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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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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四届高等数学竞赛暨第二十二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2025-03-06
  • 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春招就业能力提升营的通知2025-03-06
  • 关于2024级学生《劳动2》课程开展的通知2025-03-06
  • 关于开展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2025-03-06
  • 关于做好2025年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2025-03-05
  •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2025-03-05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2025-03-05
  •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职业生涯咨询活动的通知2025-03-04
  •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苏州城市学院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2025-03-04
  •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的通知2025-03-04
  • 关于举办"手作醇香,品鉴时光”咖啡文化体验活动的通知2025-03-04
  • 关于召开我校AI智能体使用培训会议的通知2025-03-04
  • 关于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2025-03-04
  •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2025-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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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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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06 2025.03.06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四届高等数学竞赛暨第二十二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及全体同学: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我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参加第二十二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苏州城市学院将举办第四届高等数学竞赛暨第二十二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校内选拔赛,为我校学子提供一个展示数学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内容、方式1.竞赛内容:一元微积分2.竞赛方式:闭卷笔试形式进行,不准携带任何有关资料和纸张进入考场,时间为两个小时。二、参赛对象全校在籍在校学生(专业不限)三、竞赛组织主办单位:基础教学部四、竞赛工作安排(一)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025年3月12日(星期三)下午16:00前识别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行线上报名:苏城院第四届数学竞赛报名扫码:苏城院第四届高数竞赛校内选拔赛报名(二)竞赛时间及地点:竞赛时间:2025年3月19日(周三)18:00-20:00竞赛地点:苏州城市学院教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三)奖励办法本次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校将组织成绩优异的学生集中培训后参加省赛,参加省赛
  • 2025.03.06 2025.03.06
    关于开展2025届毕业生春招就业能力提升营的通知
    各学院:为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促进我校毕业生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学校邀请专业机构举办分学院、特殊群体精准帮扶专场春招就业能力提升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加对象2025届全日制毕业生二、培训课程1.2025年春招形势与网申简历技巧(线上)2.2025年校招面试通关技巧(线上)3.AI赋能实战团辅(线下)4.就业困难群体求职提升团辅(线下)5.女大学生生涯发展与求职团辅(线下)具体培训安排参照附件。三、培训组织1.请各学院组织毕业生观看线上春招指导课程,同时结合毕业生特点,遴选有需求的学生参加简历及面试团辅。2.此次培训费用由学校承担。每场团辅一般为25人,若人数不满,学院可协调2026届毕业生提前学习。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5届毕业生春招就业能力提升营课程安排.docx招生就业处2025年3月6日
  • 2025.03.06 2025.03.06
    关于2024级学生《劳动2》课程开展的通知
    教字[2025]25号各学院:《劳动2》课程是一门必修课。为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根据2024-2025学年劳动教育教学计划与安排,现就本学期开展情况通知如下:一、课时安排二、成绩评定《劳动2》成绩由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理论部分的线上环节由平台评定成绩,占比10%,理论部分线下环节及实践部分由各学院劳动教育负责老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劳动态度、劳动报告和劳动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定,占比90%。《劳动2》课程成绩不合格者需重修。三、课程安排(一)理论部分,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学习模式。1.线上环节:2025年3月10日-5月9日(见附件1)。2.线下环节:由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教育专题讲座或劳动成果报告会、劳动技能展演等活动1-2场。(二)实践部分学生根据学院安排自行完成劳动实践任务,劳育成果申报在线上完成(见附件2-4):1.劳动实践内容:结合学科和专业实践特点,根据自身实际,完成学院组织的日常生活性劳动、生产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实践内容。每位学生每学期参加学院组织的2次宿舍卫生检查;参加2次及以上不同岗位劳动实践,每次至少2小时(校内实践由供岗单位负
  • 2025.03.06 2025.03.06
    关于开展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5〕11号各学院(部):为做好我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苏城院人〔2024〕3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2025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学校从事专业课教学的专任教师二、认定条件1.基本条件(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和应用型人才成长规律,践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教育教学和专业技术培养过程中落实课程思政要求。(3)具备相应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掌握先进的教学理论和教学方法,能灵活运用专业理论,完成实验、实习等实践教学任务。(4)具有高校教师系列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2.必备条件符合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1)取得有关资格或资格证书,且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包括取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非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承认的、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从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或取得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高级(三
