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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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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的公示2023-12-19
  • 关于做好甘肃地震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2023-12-19
  • 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年度检查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的通知2023-12-19
  •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2023-12-18
  •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2023-12-18
  • 关于做好2024年度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2023-12-18
  • 关于转发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 “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2023-12-18
  •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及《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表》的通知2023-12-18
  • 2023年度苏州市“源溶助学金”拟助名单公示2023-12-15
  •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2023-12-15
  • 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2023-12-15
  •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2023-12-15
  • 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评选推荐结果公示2023-12-15
  • 关于遴选“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的通知2023-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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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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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19 2023.12.19
    关于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的公示
    教字﹝2023﹞199号各学院(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学院(部)推荐、教务处审查、专家评审、校长办公室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15门课程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现予以公示。推荐申报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项目一览表序号学院课程类别课程名称课程专业类课程负责人1马克思主义学院线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丁利强2城市文化与传播学院线下古代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陈国安3线上线下混合式综合英语1外国语言文学类曹小露4社会实践新闻采访新闻传播学类钱毓蓓5城市治理与公共事务学院线上人格与人生心理学类杨滨6数字经济与管理学院线下市场营销工商管理类张中英7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网络互连技术计算机类唐灯平8线上线下混合式Python程序设计计算机类龚兰兰9线下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类张建10光学与电子信息学院线上线下混合式模拟电路电子信息类许宜申11线上线下混合式普通物理1,2物理学类丁
  • 2023.12.19 2023.12.19
    关于做好甘肃地震受灾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通知
    学字〔2023〕127号各学院:12月18日23时59分,甘肃临夏州积石山县发生6.2级地震,造成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了保障我校学生的学习生活,解决现实困难,现就相关临时困难补助工作通知如下:一、资助对象因地震灾害造成人员伤害或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二、资助流程1.学生提出申请,填写《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学院初审,审核通过后,在12月24日前将《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hangxiaohan@szcu.edu.cn,纸质版交至综合楼102;3.学生服务与发展中心(奖惩助贷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学校审核后,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发放相应的补助金。三、工作要求1.高度重视,精准排查。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专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牵头进行排查,确保受灾学生信息收集及时、全面、精准。2.落实责任,做好帮扶。各学院要强化排查与帮扶责任,以排查工作为契机,主动关注受灾家庭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安抚学生情绪,关心受灾学生实际困难与成长发展诉求,做好受灾学生物质帮扶与精神激励工作。附件:《苏州城市
  • 2023.12.19 2023.12.19
    关于开展2023年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年度检查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中期检查的通知
    教字﹝2023﹞198号各相关学院:为大力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示范课程的引领辐射作用,根据学校《苏州城市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苏城院教〔2021〕35号)和《关于开展我校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建设的通知》(教字[2022]175号)精神,决定对2023年我校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专业和“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进行检查验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验收范围及内容(一)年度检查1.检查对象: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项目。2.检查内容:对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如下:立项建设专业所在学院需先进行自查,并提交建设进度检查表至教务处。3.检查材料:(1)苏州城市学院课程思政示范专业项目建设进度检查表(附件1);(2)其他相关研究成果及佐证材料。(二)中期检查1.检查对象:2023年度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2.检查内容:主要对课程建设进度、阶段性成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阶段工作计划及经费执行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具体参照江苏省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指标(试行),要求基本达标。3.检查材料:(1)《苏
  • 2023.12.18 2023.12.18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学院: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团委下一年度重点工作,决定召开苏州城市学院共青团干部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9:30二、会议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04三、出席人员1.校团委工作人员;2.各学院团工作负责人。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履行请假手续。联系人:闵小豹联系电话:15542803916特此通知。团委(美育中心)2023年12月18日
  • 2023.12.18 2023.12.18
    关于举办苏州城市学院202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教字﹝2023﹞197号各学院(部):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双创工作部署,落实学校高质量发展要求,引导和激励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为第十四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培养优秀项目和创业人才,决定举办2024年苏州城市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赛对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做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二、大赛分组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2.乡村振兴: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5.文化创
  • 2023.12.18 2023.12.18
    关于做好2024年度苏州市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六号)、《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文件规定,为做好我校大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保对象全日制在籍学生。二、缴费标准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苏医保待医〔2023〕31号文件规定,2024年度大学生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100元。详见“学生医保缴费操作流程”(附件一)。三、缴费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四、大学生医保政策苏州市学生医保政策待遇详见“告大学生书”(附件二)。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待遇等信息,可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服务指南”-“办事指南”-“居民医疗保险”查询;登录“苏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ybj.suzhou.gov.cn/),在“公共服务”-“业务须知”-“居民医疗保险”查询。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缴费咨询:12366社会保障卡咨询:12333,参保登记、待遇报销、医疗救助和大病保险咨询:12393。五、大学生参保工作要求请各学院
