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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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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校学生科研、竞赛、创新创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3-12-06
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拟获奖名单公示
2023-12-06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首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2023-12-0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23-12-06
关于开展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12-06
关于初评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2023-12-06
关于征集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2023-12-06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2023-12-06
关于举办2023年“文正学堂”党务干部培训的通知
2023-12-05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秋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民主议校会的通知
2023-12-05
关于举行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届社区文化节开幕式的通知
2023-12-05
关于班级等级考试奖励的通知
2023-12-05
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3-12-04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2023-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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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23.12.06
关于召开校学生科研、竞赛、创新创业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字﹝2023﹞187号各部门、学院(部):为进一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落实校领导创新人才培养工作要求,了解各学院(部)学生科研、竞赛、创新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下一年度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召开学生科研、竞赛、创新创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及地点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时间:12月13日14:00二、参加人员团委(美育中心)、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部)领导、分管领导、教务秘书。三、其他事项1.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12月11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见附件)发送至邮箱zeyu@szcu.edu.cn。2.会上各学院须围绕学院学生科研、竞赛、创新创业相关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时长为3-5分钟,形式不限,请各学院做好准备。3.请各部门、学院(部)与会人员准时参会,若因工作安排未能参加的,请及时请假。未尽事宜请迮老师,联系电话:0512-67289495。特此通知。附件:参加校学生科研、竞赛、创新创业工作会议人员名单.docx教务处2023年12月6日
2023.12.06
2023.12.06
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拟获奖名单公示
教字﹝2023﹞185号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教字[2023]168号)文件精神,经各学院(部)推荐,教务处组织31位教师参加,经评审专家组评议,本次竞赛拟获奖名单如下:一、创新设计类竞赛等级姓名学院一等奖陈天惠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二等奖许孝芳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尼洪涛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三等奖张中英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罗昭信设计与艺术学院刘光平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优秀奖季品锋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袁坤马克思主义学院丁利强马克思主义学院温云云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二、课程思政类竞赛等级姓名学院一等奖沈跃东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二等奖王成琳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顾圣琴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三等奖史莹基础教学部殷虹刚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曹志民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优秀奖沈彤扬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丁航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张梦婉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李惠娟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三、拟推荐参加第四届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名单姓名学院沈跃东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陈天惠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许孝芳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12月11日。公示期内如对获奖
2023.12.06
2023.12.06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首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
设计大赛评选结果的通知全校师生: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展现学校办学历史、综合实力、专业特色、优良学风和文化传承等内涵,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师生砥砺奋进、爱校、兴校的情怀,提升我校招生宣传品牌形象辨识度。学校招生就业处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活动。通过个人报送、材料审核、综合评比流程,招生形象标识、平面设计和文创纪念品三个类别分别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具体获奖名单公布如下:特此通知。招生就业处2023年12月6日
2023.12.06
2023.12.0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在师生共同努力下,我校2023年职业生涯咨询活动即将顺利完成。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苏城院招就〔2023〕6号)文件精神,开展2023年度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校内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二、评选条件参评对象积极承担职业生涯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表现突出、取得较好成绩,需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职业生涯工作,积极参加职业生涯咨询与就业辅导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富有专业性和实践性的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3.积极参加职业生涯相关专业培训,对生涯规划、专业特色、行业前景等有较好的理论和实践研究。4.积极参加招生就业处日常职业生涯工作的组织、宣讲、开展、反馈等,成绩突出或获得学生好评。5.年度内累计参加个体职业生涯咨询或就业辅导活动10次(含)以上,或连续两学期(含)以上参加职业生涯咨询工作。6.学生满意度在90%以上,无投诉、举报等现象。三、评选流程1.提交申请表参评对象在12月19日下午五点前提交《苏州城市学院职业生涯工作先进
2023.12.06
2023.12.06
关于开展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119号各学院: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源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对象2022级在校学生。二、资助标准“源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三、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实事求是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无不良诚信记录;(四)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生数据库学生,生活俭朴;(五)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且所有学期排名必须在班级排名前30%。(六)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活动,行为学分在84分及以上。(七)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在评审中予以重点或优先考虑:1.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家庭;2.孤残学生;3.烈士子女;4.因突发事件、重大变故,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造成经济困难家庭。四、名额分配各学院的名额分配详见《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名额分配》(附件1)四、评审程序和时间本人下载并填写《2023年捐赠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附件2),由班级推荐,学
2023.12.06
2023.12.06
关于初评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学字〔2023〕118号各学院、各班级: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初评工作。为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我校2024届在籍在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参加学校国际合作交流项目的在籍不在校学生可参评)。二、评选比例2024届毕业生总数的15%,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三、评选条件(一)必备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坚定的政治方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到纪律处分;热爱学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勇于探索,乐于奉献,热心社会工作,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各项公益活动;作风正派,举止文明,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所有学期成绩排名必须在本班级中居前30%;3.在校期间曾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或国家级、省级、校级其他奖项;4.普通本科班级的毕业生行为学分92分及以上;专转本、五年
