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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
通知
关于本学期自修教室开放的通知
2025-02-22
关于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
2025-02-22
关于开展教职工开学报到统计暨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5-02-22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2025-02-21
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的通知
2025-02-21
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25-02-20
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5-02-20
关于暂停使用2号北门及周边非机动车充电处的通知
2025-02-20
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5-02-20
关于征集2025年度安全相关宣传、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2025-02-18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纪委一届九次全委会(扩大)会议的通知
2025-02-18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2025-02-17
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人物奖”的通知
2025-02-17
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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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
2025.02.22
关于本学期自修教室开放的通知
教字[2025]16号各学院、班级:为保证学生充足的学习时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自2025年2月23日起,本学期自修教室和读书教室开放,安排如下:一、自修教室(一)周一至周五8:00——16:30开放1至5号教学楼未安排课程或考场的所有教室;16:30——20:50开放5号教学楼1楼未安排课程或考场的所有教室;(二)双休日(节假日)8:00——20:50开放1至5号教学楼未安排课程或考场的所有教室。二、读书教室(一)晨读教室6:30——8:00由各学院自行安排(二)晚读教室17:00——22:002-201三、其他事项(一)2024级新生集中晚自修期间,按照《关于要求2024级学生上晚自修课的通知》要求执行,以学院安排教室为准;(二)请同学们自觉遵守教室管理规定,保持教室干净整洁;(三)有合理需求可向教室管理员提出,教室管理员可酌情进行调整,管理员办公室:4-104、2-106。教务处2025年2月22日
2025.02.22
2025.02.22
关于教材发放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5]15号各学院、班级:现将本学期老生教材发放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发放时间2025年2月23日,各年级具体领取时间见附件。二、发放地点学生活动中心大厅。三、发放方式各班指派不超过10人的代表由班长带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材。领取教材时需携带《苏州城市学院教材预定确认单》(教材发放当天现场领取)两份材料。四、其它说明1、领取教材时请务必当场仔细清点,如有问题现场解决。签字确认后,视为教材无误,再有问题责任自负。2、班长领回全班教材后请按照《苏州城市学院教材预定确认单》的明细即时将教材发给班级相关同学,不得错发、漏发;领到教材后的同学务必在《苏州城市学院教材预定确认单》上签字;并请班长妥善保管好《苏州城市学院教材预定确认单》备查。3、领到教材后,请学生仔细检查,如书本有缺页或印刷质量等问题的,请于3月9日前在教务系统申请并至校园书店(学生活动中心106)进行更换,逾期将不予办理。4、建议学生待返校第一次课堂上课后再在教材上写上姓名等信息,如若教材发放有误便于及时更换。5、在2月23日—3月9日期间网上成功退课的学生,可凭退选单(退选单从苏城院教务网打印,一式两份,
2025.02.22
2025.02.22
关于开展教职工开学报到统计暨师德师风专项检查的通知
人字〔2025〕7号全校各单位:根据学校本学期工作安排,教职工须于2月22日报到。请各单位关注本单位教职工开学报到情况,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检查本部门师德师风情况,填写附件并于2月25日17:00前以部门为单位发送至邮箱:lhnn@szcu.edu.cn。特此通知。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报到统计暨师德师风专项检查汇总表.xls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2025年2月22日
2025.02.21
2025.02.21
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
教字[2025]14号各学院(部)、有关单位:新学期即将开始,请各学院扎实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开好局,起好步,重点抓好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开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学籍工作(一)老生报到、注册1.2月23日(星期日)学生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做好课前准备工作。2.2月2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请各学院做好班级开学检查(学生报到、第一天上课等情况)。相关信息以班级为单位于2月24日11∶00前完成网上填报,具体操作方法如下:登录数字门户,在[一站式服务大厅]-[教务处]-[教务处开学检查]菜单中填报。并[导出报到信息],打印签字交各学院教务秘书处,教务秘书将本学院学生报到、上课情况汇总后,填写“二级学院开学检查表”(附件1),学院盖章后于2月24日(星期一)16:00前交综合楼205室韩老师处。(二)毕(结)业生返校申请已毕业但未获得学位的学生(或已结业的学生),如本学期仍在允许学习年限内,可于开学两周内按下表到相关老师处申请办理返校学习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学期返校学习资格。毕业生类别办理地点办理时间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毕业生综合楼207室(教务处张老师)2月23
2025.02.21
2025.02.21
关于公布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的通知
教字[2025]13号各学院(部):根据《苏州城市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苏城院教〔2024〕7号)文件精神(以下简称《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按照《关于申报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的通知》(教字〔2024〕246号)具体安排,经教师申请、教学单位推荐、教务处遴选,现将列入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请课程任课教师参照《课程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开展好相关教学工作;课程结束后,任课教师和所在学院(部)须对课程考核进行质量分析,总结改革成效及改进意见,并以学院(部)为单位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教务处。附件: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过程化考核课程名单.xls教务处2025年2月21日
