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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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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公示2023-06-05
  • 停电通知2023-06-05
  • 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2023-06-05
  • 关于领取2023届毕业生校友徽章的通知2023-06-02
  •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3-06-02
  • 关于召开主题教育党课的通知2023-06-02
  •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第一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2023-06-02
  • 关于2023年春学期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转正答辩结果的公示2023-06-02
  • 关于开展江苏省2023年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申报的通知2023-06-01
  •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颁奖典礼暨“榜样的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2023-06-01
  • 关于2022-2023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2023-06-01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工作会议的通知2023-05-31
  • 关于校园网络安全保障值班安排的通知2023-05-31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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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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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6.05 2023.06.05
    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公示
    各学院、班级: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针对2023届毕业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1)城乡低保家庭;(2)本人为残疾人;(3)申请并获得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助学贷款);(4)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家庭(含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农户家庭);(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含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6)特困人员。根据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招生就业处组织开展了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审核,100位学生拟获评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现将拟获评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拟获评学生有异议,请于6月12日下班前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09457。附件: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补发拟获评名单.xlsx招生就业处2023年6月5日
  • 2023.06.05 2023.06.05
    停电通知
    因三号变电所总开关维修施工,需对我校部分区域进行停电,具体安排如下:1、停电时间:2023年6月6日13:30-15:302、停电范围:11#、12#、13#、15#、16#学生公寓楼、食堂、考研楼请相关单位及广大师生相互转告、提前做好停电准备工作。在此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基建与后勤管理处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 2023.06.05 2023.06.05
    关于做好2023年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为认真落实从严治团各项规定,规范有序推进我校共青团组织的管理,现就我校2023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时间2023年6月—2023年8月二、实施对象2023届毕业生团员三、工作安排(一)线上团员组织关系转接1.分类转接根据团中央“学社衔接”工作的整体部署,将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分为“升学”“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参军入伍”“未升学或未落实就业去向”“出国(境)学习生活”“延迟毕业”等6个类别,分别规定了转接流程,详情请参考《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23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的工作指引》(附件1)。2.时间安排8月31日前,毕业生团员发起转接申请,具体转接操作详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操作说明》(附件2)。因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填写一式两份《流动团员管理服务告知书》(附件3),一份留学院,一份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校团委备案。(二)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请各学院团总支统计需要开具团员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的团员信息并填写《xx学院团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统计表》(附件4)统一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7日下
  • 2023.06.02 2023.06.02
    关于领取2023届毕业生校友徽章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为密切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增强毕业生凝聚力,培育校友文化,夯实我校校友工作基础,我校校友会和教育发展基金会拟为毕业生免费发放校友徽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领取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16日。2.领取地点:发展委员会办公室。3.领取方式: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填写校友徽章领取表,统一领取发放给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校友。4.请毕业生校友关注“苏州城市学院校友会”公众号,及时获取校友会活动动态。5.联系人:杨坤,电话:6655442818036830070。校友徽章领取表.xlsx发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6月2日
  • 2023.06.02 2023.06.02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6月5日——6月11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6.5(周一)上午9:30大会议室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议芮国强另行通知6.5(周一)下午1:30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6.7(周三)下午4:00多功能厅《新时代干部如何提升领导力》主题教育党课芮国强另行通知6.8(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吴昌政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6.8(周四)下午4:00多功能厅《守护国家安全筑牢网络防线》主题教育党课赵志宏另行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6月2日
  • 2023.06.02 2023.06.02
    关于召开主题教育党课的通知
    各党委: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好悟好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经研究,学校决定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时代干部如何提升领导力》主题教育党课(一)时间2023年6月7日(周三)下午16:00—17:00(二)地点综合楼多功能厅(三)主讲人苏州城市学院党委书记芮国强(四)参与人员1.校党委班子成员(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通知);2.机关部门全体党员(由机关党委负责通知);3.二级学院(部)全体党员教职工(各院级党组织负责通知)。(五)其他事项1.请参与人员提前十分钟入场就座,听课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2.请规范佩戴党员徽章;3.上述人员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请分别向负责会议通知单位履行请假手续。请各负责通知单位将请假人员名单集中于6月6日下午15:00前通过邮箱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联系人:海蓉,邮箱:hr13812605604@szcu.edu.cn。二、《守护国家安全筑牢网络防线》主题教育党课(一)时间2023
