12.26
关于开展2023年团内“推优”及团支书“双述双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进一步增强共青团的吸引力和凝聚力,激励广大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经研究,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团内“推优”及团支书“双述双评”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推优”工作(一)“推优”原则“推优”工作依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文件,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各支部每半年“推优”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数10%,实施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稳妥、教育引导的原则。(二)“推优”对象“推优”对象为教工团员、在籍学生团员中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且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推荐对象应有1年以上的团龄。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三)“推优程序”1.组织“推优”投票。在学院团委的统一指导下,各团支部具体实施。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召开支部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召开会议(团支部推优票决表参考附件1)。2.产
2023.12.26
2023.12.26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路费补助的通知
学字〔2023〕130号各学院:为了确保每位学生都能返乡与亲人团聚,共度新春佳节,现针对我校返乡路费不足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路费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对象生源地为非江苏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高的非毕业班学生。二、补助标准300元/人。三、名额分配根据外省生源数及困难情况确定,原则上每个班级0-1人。四、申请流程本人下载并填写《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寒假路费补助申请表》(附件1),由班级初评,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按照流程组织评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完成相关发放工作。五、材料报送各学院在2024年1月5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邮箱,附件1、2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02。未尽事宜请咨询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2月26日
2023.12.26
2023.12.26
关于万方选题工具库试用的通知
全体师生:为进一步丰富我校馆藏电子资源,图书馆(档案馆)特与上海万方数据有限公司协商开通“万方选题”工具库试用权限。一、简介“万方选题”工具库以万方数据库海量学术资源为基础,进行分布式大数据云计算和智能语义分析,提供学科热点主题演化分析、前沿主题追踪、交叉学科探测、领域新兴主题挖掘等选题发现服务,以及高质量文献推荐、已定选题新颖性评测、选题资讯推荐、辅助标题生成、领域发展报告生成等服务,为有科研立项、论文写作需求的学术研究人员提供选题解决方案。同时,指导学科管理人员把握学科发展方向,支撑科研管理和学科建设。二、资源概况“万方选题”工具库紧密围绕用户在论文选题、硕博开题、申报项目选题时以及科研管理人员进行决策时提供服务支撑。1.刚开始新的学习领域,对领域比较陌生,不知道该阅读哪些文献?——“文献精读”功能为用户推选高质量文献和领域专家大牛,助力快速学习领域知识。2.还没确定选题,正在为选题发愁?——“选题发现”功能可帮用户分析学科领域发展态势、聚焦领域热点前沿主题、探测交叉学科及衍生主题、挖掘极具发展潜力的新兴主题,助力发现高价值的选题方向。“灵感池”功能提供科研选题资讯,帮助用户产生创
2023.12.26
2023.12.26
因公出国(境)团组回国公示
外字〔2023〕49号应日本友好大学邀请,苏州城市学院党委书记芮国强(团长)一行3人于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3日赴日本国士馆大学和北陆大学校际交流访问,共在国(境)外停留4天,批件文号为苏政外出(2023)E0073,各项出国审批、签证手续均符合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相关规定。该团组在外期间严守外事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访成果显著。芮国强等3人已于2023年12月23日按时入境归国。按照相关管理规定,现就芮国强等3人此次出访回国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联系。联系人:邓小玲联系电话:0512-66509946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2023年12月26日
2023.12.26
2023.12.26
关于2023年“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培养对象遴选结果的公示
人字〔2023〕62号各学院(部):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城院人〔2023〕9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遴选“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的通知》要求,在本人申请、学院(部)推荐基础上,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一、“文正学者计划”培养对象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雎胜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郑建颖马克思主义学院:李宏刚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李南二、“文正优青计划”培养对象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晶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王成琳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许临扬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6日-12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联系方式:2292363686@qq.com。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3年12月26日
2023.12.25
2023.12.25
关于我校2023年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结果的公示
教字﹝2023﹞207号各学院(部):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和《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函〔2022〕20号文件精神,我校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130208TK)、健康服务与管理(120410T)、人工智能(080717T)三个专业申报2023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经二级学院审定、教务处形式审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同意以上三个专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同意其申请。现将三个专业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12月2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书面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钱磊;邮箱:1036646465@qq.com;电话:66556322.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12月25日
2023.12.24
2023.12.24
关于公布第一轮选课结果暨第二轮选课开放时间的通知
教字﹝2023﹞206号各学院:第一轮选课已经结束,现将选课结果正式公布,请各位同学自己登录教务系统网站,在[选课结果]中查询。对于选课结果作如下说明:一、经研究,部分课程因选课人数过少等原因,决定下学期不开课,具体课程如下表:二、选课过程中有部分同学因没有仔细阅读选课协议,操作错误,出现一门课也没有选中的现象。请相关同学在第二轮选课期间及时补选。三、特别提醒,有部分同学没有在第一轮选课中选课,为不影响下学期正常上课,务必参加第二轮选课。四、第二轮选课将于12月24日20:00――12月27日24:00进行,采用先到先得模式,选课退课同时进行。请班主任关心本班同学的选课情况,确保每位同学按时完成选课任务。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12月24日
