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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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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2024-09-13
  • 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2024-09-13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2024-09-13
  • 关于新生户口迁移办理的通知2024-09-12
  • 关于启动我校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2024-09-12
  • 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2024-09-12
  • 出境人员公示2024-09-12
  •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2024-09-12
  • 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2024-09-12
  • 关于2024年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分区赛(江苏省)报名工作的通知2024-09-11
  • 关于征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的通知2024-09-11
  • 关于开展2024级文正书院基地班学生选拔的通知2024-09-11
  •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2024-09-11
  • 关于召开党建阵地轮值服务工作会议的通知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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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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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9.13 2024.09.13
    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关于2024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苏城院办〔2024〕5号),中秋节假期安排在9月15日至17日,共3天。为进一步加强假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扎实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关系师生生命健康、校园稳定、家庭幸福,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要清醒认识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强化“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人有责”的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规范操作程序,做好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二、认真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要强化安全管理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全覆盖,零容忍”的安全管理理念。各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在放假前应对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和环境卫生工作,确保假期关停实验室关闭所有水阀、电源、气阀及门窗等。三、落实开放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假期获得批准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需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好进出人员登记,与实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相关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请检查确认仪器设备、水、电、气、门窗等
  • 2024.09.13 2024.09.13
    关于开展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根据2024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培训会工作要求和相关工作安排,为扎实做好我校2024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任务分工为确保我校高等教育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强化教育事业统计全过程质量管理。根据上级要求,本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分为数据填报及自查自纠两部分:1.数据填报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统筹,通过“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形式采集、填报统计表,具体分工详见《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报表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2.自查自纠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数据质量控制、源头数据审核、台账细化举措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等“回头看”工作,有关工作内容及时报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汇总报送。二、工作进度安排1.第一阶段(10月8日前):采集、填报数据2.第二阶段(10月17日前):汇总、校验数据3.第三阶段(10月31日前):信息上报和纸质材料报送4.第四阶段(11月10日前):自查自纠及整改措施报送三、工作要求1.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理论学习,牢固树立依法统计观念,切实规范统计行为
  • 2024.09.13 2024.09.13
    关于开展2024年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学字〔2024〕98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做好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我校服兵役全日制本科生国家教育资助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我校学生;2.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我校就读(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3.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学生。二、申报材料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在校生、毕业生)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2份);②入伍通知书复印件(1份);③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复印件(1份);④申报人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原则上是学校所发学子卡,若为其他行,请注明开户行详细的支行信息)。2.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保留学籍复学的在校生、保留入学资格复学的新生)①《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2份);②退出现役证复印件(1份)。3.退役士兵(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我校的学
  • 2024.09.12 2024.09.12
    关于新生户口迁移办理的通知
    各院(系)、各班级:为方便学生户口统一迁移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户口迁移政策与流程户口迁移政策详见网站户政事务,请及时关注。(https://bwc.szcu.edu.cn/2023/0928/c3321a55857/page.htm)二、所需材料1.户口迁移证;2.学生落户申请单(户政事务专栏下载,学生自行填写);3.身份证复印件;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请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收齐上述材料后,于9月25日之前交至保卫处(综合楼120)。联系人:贾老师0512-66555539党委保卫部(保卫处)
  • 2024.09.12 2024.09.12
    关于启动我校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65号各学院:为推进《苏州城市学院新文科建设方案(2024-2027年)》《苏州城市学院关于推进新工科建设的实施方案(2024-2027年)》工作任务,进一步优化我校学科专业结构,提升专业内涵水平,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及办学质量。现启动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试点范围本着“试点先行、积累经验、有序推进”的原则,分类分批组织实施校内专业认证,省市级以上立项建设专业、学院重点发展专业要率先启动专业认证。二、试点专业条件1.申请试点参加专业认证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且达到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的要求。2.申请专业依据认证标准,在人才培养中落实OBE的理念,培养目标明确,毕业要求清晰并能完全覆盖认证标准,构建了支撑毕业要求的课程体系,建立了培养目标、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等达成评价机制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改进机制。3.工科类专业可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网址:https://www.ceeaa.org.cn/)、ASIIN认证等(德国工程、信息科学、自然科学和数学专业认证机构)。文科专业可申请长三角新文科教育专业认
  • 2024.09.12 2024.09.12