  • 2023.12.18 2023.12.18
    关于转发市法宣办《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 “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各党支部:现将《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师生党员参加线上答题,确保人人参与,并于12月30日前将各支部参加名单报党委宣传部文化建设科。联系人:邵杰联系电话:68356587附:关于组织参加全省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的通知.doc全省第六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学习指南.docx党委宣传部2023年12月18日
  • 2023.12.18 2023.12.18
    关于报送2023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及《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表》的通知
    各党委:2023年3月29日党校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苏州城市学院党员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各党委根据具体工作要求已报送《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安排表》。为全面总结学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提升学校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质量,请各党委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和本年度党员教育培训计划落实情况,于2023年12月25日(星期一)17:00前将2023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见附件一)及《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表》(见附件二)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党校)办公室(综合楼230)。纸质版请经机关党委、学院(部)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电子版word文件请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zzb_raoqiong@szcu.edu.cn。联系人:饶琼,联系电话:66554610。特此通知。附件一:部门或学院(部)+2023年度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总结.docx附件二:部门或学院(部)+2023年党员教育培训落实情况表.docx党委组织部(党校)2023年12月18日
  • 2023.12.15 2023.12.15
    2023年度苏州市“源溶助学金”拟助名单公示
    学字〔2023〕126号各学院: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源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初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批,我校10名同学拟获得“源溶助学金”。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12月21日前以实名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邮箱:zhangxiaohan@szcu.edu.cn。特此公示。附件:2023年度“源溶助学金”拟获助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2月15日
  • 2023.12.15 2023.12.15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16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2月18日——12月24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2.18(周一)上午8:30综合楼大会议室推进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现场办公会芮国强思政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12.18(周一)上午10:10综合楼大会议室干部工作小组会议芮国强干部工作小组成员上午10:40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赵志宏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上午11:20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赵志宏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12.19(周二)上午8: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2.21(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校领导接待日吴昌政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23年12月15日
  • 2023.12.15 2023.12.15
    关于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监考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教字﹝2023﹞196号各监考老师: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确保我校承担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工作顺利进行,本次考试监考培训采用线上学习模式,学习完成后完成考核:一、线上学习、考核各监考老师请在12月18日前进行网上视频学习,并进行考核,学习方式如下:1.电脑端:通过“国家教育考试考务人员数字化网上学习培训资源平台”(网址:https://www.enaea.edu.cn/ksy/)进行学习考核。2.手机端:下载“学习公社云”APP参加学习考核。具体可见附件操作手册(附件1)。二、监考老师安排具体安排见附件2。特此通知。附件1:学员操作手册.pdf附件2:苏州城市学院考点监考人员安排.xlsx教务处2023年12月15日
  • 2023.12.15 2023.12.15
    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95号各学院(部):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3〕34号)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课程类型及资格(一)推荐课程类型分为线上课程、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四类。(二)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已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教师(包括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原则上不得再次申报。(三)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我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和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四)线上课程的申报团队成员须为相应课程平台显示的该课程主讲教师。二、推荐数量(一)线上课程:2门(二)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社会实践课程:13门三、推荐课程要求(一)推荐范围申报推荐课程须为纳入我校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
  • 2023.12.15 2023.12.15
    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评选推荐结果公示
    全校各单位:根据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教育数字化典型应用场景和优秀案例的通知》(苏教信办函〔2023〕24号)文件要求,我校共有4件作品参与申报,经专家现场评审,拟推选作品《“大思政课”虚拟仿真实验中心》报送江苏省教育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12月16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栾仕喜,电话:66502944。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15日
  • 2023.12.15 2023.12.15
    关于遴选“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的通知
    人字〔2023〕56号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大人才培养支持力度,加快师资队伍建设步伐,建立良好的人才队伍发展梯队,逐步形成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能力卓越的师资队伍,为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苏州城市学院“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城院人〔2023〕9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我校遴选2023年度“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通知如下:一、遴选对象“文正学者计划”“文正优青计划”的遴选对象为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专任教师。二、遴选要求(一)“文正学者计划”1.坚持教师职业理想、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战略思维和开放理念,能够瞄准国际学术前沿以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探索性、创新性研究;2.具有博士学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3.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创新性构想并有较大发展潜力,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近五年科研成果比较突出。(二)“文正优青计划”1.坚持教师职业理想、恪守教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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