2023.12.24
2023.12.24
关于组织教师参加2023年江苏省本科院校“在线教学平台与资源建设”专题研修的通知
教字﹝2023﹞205号各教学单位: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在线课程建设,深化混合式课堂教学改革,切实提升课堂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江苏省教育厅定于2023年12月25-27日举办本科院校“在线教学平台与资源建设”专题研修活动。现组织我校教师参加在线观摩,具体安排如下:一、参加对象全校有志于混合式教学改革与在线课程建设的教师和相关管理者。二、研修日程三、研修参与方式线上参与,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直播间:四、其他事项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统筹组织好本单位教师本次研修活动,并请将参加研修教师名单于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发送至邮箱:297328163@qq.com。联系人:李楠,电话:0512-66558062。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12月24日
2023.12.23
2023.12.23
关于启动2024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204号各学院:为加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苏城院教〔2021〕13号),现就启动2024届毕业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通知如下:一、培育对象我校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刻苦,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较强的2024届毕业生。以下情况优先选择:(1)已就相关主题公开发表(或已被录用)学术论文,毕业设计(论文)最终选题应与之相关;(2)相关成果已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3)主持并获得与毕业设计(论文)主题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奖励;(4)其他适合培育的情况。二、培育要求1.指导教师根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标准》(见附件1)全过程深度指导培育项目。各学院对培育项目应给予重点支持和关注,督促检查项目培育进展情况。2.个人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应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能够较好地体现本专业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应用;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或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或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3.团队毕业设计(论文)选题要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
2023.12.22
2023.12.22
关于开通维普经纶知识服务平台的通知
全体师生:为建立健全我校文献信息资源管理和服务体系,完善校园信息化、数字化建设,丰富我校馆藏电子数据资源储备,为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更好支撑,经试用、项目调研及专家论证,图书馆(档案馆)现正式开通重庆维普智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维普经纶知识服务平台资源系统使用权限。一、平台简介维普经纶知识服务平台(k.vipslib.com)是维普智图打造的在线知识服务平台,以全球优质文献资源为基础,以依托数据智能技术建立的知识库为核心,集知识的发现、导航、推荐、组织等功能于一体,实现文献资源的一站式获取。文献类型涵盖中外文期刊、报纸、学位论文、专利、标准、法规、科技报告等数十种,平台整合中外数据库达380多家。其中,外文数据库包括ScienceDirect、SCI、EBSCO、EI、Scopus、Wiley、Medline以及开源数据库SCI-HUB等。二、资源概况维普经纶知识服务平台整合全球中外学术文献资源12亿篇,中文期刊3.5亿篇,外文期刊4.5亿篇,中文报纸2406万篇,中外文学位论文2700万篇,中外文专利1.4亿篇,中外文会议论文5479万篇,以及科技成果、科研报告等
2023.12.22
2023.12.22
第1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7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2月25日——12月31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2.25(周一)上午9:3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城市学院第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高雷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12.26(周二)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12.27(周三)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2.28(周四)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城市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理事会一届一次会议黄涧秋理事、监事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12月22日
2023.12.22
2023.12.22
关于推荐2023年紫金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候选人的公示
人字〔2023〕61号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23年文化英才、文化优青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及《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文化英才和文化优青候选人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部)推荐、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将我校拟推荐候选人名单予以公示。序号学院姓名拟推荐界别拟推荐层次1数字与经济管理学院李惠娟社科理论紫金文化英才2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晶社科理论紫金文化优青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2日-12月2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联系方式:2292363686@qq.com。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3年12月22日
2023.12.22
2023.12.22
关于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工匠精神、奋斗精神,深入推进“匠人匠心”计划,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为深化“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贡献更多青春智慧和力量,苏州团市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推荐对象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已命名为全国、江苏省青年岗位能手的,不作为本次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推荐对象。二、推荐名额各单位推荐的苏州市青年岗位能手不超过1个。三、推荐条件1.政治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爱岗敬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甘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恪尽职守、甘于奉献。3.技能精湛:熟练掌握本岗位业务知识,技能水平在本单位、本系统处于领先地位。4.业绩突出: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安全、优质、有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技能水平领先,勇于创新创造,在本岗位上作出较大贡献。5.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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