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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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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补充通知
2023-10-23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育健康测试的通知
2023-10-23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2023-10-22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2023-10-20
关于举办2023年“文正学堂”干部培训第四讲 暨新时代高校管理育人新理念新模式专题培训的通知
2023-10-20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志愿者”答辩评选的通知
2023-10-20
关于公布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2023-10-20
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工作的通知
2023-10-20
关于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预警
2023-10-20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润心护航•守望青春”生命健康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2023-10-20
关于2023级学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学习的通知
2023-10-20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2023-10-20
2023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名单公示
2023-10-20
关于组织开展辅修专业开设申请的通知
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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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23
2023.10.23
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的补充通知
教字[2023]170号各学院(部):根据我校《关于开展2023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填报暨协调会的通知》(教字[2023]152号)要求,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本科生学习成效6-6部分)数据填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信息采集范围时间:2022-2023学年(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二、信息填报内容高等教育质量检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表格(具体见附件1)。表6-6本科生学习成效(学年)表6-6-2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年)表6-6-3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学年)表6-6-4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学年)表6-6-6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年)表6-6-7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学年)表6-6-8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学年)三、信息填报要求填报方式及指标解释请参考《2023年数据填报指南-通用篇(6-6)》(附件2)。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信息将应用于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合格性评估、审核评估、本科专业认证、质量预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等工作,请各学院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填报以上表格
2023.10.23
2023.10.23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育健康测试的通知
教字[2023]169号各学院(部)、班级:我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体育健康测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测试对象测试对象包括:2021级普通本科学生,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物联网(中外合作)学生除外。具体如下:1.2021级学生需测试《体育健康测试1》2.部分2020级学生《体育健康测试1》或《体育健康测试2》仍未通过的学生需补测相应课程。二、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跑、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三、测试安排周三、周五工作日每次开放10个班级进行测试,每班30人;周六每个时段开放12个班级,每班40人。测试时段具体安排如下表,每位学生只需在下表中选择一个测试时段即可。如遇雨天,测试顺延到下周(没有安排体测周)同样时间段进行。测试集合地点:学校足球场看台下(请提前10分钟到场)。具体测试安排见下表:测试时段测试日期测试开始时间时段111月8日(周三)15:15时段211月10日(周五)15:15时段311月11日(周六)8:30时段411月11日(周六)10:01时段
2023.10.22
2023.10.22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教字[2023]168号各院(部):为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积极性,充分挖掘和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和师资队伍建设水平,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落实“五育并举”,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表彰师德高尚、用心教学、授课效果好的教师,经研究,决定开展苏州城市学院第三届教师教学竞赛活动。一、评委组成本次竞赛由学校领导、教学督导、外聘专家组成竞赛专家评议组,担任评委。二、竞赛分类与要求本次竞赛分两类:创新设计类、课程思政类,比赛形式为课堂教学竞赛。创新设计类、课程思政类竞赛参赛教师均以本学期开课课程参加比赛,具体要求为:(一)创新设计类参赛教师要依据课程特点,运用先进的教学理念,科学制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培养一流应用型人才。(二)课程思政类参赛教师要依据课程特点,找准课程思政切入点,融入家国情怀、法治意识、社会责任、人文精神、仁爱之心等要素,开放式地探索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要把握好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两者之间的关系,强调课程思政重在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
2023.10.20
2023.10.20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