2023.12.06
2023.12.06
关于征集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3〕24号)文件要求,为纵深推进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全面展示各地各校推进教育数字化的生动实践,促进教育数字化发展成果互学互鉴,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开展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全校各单位。二、征集内容本次征集内容分为应用场景和案例两个类别。(一)应用场景。本校在运用数字技术服务师生发展方面,实现常态化应用并具有创新和示范推广意义的应用场景。应用场景要具体明确,能够解决某一方面的实际问题;要具备较强的互动性和体验感,易于实景展示。有关要求见附件1。(二)优秀案例。可以是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形成的亮点举措、特色成效和示范经验,也可以是在教育数字化方面开展的创新探索和实践。本次重点报送案例简介,要求标题简洁、内容精炼、亮点突出,篇幅不超过1000字。三、有关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愿申报、积极参与。(二)各单位要对照征集内容,认真梳理分析自身优势特色,确定申报类别,撰写申报材料
2023.12.06
2023.12.06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23年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列活动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法治专题学习。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3年第15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3年12月6日
2023.12.05
2023.12.05
关于举办2023年“文正学堂”党务干部培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2023年“文正学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为强化学校党组织建设提供思想政治保证和能力支撑,兹定于12月11日举办2023年“文正学堂”党务干部培训第二讲。现将具体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14:00地点:党建与廉政教育基地二、培训对象各二级学院党委、基础教学部党委所属的党支部书记、宣传委员三、培训主题《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怎么看”与“怎么干”》四、主讲人简介陈一,现任苏州大学人文社科处处长、人文社科处党支部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专项1项、面上项目2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发表论文四十余篇。先后被评为江苏省社科优青(2019)、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2022)、江苏省广电领军人才(2023)。五、其他事项1.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区域就坐。与会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于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2:00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饶琼66554610。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3.12.05
2023.12.05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秋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民主议校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民主治校水平,畅通“一站式”学生社区诉求表达渠道,增强学生参与民主议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完善“线上+线下”学生民主议校工作体系,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现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秋学期“一站式”学生社区民主议校会,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12月8日(周五)15:30二、活动地点综合楼122三、参与对象1.分管校领导;2.团委(美育中心)、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基础教学部相关人员;3.“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第二社区工作人员及学生代表;4.学生民主管理委员会及校学生会代表。四、活动流程1.“一站式”学生社区学生民主管理工作汇报;2.“一站式”学生社区基本情况介绍;3.“一站式”学生社区师生互动问答;4.校领导总结讲话。五、其他事项1.请第一、第二社区各安排8名学生代表参加活动,并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签到。2.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郑老师,联系方式:0512-66550131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2月5日
2023.12.05
2023.12.05
关于举行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届社区文化节开幕式的通知
学字〔2023〕116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丰富“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内涵,增进学生对社区的了解和认识,积极推进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创新,现举行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届社区文化节开幕式,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12月8日(周五)14:00二、活动地点综合楼122三、参与对象1.相关校领导;2.“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3.“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第二社区工作人员及学生代表。四、活动流程1.观看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宣传片;2.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第二社区揭牌;3.宣读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第二社区工作人员名单;4.颁发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第二社区工作人员聘书;5.介绍苏州城市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第一届社区文化节活动方案;6.校领导总结讲话。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张老师,联系方式:0512-66550131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2月5日
2023.12.05
2023.12.05
关于班级等级考试奖励的通知
学字〔2023〕115号各学院、班级: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大学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奖励办法》(苏城院教[2021]10号)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培育优良学风,根据教务处公布的大学英语四级、计算机等级考试班级通过率(数据截止到2023年12月),对初次大学英语四级通过率高于90%,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达到100%的下列班级进行奖励和表彰。奖励名单如下:学院班级等级考试类别通过率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0汉语言大学外语四级90.8%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2书院(文科基地班)大学外语四级100%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0心理大学外语四级91.3%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1法学1大学外语四级91.89%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21法学2大学外语四级93.59%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22书院(工科基地班)大学外语四级93.33%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20工商计算机一级(全国、江苏省)100%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2月5日
2023.12.04
2023.12.04
关于报送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上级有关通知,为做好学校相关工作,请报送本单位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等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请各单位对照《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工作要点》(苏城院委〔2023〕6号)和学校“十四五”规划进行梳理,做好2023年度工作总结,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总结材料中,要突出工作重点或创新点(请在材料中标注),减少一般性工作叙述。既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特点,又要准确查找问题和原因,切忌“重点不重,要点不要”(多采用数字、对照说明,反映出工作纵向、横向发展变化;数据要准确,客观;总结末尾请标注拟稿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二、2024年度工作计划请各单位从工作职责和实际出发,科学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要求思路清晰、重点突出、举措明确,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同时,根据本单位2024年度工作计划提炼重点,填写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简表(附件1)。三、报送格式要求标题用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正文用三号仿宋,行距固定值29磅;正文中分级编号为一、(一)、1,其中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加粗,三号标题用三号仿宋加粗。四、报送时间
2023.12.04
2023.12.04
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3〕114号各学院、各班级: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的统一部署,现将我校2024年春季征兵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征集对象我校在籍在校学生二、报名时间男兵:即日起至2024年2月18日18时女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18时三、征集条件1.年龄条件:(1)男兵: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2)女兵: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2年1月1日——2006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4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2.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1)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的,合格。(2)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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