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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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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知

  • 关于收赠我校教职工及校友著作的通知2024-03-07
  •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领导接待日预安排的通知2024-03-07
  • 关于组织申报高校党校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2024-03-07
  •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2024-03-07
  • 关于征集2024年《教育工作动态》近期选题的通知2024-03-06
  • 关于制定我校本科专业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2024-03-06
  • 关于召开2024年春学期《劳动2》课程协调会的通知2024-03-05
  • 关于2023级学生《劳动2》课程开展的通知2024-03-05
  • 2023年党费收支情况公布2024-03-05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2024-03-05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2024-03-05
  •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高等数学竞赛暨第二十一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2024-03-05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春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2024-03-04
  •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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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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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3.07 2024.03.07
    关于收赠我校教职工及校友著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我校图书馆的收藏、传承与教育功能,更好地保存并集中展示我校师生的研究成果,激励在校学子成长成才,图书馆现面向全校教师及校友收赠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教材等。图书馆将设立我校教师及校友著作成果展示专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赠范围我校教教职工(含在职、离退休及曾在我校工作过的教职工)及校友编、著的教材、著作等(含合著、合编的教材、著作)。二、收赠方式1.将著作直接送至借还处服务台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如您手中没有存书,请将著作的书目信息(如书名、作者、出版社、出版年、ISBN等)告知我们,图书馆将集中进行采购。2.为便于永久保存,以激励后学,请您在赠书上签名、题词或加盖名章留念,使赠书版本更具收藏价值。3.图书馆将对收赠到的著作进行编目加工、永久收藏,并集中展示,以供读者使用。4.为表达对捐赠者的敬意和谢意,图书馆将为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三、收赠时间自2024年3月7日开始征集,常年接受捐赠。四、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随时与图书馆联系,联系人:郭老师,电话:66550159,邮箱:guosiyu9999@szcu.edu.cn。诚挚地期待您的支持,我们共同建设我校
  • 2024.03.07 2024.03.07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领导接待日预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更好地发扬民主,了解民情民意,密切学校领导与广大教职工的联系,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领导接待日预安排通知如下:接待时间接待领导接待地点2024年3月7日芮国强综合楼301接待室2024年3月21日赵志宏综合楼301接待室2024年4月18日周玉玲综合楼301接待室2024年4月28日周高综合楼301接待室2024年5月16日李萍综合楼301接待室2024年5月30日高雷综合楼301接待室2024年6月13日毛小勇综合楼301接待室2024年6月27日吴昌政综合楼301接待室注:如遇时间调整另行通知,请以当周全校性一周会议安排为准。联系人:海蓉联系电话:13812605604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4年3月7日
  • 2024.03.07 2024.03.07
    关于组织申报高校党校工作研究课题的通知
    各党委: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党校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探索江苏高校党校办学质量提升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江苏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研究会开展相关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此次课题申报主要围绕提升高校党校教育培训质量展开,着力围绕当前高校党校改革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和主要短板开展深入研究,为新时代全省高校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申报主题可参考并不限于以下方面,可自拟题目。1.江苏高校党校历史发展和经验启示;2.江苏高校师生党员基本培训体系构建;3.江苏高校党校高质量发展;4.江苏高校党校教育培训质量提升;5.江苏高校党校入党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请各党委积极组织申报,于3月10日(星期日)前确定选题,填写选题申报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chenbo1970@szcu.edu.cn。此次课题研究时间为3个月。请申报者扎实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努力形成可操作、能落地、好转化的高质量研究成果。研究成果以调研报告形式呈现,篇幅原则上控制在1万字以内,于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前将研究成果发送至邮箱chenbo1970
  • 2024.03.07 2024.03.07
    关于本周四下午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本学期教职工政治学习安排,本周学习内容为:1.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主题教育总结报告和关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2.《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专题学习。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参考资料:党委宣传部网站“理论学习”栏目中的“教职工政治学习参考资料2024年第1期”。特此通知。党委宣传部2024年3月7日