  • 2025.03.05 2025.03.05
    关于做好2025年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做好本年度各单位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归档任务,现将2025年归档工作安排及事项通知如下:一、归档范围1.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学校党群、行政、科研、教学、外事、资产与设备管理、出版、财会、基建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照片、声像、实物、荣誉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均属归档范围,都应归档。2.重大活动、专项重要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3.其他往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二、归档时间即日起至5月20日(具体日程请与档案馆蒋琳萍老师预约),完成文件材料归档并移交至档案馆。三、归档要求1.各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为兼职档案员提供充分的条件和时间,确保归档材料收集齐全,整理规范,归档及时。2.归档材料实行实体档案、电子档案双套归档制。无电子文件的只归档纸质文件,有电子文件的与纸质文件同时归档。3.归档材料原则上必须是原件。确需复印件归档的,必须加盖归档部门公章,并注明经办人和复制时间。4.财务档案、基建档案、人事档案中涉及的专业档案由各单位自行做好归档工作,无需移交,
  • 2025.03.05 2025.03.05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各院级党委:为优化提升教育培训质效,加强对即将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切实提高我校发展对象的党性修养和理论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苏州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现举办我校第八期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大学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程》(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为基本内容,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马克思主义信仰,了解掌握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原则,教育引导发展对象不断深化对党的认识,切实端正入党动机。二、培训对象截至2025年3月1日确认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已满1年的新确定的发展对象(拟定于2025年上半年发展);以及参加过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但未能结业的学员。三、培训方式1.所有学员(包括教职工学员)统一参加党校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2.根据苏州市委组织部要求,全体培训学员培训期间要参加4学时的志愿服务实践教育和2学时的入党程序方面的教育。四、培训要求及安排1.时间:2
  • 2025.03.05 2025.03.05
    关于开展2025年度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四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十三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的笼子,不断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各单位开展新一轮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按照全面开展、总结完善、突出重点、查漏补缺、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总要求,针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党纪学习教育中发现的新问题,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全面排查,进一步明确风险岗位、廉政风险点以及风险表现,合理确定风险等级,研究制定和完善具体的防控措施,明确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着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预防腐败,提高领导干部和相关岗位人员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和积极化解廉政风险的意识,构建覆盖全校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断提高我校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二、工作内容1.各单位要根据本通知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具体责任人,做好思想动员并按时开展此项工作。在参照往年廉政风险点排查的基础上,从岗位职责、制度
  • 2025.03.04 2025.03.04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职业生涯咨询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为帮助学生解决学业困惑、求职困惑、生涯困惑等系列问题,更好地认知自我、定位自我和规划自我,进一步提升个人素养,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从而更好地实现个人价值,本学期招生就业处将继续提供职业生涯一对一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咨询内容1.学业规划:专业学习存在困惑,专业发展前景不清,学习动力不足等。2.求职规划:求职方向不清晰,就业选择困难,升学和就业难以抉择等。3.兴趣探索:兴趣与专业、就业、发展方向不匹配,兴趣和能力割裂等。4.其他自我探索、能力规划和生涯发展等相关问题。二、服务对象面向全校有以上咨询需求的学生。三、咨询师资学校专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人员为:宋丹、吕清松、朱冯、刘翊飞、徐晓玲、何玥、杨坤、周文军、田克迪、孙兰镇、孙伟、张鹏远、邓小玲、王洁莹、袁艳、沈耀、李钦、申毅、李星宇、尹楠、庄炜、秦畅、芮雪婷、毋张明、王杉、郭浩、孙亚静。四、咨询时间3月10日起至6月13日。五、咨询流程1.咨询申请:学生使用微信或QQ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填写《咨询信息收集表》。提交预约信息后,加入“职业生涯咨询服务”QQ群(群号:539013248),通过后
  • 2025.03.04 2025.03.04
    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苏州城市学院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团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团员工作,按照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关于同意2025年发展团员计划备案的函》部署安排,结合我校发展团员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上半年我校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2025年发展团员计划数相比2024年大幅度增加,各二级学院团委需加强人员力量统筹安排,做实做细发展团员各环节工作。要认真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要求,坚持把发展团员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规范有序抓好申请入团、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教育培养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新团员的接收等“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统一程序要求,实现各个环节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各二级学院团委要落实积分入团、评议入团制度,把年满14周岁、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防止“唯成绩”、“唯票数”论,切实做到扩量又提质。新发展团员须在团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一个月内录入“智慧团建”系统,校团委将对新发展团员录入系统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加强日常考察,做实培养教育。各学院团委要强化对入团申请人、入团积极
