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访信箱
  • 数字门户
  • 校内通知
  • VPN
  • 邮件系统
  • 首页
  • 城院新闻
  • 学校概况
    • 学校简介
    • 现任领导
    • 校园风貌
  • 机构设置
    • 党政部门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纪委办公室
      • 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退休工作部(退休工作处)
      • 党委宣传部
      • 党委统战部
      • 工会
      • 团委(美育中心)
      • 机关党委
      • 发展规划处
      •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 财务处
      • 审计处
      • 教务处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 招生就业处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 人民武装部)
      •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 图书馆(档案馆)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 继续教育学院
      • 太湖研究院(筹)
    • 院系设置
  • 师资队伍
  • 教育教学
  • 科学研究
    • 科研平台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网
    • 就业信息网
  • 合格评估
  • 综合服务
    • 智能体广场
    • 咨询联系电话
    • 学生服务
    • 后勤服务
    • 财务查询
    • 形象系统
    • 校内信息
    • 用户中心
    • 电子签章验证

通知公告

  • 通知
    •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 校长办公室
    • 财务处
    • 人事处
    • 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 教务处
    •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
    •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中心
    • 教师发展中心
    • 图书馆(档案馆)
    •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
    • 招生就业处
    • 学生发展中心
    •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
    •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数据资源管理办公室...
    • 保卫处
    •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 校友会
    • 科研中心
    • 工会
    • 三创学院
    •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
    • 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 、党校(合署办公...
    • 党委宣传部
    • 团委(美育中心)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
    • 太湖研究院(筹)
  • 发文
  • 历史发文
  •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 通知