  • 2024.03.06 2024.03.06
    关于征集2024年《教育工作动态》近期选题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征集2024年教育工作动态稿件的通知》(苏委教工秘函〔2024〕2号)精神,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深入挖掘总结推进教育工作的突出成效、具体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整理并报送至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校将统一汇总报出,具体选题指南见附件,欢迎各单位积极供稿。联系人:海蓉,电话:66555732,邮箱:hr13812605604@szcu.edu.cn。2024年《教育工作动态》参考选题.docx
  • 2024.03.06 2024.03.06
    关于制定我校本科专业发展规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教字﹝2024﹞15号各学院: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2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应用型办学特点和实际情况,深化新文科、新工科建设,实现专业升级换代,打造优势特色专业集群,现需各学院对本院专业建设和布局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我校本科专业发展规划。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基本原则1.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调整存量、做优增量,重点提升已有专业建设水平;2.坚持特色发展,强化人文艺术类专业扩容发展、工科类专业聚焦发展、社会科学类专业融合发展;3.坚持专业总量稳定,“十四五”期间专业数稳定在50个左右。二、规划主要内容(一)专业发展规划第一部分:现有专业建设情况分析(结构布局、成效、不足)第二部分:未来三年专业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建设举措、支持与保障措施。(二)专业动态调整计划对现有专业结构进行分析,详细规划2024-2026年期间的专业调整优化方案,主要包括增设专业、调整专
  • 2024.03.05 2024.03.05
    关于召开2024年春学期《劳动2》课程协调会的通知
    教字﹝2024﹞14号各相关单位:为确保本学期劳动课程顺利推进,加强课程间的协调与合作,努力打造“一院一品”品牌形象。经研究决定,召开本学期劳动工作协调会议。现将具体事宜安排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3月7日(周四)上午9:3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208三、参会人员各二级学院教务秘书、劳动课程教师、教务处及相关支持职能部门负责教师。四、注意事项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请安排本单位其他工作人员参会。联系人:孔荣,联系电话:0512-66558010。特此通知。教务处2024年3月5日
  • 2024.03.05 2024.03.05
    关于2023级学生《劳动2》课程开展的通知
    教字﹝2024﹞13号各学院:《劳动2》课程是一门必修课。为加强学生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吃苦耐劳精神,根据2023-2024学年劳动教育教学计划与安排,现就本学期开展情况通知如下:一、课时安排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教学学时讲授学时实践学时开课学期备注劳动21必修2412122二、成绩评定《劳动2》成绩由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综合评定,采用百分制。理论部分的线上环节由平台评定成绩,占比10%,理论部分线下环节及实践部分由各学院劳动教育负责老师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劳动态度、劳动报告和劳动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定,占比90%。《劳动1》课程成绩不合格者需重修。线上平台综合考评不及格,则该门成绩认定为不合格。三、课程安排(一)理论部分,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学习模式。1.线上环节:2024年3月11日-5月31日,学生在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平台要求的所有学习任务并完成考核,学生可通过以下2种方式在线学习:(1)直接访问网址:http://sdwz.fanya.chaoxing.com,在主界面“登录区”输入“学号”“密码”后,点击登录按钮,即可选择《劳动2》课程学习(以学号为用户名登录,初始密码为s654321
  • 2024.03.05 2024.03.05
    2023年党费收支情况公布
    各党委:现将我部代管2023年度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公布如下:一、2023年党费收入情况1.各党委党员缴纳党费:102952.85元2.银行利息:63.72元3.收入合计:103016.57元二、2023年党费支出情况1.学校统一使用:62385.00元2.上缴上级党委:20408.00元3.按比例下拨各党委:23702.00元4.支出合计:106495.00元三、2023年收支相抵结存党费情况2023年结存党费:-3478.43元四、学校统一使用党费情况1.用于党员教育培训等5043.00元;2.用于订阅或购买党建类报刊资料、音像制品24340.00元;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等31000.00元;4.用于补助生活困难党员2000.00元;5.支付银行账户手续费等2.00元。五、各党委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请于2024年3月31日之前自行公布。对以上公布情况有疑问的,可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杨帅,联系电话:66510521。党委组织部2024年3月5日
  • 2024.03.05 2024.03.05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业务指导单位、学生社团: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团苏城院委〔2022〕1号)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社团注册登记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注册登记时间2024年3月5日—3月12日二、注册登记条件1.学生社团登记成立时,均需按照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化体育类、志愿公益类、自律互助类及其他类等七大类别进行申请;2.有20名以上本校在读学生联合发起,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3.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4.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原则上业务指导单位应是与社团业务相关的校内机关职能部门、学院党组织或校内学术科研机构;5.有至少1名指导教师,其中思想政治类和志愿公益类社团指导教师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6.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类别、宗旨、成员资格、权利和义务、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负责人产
