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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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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城市学院征集采购评审专家公告2024-09-18
  • 关于进行2024-2025学年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2024-09-18
  • 关于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模拟上机的通知2024-09-18
  • 关于公布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团队结项结果的通知2024-09-18
  • 关于2024年文正书院选拔考试笔试安排的通知2024-09-15
  •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2024-09-15
  •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子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09-14
  •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禾计划”结业学员名单的通知2024-09-14
  • 第3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4-09-14
  • 关于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2024-09-14
  • 关于申报江苏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2024年研究课题的通知2024-09-14
  • 关于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团队结项结果的公示2024-09-14
  • 关于开展第三届“升学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2024-09-14
  •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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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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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8 2024.09.18
    苏州城市学院征集采购评审专家公告
    国资字〔2024〕8号为加强学校采购评审活动的管理,规范采购评审专家执业行为,提升采购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苏州城市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城市学院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校内外公开征集采购评审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评审专家类别(一)货物类评审专家,主要参与设备、仪器、器材、家具、图书、期刊、教材、教学软件、数据库、军训物品、福利品等各类货物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二)工程类评审专家,主要参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基础设施的新建、改造、扩建、装修、拆除、修缮以及道路、园林绿化等工程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三)服务类评审专家,主要参与商业用房出租、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委托业务、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校内保险等服务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二、评审专家应具备的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三年内无评审相关不良记录;(二)65周岁(含)以下,熟悉采购招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能胜任学校采购评审工作;(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
  • 2024.09.18 2024.09.18
    关于进行2024-2025学年学业预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70号各相关学院: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学业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升我校人才培养质量,依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苏城院教〔2024〕37号),现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学业预警工作:一、学业预警分类(一)学习成绩异常学生所学必修课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20学分以上(含20学分),学校给予学习成绩异常通知。(二)学业警示学生所学必修课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40学分以上(含40学分),学校给予学业警示,期限为一学年。(三)缓退试读学业警示期满时,学生所学必修课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仍达40学分以上(含40学分),经学生个人申请,家长签字确认,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可给予一次缓退试读机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一次缓退试读,试读期为一学年。二、工作安排(一)请学院通过教务系统汇总统计需学业预警学生名单(包括学习成绩异常名单、学业警示名单、学业警示期满未达要求名单、缓退试读期满未达要求名单及学生缓退试读申请表),并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学业预警统计表》(附件一)于2024年9月20日前交至教务处教务科(综合楼205办公室)。(二)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苏州城市学院
  • 2024.09.18 2024.09.18
    关于组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模拟上机的通知
    教字〔2024〕169号各学院(部):第7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正式考试将于2024年9月21日(周六)在我校数字化中心机房举行,模拟上机安排在2024年9月18日(周三)晚上,届时请报名本次考试的同学自愿参加本次模拟上机测试。模拟上机时间为2024年9月18日晚18:00-20:00,地点在数字化中心201、202、203。注意事项:1.报名本次考试的同学自愿参加模拟上机,不收取任何费用。2.请提前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详细网址https://ncre-bm.neea.cn(选择江苏省))打印好自己的准考证,模拟上机登录时需用准考证号登录。教务处2024年9月18日
  • 2024.09.18 2024.09.18
