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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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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机关青年联谊会首次活动的通知
2024-10-22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青禾计划”人才培养普育计划学员名单的决定
2024-10-22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名单的决定
2024-10-22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关工委联络员工作会议的通知
2024-10-22
202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公示
2024-10-22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和第三批省级...
2024-10-21
关于开展2024年度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10-21
关于校运动会期间停课安排的通知
2024-10-21
关于对苏州城市学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4-10-21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辅修专业开设申请的通知
2024-10-21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年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学员名单的公示
2024-10-21
2024年“校(院)长特别奖”(第二批)拟获奖名单公示
2024-10-18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4-10-18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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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2
2024.10.22
关于举办机关青年联谊会首次活动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为了汇聚机关青年力量,表达青年诉求,促进青年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为他们提供一个互相学习、交流的平台,机关党委指导筹建苏州城市学院机关青年联谊会,现将首次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1.时间: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下午14:002.地点:石湖公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3.参加对象:机关青年代表4.有关要求:请机关各部门推荐本单位1-2名青年教职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参加活动,并于10月25日(星期五)中午前把名单发至机关青年联谊会筹备组。联系人:李燕萍;联系电话:68356175。特此通知。机关党委
2024.10.22
2024.10.22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青禾计划”人才培养普育计划学员名单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团干部的培养工作,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等环节,王泽强等92位同学录取为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青禾计划”人才培养普育计划学员,名单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青禾计划”人才培养普育计划学员名单.xlsx团委(美育中心)校团委团务中心2024年10月22日
2024.10.22
2024.10.22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名单的决定
各学院团委、学生组织: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加强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建设,经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校团委审核等环节,丁一珂等72位同学录取为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名单详见附件。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第三期“青马工程”人才培养先锋计划学员名单.xlsx团委(美育中心)校团委团务中心2024年10月22日
2024.10.22
2024.10.22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关工委联络员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字〔2024〕121号各学院(部):为进一步加快构建我校关工委工作体系机制,推进关工委工作常态化开展,经研究,决定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关工委联络员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3日(周三)14: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108会议室三、参会人员校关工委成员、各学院(部)关工委工作联络员及学生委员四、会议议程1.校关工委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2.校关工委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3.宣读2024年主题教育读书征文活动获奖名单4.颁奖仪式5.各学院(部)联络员交流发言6.总结讲话五、注意事项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安排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参会。联系人:朱琳,联系电话:0512-68350139。特此通知。苏州城市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2024年10月22日
2024.10.22
2024.10.22
202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推荐人选公示
全校各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申报推荐的通知》,在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团委审核基础上,经团委常委会综合评议,拟推荐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刘涵申报2024年度“交通银行残疾大学生励志奖学金”,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9日。对公示对象有任何反映,请在公示期间向校团委实名反馈。联系人:顾雅雯,联系方式:0512-66510529,联系邮箱:szcutw@163.com。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10月22日
2024.10.21
2024.10.21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和第三批省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立德树人机制,着眼“时代新人铸魂工程”提质升级,着力建设高质量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构筑立德树人新格局,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提供有力支撑,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2025年度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和第三批省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如下。一、申报内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综合改革与精品建设项目包括品牌项目示范推广、骨干队伍培育提升和平台基地辐射引领3个类别,共15个子项(见附件1)。二、申报流程1.各单位根据各项目说明(详见附件1)的具体要求,按照自愿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申报。10月24日(周四)前将各类项目申报书和有关支撑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申报人单位公章纸质版1份)报送党委宣传部综合楼318庄园(联系电话:0512-66554358),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同步发送至邮箱:dwxcblilun@126.com,逾期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2024.10.21
2024.10.21