  • 2024.03.05 2024.03.05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部署团委新学期重点工作,决定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4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二、会议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04三、出席人员1.校团委工作人员;2.各学院团工作负责人。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闵小豹联系电话:0512-65326707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4年3月5日
  • 2024.03.05 2024.03.05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高等数学竞赛暨第二十一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班级及全体同学:为了培养人才、服务教学、促进我校数学课程的改革和建设,提高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培养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和选拔数学创新人才参加第二十一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苏州城市学院将举办第三届高等数学竞赛暨第二十一届江苏省高等数学竞赛校内选拔赛,为我校学子提供一个展示数学知识和思维能力的舞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赛内容、方式1.竞赛内容:一元微积分2.竞赛方式:闭卷笔试形式进行,不准携带任何有关资料和纸张进入考场,时间为两个小时。二、参赛对象全校在籍在校学生(专业不限)三、竞赛组织主办单位:基础教学部四、竞赛工作安排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请有意向的同学于2024年3月17日(星期日)下午16:00前识别二维码或点击链接进行线上报名:苏城院第三届数学竞赛报名扫码:苏城院第三届高数竞赛校内选拔赛报名https://docs.qq.com/form/page/DTlZ0VmRoelFZZXdI2.竞赛时间及地点:竞赛时间:2024年3月20日(周三)18:00-20:00竞赛地点:苏州城市学院教室(具体地点另行通知)3.奖励办法本次
  • 2024.03.04 2024.03.04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春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学字〔2024〕12号各学院:根据省教育厅2024年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度会的要求,为深入开展关爱青少年生命健康“润心”行动,进一步做好做实我校2024年春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我校大学生心理自助和互助的能力素质,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实效,经研究决定,拟召开我校2024年春学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3月7日(周四)9: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与人员:全校学生工作会议例定人员、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全体人员、各学院负责心理工作辅导员。四、会议议程:1.播放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度润心行动总结视频;2.传达江苏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3.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交流(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4.2024年春学期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工作提醒5.领导总结发言五、其他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准时参加会议;2.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需于3月6日17:00前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沈怡佳;电话:66508473)特此通知。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024年3月4日
  • 2024.03.04 2024.03.04
    关于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4﹞12号各学院、班级:根据教学计划安排,现将近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布置如下:一、日程安排: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进入中期检查阶段,中期检查日程安排为:理科第3至4周(3月11日至3月24日),文科第4至5周(3月18日至3月31日)。二、工作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中期检查以学院为单位,开展导师自查与院内专业互查工作。自查形式由导师自行检查学生论文的完成情况,将论文指导具体情况报备学院。专业间交叉互查建议形成导师小组,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协同工作,检查内容包括选题、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翻译、文献综述、论文正文,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苏州城市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中期进展情况检查表》(附件1)并报备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工作,优秀团队原则上在初步遴选基础上完成成员的最终确认。中期检查须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进行项目答辩,中期检查报告须涵盖培育工作的进程、阶段性成果的验收情况。检查结束后请各学院将《苏州城市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培育项目中期检查报告》(附件2)签字盖章后于本学期第6周前报教务处,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447883508@qq.com。三、其他提醒按照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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