第8周全校性一周会议活动(10月23日——10月29日)日期时间地点内容主持人参加人10.23(周一)下午1:30综合楼大会议室校长办公会赵志宏校行政班子成员、例定列席人员党委常委会芮国强校党委常委、例定列席人员10.24(周二)上午10:00综合楼122校欧美同学会成立大会芮国强另行通知10.24(周二)上午10:00综合楼大会议室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会议高雷各学院(部)分管领导、教务秘书、校教学督导组负责人10.25(周三)上午9:00综合楼312学生工作例会吴昌政另行通知10.25(周三)下午2:303号教学楼201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辅导会毛小勇另行通知10.25(周三)下午1:304号教学楼402校党委常委集体听课程思政公开课《宪法学》校党委常委10.26(周四)上午9:30综合楼大会议室后勤工作会议毛小勇另行通知10.26(周四)下午1:30综合楼301校领导接待日周高来访者(请事先到综合楼310预约登记)10.26(周四)下午2:30综合楼多功能厅庆祝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暨“留学报国苏州故事”集中宣讲芮国强另行通知10.26(周四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举办2023年“文正学堂”干部培训第四讲 暨新时代高校管理育人新理念新模式专题培训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根据《苏州城市学院2023年“文正学堂”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建立健全“三全育人”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学校管理育人成效,兹定于10月25日举办2023年“文正学堂”干部培训第四讲暨新时代高校管理育人新理念新模式专题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时间及地点时间:10月25日(星期三)下午2:00地点:2-101二、培训内容国家开放大学教授、博导刘惊铎作《新时代高校管理育人新理念新模式——基于立德树人和三全育人视角》专题培训三、参训人员1.全校处级干部、部门临时负责人;2.全校科级干部。四、注意事项1.请与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按指定区域就坐。与会时请将手机关机或调至静音状态。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会,请向所在二级党委请假,由二级党委于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17:00前报党委组织部(党校),联系人:王祺;联系电话:66554610。党委组织部(党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处)(人民武装部)2023年10月20日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志愿者”答辩评选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志愿服务组织: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优秀志愿者”“十佳志愿者”评选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拟开展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志愿者”答辩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项设置苏州城市学院2022-2023学年“十佳志愿者”十位二、答辩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10月25日18:00地点:教学楼2-101三、参与对象各学院、校青协推荐的“十佳志愿者”候选人四、答辩内容参与答辩的志愿者按照抽签顺序,围绕参加大型赛会、生态环保、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各领域志愿服务事迹、体会感悟等方面进行5分钟的现场展示和3分钟的现场问答。四、注意事项1.参与答辩的志愿者,需将答辩PPT于10月24日20:00前发送至邮箱SZCUQX@163.com,命名为“学院/组织+十佳+姓名”,提交后即为终稿,不得修改;2.参与答辩的志愿者需于10月23日17:00前加入QQ工作群:940343871;3.答辩顺序将提前抽签决定,具体时间及方式将在QQ工作群中通知;4.参与答辩的志愿者需提前30分钟到达候场,严格遵守答辩规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5.参与答辩的志愿者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公布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网络安全知识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网络安全工作“四个坚持”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新技术新应用安全等宣传普及,提升我校广大师生网络素养、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苏州城市学院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现将获奖名单公式如下:学生组:李良玉、黄佳仪、张梦媛、陈思耿、吴昊轩、华窈、何蕊蕊、胡瑢教师组:栾仕喜、司强毅、华青、朱解荣、刘咏梅、郑红兴、王超、陈倩云、赵家诚、何玥、梅莹、孙伟奖品领取地点:数字化中心206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0月20日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开展第二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3]167号各学院(部):为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促进教学能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苏州城市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我校现启动第二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申报类别本次申报的基层教学组织分为两大类:实体基层教学组织和虚拟教研室。建设内容主要以课程(群)、专业建设、教学研究改革团队三个类别为主。二、申报要求1.基本具备一定特色、一定成效、一定影响力的基层教学组织,至少独立运行3年以上;2.基本具备《江苏省本科院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基本标准》(附件1)等建设条件;3.已入选国家级、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培育点的专业和课程(群)不可重复申报相关主题的校级基层教学组织。三、申报限额1.本次拟立项建设20项校级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周期3年;2.每个学院(部)可申报2-4项;3.立项培育的基层教学组织,教务处会根据《申报表》中建设特色和建设规划组织年度检查。四、材料提交1.申报实体基层教学组织,填写《苏州城市学院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附件2),申报虚拟教研室,填写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预警
全校各单位:近期,教育部、省教育厅频繁通报关于个人隐私信息泄露的安全问题(见附件)。为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防范信息泄露风险,请各单位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隐私数据保护。严格遵循国家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规制度。凡涉及需要在网站及公共媒体上公示的内容,严禁将相关人员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家庭住址、家庭隐私等个人敏感信息进行公示。2.做好数据传输管控。相关人员在数据的存储、处理、传递等过程中,切实增强数据保密意识,严禁通过微信、QQ、微博、网站等社交媒体以及抖音、快手等视频平台制作、传播包含内部个人信息和隐私的图文音视频。各单位应严格管控相关数据,不得随意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单位内部人员的个人信息。3.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强化对相关信息发布平台账号和密码的管理,严禁弱口令,定期更换密码。严格落实信息“先审后发”制度,网站管理人员应加强对网上信息内容的监管,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网上信息进行过滤、排查,及时删除个人关键信息和隐私内容。4.定期对单位工作人员、平台开发人员以及运维人员开展安全意识培训,及时更新相关安全知识,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附件: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事件案例.pd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开展苏州城市学院“润心护航•守望青春”生命健康教育专题活动的通知