2025.02.20
2025.02.20
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科字〔2025〕37号各有关单位: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是在国家科技奖励主管部门注册(国科奖社证字第0016号),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设立的面向全国仪器仪表领域的综合性奖项,具备提名国家科技奖资格。奖励面向精密仪器与测量、传感器技术、测量与自动控制技术、电子测量仪器、检测技术、视觉测量与图像处理、信息处理技术、基于网络的测量技术、生物信息检测、交叉与前沿技术等领域,奖励范围包括仪器仪表的研究、设计、制造、应用等相关技术和产品;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关键工艺、关键装备、重大工程应用、著作软件和标准等。现将2025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奖项2025年度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设科技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技术发明奖、青年科技奖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科技进步奖(含创新团队奖)、技术发明奖、青年科技奖采取申报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采取推荐制。二、申报方式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登录“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申报系统”(https://reg.cis.org.cn/keji)在线填写申报材料,提交后按要求在线导出并打印带水印版纸质申报书2份,将申报书及附
2025.02.20
2025.02.20
关于申报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字〔2025〕36号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前沿技术研发计划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5〕46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江苏省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符合指南重点领域和方向(项目指南见附件1),完成基础理论创新,实施期满后能够形成样品、样机或原型机,并具备市场应用前景。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前沿技术的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一般以“XXX技术研发”作为后缀。本计划不受理涉密项目,申报材料中有涉密内容的需作脱密处理后再申报,并由项目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查。2.项目应具有较好的研发基础,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优先支持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牵头组织和申报项目。对不符合节能减排导向的项目、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3.项目研究要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倾向,按照《关于改进科技评价破除“唯论文”不良导
2025.02.20
2025.02.20
关于暂停使用2号北门及周边非机动车充电处的通知
全体师生:因学校宿舍楼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建设需要(施工周期约1年),对相关校园交通事宜作以下调整:1.即日起,我校2号北门将暂停使用,重新启用时间另行通知。施工期间,步行人员可从主校门(东门)、南校门、3号北门进出校;骑行人员可从主校门、南校门进出校;车辆可从主校门进出校。2.施工期间,我校2号北门周边非机动车充电处将拆除停用,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选址重建;相关非机动车可在南校门充电处充电,在南校门、花房、5号楼教学区等校内其他非充电停车棚停放。请相关单位及广大师生相互转告。施工期间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知。党委保卫部(保卫处)、基建与后勤管理处2025年2月20日
2025.02.20
2025.02.20
关于申报2025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科字〔2025〕35号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加快建设高水平科技强省,着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2025年省基础研究计划将深入实施“1820”基础研究策源行动,强化有组织基础研究,培育壮大基础研究人才队伍,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在产出重大原创性和颠覆性科技成果上走在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202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按照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两个类别组织,项目实施期一般为3年。(一)省基础研究重点项目面向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紧迫需求,围绕重大科技前沿或产业前瞻问题超前部署,从行业和产业发展实践中凝练科学问题,开展目标导向的应用基础研究,从源头和底层解决基础科学问题,努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的重大突破。1.省资助项目。按方向选人、按人定项目,遴选有能力有潜力的科学家和优秀科研团队,开展面向重大科学问题的协同攻关,赋予项目负责人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探索长周期稳定支持机制,到期后视进展情况给予持续支持。每个指南方向原则上支
2025.02.18
2025.02.18
关于征集2025年度安全相关宣传、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接苏州市委办公室通知,为深入开展“总体国家安全观走深走实10周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做好全市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在全校范围开展安全相关宣传、干部培训工作计划统计与征集,有关事项如下:一、统计内容1.各部门2025年计划开展的各类对外宣传、干部培训、法律法规普及、政策宣讲等活动中,凡是与“总体国家安全观”各领域或与“统筹发展和安全”“风险防范化解”等主题相关的,请填写附件1表格(如有活动详细方案可附后)。2.各部门2025年计划开展的与安全相关培训活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召开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干部职工培训会、举办干部培训班等),请填写附件2表格。其中培训班既包括举办以安全为主题的专题培训班次,也包含在其他主题培训班次中需要开设总体国家安全观相关课程的。二、报送要求请各部门结合自身年度宣传、培训工作计划,认真整理填报,更好展示在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方面的作为与成效。汇总表格请于2月24日(星期一)12:00前反馈至贾老师邮箱:jlp@szcu.edu.cn,联系电话:66555539。附件1:2025年与安全相关宣传活动计划报送表.docx附件