    关于公布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团队结项结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团队实践调研、总结整理、提交材料、结项答辩等环节,确定“‘残健共融,携手同行’暑期实践团”等13支团队为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A等结项团队,“相约土家情,青春助发展”志愿队等7支团队为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B等结项团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10529附件: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团队结项名单.pdf共青团苏州城市学院委员会苏州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2024年9月18日
  • 2024.09.15 2024.09.15
    关于2024年文正书院选拔考试笔试安排的通知
    教字〔2024〕168号各相关同学:根据《关于开展2024级文正书院基地班学生选拔的通知》(教字〔2024〕163号)文件精神,经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宣传动员,文科基地班共有222名学生报名,工科基地班共有300名同学报名。根据报名初审情况,于9月19日组织笔试,具体安排如下:类别专业考场考试科目/时间文科基地班24级汉语言1班5-101英语:8:30-9:30专业综合:10:00-11:0024级汉语言2班5-10224级广告学(学号:1-60)5-10324级新闻学(学号:1-64)5-10424级汉语国际教育24级广告学(学号:61-80)24级新闻学(学号:65-80)5-105工科基地班24级信息工程5-20124级微电子5-20224级电子5-20324级光电5-20424级智能测控工程5-20524级通信工程5-206注意事项:1.第一场英语考试,有听力,务必带好耳机和2B铅笔填涂答题卡。2.每场考试需提前进入考场,迟到10分钟,禁止入场。3.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参加考试。以上未尽事宜,请咨询:文科基地班请咨询赫老师(办公室:学生活动中心208;电话:665
  • 2024.09.15 2024.09.15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保障学校假期间正常秩序,维护校园和谐稳定,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近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把师生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加强组织领导,勇于担当作为,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尽最大努力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全省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要求,放假前集中力量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等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严密火灾防控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三、切实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节前对师生进行一次包含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溺水、防欺凌、防电信网络诈骗
  • 2024.09.14 2024.09.14
    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子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67号各相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要求,大力促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子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发挥我校养老服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优势,组织推荐一批省级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子库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内容对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江苏省老年教育学习资源库子库建设目标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社教函〔2019〕1号)相关要求,每个学院和教学单位可推荐1-2个项目。每个项目围绕一个专题,每个专题的学习视频资源总量不少于30个单元,每个单元视频时长约5-10分钟。申报项目必须为已开发成熟的课程资源,学校推荐并获认定后可直接入库并在“江苏学习在线”“江苏老年教育”学习平台开放共享。二、学习资源技术标准本次申报的学习资源以近两年制作为佳,要求体系完整、内容简洁、知识点清晰明了,无版权纠纷。视频应为国际标准格式,一般为mp4格式,视频尺寸为16:9或4:3,音频为双声道,声音与画面同步,字幕清晰,片头片尾完整。三、申报方式及时间各学院和教学单位要认
  • 2024.09.14 2024.09.14
    关于公布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禾计划”结业学员名单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为深入推进我校“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切实加强我校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工作,提高我校学生团干部的质量和水平,经过一学年的培养,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禾计划”共有梁棠杰、应意、杨语嫣、翟靖宇、祁叶、朱平青、谭静裕等73位学员顺利结业,名单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持续加强对学生团干部的培养工作,不断夯实团支部组织建设,强化团支部的政治功能。特此通知。附件:苏州城市学院第二期“青禾计划”结业学员名单.xlsx团委(美育中心)团委团务中心2024年9月14日
  • 2024.09.14 2024.09.14
    第3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3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9月18日——9月22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9.18(周三)上午10:00虚拟仿真实验中心综合楼大会议室《青春里的苏州记忆》新书发布会暨“融城思政”学术研讨会芮国强周玉玲另行通知9.18(周三)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干部工作小组会议芮国强干部工作小组成员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9.19(周四)上午9:00综合楼大会议室美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吴昌政美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9.19(周四)下午1:303号楼101苏州城市学院—中数文化大数据(苏州)有限公司合作协议签约仪式黄涧秋另行通知9.20(周五)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苏州城市学院第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赵志宏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9月14日
  • 2024.09.14 2024.09.14