  •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暨协调会的通知2024-09-20
  • 关于举行2024级新生开学典礼的通知2024-09-20
  • 关于开展“惠师惠讲 义诊同行”活动的通知2024-09-20
  • 关于2024年文正书院选拔考试进入面试名单的通知2024-09-19
  • 关于师生参加校内推普周中华经典诵写系列活动结果公示2024-09-19
  • 出境人员公示2024-09-19
  •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2024-09-19
  • 2024年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2024-09-19
  •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江苏省密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2024-09-19
  • 关于做好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2024年第三季度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2024-09-19
  • 关于2024级学生《劳动1》课程开展的通知2024-09-19
  • 关于2024年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申报人员的公示2024-09-18
  • 关于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体育选课的通知2024-09-18
  •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4-09-18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2257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93/162 跳转到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
  • 通知
  • 发文
  • 历史发文
  • 2024.09.20 2024.09.20
    关于开展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2024年监测数据填报工作暨协调会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根据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4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填报工作协调会及具体填报事宜通知如下:一、协调会安排(一)参会人员1.校长及分管教学评估工作的副校长;2.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团委(美育中心)、学科建设与科研处、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图书馆(档案馆)、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3.各二级学院分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二)会议时间2024年9月25日下午14:00(三)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二、数据填报工作(一)填报内容学校基本信息(11张)、学校基本条件(11张)、教职工信息(11张)、学科专业(4张)、人才培养(8张)、学生信息(20张)、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6张)、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2张),共73张表单。(二)统计时间填报表单的统计时间分为“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种类型。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3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
  • 2024.09.20 2024.09.20
    关于举行2024级新生开学典礼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4年9月27日上午举行2024级新生开学典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间:2024年9月27日(周五)上午7:45二、地点:学校大操场三、出席人员(一)全体校领导(二)各学院(部)负责人(三)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四)2024级班主任(五)2024级全体新生四、注意事项(一)2024级新生入场时间等事项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负责通知落实,其余人员请提前10分钟到场。(二)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原因,开学典礼顺延,相关调整事项另行通知。特此通知。
  • 2024.09.20 2024.09.20
    关于开展“惠师惠讲 义诊同行”活动的通知
    各分工会:为持续庆祝第40个教师节,增强我校教职工的健康意识,提升自我保健能力,学校工会将举办“秋冬健康讲座”及中医义诊活动。本次活动旨在通过专业讲解与现场义诊,为大家提供科学、实用的健康指导,助力大家度过一个健康、舒适的秋冬季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秋冬健康讲座:邀请中医专家,围绕秋冬季节常见疾病的预防、中医养生知识、饮食调理等方面进行讲解,帮助大家了解如何在日常生活中有效维护自身及家人的健康。1.时间:9月26日(周四)下午1:45-2:202.地点:综合楼122室3.讲座内容:了解中医五行;秋季中医养生(起居、饮食、运动、情志);秋季疾病预防(呼吸道疾病、胃肠道疾病、心血管疾病、脱发等)二、中医义诊:1.时间:9月26日(周四)下午2:20-4:302.地点:综合楼122室3.义诊内容:针灸、推拿、测量等。由经验丰富的中医医师为大家提供免费咨询与初步诊断服务,针对个人体质给出针对性的养生建议。三、参与方式:活动场地最多可容纳70人。请各分工会组织本单位感兴趣的职工报名参加,请在9月24日(周二)下午4:30分前,将本单位的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1002553458@qq
  • 2024.09.19 2024.09.19
    关于2024年文正书院选拔考试进入面试名单的通知
    教字〔2024〕174号各相关同学:根据《关于2024年文正书院选拔考试笔试安排的通知》(教字[2024]168号)相关要求,共有522名同学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经文正书院基地班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共有47名同学进入文科基地班面试,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共有47名同学进入工科基地班面试(名单详见附件1和附件2)。具体面试安排如下:一、面试安排1.面试时间:9月20日上午8:30,正式开始面试。2.进入文科基地班面试的同学,上午7:30前到达5-305教室候考;3.进入工科基地班面试的同学,上午7:30前到达5-101教室候考。二、注意事项1.进入面试的同学,务必准时到达,并携带身份证入场。2.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9月19日
  • 2024.09.19 2024.09.19
    关于师生参加校内推普周中华经典诵写系列活动结果公示
    教字〔2024〕173号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务处(校语委办)、党委宣传部、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联合组织师生开展了中华经典诵写系列活动比赛,经相关专家评审,现将比赛结果公示如下:一、“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诵读中国”经典诵读大赛教师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学生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和三等奖5名。二、“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笔墨中国”汉字书写大赛教师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9名;生组评出一等奖4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2日。公示期间,对上述结果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务处孔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8010。教务处(校语委办)党委宣传部工会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2024年9月19日
  • 2024.09.19 2024.09.19
    出境人员公示
    外字〔2024〕24号根据上级政府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近期因公短期出境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人员名单如下:姓名性别所在单位出访地区访问时间访问目的经费来源芮国强男党委书记香港、澳门2024.11.18-2024.11.21校际交流出国(境)专项经费孙德芬女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统战部香港、澳门2024.11.18-2024.11.21校际交流出国(境)专项经费张海洋男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香港、澳门2024.11.18-2024.11.21校际交流出国(境)专项经费刘海燕女学科建设与科研工作处香港、澳门2024.11.18-2024.11.21校际交流出国(境)专项经费许宜申男教务处香港、澳门2024.11.18-2024.11.21校际交流出国(境)专项经费王宁女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香港、澳门2024.11.18-2024.11.21校际交流出国(境)专项经费如有反馈意见,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反映。联系邮箱:meiying@szcu.edu.cn联系电话:0512-65588816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2024年9月1
  • 2024.09.19 2024.09.19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100号各学院:为做好我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填报2024-2025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函》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补助范围我校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学生。二、补助标准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的实际收费备案标准,本科学生每生每年最高补助8000元。三、补助申请流程1.符合补助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扫描件,提出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补助申请。2.各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汇总学生信息,并于10月9日(周三)前将《2024-2025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报送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3.学校审核通过后,上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材料提交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扫描件(请确保清晰度);2.《2024-2025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请各学院在10月9日(周三)前将《2024-2025学年江苏省普通高校