关于开展2024年度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95号各教学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建设,丰富通识教育课程资源,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和学校相关工作实际情况,开展通识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课程类别我校通识选修课类别分为人工智能与数字社会、文史经典与文化传承、哲学智慧与批判思维、科学探索与技术创新、生命健康与生态环境、学会学习与健康生活等六大类。新申报课程应在上述类别中选取一项,可教师个人申报,也可课程团队申报。二、教师要求(一)课程负责人:申请开设通识选修课程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我校在岗在编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二)课程团队:若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为课程团队授课,则课程团队由课程负责人组建,应不少于3人,其中每名教师均应能够主讲本门课程。鼓励组建跨学科、跨院系的课程团队。(三)每人限申报一门课程,如之前已开设通识选修课程,则不能再申报。三、课程要求(一)课程定位:符合学校通识教育理念,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品质,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人文情怀,广阔的国际视野,提升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2024.10.21
2024.10.21
关于校运动会期间停课安排的通知
教字﹝2024﹞194号各学院(部)、有关教学单位:根据《关于举办2024年度秋季田径运动会的通知》安排,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至10月26日(星期六)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度秋季运动会。经研究决定,10月27日(周五)课程停课一天。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10月21日
2024.10.21
2024.10.21
关于对苏州城市学院议事协调机构优化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和机构设置、人员分工,为确保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有效发挥,经梳理研究,对我校现有议事协调机构提出保留、撤销、优化整合的调整方案,现征求各单位的意见建议(调整方案将通过其他渠道发送至相关责任单位)。请作为各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立单位或牵头负责的部门对机构调整方案的各项内容进行研究,于10月24日下午4:00前,将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后的反馈意见纸质版提交至综合楼309室。联系人:孔庆玮,联系电话:66553772。特此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10月21日
2024.10.21
2024.10.21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辅修专业开设申请的通知
教字﹝2024﹞193号各学院: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跨学科专业复合型人才,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2〕20号)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3〕2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辅修专业开设申请工作,具体如下:一、申请条件1.拟申请开设的辅修专业须是已获学士学位授权且正常招生的四年制本科专业。2.各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布局、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学生及社会需求等调研情况,综合考虑申请开设辅修专业。二、材料要求1.《苏州城市学院辅修专业开设申请表》(附件1)2.《苏州城市学院辅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2)以上材料电子稿请于2024年11月22日前提交教务处(邮箱:1036646465@qq.com),纸质文档交至综合楼207室。三、后续工作1.组织专家论证。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开设的辅修专业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审议与备案。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向省
2024.10.21
2024.10.21
关于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年志愿者骨干培训班学员名单的公示
各学院团委、志愿服务组织: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学生志愿服务管理暂行方法》《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青年志愿者骨干的培养工作,培养一批能够在组织志愿服务、做好团队管理、整合社会资源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队伍。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年志愿者骨干培训班,现将学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10月21日
2024.10.18
2024.10.18
2024年“校(院)长特别奖”(第二批)拟获奖名单公示
学字〔2024〕120号各学院:根据我校奖学金评比条例的相关规定,经2024届毕业班学生申请,学院初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复审,学校学生评奖评优资助工作委员会审批,最终确定刘梦凡等85名同学获评2024年第二批“校(院)长特别奖”(考研专项)。其中,院长特别奖(考研专项)二等奖2人,院长特别奖(考研专项)三等奖74人,校长特别奖(考研专项)三等奖9人。现将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8日至10月22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9038,邮箱:2524412644@qq.com。附件:2024年校(院)长特别奖(拟第二批获评)公示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4年10月18日
2024.10.18
2024.10.18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0月21日——10月27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0.22(周二)下午2:00综合楼312“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创新实践成果调研会黄涧秋另行通知10.24(周四)上午综合楼大会议室干部工作小组会议芮国强干部工作小组成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下午1:30综合楼301接待室校领导接待日周高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10.25(周五)下午3:00武警苏州支队军校共建洽谈会高雷吴昌政另行通知10.25-10.26(周五-周六)全天校田径场2024年度秋季田径运动会全体师生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10月18日
2024.10.18
2024.10.18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119号各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教育和管理,营造安全、文明、卫生的宿舍环境,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宿舍管理细则》(苏城院学〔2021〕10号),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全校学生宿舍二、检查内容重点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情况、用电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检查。三、检查形式(一)班级自查:各学院应积极发动班级对学生宿舍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学院检查:各学院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检查方案和流程,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组成的检查小组,对学院学生所在宿舍进行全覆盖的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教育督导并跟踪做好整改,择期进行复查。四、时间安排(一)班级自查第一轮:10月23日-11月3日;第二轮:11月27日-12月8日(二)学院检查第一轮:11月11日-11月20日;第二轮:12月16日-12月25日五、相关要求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细致的开展本项工作。同时,以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为契机,全面提升学生宿舍内务卫生,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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