    关于做好台风防御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部门、单位:根据气象部门消息,今年第13号台风“贝碧嘉”即将于9月15日夜间至16日早晨登陆,并影响我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防汛救灾重要部署和9月14日学校防御台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强台风期间的防御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切实担负起保卫学校安全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当前台风防御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密切监视台风发展动态和雨情汛情发展变化,要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防台防汛工作责任,充分研判可能带来的风险问题,稳妥制定工作预案,切实周密部署安排,全面排查校内风险隐患,科学有效防范应对,全力以赴做好迎战强台风各项准备,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二、排查风险,做好准备(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深入一线,尽快部署各项防御措施。要做好所属或所负责区域重要设施排查,通过拉网式排查对问题隐患点进行再梳理,找准找实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以往安全隐患大的区域要重点关注,及时采取有效防范应
  • 2024.09.14 2024.09.14
    关于申报江苏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2024年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2024年实验室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我校申报组织安排通知如下:一、立项范围及研究方向本次课题申报涵盖实验室(实训)建设与管理、实验技术队伍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等四个大类,具体请参考《立项范围及研究方向清单》(附件1)。二、资助课题数量与额度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高校实验室研究委员会2024年原则上共资助课题不超过45项,每个大类方向不超过2个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一般项目5000元,重点项目15000元。三、课题研究周期课题研究期限自批准立项之日起原则上要求2年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1年。四、申报条件1、申请人应有从事实验室建设、管理或者实验教学工作的经历;2、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由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人员书面推荐;3、每位项目负责人限申报一项;4、凡承担江苏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研究课题未结题者,本次不予受理。五、申报安排研究课题实行限额申报,每个学校至多可申报2项课题(尚未结题的学校相应减项)。学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中心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 2024.09.14 2024.09.14
    关于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团队结项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团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帮助青年学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团队实践调研、总结整理、提交材料、结项答辩等环节,确定“‘残健共融,携手同行’暑期实践团”等13支团队为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A等结项团队,“相约土家情,青春助发展”志愿队等7支团队为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校级B等结项团队,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9月14日至9月17日,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联系校团委。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10529附件: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校级立项团队结项名单.pdf共青团苏州城市学院委员会苏州城市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2024年9月14日
  • 2024.09.14 2024.09.14
    关于开展第三届“升学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院、各班级:为推动校友工作前移,依托社会资源帮助学生科学规划职业生涯发展,促进就业和提升就业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拟联合学校相关部门及社会资源,在本学期推出第三届“升学就业服务月”活动,内容如下:一、行业标杆企业参观活动为帮助学生明确自身的职业生涯发展,了解本专业的发展方向和潜力,联合合作企业和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开展企业参观学习活动,旨在通过参观企业指导学生合理规划职业生涯,明确自身发展目标。二、公益讲座和实训课程计划开设考研公益讲座(考研全程规划、报名指导、考情分析、课程导学等)、公职类考试公益实训课程(公职类考试全程规划、各专业就业趋势说明、行测及申论专项实训课、公考解读及选岗指导、考前模拟实战等)。序号活动内容日期服务对象备注1考研公益讲座10月-12月全校学生免费2公考实训课程10月-12月2025届毕业生免费三、招聘活动和经验交流举办翠微校友论坛。充分发挥校友的榜样模范作用,加强在校生与毕业校友之间的互动交流。邀请优秀校友分享职业发展经验,助力在校生提前做好就业规划,绘写人生蓝图;邀请优秀校友分享创新创业经历,增强在校生对创新创业的信心和认识,实现追梦人生。举办校友企业招
  • 2024.09.13 2024.09.13
    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新增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66号各相关学院、专业:根据《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4年新增6个专业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相关要求如下:一、审核对象数字经济(020109T)、文化产业管理(120210)、会展经济与管理(120903)智能测控工程(080720T)、智能建造(081008T)、数字媒体艺术(130508)。二、审核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审核标准的通知》(苏学位字〔2020〕4号)相关标准执行(附件1)三、工作安排(一)学院自评。12月6日前,完成以下材料并提交教务处审核:1.专业组织专家实地审核,并形成专家评审意见(附件2)。专家组由相关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总数不得少于5人;2.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3),准备相关支撑材料以备待查。3.撰写申请报告(附件4)4.填写专业汇总表(附件5)(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12月13日前,教务处把专业自评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通过、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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