  • 2025.03.04 2025.03.04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组织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选拔出思想先进、内容精彩、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根据《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校团委拟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本次评比设置优秀组织奖、精品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二、评比时间地点时间:2025年3月18日18:00地点:综合楼122三、参与人员1.团委(美育中心)、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相关老师2.各学院团委书记3.参与评比的团支部书记四、评比要求1.各学院团委可申报0-4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并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中择优推报0-2个参评精品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范围为此前申报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并审核通过的单位。2.获得上一学期“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可增加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推报名额2个,一并计入优秀主题团日总体评比,但不纳入精品主题团日评比。3.各学院团委需于3月14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指定邮箱,推荐材料为:《苏州城市学院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申报表》(附件)、100
  • 2025.03.04 2025.03.04
    关于举办"手作醇香,品鉴时光”咖啡文化体验活动的通知
    全校各分工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迎庆第115个“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学校工会将举办“手作醇香,品鉴时光”咖啡文化体验活动。此次活动旨在通过手冲咖啡体验,让大家在忙碌的工作之余放松身心,感受咖啡文化的独特魅力。具体安排如下:1.活动时间:2025年3月11日(周二)、3月13日(周四)下午2:002.活动地点:综合楼122室3.活动主题:手作醇香,品鉴时光4.活动内容:手冲咖啡体验、咖啡文化分享5.参与对象:全校教工,女教工优先(共两场,每场限50人)6.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式将通过腾讯在线文档进行,请有意向参加活动的老师关注本单位分工会群内报名通知。名额有限,报满即止。未尽事宜,请联系:李燕萍;电话:68356175。学校工会2025年3月4日
  • 2025.03.04 2025.03.04
    关于召开我校AI智能体使用培训会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高效赋能我校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全方位提升工作效率,我校已成功接入DeepSeek大模型,并深度融合校园应用生态,推出“翠微君”智能助手。为方便大家掌握“翠微君”等智能体使用,决定组织对学校各单位进行工作培训以及AI智能体需求交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2025年3月6日(周四)下午1:30-3:00二、培训地点综合楼122三、参加培训人员1、各单位综合办老师;2、全校对AI智能体感兴趣的教职工。四、培训内容1、智能体“翠微君”介绍,各单位知识库建立和维护;2、应用案例分享;3、交流与需求收集。五、其他事宜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会议相关事宜请联系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刘老师,联系电话:66368923。特此通知。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2025年3月4日
  • 2025.03.04 2025.03.04
    关于召开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培训会议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安排,现定于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召开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5年3月5日(星期三)下午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会议之后二、会议地点:综合楼大会议室三、与会人员:1.各单位、各部门资产管理员;2.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四、会议内容:开展国有资产清查利用工作培训。五、会议要求: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不能参加培训的,原则上需安排相关老师代为参会。联系人:曹梦,联系方式:66553822特此通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2025年3月4日
  • 2025.03.04 2025.03.04
    关于做好2025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工作的通知
    人字〔2025〕10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有关文件要求,2025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根据教师资格制度有关规定,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重发由发证机关负责。我省受理范围为江苏省教育厅(或原江苏省教育委员会)认定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重发申请。二、受理原则1.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的,申请补发;证书损毁影响使用的,申请换发;证书上信息有误或有变化的,申请重发。2.为减轻申请人负担,教师资格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不需要登报声明。3.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原则上不予变更(与认定时填写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或在教师资格信息库中登记的内容不一致的除外)。4.身份证号由一代15位正常升为二代18位的,不予重发;身份证号码非正常变更,或姓名、民族等个人信息需作变更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三、材料要求及提交时间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一寸白底彩色证件照(其中一张贴在身份证复印页上)(附件1);2.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从个人人事档案中复印);3.申请补发或换发的,需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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