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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项目辅导工作的通知
2023-07-19
2023年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选公示
2023-07-18
关于开展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2023-07-13
关于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拟立项校级党建科研项目的公示
2023-07-12
关于公布2022年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结果的通知
2023-07-12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高校名师名课月月观摩”第五期线上观摩会的通知
2023-07-11
关于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2023-07-07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结果公示
2023-07-07
关于组织推荐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2023-07-07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023-07-06
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建设银行奖教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2023-07-06
关于召开全校干部大会的通知
2023-07-06
关于召开“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协调会的通知
2023-07-05
关于召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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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9
2023.07.19
关于做好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际项目参赛项目辅导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相关部门:《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3〕6号)精神,持续发挥“百国千校千万人”大平台作用,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的国际交流合作,扩大中国教育对外开放,向世界高等教育分享中国经验、中国成果,前期我校已邀请部分海外院校青年才俊参赛,为进一步帮助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本次大赛国际项目参赛辅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积极汇聚与我校紧密联系全球知名高校、企业和创业者,服务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实现“更国际”的目标,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影响力。二、工作安排1.我校协助前期已报名参加本届大赛的国外院校参赛团队参赛,提供参赛辅导帮助,对参赛项目ppt进行评审辅导,评审日期7月24日。参赛ppt发至1504767007@qq.com2.报名系统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7月31日24点。如新有国外院校参赛团队拟参赛的,请在7月23日前与我们联系,我们协助注册参赛并提交参赛材料。三、其它事项1.资格审核(2023年8月1日—8月15日):大赛组委会对项目进行参赛资格审核和项目材料完备性审核。2.网络评
2023.07.18
2023.07.18
2023年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选公示
人字〔2023〕37号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苏教师〔2023〕19号)精神,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我校拟推荐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人员名单公示如下:一、苏州市优秀教师拟推荐人选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余亚荣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龚兰兰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拟推荐人选招生就业处:宋丹公示时间:2023年7月18日——2023年7月24日。公示期间,如需查看相关申报材料或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与学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提出异议者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同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刘慧楠联系方式:2292363686@qq.com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3年7月18日
2023.07.13
2023.07.13
关于开展我校2023届毕业生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为严格落实就业统计责任制,严格执行就业统计纪律和规定,确保就业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决定开展就业统计专项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7月21日17时,学校对本校就业数据开展全面自查。二、核查方式采取学院自查和学院交叉核查相结合、校院两级核查方式,其中(1)学院自查:班级自查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汇总形成学院自查报告发招生就业处;(2)学院交叉核查: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完成学院交叉核查工作并将学院交叉核查报告发招生就业处;(3)校院两级核查:学校招生就业处完成校院两级核查工作并形成学校自查报告。其中班级自查报告模板、学院自查报告模板、学院交叉核查报告模板及学院交叉核查安排表见附件。严格把关毕业生就业材料,对有问题的数据及时纠正,确保本校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三、材料上报方式请各学院就业工作负责人将学院自查报告以及学院交叉核查报告于7月21日17时前发送至1603763110@qq.com邮箱,联系人:徐晓玲,联系电话:0512-66509457。四、工作提醒请各学院根据专项核查工作要求,逐条对照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反“四不准”要求的行为(“四不准”:不准
2023.07.12
2023.07.12
关于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拟立项校级党建科研项目的公示
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苏城院委组〔2022〕1号)精神及《关于组织申报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要求,经申报人申请,二级党委审核推荐,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我校校级党建科研项目拟立项2个重点项目、12个一般项目。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至7月19日,如有异议,请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杨帅,电话:0512-66510521,邮箱:szcuys@szcu.edu.cn,地址:综合楼231办公室。党委组织部2023年7月12日附件: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拟立项校级党建科研项目汇总表.xlsx
2023.07.12
2023.07.12
关于公布2022年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结果的通知
各党委、各项目负责人:2022年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申请和研究成果经评审,同意《高校“互联网+党建”融合创新实践研究》等10个项目予以结项。特此通知。党委组织部7月12日附件:2022年党建研究校级科研项目结项一览表.doc
2023.07.11
2023.07.11
关于组织参加“江苏高校名师名课月月观摩”第五期线上观摩会的通知
教字[2023]95号各院(部):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要求,江苏高校教师教学发展研究会于2023年启动“江苏高校名师名课月月观摩”系列活动,第五期活动将于7月17日下午在东南大学举行。本次活动由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首批教育部“交通运输类专业新工科核心课程群虚拟教研室”负责人、东南大学首席教授陈峻主持。活动面向新一代交通领域领军人才的培养目标,从科技发展与行业需求层面解析交通学科的发展趋势,结合虚拟教研室任务要求,从专业和课程两个层面围绕交通运输类专业知识图谱建设展开研讨,为高校工科类专业建设及数字赋能教学改革提供思路和借鉴。请各院(部)积极组织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和一线教师线上观摩,共促教师教学能力提升。活动时间:2023年7月17日15:00-16:40。直播观看方式:1、直播链接:https://zhibo.chaoxing.com/8000255851462988。2、学习通:右上角输入邀请码fyqa6430。3、微信扫描二维码: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李楠,联系电话:0512-66557122。教务处2023年7月11
2023.07.07
2023.07.07
关于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
人字〔2023〕36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尤其是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筑牢我校教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根据《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教师函〔2023〕3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26号)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二、学习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三、学习方式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师德集中学习”专题(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h/subject/teaching/),实名注册后可进行学习。参加过2022年暑期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老师可直接登录学习。完成学习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操作流程、学时认证方式请见《2023年“师德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操作手册》(见附件)。四、学习内容