  • 2023.06.02 2023.06.02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第一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社团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充分发挥其丰富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校团委、学生社联组织开展了苏州城市学院第一批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的申报和立项,现将结项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结项对象申报立项的学生社团二、结项流程1.项目按计划要求完成,并在PU平台上发布活动,按要求上传活动内容、照片等,活动负责人还需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活动基金项目结项申报表》(附件1)2.提供完整的结项活动资料一份,具体包括:活动图片(不少于3张)、活动PU完结截图、实际财务清单等。3.校团委、校学生社联对结项申请书进行审核,并综合PU平台活动发布以及实际活动开展情况,确定是否批准结项。4.顺利结项的活动将报销符合学校财务要求的活动票据(不超过资助金额),结项未通过的社团活动不予报销票据。5.未按照要求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校团委、校学生社联将取消其立项资助资格。三、材料报送请各业务指导单位于6月9日17:00前将结项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学生社联邮箱:szcuxsl@qq.com,纸质版交至校学生社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0:15-11:45
  • 2023.06.02 2023.06.02
    关于2023年春学期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转正答辩结果的公示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我校组织了2023年春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答辩工作。经社团负责人答辩、答辩评审小组考核,拟批准清风社等64个学生社团转正成立(附件1),决定心源社和艺轩文创社2个学生社团延期转正,拟批准交通未来社、绿色环保协会、STEREO健身社、益跑协会和龙舞武术联盟5个社团的注销申请。公示期:2023年6月2日—2023年6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校团委闵小豹老师。联系电话:15542803916;邮箱:798385982@qq.com特此通知。附件1.2023年春学期转正学生社团名单.pdf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2023年6月2日
  • 2023.06.01 2023.06.01
    关于开展江苏省2023年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申报的通知
    各学院(部):根据团中央相关部署,2023年“大学生创业帮扶计划”开始启动,请各学院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推报,具体事宜如下:一、项目推报标准1.申请人条件。申请人应为毕业2年内的大学生或在校大学生,且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2.项目标准。资助支持的项目为符合国家发展战略、有创新突破、发展前景和社会价值的初创型小微项目(初创型小微项目标准参照2011年6月工信部等4部委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其中2023届应届毕业生创业项目应不少于五分之一,硬核科技、乡村振兴领域的创业项目应不少于三分之一。二、政策支持1.资金资助。青创基金会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照不少于5000元的标准提供直接资助,项目资助款拨付继续依托2022年大学生乡村创业帮扶计划拨付工作体系,后续另行通知。2.跟踪培育。入选项目由团中央青年发展部、青创基金会、各省级团委提供综合服务。包括匹配创业导师、提供培训课程、对接创服资源等。三、报名时间及材料1.项目推报。请各学院积极动员、遴选和推荐优秀大学生
  • 2023.06.01 2023.06.01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颁奖典礼暨“榜样的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3〕46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榜样的力量领航学生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颁奖典礼暨“榜样的力量”主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6月7日(星期三)18:00二、活动地点综合楼三楼多功能厅三、参加人员1.相关校领导;2.团委、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相关负责人,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各学院团学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代表;3.受表彰学生或集体代表(另行通知);4.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员;5.各学院学生代表。四、活动流程1.校领导致辞;2.表彰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江苏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先进班集体;3.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学生标兵宣讲团成立仪式;4.学生标兵宣讲。五、相关工作要求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活动,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请各学院团学办公室于6月5日(星期一)17:00前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张晓晗;电话:66576279);2.学生代表的组织工作由各学院团
  • 2023.06.01 2023.06.01
    关于2022-2023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结果的公示
    学字〔2023〕45号各学院、班级:根据我校奖学金评比条例,以及《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学生组织社会工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15号)、《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苏州城市学院文正书院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学校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32号),经学生申请,班级(学生组织)评议,学院初评公示,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审核,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现将2022-2023年度三好学生及奖学金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6月5日前与奖惩助贷服务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赵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102,联系电话:66576279。附件:2022-2023年度三好学生及奖学金汇总表.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6月1日
  • 2023.05.31 2023.05.31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实施方案》及我校《苏州城市学院“润心”行动实施方案》,提升心理育人工作效能,形成协同协作、同向同行的全员、全过程心理育人合力,现组织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专题工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6月2日14:00-16:00二、会议地点团体心理辅导室三、参会人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相关工作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教师,各学院心理专项工作负责教师四、会议议程1.《苏州城市学院润心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落实清单》解读2.近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重点提示3.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馨煦之窗”“一站式”学生社区心理工作站经验介绍4.心理个案分析研讨5.领导总结讲话五、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2.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请于6月1日(星期四)17:00前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潘芝颖;电话:66508473)。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023年5月31日
  • 2023.05.31 2023.05.31
    关于校园网络安全保障值班安排的通知
    全校师生:为切实做好我校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工作,确保我校信息化应用系统稳定运行,保障对外站群系统的信息安全,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将在6月1日至6月10日安排专人24小时网络值守,具体值班安排见附件。值班注意事项:1.值班人员须对网络环境(服务器、网络)进行安全巡查;2.值班人员须对网站以及其他应用系统进行安全监测;3.发生网络和信息安全事件时第一时间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赶赴事件现场,分析处理,必要时可外网一键断网,及时隔离;4.值班人员须履行值班职责,确保手机通讯畅通,认真作好值班记录;5.值班负责人:徐进华。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网络安全值班安排表.xlsx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3年5月31日
  • 2023.05.31 2023.05.31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78号各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将于2023年6月2日08:00开始,现将相关安排说明如下:一、选课对象凡下学期未达毕业要求仍需在校修读课程的我校在校学生,均需参加选课。二、选课时间及模式安排(一)本次选课分两轮进行,分别采用不同的选课模式,具体安排如下:第一轮采用筛选模式:6月2日08:00――6月6日24:00;第二轮采用先到先得模式:6月7日20:00――6月9日24:00。(二)6月7日20:00之前公布第一轮筛选结果,请同学们务必即时上网查看,如不满意可在第二轮中调整。(三)选课最终结果将于6月12日公布。三、部分单独开班的重新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及选课说明为缓解学生因课程冲突无法进行重新学习的矛盾,决定单独开设部分重新学习课程。具体方案如下:(一)开设课程《高等数学(一)上》(原微积分(一)理工类)、《高等数学(二)》(原微积分(一)财经类)《普通物理2》(限20级及以上同学选课)《大学英语1》(限20级及以上同学选课)、《大学英语3》(限20级及以上同学选课)(二)学习及考核形式学生以课程集中面授辅导、网络在线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完成课程重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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