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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4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2024-12-17
关于征集2025年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的通知
2024-12-17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答辩的通知
2024-12-16
关于组织参加“人生如旷野——阿来《去有风的旷野》新书分享会”的通知
2024-12-16
2025届初评本科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
2024-12-1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2024-12-16
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苏州市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公示
2024-12-16
关于2024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名单的公告
2024-12-16
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评选结果公示
2024-12-16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12-13
关于召开引进人才启动经费政策解读会议的通知
2024-12-13
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2024-12-13
关于举办第四届苏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暨第五届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2024-12-12
关于开展2024年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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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2024.12.17
关于召开2024年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团工作要求,进一步夯实团的组织建设基础,加强团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团支部活力,现就基层团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安排即日起至12月31日二、参加范围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新发展团员)三、主要环节1.组织团员深化学习。组织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联系实际查找不足。团支部委员会要聚焦增强团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和服务功能,围绕执行上级团组织决定、严格组织生活、加强团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青年、抓好自身建设等方面,深入查找不足、明确改进方向。3.规范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实到人数应不少于团员总数的2/3(组织生活会开展流程详见附件1)。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逐个依次发言,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2024.12.17
2024.12.17
关于征集2025年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根据市委宣传部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主题出版重点选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题方向要以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提振精气神为重要抓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聚焦反映苏州生动的现代化实践。二、报送要求请有意向报送选题的单位于12月19日前填写《2025年主题出版重点选题申报表》(附件)并报送党委宣传部。联系人:庄园,电话:66554358,邮箱:dwxcblilun@126.com。我部将从所征集主题出版重点选题中遴选重点选题向市委宣传部推荐。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4年12月17日
2024.12.16
2024.12.16
关于开展2024年秋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答辩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严把社团注册成立关,助推我校学生社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秋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转正答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答辩时间12月18日(周三)下午17:00二、答辩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04三、答辩对象《2024年秋学期试运行学生社团名单》(附件1)四、答辩评审构成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委员相关成员单位资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五、答辩程序与要求1.试运行期满的预备学生社团可提交《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成立答辩申请表》(附件2),通过答辩且公示无异议,即可正式成立;2.答辩包括PPT展示(限时5分钟)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答辩内容主要包括社团试运行基本情况、人员管理、活动特色、获奖情况及后续计划等方面;3.答辩不合格的社团将限期整改3-6个月,整改不合格将被强制注销;4.请各业务指导单位将答辩申请表纸质版于12月18日中午前交至校社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307,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10:15-11:30,15:0
2024.12.16
2024.12.16
关于组织参加“人生如旷野——阿来《去有风的旷野》新书分享会”的通知
全校师生:在这个充满书香与灵感的季节里,为了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拓宽阅读视野,增进文学交流与鉴赏能力,我校图书馆诚邀著名作家阿来莅临我校,举行一场别开生面的新书分享会。这不仅是一次与文学大师面对面交流的宝贵机会,也是一场心灵的碰撞与智慧的启迪,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活动对象全体师生二、活动时间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活动时间:2024年12月26日(星期四)14:00活动地点:地点待定另行通知三、嘉宾介绍阿来,著名作家,茅盾文学奖获得者,中国作家协会副主席、四川省作家协会主席、中国作家协会少数民族文学委员会主任。主要作品有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格萨尔王》《云中记》,随笔集《西高地行记》等。2000年,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云中记》荣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2019年度中国好书等。四、活动内容本次分享的新书《去有风的旷野》,收录的是阿来的十个行走往事,十个把心交给旷野的故事。作为中国最早的行走文学践行者之一,阿来在行走中发现了旷野诗意、诗性、诗心与诗情,将个人融入旷野,让旷野展露出如人一般的习性和历史,进而生长出文学。翻开《
2024.12.16
2024.12.16
2025届初评本科优秀毕业生名单公示
学字〔2024〕149号各学院、各班级:根据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关于初评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学字〔2024〕132号),经班级申报、学院审核、学校复核、学生评奖评优资助工作委员会审批,初评2025届本科优秀毕业生陈彦达等共488名同学(名单详见附件)。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0131。特此通知。附件:2025届优秀毕业生初评名单.xls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12月16日
2024.12.16
2024.12.16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在师生共同努力下,我校2024年职业生涯咨询活动已顺利完成。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苏城院招就〔2023〕6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24年度职业生涯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对象校内兼职职业生涯咨询师二、评选条件参评对象积极承担职业生涯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表现突出、取得较好成绩,需符合以下条件:1.热爱职业生涯工作,积极参加职业生涯咨询与就业辅导等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素质。2.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富有专业性和实践性的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观、择业观和就业观。3.积极参加职业生涯相关专业培训,对生涯规划、专业特色、行业前景等有较好的理论和实践研究。4.积极参加招生就业处日常职业生涯工作的组织、宣讲、开展、反馈等,成绩突出或获得学生好评。5.年度内累计参加个体职业生涯咨询或就业辅导活动10次(含)以上,或连续两学期(含)以上参加职业生涯咨询工作。6.学生满意度在90%以上,无投诉、举报等现象。三、评选流程1.提交申请表参评对象在12月18日(周三)下午五点前提交《苏州城市学院职业
2024.12.16
2024.12.16
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苏州市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的公示