    关于开展2024级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64号各学院、部门:为切实保护学生权益、维护高等学校办学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学函〔2024〕13号)及《苏州城市学院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苏城院教〔2024〕37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4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具体安排如下:一、建立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机制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为规范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程序,由教务处牵头,成立学校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小组,成员由纪委办公室、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和二级学院相关负责人组成,建立联合复查的协同机制。二、开展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含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有关入学资格复查两部分内容,具体分工如下:(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考生的纸质档案、录取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核查,是否一致(是否为同一人)。责任单位:招生就业
  • 2024.09.12 2024.09.12
    出境人员公示
    外字〔2024〕23号根据上级政府部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近期因公短期出境人员信息进行公示。人员名单如下:姓名性别所在单位出访地区访问时间访问目的经费来源崔苏妍女团委(美育中心)香港、澳门2024.10.14-2024.10.18人文交流出国(境)专项经费如有反馈意见,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反映。联系邮箱:meiying@szcu.edu.cn联系电话:0512-65588816国际合作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2024年9月12日
  • 2024.09.12 2024.09.12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4年第9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4年9月12日
  • 2024.09.12 2024.09.12
    关于加强2024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党的纪律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强化全校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积极营造崇廉尚俭、文明清爽的节日风气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就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一、坚持以上率下,压实主体责任全校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强化系统思维,坚持统筹推进,要把作风建设同抓好落实学校决策部署督查工作要求结合起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落实落细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带动全体党员干部清廉过节、文明过节,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二、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全校各单位要以节日节点为契机,完善制度机制,建立健全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将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严格落实学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清
  • 2024.09.11 2024.09.11
    关于2024年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分区赛(江苏省)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及全体同学:根据《关于举办第十六届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的通知》,本届竞赛分两个阶段:分区赛和决赛,经过分区赛遴选后方可参加决赛。为做好相关工作,现将分区赛(江苏省)的相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我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二、竞赛内容:高等数学。本届竞赛中,非数学专业类分非数学A类(理工类)和非数学B类(经管文史类)。理工类考生只能报考非数学A类,其他考生不受此限制。三、竞赛方式:闭卷笔试,不许携带任何有关资料和纸张进入考场,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四、竞赛时间:分区赛于2024年11月9日(周六)上午9:00-11:30进行。五、考场安排:QQ群内另行通知。六、报名费:获得2024春季江苏省高数竞赛一等奖、二等奖的同学,由基础教学部推送参加本次竞赛,学部承担其报名费,其他参赛学生须自行交报名费100元,缴费方式加入QQ群(763632789)后公布(截止时间9月23日)。七、报名方式:请所有参加此次竞赛的学生(包括学部推送的同学)填写下方二维码中的在线表格,务必准确填写身份证号等信息,其中所学专业一栏需按照学生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特此通知。基础教学部2024年9月11日
  • 2024.09.11 2024.09.11
    关于征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实践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民论坛杂志社计划2024年9月19-24日来苏州调研,选择优秀高校典型案例,在高端媒体进行宣传推广。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就我校案例征集组织安排通知如下:一、组织发起单位本次活动由人民日报社人民论坛杂志社(人民智库)、国家治理杂志社组织发起,活动名称“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创新实践案例征集”。本活动主要面向长三角及长江经济带城市圈中高职院校、普通高校、教育企业及相关机构,征集创新举措与先进经验,提报相关优秀案例和具备社会影响力的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果。二、主题主线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三、关注重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实践”案例征集重点类别包括:1.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实践——强化职业院校党建引领、建立健全现代职业学校制度、“1+X”证书制度与“学分银行”建设、职业教育类型考试招生制度等。2.强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创新实践——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理论探索、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树立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标杆、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等。3.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创新实践——优化区域职业
  • 2024.09.11 2024.09.11
    关于开展2024级文正书院基地班学生选拔的通知
    教字〔2024〕163号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文正书院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4级文正书院基地班学生选拔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一、文正书院简介文正书院以“知文正行”为院训,围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要求,以导师制、小班化、国际化的教学模式,着力培养具有良好人文与科学素养、宽厚专业基础、开阔国际视野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拔尖创新型人才。文科基地班采用“四年制”培养模式,即四年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都由书院负责。工科基地班采用“2+2”培养模式,即一、二年级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由书院负责,三、四年级由所在学院(班级)负责。书院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学年根据学生学业情况、综合表现进行评定,不达标学生退出基地班,返回原专业学习。二、选拔范围和名额1.工科基地班:在2024级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智能测控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6个专业的学生中选拔30人。2.文科基地班:在2023级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广告学等4个专业的学生中选拔30人。三、报名条件1.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
  • 2024.09.11 2024.09.11
    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62号各学院(部)、班级: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报名通知”)精神,现将2024年下半年全国大学生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科目及时间(一)口语考试时间英语四级口试(CET-SET4)考试时间为11月23日,英语六级口试(CET-SET6)考试时间为11月24日,具体场次安排如下:上午下午场次(代码)时间场次(代码)时间场次108:30-9:00场次613:30-14:00场次209:15-9:45场次714:15-14:45场次310:00-10:30场次815:00-15:30场次410:45-11:15场次915:45-16:15场次511:30-12:00场次1016:30-17:00\\场次1117:15-17:45(二)笔试考试时间笔试考试时间为12月14日,开考科目为英语四级和六级。具体安排如下:日期(12月14日)考试种类考试代码考试时间上午英语四级笔试(CET4)19:00-11:20下午英语六级考试(CET6)215:00-17:25二.报名资格(一)笔
  • 2024.09.11 2024.09.11
    关于召开党建阵地轮值服务工作会议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党建引领力,我校将以服务师生为中心,依托党建与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基地轮值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带头做,整合资源一起做,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将党建阵地打造成为学习教育的场所、服务师生的阵地,联建共建的平台,推动党建阵地从“建起来”到“用起来”“活起来”。现组织会议征求院级党委关于基地轮值活动的意见建议,具体安排如下:一、会议时间9月14日上午10点二、会议地点综合楼228三、参会人员各院级党委党建工作人员四、其他请于9月12日下班前报送参会人员名单至王祺,66554610。党委组织部(党校)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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