2023.07.07
2023.07.07
2023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结果公示
经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现将2023年教师系列、实验系列、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管理系列及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结果公示如下:教师系列:聘任杨海华等4位同志为教授,聘任杨静等23位同志为副教授,聘任沈致中等3位同志为讲师。实验系列:聘任彭芳同志为高级实验师,聘任曹芳同志为实验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系列:聘任帅凯等6位同志为讲师。教育管理研究系列:聘任黄涧秋同志为研究员,聘任刘言等10位同志为副研究员,聘任房端阳等7位同志为助理研究员,聘任王淑艳为研究实习员。其他辅系列:聘任钱雯怡等2位同志为会计师,聘任卢磊等3位同志为工程师。具体名单为:一、教师系列(一)聘任教授职务人员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杨海华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许孝芳、高雷、赵晓辉(二)聘任副教授职务人员名单马克思主义学院:杨静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孙少华、贡希真、金芳英、林文韵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史新广、余亚荣、温云云、韩冰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尹楠设计与艺术学院:方宏智、罗昭信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闫利霞、陆公正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岳小宇、昌亚胜、姜杏辉、郑君媛、周敏彤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丁晓燕、
2023.07.07
2023.07.07
关于组织推荐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人字〔2023〕34号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评选苏州市优秀教师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苏教师〔2023〕19号)精神,现就我校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及名额(一)推荐范围苏州市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管理干部或职工。曾获评设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推荐。(二)推荐名额我校可推荐2名苏州市优秀教师候选人,1名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各二级单位可推荐0~1名候选人。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在同一评选认定年度内不可兼报。二、推荐评选条件(一)苏州市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023.07.06
2023.07.06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94号各学院(部):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办评函〔2023〕5号)精神,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抽检对象1.我校所有2022/2023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生。2.涉及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将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完成。二、工作要求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抽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积极做好自查、审查和填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加强本科生培养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毕业论文(设计)评阅、答辩和成绩评定环节,严格把好毕业出口质量关,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3.我校所有2022/2023学年度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均须上传抽检平台,抽检比例不低于2%。三、工作内容1.学位授予信息补充根据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
2023.07.06
2023.07.06
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建设银行奖教金拟获奖名单公示
各单位: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建设银行奖教金管理条例》(苏城院人〔2022〕11号)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奖教金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经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奖教金评审工作小组评审,经校长办公会审议,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建设银行奖教金拟获奖名单公示如下:一、教学类获奖人员名单序号学院(部)拟获奖人选1马克思主义学院李颖2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朱艳虹3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韩冰4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白春雨5设计与艺术学院程承6设计与艺术学院熊莹7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张建8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孙晓燕9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梁志涛10基础教学部邵永存二、管理类获奖人员名单序号党政部门拟获奖人选1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陈巧兰2党委组织部(党校)杨帅3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谷慧娟4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葛军5教务处迮宇6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张晓晗7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实验教学中心)谈一真8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沈耀9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张鹏远10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钱伟超公示期为2020年7月6日-7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联
2023.07.06
2023.07.06
关于召开全校干部大会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上级通知,经学校研究,定于7月7日上午召开全校干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8:00二、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出席人员1.校领导班子成员;2.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3.全校中层干部。其中:校领导班子成员、校党委委员由党委办公室负责通知;校纪委委员由纪委办公室负责通知;全校中层干部由党委组织部负责通知。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提前十分钟入场。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7月6日下午16:00前向党委组织部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王安溶;联系电话:66554613)。特此通知。党委组织部2023年7月6日
2023.07.05
2023.07.05
关于召开“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协调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23年是学校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加强规划落实工作,统筹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召开“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部署协调会,全面部署“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7月7日(星期五)上午9: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有关校领导;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宣传部、工会、团委、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档案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基础教学部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四、其他事项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于7月6日15:00前与纪委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虞萍;联系电话:66554542)。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2023年7月5日
2023.07.05
2023.07.05
关于召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会议的通知
教字[2023]93号各学院(部):为总结本学期工作,部署下学期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教务处决定召开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会议人员各学院(部)领导一名(教学工作负责人或党委书记)、教务秘书二、会议时间及地点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时间:7月8日下午13:30请各学院(部)与会人员准时参会。联系人孔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8010。特此通知。教务处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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