2025.02.18
2025.02.18
关于召开苏州城市学院纪委一届九次全委会(扩大)会议的通知
各单位:根据校纪委年度工作安排,现定于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召开校纪委一届九次全委会(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5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2:00二、会议地点综合楼三楼大会议室三、参会人员1.校纪委委员2.院级党组织纪检委员、纪检工作联络员3.纪委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四、其他事项1.参会党员请规范佩戴党员徽章。2.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无法参会,请务必于2025年2月20日(星期四)14:00前向纪委办公室请假(联系人:何怡雯;电话:66517351)。特此通知。纪委办公室2025年2月18日
2025.02.17
2025.02.17
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科字〔2025〕34号各有关单位:2025年度中国材料研究学会科学技术奖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奖项设置基础研究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以下简称“三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十五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十个;二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数不超过九人,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七个。(二)提名要求1.提名推荐基础研究奖的成果无需科技成果评价,需要提供已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不超过5篇;2.提名推荐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的成果应当在2024年2月28日前得到整体应用(应用满一年),且成果在提交提名书前必须已获得中国材料研究学会或其他全国一级材料类学会或协会的科技成果评价;3.发表在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主办的TransactionsofMaterialsResearch和ReviewofMaterialsResearch的“三奖”代表性论文,将被视为高水平的论文而获得“同等优先”的政策倾斜;团体标准的发布单位必须由中国材料研究学会或其他全国一级材料类学会或协会发布;4.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并提
2025.02.17
2025.02.17
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科技创新人物奖”的通知
科字〔2025〕33号各有关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是经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设“科技创新人物奖”子奖项。为做好202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一、申报范围在商业及关联制造业领域的企业科技人员、在服务于商业及关联制造业领域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中从事科学研究、科技开发、技术改造、成果转化制定等方面取得重要创新性成就,对推动行业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二、申报条件1.候选人应是活跃在科研一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研发的科学技术工作者,在相关领域做出杰出贡献。2.主持开发多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原创性成果,且多项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候选人对相关领域科学技术进步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三、申报材料要求(一)请拟申报该奖项的老师认真填写《科技创新人物奖申报书》(附件1),于6月26日前报送如下材料。(二)报送材料1.纸质版(1)申报书原件一式两份。A4规格纸张,打印单双面不限,主件与附件合并竖向左侧装订;(2)汇总表(附件2)两份,加盖单位公章,不需装订。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综合楼115室张老师处。2.电子版(1)
2025.02.17
2025.02.17
关于申报202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的通知
科字〔2025〕32号各有关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是经科技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设“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子奖项。该奖项旨在通过奖励服务业领域的技术产品、管理制度、经营理念、流通秩序、基础设施等方面创新卓著的组织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服务业企业的科学发展。为做好2025年度“中国商业联合会服务业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设置及证书颁发(一)奖励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中国商业联合会作为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将从获得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一等奖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二)对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由中国商业联合会颁发相应的奖励证书。二、申报范围(一)传统服务业:面向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传统领域,如贸易批发、零售业,旅馆、旅游业,影院、娱乐服务业,婚纱、摄影、美发美容业,家用电器维修、旧货、百货业,烹饪、酒店、饭店业,酒类、肉类、副食流通业,家政、养老服务业,印章、制冷、五金交电化工业,典当与拍卖、租赁服务业等。(二)现代服务业: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适应现代化生产和生活方式发展的需求,而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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