学字〔2023〕91号各学院、各班级: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与青春健康同伴教育成效,强化学生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珍爱生命的意识,树立正确的生命观,我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拟在10-12月举办“润心护航·守望青春”生命健康教育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苏州城市学院“润心护航·守望青春”生命健康教育专题活动二、组织单位苏州城市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苏州市吴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三、活动时间2023年10月-12月四、活动内容(一)专题讲座:“润心护航·守望青春”生命健康教育主题讲座1.讲座一:《艾防知识校园行》(1)讲座时间:11月2日18:30(2)讲座对象:全体在校新生(3)讲座地点:多功能厅、各新生班晚自习教室(4)主讲嘉宾:赵秀萍,主任医师,苏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艾滋病防制科科长,国家艾滋病防治专家库成员,从事性病、艾滋病防治工作十多年,拥有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所做近百场学生讲座得到广大师生的高度评价和欢迎。2.讲座二:《积极适应,韧性前行——与大学生谈谈生命教育和心理赋能》(1)讲座时间:11月下旬(2)讲座对象:全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2023级学生《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学习的通知
2023级各相关班级:《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为我校四年制普通本科各专业同学的必修课程,课程全学程开设,中外合作项目专业、联合培养项目专业和文正书院相关班级该课程教学计划另行制定。现将涉及专业学习任务明确如下:一、课程安排课程名称学分课程性质教学学时理论学时实验学时开课学期备注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论)1必修171701线上学习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实践)1必修340341-6模块化实践二、《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理论)》部分学习安排该部分通过网络自学的形式进行,要求学生在第1学期(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学生须登录苏州城市学院职业发展教育平台(https://szcu.wnssedu.com/)观看视频并完成课后习题和测评,自学时间共17个学时。学生登录用户名为:szcu+学号,如:“szcu2305446025”,原始密码:szcu123456。学生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学习任务”——“2023级普通班网络课程”,观看视频进行自学。同时,完成大学生职业素质测评、职业价值观测验、职业兴趣测验、MBTI职业人格测评,共4个测评。登录后务必及时修改密码(勿修改用户名),并绑定手机和邮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支部: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强化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品格,弘扬二十大精神,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二、活动要求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须发挥组织和指导作用,充分调动各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精心策划、组织和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进一步激发全体团员的积极性,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2、立足实际,发挥特色。各单位须结合实际,创新主题团日活动形式,将团日活动与学科优势、专业特长、校风学风建设相结合,融通“信仰公开课”“青年大学习”等品牌活动,扎实开展好主题团日活动,注重活动实效。3、合理安排,广泛宣传。各单位须结合关键时间节点及社会热点,统筹协调好团员青年的课余时间,避免突击式、应付式、泛娱乐化的活动形式。各团支部每学期须开展4次主题团日活动,并加大宣传力度,正面引导,广泛营造浓郁学习氛围。三、活动安排(一)方案申报阶段1、报送主题团日活动开展计划各学院须在10月27日17:00前将本学院各团支部《
2023.10.20
2023.10.20
2023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名单公示
学字〔2023〕90号各学院: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和《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3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3〕92号),以及我校《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字〔2023〕70号),我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拟获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0日-27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凡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必须署真实姓名、所在单位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512-66576279,电子邮箱:zhangxiaohan@szcu.edu.cn。附件:2023年国家助学金获助学生名单.xlsx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2023年10月20日
2023.10.20
2023.10.20
关于组织开展辅修专业开设申请的通知
教字[2023]166号各学院: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跨学科专业复合型人才,根据《省学位办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和辅修学士学位备案线上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22〕20号)(附件1)和《苏州城市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3〕2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辅修专业开设申请工作,具体如下:一、申请条件各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办学条件、师资力量、学生及社会需求等申请2024年度招生的辅修学士学位专业,拟申请招生的辅修专业须是已获学士学位授予权且正常招生的四年制本科专业。二、材料要求1.《苏州城市学院辅修专业开设申请表》(附件2)2.《苏州城市学院辅修专业招生简章》(附件3)以上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4日前提交教务处专业设置与评估科(综合楼207室),附件2需提交纸质文档。三、后续工作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辅修专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及相关学院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2.组织专家论证。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请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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