  • 2024.09.19 2024.09.19
    2024年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全校各单位: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招生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苏城院招就〔2024〕5号)规定,经申报单位及个人申请、学院(部)初审、招生就业处复核、评议小组评审,以下单位和个人拟评选为2024年度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招生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纪委办公室:谈一真教务处:钱磊招生就业处:刘翊飞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王晓莉、戴佳洪马克思主义学院:邓会敏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徐宁、李钦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何纯荪、姚晨朗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庄炜、王泽元、余俊杰设计与艺术学院:朱琳、陈竹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王杉、毋张明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刘木秀、周萧溪、李星宇、王安乐智能制造与智慧交通学院:孙亚静、王帆、张顺祺、陈倩、孟宪喆基础教学部:马思恩、徐思雨公示时间:2024年9月19日—9月21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名单如有异议,请联系招生就业处王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53803。招生就业处2024年9月19日
  • 2024.09.19 2024.09.19
    关于组织参加2024年江苏省密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密码法》,加强江苏省密码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密码人才的发现、选拔和培养,根据上级部门文件精神要求,现组织全校师生参加2024年江苏省密码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竞赛),有关事项安排如下:一、组织领导本次竞赛由省密码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省商用密码行业协会、无锡市密码管理局、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无锡学院共同承办。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作处)、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具体组织校内参赛事宜。二、时间及地点(一)选拔赛时间:2024年10月13日15:00-16:00地点:参赛人员通过竞赛平台完成答题(二)决赛时间:2024年10月27日地点:无锡学院三、参赛对象竞赛分为“职工组”和“学生组”两个组别,采用“三人赛制”,参赛选手每三人为一组报名参赛。参赛人员基本要求如下:(一)职工组参赛人员为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纪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中级工(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2.具有计算机类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具有赛项所涉及职业(工种)初级工作满3年工作经历;4.相关赛项县级技能竞赛前3名、涉区市级技能竞
  • 2024.09.19 2024.09.19
    关于做好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2024年第三季度党内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党委:为做好我校新进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确保2024年第三季度党内统计工作顺利完成(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9月25日),为年底党内统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进党员组织关系转入1.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各党委应逐个审核党员档案,对材料存在问题的党员须暂缓办理转入手续,及时与原党组织联系;符合规范的,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库”)“组织关系转接”模块点“直接接收”,注意修改党员的工作岗位。2.通过纸质介绍信转入各党委应逐个查看党员档案,对材料存在问题的党员须暂缓办理转入手续,及时与原党组织联系;符合规范的,通过全国库“党员信息”模块中的“新入库党员登记”录入(先选中支部,再点击“线下转入组织关系”),录入完成后点提交。二、系统维护要点(一)党组织信息新成立或重新设置党支部的,请及时维护党组织相关信息(尤其是党组织的所在单位信息);已完成党委、支部换届的,请维护好“班子届次”和“班子成员”等信息。基层党组织调整变动的情况,要及时向组织部备案。(二)党员信息1.党员信息有变化的要及时更新(1)学生党员的工作岗位、入党日期、转正日期、学历学位等
  • 2024.09.19 2024.09.19
    关于2024级学生《劳动1》课程开展的通知
    教字〔2024〕172号各学院:《劳动1》课程是一门必修课。为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根据2024-2025学年劳动教育教学计划与安排,现就本学期开展情况通知如下:一、课时安排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教学学时讲授学时实践学时开课学期备注劳动11必修344301二、成绩评定《劳动1》成绩由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理论部分的线上环节由平台评定成绩,占比10%,理论部分线下环节及实践部分由各学院劳动教育负责老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劳动态度、劳动报告和劳动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定,占比90%。《劳动1》课程成绩不合格者需重修。三、课程安排(一)理论部分,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学习模式。1.线上环节:2024年10月8日-11月26日,具体操作另行通知。2.线下环节:由学院组织学生参加劳动教育专题讲座或劳动成果报告会、劳动技能展演等活动1-2场。(二)实践部分学生根据学院安排自行完成劳动实践任务,劳育成果申报在线上完成(见附件):1.劳动实践内容:结合学科和专业实践特点,根据自身实际,完成学院组织的日常生活性劳动、生产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等实践内容。每位学生每学期参加学院组织的
  • 2024.09.18 2024.09.18
    关于2024年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推荐申报人员的公示
    人字〔2024〕55号全校各单位: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用条件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经个人申报、二级单位初审、学校复审、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拟推荐赵生辉、高宏赋、郑建颖、李勇、李惠娟、李宏刚、李南7位同志申报苏州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聘用条件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8日—9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反映。联系人:田克迪,联系电话:68356253,邮箱:tiankedi@szcu.edu.cn。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4年9月18日
  • 2024.09.18 2024.09.18
    关于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体育选课的通知
    教字〔2024〕171号各学院(部):兹定于9月19日晚间进行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体育选课。具体安排和相关说明见附件。请相关学院辅导员、班主任通知学生准时参加。请各班班主任助理员协助班主任做好此项工作。特此通知。附件一:2024级普通本科学生体育选课安排表.docx附件二:体育课项目安排及说明.doc附件三:体育选课上网操作指南.doc教务处基础教学部2024年9月18日
  • 2024.09.18 2024.09.18
    关于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99号各学院: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2024年我校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对象2022级特别优秀的在校学生。各学院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见《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二、评审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5)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6)行为学分在100分及以上,连续两年获评学校三好学生。三、评审程序由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报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将组织现场评审,提出本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
  • 每页 14 记录  总共 2257 记录 
  • 第一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 页码 93/162 跳转到 

联系我们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邮编:215104

Copyright © 苏州城市学院 苏ICP备2021049900号-1 苏公网安备3205060201317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