教字〔2024〕233号各教学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苏州市高等教育教改研究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字〔2024〕230号)工作要求,经各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材料审核,组织校外专家盲评,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序号课题名称课题主持人1面向“1030”产业体系的市属本科高校专业动态调整研究与实践钱磊、沈瑛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书面向教务处反映。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6550217,邮箱:434789282@qq.com。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12月16日
2024.12.16
2024.12.16
关于2024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名单的公告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已完成2024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工作,现将2024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名单共355人予以公告,详情请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下半年团内“推优”名单.pdf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12月16日
2024.12.16
2024.12.16
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评选结果公示
全校师生: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招生宣传手段,提高招生宣传效果,充分展现学校文化底蕴与办学特色,持续激发我校广大师生砥砺奋进、爱校兴校的情怀,进一步提升学校知名度和美誉度,招生就业处联合设计与艺术学院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第二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活动。通过个人报送、专家评审、线上投票,录取通知书设计和招生形象标识两个组别共评选出:一等奖3项,二等奖6项,三等奖10项,现将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拟获奖名单有异议,请于12月18日前与招生就业处联系。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1901。特此通知。第二届招生宣传创意作品设计大赛获奖人员名单.xlsx招生就业处2024年12月16日
2024.12.13
2024.12.13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2月16日——12月22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2.16(周一)上午9:15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市体育局来访座谈会赵志宏另行通知12.17(周二)上午9:30综合楼312学生培养工作会议赵志宏另行通知12.19(周四)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周玉玲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黄涧秋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12.20(周五)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人才工作会议周玉玲赵志宏人才工作专班成员,各学院(部)分管师资队伍建设领导、人事秘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12月13日
2024.12.13
2024.12.13
关于召开引进人才启动经费政策解读会议的通知
人字〔2024〕64号各学院(部):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引进人才启动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启动经费的作用,提升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能力,经研究,决定召开人才启动经费政策解读会议。具体安排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122室三、参会人员各学院(部)相关负责人、人事秘书、2-3名教师代表四、注意事项1、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2、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于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10:00前报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人:王璨;联系电话:68359067。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12月13日
2024.12.13
2024.12.13
关于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教字〔2024〕232号各教学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推进教育数字化有关战略部署,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人才培养创新,加快构建数据驱动、人机结合、跨界开放的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新生态,现就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教学能力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对象开展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学理论研究及实践的有关教师。二、培训内容围绕人工智能素质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与智能教学工具应用、人工智能理论研究与实践等主题,邀请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负责人、人工智能领域专家等,开展系统性培训。三、培训形式培训以线上直播形式开展,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进行直播。1、培训时间类别时间理工组2024年12月28日文科组2025年1月4日2、报名方式直播平台地址:https://huiyi.enetedu.com/ai2024。请参培老师在2024年12月13日登录直播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报名,查看具体培训日程安排,并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全部培训任务,可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班学时证明(8学时)。四、组织要求请各教学单位要做好动员部署,
2024.12.12
2024.12.12
关于举办第四届苏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暨第五届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教字〔2024〕231号各学院(部):为进一步提升教师教书育人水平,推动教育教学创新发展,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将举办第四届苏州城市学院教师教学竞赛暨第五届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选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目标紧扣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主题,深入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有效助力“四新”建设;充分发挥大赛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精心打造教师教学创新与交流的标杆。二、竞赛组别本次教学竞赛分6个组别,分别是新工科、新文科、基础课程、课程思政、产教融合、新教师。三、参赛对象及名额分配(一)参赛对象第1-5个组别:我校自有在职教师,主讲教师近5年对所参赛的本科课程讲授2轮及以上。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若以团队形式参赛,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教师。已获得前四届大赛全国赛一等奖的主讲教师不能再次参赛。其中,产教融合赛道团队成员包括1名主讲教师和不超过3名团队成员(至少包含1名从行业企业聘请的兼职教师,且深度参与教育教学时间2年及以上)。新教师组别:我校新入职教师(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教师资格证),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以个人形式参赛。(二)
2024.12.12
2024.12.12
关于开展2024年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中组部《务实有效开展2024年度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工作提示精神、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教育系统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苏委教组函〔2024〕43号)和《苏州城市学院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苏城院委〔2022〕7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压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就做好2024年度院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一、述职评议考核重点内容1.突出学习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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